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国·世界经典名著:水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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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扫烟囱的男孩

从前,有一个扫烟囱的孩子,他的名字叫汤姆。这个名字不是很长,而且你以前也应该听到过,所以记住它并不难。

汤姆住在北方的一个大城市里,那里有不计其数的烟囱需要打扫,所以他有很多的钱可以赚,而他师傅也就因此有很多的钱可以花。汤姆没有读过书,不识字也不会写字,当然他自己也不喜欢读书写字。他从来不洗脸、洗澡,因为他住的院子里面没有水。从来没有人教他做祷告,他也没有听说过上帝和基督,除了在你从没有听过的脏话里听到过这些。不过这些脏话汤姆还真的不如没听过。

汤姆每天有一半时间在哭泣中度过,剩下一半时间在欢笑中度过。

他被迫爬进黑乎乎的烟囱,不小心把膝盖或者胳膊肘碰破皮;他被煤灰迷了眼睛;师傅打他,这种事情天天都会发生;他吃不饱,这种事也是天天有的。

这些时候,他就哭泣。

他跟别的孩子玩投掷硬币的游戏;他玩“跳背”游戏,跳过一根根木桩;看见骑马的人跑过来,他向马腿扔石子。这些时候他就会大笑。这个时候,什么扫烟囱啦,饿肚子啦,挨揍啦,就像刮风下雨和打雷一样,总被他当作天经地义的事,挺一挺就过去了。

没错,就像他的那头老驴一样,冰雹砸下来,晃晃脑袋,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好日子总会有到来的那一天。那时候,他已经长成大人,也成了一个扫烟囱师傅,坐在酒馆里喝着大杯的啤酒,抽着长长的烟斗,打牌赌钱。当然,还得穿上等的绒布衣服和长筒靴,养一只灰耳朵的白色斗牛犬,把它生的小狗揣进口袋,这才是一副男子汉的派头。

当然,他也要收徒弟,一个、两个、三个……如果能收到的话。他也要虐待他们,揍得他们晕头转向。回家时,他得让那些徒弟们扛着装煤灰的袋子,而自己骑着驴子走在前面,嘴里叼着烟斗,衣领上的纽扣眼儿里插上一朵花,就像国王检阅着军队那样。

是的,好日子终究要来的,每当师傅让汤姆喝一口他喝剩下的啤酒时,汤姆就觉得自己是这个城市中最快乐的孩子。

一天,一个神气活现的小马童来到汤姆住的院子里。当时,汤姆正躲在一堵墙后,准备把半块砖头扔向小马童的马腿,这是这一带的人对待陌生人的“习俗”。小马童看见了汤姆,问他扫烟囱的格林姆斯先生住在哪儿。格林姆斯先生就是汤姆的师傅啊。汤姆向来对顾客都很客气,他悄悄地把半块砖头丢到墙后,跑过来接生意。

小马童让格林姆斯先生明天一早就去约翰·哈特豪夫爵士的府上,那里原来扫烟囱的人被抓进监狱了,烟囱没有人打扫。说完,小马童就走了,汤姆还没来得及问那个人为什么坐牢。汤姆对这事很感兴趣,因为他自己就曾经被抓进监狱两次。

那个小马童长得白白净净,圆圆的脸蛋红润光滑,穿得也干净利索,打着褐黄色的绑腿,穿着褐黄色的马裤,还有褐黄色的外套,还打了一条雪白的领带,上边插着漂亮的别针。

一想到这个,汤姆就觉得心里不是滋味。不就是有一身漂亮的衣服吗?有什么可趾高气扬的,那衣服还不是别人给买的?汤姆跑到那堵墙边,捡起了刚刚丢掉的那半块砖头。不过,他转念一想,人家是来谈生意的,还是算了。

汤姆的师傅听到有新的顾客,非常高兴,一拳把汤姆打倒在地。晚上他多喝了几杯,比平时的两倍还要多,据说这样第二天他才能早起。因为一个人醒来时头疼得越厉害,就越愿意跑到外面去呼吸新鲜空气。

还别说,第二天四点钟,他真的起来了。当然,他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一拳把汤姆打倒在地,为的是教训一下汤姆,就像年轻的绅士们在学校里经常受到的教育一样,好让他这一天都规矩点儿。毕竟,他们要去的可是大户人家,只要顾客满意,就能挣一大笔钱呢。

汤姆也是这样想的,就是师傅不打他,他也会规规矩矩干活的,因为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地方就是约翰·哈特豪夫爵士的府邸了(虽然他并没有见过)。而约翰爵爷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人,汤姆见过他,因为他曾两次把汤姆送进监狱。

即使是在富裕的北方,哈特豪夫府依旧算得上是一个了不起的地方。那儿有一座巨大无比的房子,汤姆记得,在一场暴乱中,威灵顿公爵的十万士兵和许多大炮被安置在里边,都还很宽裕。

那儿有一座庄园,园子里养着很多鹿,汤姆认为这些鹿是喜欢吃小孩的妖怪。这里有好几英里长的禁猎场,格林姆斯先生和一些青年矿工曾经进去偷猎过。也就是那个时候,汤姆看到了野鸡,他真想尝尝野鸡的味道。这里还有一条宽阔的河流,河里有鲑鱼。格林姆斯先生和朋友们也想去偷鱼,只是捉鱼需要下到冰冷的河里去,他们可不愿意那么干。

