4.4 石表观密度试验
4.4.1 试验目的
①掌握石表观密度的测量意义。
②掌握测定石表观密度的基本方法。
4.4.2 试验依据
本试验参考标准为《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实验室环境要求室温应控制在(20±5)℃。
表观密度为材料在自然状态下单位表观体积(包括真实体积、闭口孔隙体积及开口孔体积)的质量。测定石的表观密度,用于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对于形状规则的材料,直接测量体积;对于形状不规则的材料,可用蜡封法封闭孔隙,然后再用排液法测量体积;对于混凝土用的砂石骨料,直接用排液法测量体积,此时的体积是实体积与闭口孔隙体积之和,即不包括与外界连通的开口孔隙体积。由于砂石比较密实,孔隙很少,开口孔隙体积更少,所以用排液法测得的密度也称为表观密度。材料的含水状态变化时,其质量和体积均发生变化。通常所说的表观密度是指材料在干燥的状态下的表观密度,其他表观密度测定时应注明含水情况。
4.4.3 试验设备及耗材
电子天平(称量2kg,感量1g;称量5kg,感量5g,其型号及尺寸应能允许在臂上悬挂试样的吊篮,并能将吊篮放在水中称量)、吊篮(直径和高度均为150mm,由孔径为1~2mm的筛网或钻有2~3mm孔洞的耐锈蚀金属板制成)、广口瓶(1000mL,磨口)、玻璃片(尺寸约100mm×100mm)、鼓风干燥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浅盘、4.75mm方孔筛、温度计、毛巾、盛水容器、碎石或卵石、自来水。
4.4.4 试验步骤
标准法(液体比重天平法)
①按本书中“4.1骨料取样与缩分试验”方法取样,并缩分至略大于表4-8规定的质量,风干后筛除小于4.75mm的颗粒,然后洗刷干净,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表4-8 石表观密度试验所需试样质量
②取试样一份装入吊篮,并浸入盛水的容器中,水面至少高出试样50mm。
③浸泡24h后,移放到称量用的盛水容器中,并用上下升降吊篮的方法排除气泡(试样不得露出水面)。吊篮每升降一次约1s,升降高度为30~50mm。
④用温度计测定水温后(此时吊篮应全浸在水中),准确称出吊篮及试样在水中的质量,精确至5g。称量时盛水容器中水面的高度由容器的溢流孔控制。
⑤提起吊篮,将试样倒入浅盘,放在干燥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精确至5g。
⑥称出吊篮在同样温度水中的质量,精确至5g。称量时盛水容器的水面高度仍由溢流孔控制。
广口瓶法
注意:本方法不宜用于测定最大粒径大于37.5mm的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
①按本书中“4.1骨料取样与缩分试验”方法取样,并缩分至略大于表4-8规定的质量,风干后筛除小于4.75mm的颗粒,然后洗刷干净,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②将试样浸水饱和,然后装入广口瓶中。装试样时,广口瓶应倾斜放置,注入自来水,用玻璃片覆盖瓶口。
③采用上下左右摇晃的方法排除气泡,气泡排尽后,向瓶中添加自来水,直至水面凸出瓶口边缘。
④用玻璃片沿瓶口迅速滑行,使其紧贴瓶口水面。擦干瓶外水分后,称出试样、水、瓶和玻璃片总质量,精确至1g。
⑤将瓶中试样倒入瓷托盘,放在干燥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g。
⑥将瓶洗净并重新注入自来水,用玻璃片紧贴瓶口水面,擦干瓶外水分后,称出水、瓶和玻璃片总质量,精确至1g。
4.4.5 数据处理
标准法(液体比重天平法)
表观密度按式(4-3)计算,精确至10kg/m3。
(4-3)
式中 ρ0——表观密度,kg/m3;
m0——烘干后试样的质量,g;
m1——吊篮及试样在水中的质量,g;
m2——吊篮在水中的质量,g;
ρ水——水的表观密度,kg/m3,取1000;
αt——水温对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见表4-9。
表4-9 不同水温对碎石和卵石的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广口瓶法
表观密度按式(4-4)计算,精确至10kg/m3。
(4-4)
式中 ρ0——表观密度,kg/m3;
m0——试样的烘干质量,g;
m1——试样、水、瓶和玻璃片总质量,g;
m2——水、瓶和玻璃片总质量,g;
αt——水温对砂的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见表4-9。
表观密度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20kg/m3,应重新试验。对颗粒材质不均匀的试样,如两次试验结果之差超过20kg/m3,可取4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4.4.6 思考题
①表观密度和真实密度之间有何区别?
②为什么石表观密度测定不需要封蜡操作?
③测定表观密度的意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