总之,这里是个神奇的地方,而约翰爵爷也是个德高望重的老头,就连格林姆斯先生都非常尊敬他。当然,这不仅仅因为如果格林姆斯先生犯了事,爵爷可以把他关进监狱,而他几乎每个星期都会干一两件违法的事,也不仅仅因为爵爷有着方圆数英里的地产,而是因为在当地那么多养着一大群猎狗的乡绅中,爵爷是最开朗正直的一个。他认为该怎么对待邻居,他就怎么对待;当然,他认为什么对自己好,就能得到什么。

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爵爷非常肥胖,没有人知道他的胸围是多少,格林姆斯先生要是和爵爷打架的话,他一定会被摔出去老远。不过,亲爱的孩子,爵爷是不会做有失身份的事情的。有些事情你能做,而且也想做,却不应该做。

因为上面所说的这些原因,格林姆斯先生每次骑马经过镇上时,都会用手碰一下帽子向爵爷致敬,并称他为“勇敢的先生”,称他的女儿们为“漂亮的姑娘”。在北方,这是最尊敬的称谓。格林姆斯先生想借此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因为他曾经偷猎过爵爷家的野鸡。

你们大概从来没有在夏天的凌晨三点钟起来过。有些人起这么早是为了捉鲑鱼,还有些人早起是为了爬阿尔卑斯山;不过更多的人则是像汤姆一样,不得不早起。不过,话又说回来,夏天凌晨的三点钟可是一天之中,甚至是一年之中最令人愉快的时光。可为什么大多数人都不在这个时间起床呢?我还真说不出为什么。大概是因为他们故意把原本白天可以做完的事拖到很晚才完成,损害了神经和元气吧。

汤姆可不是这样,师傅昨晚七点钟去酒馆的时候他就睡觉了,睡得就像一头猪。所以,就像那些总是早早醒来,把女仆们吵醒的斗鸡一样,在那些先生太太们刚准备上床时,汤姆已经神采奕奕地起床了。

就这样,汤姆跟着师傅出发了,格林姆斯先生骑着驴子走在前面,汤姆扛着刷子跟在后面。他们出了院子,走上大街,经过一扇扇紧闭的百叶窗,又路过那些眼皮在打架的警察,以及在微弱的晨曦中泛着灰白色光泽的屋顶。

他们走过矿工村,家家大门紧闭,四周静悄悄的。直到通过了收税关卡,他们才来到真正的乡下,沿着尘土飞扬的道路前行。道路两旁堆满了黑煤渣,就像一堵墙。除了附近煤田里挖煤机器的轰鸣声,再没有其他的声音。

又走了没多久,脏兮兮的道路变白了,墙也变白了。墙脚长着茂盛的草,还有开得鲜艳的花,湿漉漉的,上面沾满了露珠。挖煤机的轰鸣声已经听不见了,只有云雀在天上唱着晨歌,斑鸠在芦苇丛中婉转鸣叫,它已经这样鸣唱一整夜了。

剩下的还是一片寂静,因为地球老婆婆这时还在沉睡,就像很多可爱的人一样,处于沉睡状态的她显得比醒着时还要漂亮。此刻,金色的晨光洒在翠绿的草地上,大榆树在酣睡,就连树下的牛也在酣睡。天空中几朵白云也在酣睡着,懒洋洋的,仿佛要躺到大地上。它们就那样飘荡在大榆树的枝叶之间,等待着太阳来将它们唤醒,然后升到天空中,去做它们一天该做的事情。

两个人继续赶路,汤姆不停地四下张望着,因为他从来没有来过这么远的乡下。他很想跨进一扇篱笆门,去摘那院子里的金凤花,或者去树篱里寻找鸟窝。不过,格林姆斯先生是个生意人,他是不会答应这种事的。

不一会儿,他们遇到了一个贫穷的爱尔兰女人,她背着包袱在赶路,显得很吃力。她头上包着一块灰色的头巾,身上穿着一条深红色的裙子,一看就知道是从戈尔韦来的。她没穿鞋子,也没穿长筒袜,走路一瘸一拐,非常疲倦的样子。不过她身材高挑,长得非常漂亮,灰色眼睛非常明亮,披散下来的长发乌黑浓密。

格林姆斯被这个女人迷住了,于是走到她身边,大声喊道:

“这路太硬了,真难为了你这双金贵的脚。上来吧,坐到我身后怎么样,姑娘?”

她可能不喜欢格林姆斯先生的模样和说话的口气,只是冷冷地回答:“谢谢,不用了,我倒是愿意跟这个小孩子一块儿走。”

“那你随便吧。”格林姆斯没好气儿地说,继续抽着他的烟斗。

那女人跟汤姆并排走着,和他说着话,问他住在哪儿,都知道些什么事情,还询问了许多其他问题。汤姆心想,自己可从没遇见过说话这么让人愉悦的女人。最后,她问汤姆做不做祷告,当听到汤姆说自己不知道任何祷告文时,她好像很难过。

汤姆问这个女人家在什么地方,她告诉汤姆,她住在遥远的大海边。汤姆问她大海是什么样子的,她告诉汤姆,在冬季的黑夜里,大海的浪花是怎样在礁石上翻滚怒吼;在明媚的夏季里,大海又是怎样的恬静,任由孩子们在大海里游泳嬉戏。她还跟汤姆讲了许多关于大海的故事,听得汤姆好想去看一看大海,好想像他们一样到大海中洗个澡。

终于,他们来到了山脚下的一眼泉水边。这是正宗的北方石灰岩泉,就像西西里岛或者希腊的那些泉水一样。古时候的人们曾经幻想着炎热的夏天,仙女们在泉边纳凉,而牧羊人就躲在树丛后面偷看她们。

汤姆看到一股汹涌的泉水从一个小岩洞里冲出来,泡沫翻滚,汩汩作响,清澈得让人分不清哪里是水,哪里是空气。泉水顺势而下,形成一道劲流,冲力大得足够推动一座磨盘。它流经蓝色的天竺葵、金黄的金莲花、野生的覆盆子,流过花穗像白雪似的稠李,一路奔流而去。

格林姆斯停下来看着泉水,汤姆也看着,他的心里充满了好奇,想知道有没有什么东西住在那黑黢黢的岩洞里面,在夜晚出来,在草地上空飞翔。

不过格林姆斯大概并没想这些,他一声不吭地下了驴子,翻过路旁的篱笆,跪在泉水旁边,把他那脏兮兮的脑袋浸在泉水里,瞬间就把泉水弄脏了。

汤姆此刻正在飞快地采着野花,那个爱尔兰女人也帮着他采,并且教他怎样把花扎起来。两人很快就把花扎成一个美丽的花束。当汤姆看到格林姆斯真的洗起头来时,他停了下来,惊讶地看着。等格林姆斯洗完头,摇晃着脑袋,甩掉上面的水珠时,汤姆说:“咦,师傅,我还从来没见过你洗头呢。”

“很可能以后也不会再看见了,我洗头并不是为了干净,而是为了凉爽一下。要是我像那些满脸煤灰的青年矿工一样,每个星期都要洗一次头的话,那才叫丢人呢。”

“我也好想把头放到水里泡一泡呢,”可怜的汤姆说,“那样肯定和把头放在抽水机下面一样痛快,而且还不会有差役过来把你赶走。”

“你给我过来。”格林姆斯说,“你洗什么?你又没有像我一样,在昨天晚上喝了半加仑的啤酒。”

“我才不管呢。”说完,淘气的汤姆跑到泉水边,洗起了脸。

刚才那个女人更愿意跟汤姆在一起就已经让格林姆斯很生气了,所以,他冲汤姆骂了许多难听的话,然后跑过去一把拎起汤姆,一顿痛打。汤姆对这些早就习以为常了,他把头藏在格林姆斯的大腿中间,不让他打到,同时使劲踢他的小腿。

“难道你不觉得羞耻吗,托马斯·格林姆斯?”爱尔兰女人在一边喊。

格林姆斯抬起头看了看,感到很吃惊,因为这个女人竟然知道自己的名字。不过他仍然回答:“不觉得,永远也不会觉得。”然后继续打汤姆。

“这就是你,如果你觉得羞耻的话,你早就回温达尔了。”

“你知道温达尔?”格林姆斯大喊着,并停下了打汤姆的手。

“我不但知道温达尔,还知道你。比如说,两年前圣马丁节的那个夜晚在阿尔德迈小树林里发生的事情。”

“这个你也知道?”格林姆斯大声喊。他把汤姆丢在一边,来到那个爱尔兰女人对面。汤姆以为他会动手打这个女人,可是那女人神情严肃地看着他,让他不敢动手。

“是的,当时我就在那里。”爱尔兰女人冷静地说。

格林姆斯骂了好多难听的话,然后说:“听你的口音,你肯定不是一个爱尔兰女人。”

“你不用管我是谁,总之我什么都看见了。如果你再打这个孩子,我就把我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

格林姆斯好像害怕了,牵着他的驴子默默地走了。

“站住!”爱尔兰女人说,“我还有一句话要对你们两个讲,因为你们两个在这一切结束之前,还会见到我。那些希望自己干净的人一定会干净;那些自甘下流的人,必定会下流到底。记住了。”

说完,她转身走了,穿过一扇门,向草场走去。格林姆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仿佛被吓傻了似的。然后他冲上去追她,大声喊着:“你回来!”可是等他追到草场上时,那个女人已经不见了。

她是躲起来了吗?可是草场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躲藏。格林姆斯四处寻找那个爱尔兰女人。汤姆也跟着找,因为他和格林姆斯一样,被这个女人的突然消失搞得迷惑不堪。可是无论他们怎么努力寻找,这个女人确确实实不见了。

格林姆斯只好回来,呆愣愣的,一声不吭。看来他是真害怕了。他骑上驴子,重新装上烟斗,抽着烟,不再去为难汤姆。

他们又走了三英里多,来到了约翰爵爷的府邸门口。

约翰爵爷的府邸真是太气派了,大铁门和门口的石柱都异常气派。每根石柱顶端都雕刻着龇牙咧嘴、长着角和尾巴的怪物。据说约翰爵爷的祖先参加玫瑰战争(15世纪英国封建贵族间争夺王位的战争)时佩戴的就是这种徽章。所有的敌人一看见这徽章,就会立刻逃之夭夭。

格林姆斯拉了一下门铃,立刻来了一个看门的人,打开了大门。

“爵爷吩咐我在这里等你。”他说,“听好了,规规矩矩在大路上走,不要四处乱跑。回来的时候,可不要叫我发现你们偷了野兔什么的,我会非常仔细地搜查。”

“如果藏在煤灰袋下面,你可就搜不到啦。”格林姆斯说着哈哈大笑起来。

看门人也笑了,他说:“看来你还真是这样的人,我还是跟着你一起去大厅吧。”

“这样最好了,老兄,要照看好园内猎物的人是你,可不是我。”

看门人跟着他们一起走在两边长满高大酸橙树的大路上。一路上,他和格林姆斯聊得很开心,这让汤姆很惊讶。汤姆不知道,这个看门人其实和偷猎者没有什么分别,在家里是看门人,出去就是一个偷猎者。这条大路足足有一英里长。汤姆透过路边大树的枝杈看到许多鹿睡在羊齿草里,头上的鹿角竖得那么高,看得他胆战心惊。汤姆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高大的树,他抬起头来,发现蓝天就在树顶上休息。现在有一件事情一直困扰着他,那就是有一个嗡嗡的声音一直跟着他们。汤姆实在是搞不明白,于是他鼓起勇气问看门人。

汤姆说话非常礼貌,并称呼看门人为“先生”,因为他非常害怕看门人。看门人听了非常高兴,他告诉汤姆,这嗡嗡声是来酸橙树上采花蜜的蜜蜂发出来的。

“什么是蜜蜂?”汤姆问。

“采蜜酿蜜的。”

“什么又是蜜呢?”汤姆又问。

“你不要啰唆。”格林姆斯说。

“你就让他问吧。”看门人说,“这小家伙挺懂礼貌的,真是难得,可惜跟你这种人在一起,要不了多久一定会变坏。”

格林姆斯哈哈大笑,他觉得这话对他是一种恭维。

“希望我也能做个看门人,”汤姆说,“能够住在这样美丽的地方,还能穿上绿丝绒衣服,纽扣上挂着一个真正的唤狗的哨子,就像您这样。”

看门人笑了,他还算是个好心肠的家伙。

“小家伙,还是安于现状的好,你的生活可要比我的安全得多。你说是吧,格林姆斯先生?”

格林姆斯再一次大笑起来。然后两个人说话的声音开始压低,不过汤姆还是听清楚了他们是在说一次偷猎的事情。最后格林姆斯说:“你有什么理由不信任我吗?”

“现在是没有。”

“如果没有什么正当理由,那么就请你不要再问我任何问题,我可是个正人君子。”

这话惹得两人又哈哈大笑了一阵,他们认为这真是太可笑了。

这时,他们已经来到了那所大房子的大铁门前。汤姆睁大眼睛看着铁门里面盛开着的杜鹃花。他又看了看大房子,想象着里面有多少个烟囱。他又想,这个房子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建成的,造这房子的人叫什么名字呢,他造这房子的时候一定挣到了很多钱。

这几个问题都非常难回答,因为哈特豪夫府先后翻建了九十次,有十九种不同的风格,看起来就像有人建造了一整条街的房子,能想象出来的各种样式的房子都有,然后用一把汤匙把它们搅和在一起。

不过汤姆和他的师傅并没有像公爵和主教那样从正门进去,而是绕了好大一个圈子,从一个小小的后门进去。负责打扫的男仆不停地打着哈欠,把汤姆和他的师傅让了进去。在过道里,他们碰见了女管家,她穿着一身花花绿绿的印花晨衣,汤姆错把她当成了爵爷夫人。她非常严肃地告诉格林姆斯要当心这个,要当心那个,就好像要爬上烟囱去打扫的是格林姆斯而不是汤姆。

格林姆斯洗耳恭听,然后不时低声对汤姆说:“你可要听仔细,都记住喽。”

汤姆确实在认真地听着,仔细地记着,尽量把听到的都记下来。

后来,女管家把他们带到一个房间里,房里的东西全用大张的牛皮纸盖着。女管家吩咐他们开始干活,声音很大,态度也很傲慢。汤姆嘟囔了两声,立刻被师傅踢了一脚,他就这样钻进炉格子,爬进烟囱里去了。

这个时候,一个女仆留在房间里面负责看着家具,格林姆斯先生跟她说了好些奉承话,献殷勤。不过那个女仆根本不怎么理睬他。

汤姆究竟扫了多少烟囱,我也说不清楚。他扫了一个又一个,所以非常疲惫。而且他被弄得晕乎乎的,因为这些烟囱跟镇上的不同,只要你爬上去看看就知道了,不过恐怕你不肯这么做。

这种乡间老式宅子里的烟囱又大又曲折,过去改建过好多次,最后都连在了一起。最后,汤姆在烟囱里边彻底迷路了。他倒不是很着急,虽然眼前一片漆黑,不过他在烟囱里就像鼹鼠钻在地下一样习以为常。

最后,他沿着一个烟囱爬下来,他以为走对了,却偏偏走错了。等他下来后,他发觉自己站在一间房子的炉毯上面。这是他从未到过的一个房间。

汤姆从前也进入过上流人士的房间,那些房间都是地毯卷起来,窗帘放下来,家具乱糟糟地堆放着,上面罩着一块布,墙上的画用围裙或罩衫遮住。汤姆常常想,这些房间布置妥当,那些贵人可以在这里起居时,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

现在,他总算见到了,他觉得眼前的景象实在太美妙了。

房中一片洁白:白色窗帘,白色床帏,白色家具,白色墙壁,上面有些粉红色的线条。地毯上满是鲜艳的小花,墙上挂的画都镶着金框。有些画上画着绅士和贵妇,有些画上画着骏马和狗。汤姆喜欢那些骏马,不过他不太喜欢那些狗,因为里面没有斗牛犬,就连一只小猎狗都没有。

汤姆最感兴趣的画有两幅。一幅画着一个穿长袍的男人,一群孩子和他们的妈妈围在他身边,他把手放孩子们头上,汤姆觉得这是挂在小姐房间里最好看的一幅画——从周围的衣物可以判断出这应该是一位小姐的房间。

而另一幅画上画的是一个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男人。这让汤姆很惊讶,他记得在商店的橱窗里看到过这样的画,可是这里怎么也有呢?

“真是太可怜了,”汤姆心里这样想,“他看上去是那么的仁慈善良。小姐为什么要把这样一幅可怕的画挂在自己的房间里呢?是她的某一位亲人吗?身在异乡被杀害了,为了纪念他才把这幅画挂在这里?”汤姆感到有些难过,就转头去看房间里的其他东西。

他看到了一个洗漱台,上面放着水罐、脸盆、肥皂、刷子和毛巾。还有一个大浴缸,里面装满了清水。这么一大堆东西,就是为了洗个脸。

这让汤姆很不理解,他想:“如果按照师傅的那一套说法,这个小姐一定非常脏,才需要用这么多的水来洗。可是这个狡猾的小姐,把她洗漱完的脏水都藏到哪儿了呢?这个房间一点儿也不脏,她用的毛巾也一点儿不脏。”

随后,他往床上看了看,看到了那个“脏”小姐。他惊讶地屏住呼吸,他从没见过这样美丽的小姑娘,睡在雪白的被单下面,枕着雪白的枕头。她的两颊就和枕头一样白,头发像金丝一样披散在床上。她的年龄和汤姆差不多,也许比他还要大一两岁。

不过汤姆想的可不是这些,他想的是,这个满头金发、细皮嫩肉的小姑娘到底真的是一个活人,还是他在商店里看见的那种蜡娃娃。不过,当汤姆看见她呼吸时,他可以断定这真的是一个活人了。他睁着大大的眼睛站在那里看着,眼前的这位小姑娘就像一位天使。

“不,她不可能是脏的,她永远都不会是脏的。”汤姆这样想着,后来他又想,“是不是所有的人洗了之后都能像她这样呢?”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腕,想要把上面的煤灰搓掉,只是不知道还能不能搓下来:“如果我能像她这样成长,相信我的样子也不会太难看。”

汤姆四下看了看,突然看见一个又丑又黑、衣服褴褛的小孩子紧挨着他站着,双眼蒙眬,龇着白牙。他怒冲冲地转向这个小孩子。这黑乎乎的瘦猴子跑到这样可爱的小姑娘房间里来想要干什么?可是他仔细一瞧才发现,原来那是一面大镜子,镜子里正是自己的样子,汤姆从来没有看见过自己这副模样。

汤姆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自己脏。他又羞又怒,眼泪都涌了出来。他转身准备轻手轻脚地再爬进烟囱躲起来,却不小心把火炉围栏撞倒了,火钳也倒了,那声音就像一万只锡壶拴在一万只疯狗的尾巴上拖着跑一样。

床上的小姑娘被吓得跳了起来,看见汤姆,立刻发出尖叫声,叫声就像孔雀的鸣叫一样尖锐。隔壁房间里立刻冲出来一个身材高大的老保姆。她也看到了汤姆,立刻断定这是一个来抢劫和杀人放火的强盗。汤姆正跨在围栏上,老保姆立刻冲过去抓住了他的外衣,可是并没有捉住汤姆。汤姆曾经好多次被警察捉到过,也有好多次从警察手里逃走了。他要是笨得被一个老太婆捉住,那他可真的没有脸去见他的那些朋友们了。

汤姆很轻松地从老保姆的胳膊下面溜了出来,穿过房间,飞快地从窗口逃了出去。虽然对于汤姆来说,他有足够的胆量从窗口跳下去,但是他没有那样做。他也不用顺着排水管滑下去,虽然那是他的绝活。有一次,他顺着排水管爬上教堂的屋顶,他说是去掏鸟蛋,警察硬说他是去偷铅板。可是警察爬不上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坐在高高的屋顶上面。一直坐到热得受不了时,他才从另一根排水管溜下来。警察毫无办法,只好回警察局吃饭去了。

不过这会儿,汤姆并没有溜排水管。

原来,窗子下面刚好有一棵大树,枝叶繁茂,叶片巨大,芳香的花朵几乎有汤姆的头那么大。我想,那大概是棵木兰树。不过汤姆可不知道这些,他也不想知道。他就像一只猫一样从树上溜下来,穿过花园中的草地,爬过铁栅栏,向树林子跑去,急得老保姆在窗口拼命地叫喊:“杀人啦!放火啦!”

小花匠正在割草,看见汤姆,就扔下自己的长柄大镰刀去追,他的一条腿被镰刀绊到了,割伤了小腿,害得他后来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不过当时他可是一点儿也没有觉察到,只是急匆匆地拼命去追赶汤姆。

挤牛奶的女佣人听见叫喊声,忙乱中她的膝盖把搅乳器碰翻,奶油洒了一地,可是她仍然一跃而起,去抓汤姆。

马棚里的马夫正在洗刷约翰爵爷乘坐的马,听到喊声松了一下手,马立刻乱蹦乱踢起来,不到五分钟就瘸了腿,可是他仍然跑出来,去追赶汤姆。

格林姆斯在新铺了石子的院子里把煤灰袋弄翻了,把院子搞得一团糟,可是他仍旧撒腿跑去追汤姆了。

老管家急急忙忙去开庄园的大门,结果把他小马的下巴挂在了大门的长钉上——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挂在那儿,可是他仍然跳了起来,拔腿就去追赶汤姆。

正在耕地的农夫还没有耕完田,就丢下自己的两匹马,结果其中的一匹马跳过篱笆,这下可好,把另一匹马连马带犁都拽到了沟里。不过农夫丝毫没有理会这些,头也不回地跑去追赶汤姆。

那个看门人正从捕鼠器中把白鼬取出来,结果白鼬跑了,自己的手指却被捕鼠器夹住了。可是他仍然跳起来,去追赶汤姆,同时想着汤姆说的话和汤姆的模样。他要是捉到了汤姆,那可真让人为汤姆捏把汗了。

约翰爵爷正从他的书房窗口朝外望,他抬头看老保姆的时候,正好一只貂鼠拉的屎掉了下来,刚好掉到了他的眼睛里,害得他后来不得不去请医生。可是当时他仍然冲了出来,去追赶汤姆。

这时,那个爱尔兰女人正向大房子走来,她一定是从小路上绕过来的。她扔掉了自己的口袋,也加入了追赶汤姆的队伍。

只有我们那位爵爷夫人没有去追赶汤姆,因为她刚从窗子里探出头,她的假发就落在院子里了,她不得不按铃把贴身女仆叫进来,派女仆下楼去把假发取回来。因此,她就没有加入到追赶汤姆的队伍,所以也就没有她什么事,书里也就没有必要提她。

总的来说,人们还从来没有听到这个地方这样喧闹过,这样不顾尊严和混乱无序过。就是那一次在花房里打死那只狐狸,把几亩地的玻璃和几千个花盆打得稀碎时,也没有这样喧闹。格林姆斯、花匠、马夫、挤牛奶的女佣人、约翰爵爷、老管家、农夫、看门人和那个爱尔兰女人全都奔跑着,追赶着,嘴里大声喊着“捉贼呀”。连喜鹊和乌鸦都跟在汤姆后面,就好像汤姆也是一只被猎人追赶的狐狸,正夹着尾巴逃跑似的。

可怜的汤姆光着脚,蹚着水,从花园向树林的方向拼命逃去,就像只被人追赶的小猩猩。

可惜没有一个大猩猩父亲在这时候挺身而出,一爪子把花匠的肚肠抓出来,再一爪子把挤牛奶的女佣人拍到树上去,紧接着一爪子把约翰爵爷的脑袋扇掉,同时用牙齿把看门人的脑袋咬开,就像咬破一个椰子那样轻松。

汤姆从来不记得自己有过父亲,所以也不指望有一个来帮忙,他只能指望自己了。说到跑,只要有一个铜子儿或者一截香烟头可赚,他的腿脚都可以跑得比马车轮子还要快。

所以追赶他的那些人想要捉到他可没那么容易。我们当然也不希望他们追上汤姆。

汤姆向树林奔去,他在这之前从来没有进过林子。不过,他非常聪明,知道自己可以躲在树丛里,或者爬上一棵树藏起来。总之,在这里要比在空地上逃脱的机会大多了。如果连这个他都不知道,那他可真是比一只老鼠或者一条鲦鱼都要笨了。

可是当他进了树林,才发现这个地方和他想象的树林大不相同。他钻进一片茂密的杜鹃花丛,立刻就被困住了:那些枝条钩着他的腿,还钩着他的胳膊,刺他的脸,戳他的肚子。他只好紧紧闭着眼睛(这对他也没有什么损失,因为在如此繁密的杜鹃花丛中,他也只能看到很近的地方)。

等到他从杜鹃花丛里钻出来时,那些蒲草和芦苇又把他绊了一跤,还狠狠地划破了他的手指。白桦树的枝条噼里啪啦地抽打着他,好像他是伊顿公学的公子哥儿,枝条也迎面打在他的脸上(这种鞭打并不公正,所有勇敢的男孩都会认同这个看法)。悬钩子绊倒了他,撕破他的小腿,好像它们长着鲨鱼的牙齿。

“我必须得出去,”汤姆想,“要不然我就会被困在这里,只能等着别人来把我救出去。这可不是件好事。”

可是怎样离开这里却是个难题,老实说,我都不认为他能出得去。要不是他突然把头撞在一堵墙上,恐怕他这辈子也出不去,直到最后被蓬蒿的叶子埋掉。

你知道,头撞在墙上可不好受,尤其是那堵墙表面粗糙,上面砌着石头,一块带尖角的石头正好撞在你的鼻梁上,让你眼冒金星。这些星星当然很美丽,可是不幸的是,它们在万分之一秒内就会完全消失掉,而因撞击产生的疼痛却不会那么快消失。

汤姆就是这样撞疼脑袋的,不过他可是个勇敢的孩子,一点儿也没有在意。他猜想墙的另一边一定是树林的尽头,于是像个小松鼠一样爬上墙头,翻了过去。

现在,展现在汤姆面前的是一大片沼泽。乡下人管这片沼泽叫作哈特豪夫沼泽。无数的石楠树、沼泽和石头,一直伸展到天边。

汤姆原本就是一个机灵的小家伙,就像埃克斯穆尔的一头老公鹿一样。我们这么说,是因为他虽然不过十岁,却比多数公鹿活的时间都要久,所以他要更聪明一些。他和那些公鹿都知道,如果他现在返回去的话,一定会招来那些“猎狗”的,所以他跳过墙之后,立刻掉转方向,往右跑了大约半英里路。

而爵爷、看门人、老管家、花匠、农夫、挤牛奶的女佣人和所有大呼小叫的人都朝着相反的方向追了半英里路,这就使他们和墙外的汤姆隔开了有一英里路。汤姆听见那些人的喊叫声在林子里逐渐消失,偷偷地笑起来。

接下来,他遇到了一个斜坡,一直走到坡底,汤姆才勇敢地离开那堵墙,转身朝沼泽地走去。他知道自己和敌人之间已经隔开一座山,向前走是绝对不会被发现的。

可是,汤姆并不知道,那个爱尔兰女人看清了他逃跑的方向。

她从始至终都在众人的前面,走得不紧不慢,姿态优美,脚步从容轻快,两只脚交换得非常快,让人看不清到底是哪只在前,哪只在后。后来,大家相互询问那个女人是谁,可是没有人知道,大家便都认为她是汤姆的同党。

可是,当她进入林子里时,却忽然不见了,大家四处找也没看见她的影子。原来她已经偷偷地随着汤姆翻过了墙,汤姆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约翰爵爷和其他的人从此再也没有看见过她,眼不见,心里也不想,很快就把她给忘了。

汤姆已进了石楠丛里。石楠丛长在一片沼泽地上,这里的沼泽地遍布着石头,坑坑洼洼的。汤姆向前走去,沼泽地变得愈加泥泞。不过还不算太难走,汤姆慢慢地走着,一边抽空四处张望着这个奇怪的地方。在他的眼里,这简直就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他看见了一些大蜘蛛,背上有好多王冠形和十字形的花纹。它们长时间坐在自己织的蛛网中间,看见汤姆走过来,就把蛛网摇动得飞快,快得都看不见它们了。

他还看到了一些蜥蜴,有褐色的、灰色的、绿色的。汤姆以为它们是蛇,会咬自己。可是那些蜥蜴看起来和他一样害怕,飞快地钻进了石楠丛里。

在一块岩石下面,他看见了一只美丽的动物,鼻子尖尖,毛色褐黄,尾巴尖儿却是白色的,那是一只母狐。在它的周围,是四五只脏兮兮的小狐狸。汤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趣的小动物。母狐仰面躺着,在地上打着滚,在明亮的太阳光下伸展着头、尾巴以及四条腿,小狐狸在它的身上跳来跳去,绕着它跑,咬它的爪子,有时还使劲拖它的尾巴。母狐看起来非常开心。

可是,其中一只自私的小狐狸偷偷跑开了,它跑到附近的一只死乌鸦旁,想要把死乌鸦拖走藏起来。这只死乌鸦的个头快赶上小狐狸大了,它的其他兄弟见状,纷纷大叫着跑过来。

这时,它们看见了汤姆,于是一起跑回母狐身边。母狐立刻跳了起来,用嘴衔起一只小狐狸,其余的都跟在它的后面,逃进了一个黑乎乎的岩洞里。这场游戏就此结束了。

接着,汤姆被吓了一大跳。当时他正在爬过一处沙地,就听见“呼噜啯啯唧——”不知道什么东西从他脸旁飞了过去,发出非常可怕的声音。汤姆以为大地裂开了,吓得紧闭着双眼。

等他睁开双眼时,发现原来是一只老松鸡在沙里洗澡,就像阿拉伯人那样,没有水洗澡,就用沙子来代替。当时汤姆差点儿踩到这只老松鸡,所以它尖叫着跳起来,像开得飞快的火车一样,丢下老婆孩子逃走了。老松鸡一面逃跑还一面叫个不停:“哎呀呀,哎呀呀……救命啊!救火啊!抢劫啦!哎呀呀,哎呀呀……世界末日来啦!……哎呀呀,哎呀呀……”它总是这样,离它鼻子一寸远的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情,它都以为是世界末日来了。

大约一个小时后,老松鸡才回到妻儿身边,它神情严肃地说:“咳咳,宝贝,世界末日虽然还没有真正到来,但是我敢保证,后天肯定会来的……咳咳……”

老松鸡的太太已经听过太多次这样的话了,并且知道它接下来还要说什么。它是一家的主妇,有七只小松鸡要天天喂食洗澡,这让它非常的现实,脾气也有点儿急躁,所以它不耐烦地打断了老松鸡:“少废话!捉蜘蛛去,捉蜘蛛去——去。”

汤姆继续向前走去,不知道为什么,他越来越喜欢这个辽阔而奇异的地方,喜欢它凉爽、清新的空气。

当他爬上小山时,他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因为脚下的路变得越来越难走了:现在,他脚下踩着的已经不再是草地和石楠了,而是大片大片的石灰岩,就像铺得不能再糟糕的人行道一样。岩石之间还有很深的裂缝,里面长满了蕨类植物。他不得不从一块石头跳到另一块石头上,要是不小心还会滑落到石头缝里,虽然他的小脚指头足够结实,也还是会觉得疼痛。可是他仍然坚持着向前走,向上爬,漫无目的地走下去。

如果汤姆回过头,看到那个爱尔兰女人一直跟在他后面,他会怎么想呢?可是,或许是因为汤姆很少回头张望,或许是因为她藏在岩石和土丘后面,不想让汤姆看见,汤姆一直没有发现那个爱尔兰女人。

现在,汤姆又渴又饿,他已经走了太长的路啦。而且,太阳已经高高地挂在天上,岩石被曝晒后,热得就像铁锅底。热气在石头上面旋转升腾,就像石灰窑上面的热空气那样打着旋儿,使得周围的东西看上去都在晃动着。

汤姆四处张望,可什么吃的都找不到,也没有水可以喝。到处都是越橘树和浆果树,可是现在才六月,只是开花还没结果。至于找水喝,谁能在石灰岩上找到水呢?

有时,他会走过一些又深又黑的洞,那些洞一直深入地底,就好像住在地下的矮人家里的烟囱似的。他走过这些洞时,能听到下面几十丈深处有流水声。他好想下去润一润他那干燥的嘴唇,可是,即使他是一个勇敢的扫烟囱男孩,也不敢爬下这样的“烟囱”。

他不得不继续朝前走啊走,被太阳晒得头晕目眩,这时他听到远处传来教堂的钟声。

“太好了!”汤姆想,“有教堂的地方一定会有人家的,或许会有人给我一些吃的喝的。”他又迈开了脚步,去找那教堂,因为他肯定自己刚才清清楚楚地听到了钟声。

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四下眺望一番,再次停了下来,自言自语道:“唉,这世界怎么这么大呀!”

他说得没错,在山顶上他能够一览无余,他还有什么看不到的呢?

他看到远在他身后山脚下的哈特豪夫爵士府邸,那片黑乎乎的森林,那条满是鲑鱼的河流。

他看到左边远远的山脚下,是那个城镇和煤矿上冒烟的烟囱。

他还看到更远的地方,河流渐渐变宽,最后汇入大海,海面上有很多小白点,那是一艘艘船。

他的前方是一片辽阔的大平原,上面点缀着农场和绿树掩映的村庄。这一切看上去就像一张地图铺展在汤姆的脚下。不过汤姆一点儿也不傻,他看出来这些地方都离他非常遥远。

在他的右边是成片的沼泽和小山丘,一直延伸到天边,最后融入了蓝天。

在汤姆和沼泽之间,就在他的脚下,有一个好地方,汤姆看到后立刻决定下去,因为这正是他要找的地方。

那是一处绿色的狭窄幽深的河谷,里面长满树木。透过树木,就在离这儿几百英尺的下面,一条小溪清晰可见。如果现在就能到达小溪边那就太好了。

接着,他看到小溪边有一所小村舍和一个小花园,花园里有花台和花床。园子里有一个红色的小点在运动,只有苍蝇般大小。汤姆低头仔细看,发现那是一个穿着红裙子的老妇人。啊!也许她会施舍一点儿东西给我吃吧。

教堂的钟声再次响起来,汤姆断定,下面肯定有一个村庄。再说了,在这里谁也不会认识自己,肯定不知道刚刚在哈特豪夫府发生的事,就算约翰爵爷把全郡的警察都派出来追他,消息也绝不会这么快就传到这里。因为他在不知不觉间已经跑到了离哈特豪夫爵士的府邸足足有十英里远的地方,而且他觉得自己下到山脚下有五分钟就足够了。

不过,这次他可想错了,因为从这里到那个小村庄有一英里的路,而且从山顶到山脚下,高度足足有一千英尺。

汤姆本来就是个勇敢的小男孩,虽然他的双脚酸疼,又渴又饿,但他坚定地走下山去。这时,教堂的钟声敲得更响亮了,以至于让他怀疑是不是自己产生了错觉。

小河在叮咚作响地流向远方,欢快地唱着歌:

清清凉凉,清清凉凉,

流过欢笑的沙滩,还有那梦里的池塘;

清清凉凉,清清凉凉,

流过闪光的卵石,浪花拍岸;

高耸的岩石下,鸟儿在歌唱,

在钟声回荡的围墙下,

清清亮亮,清清亮亮,

在水里玩耍吧,在水里洗浴吧,

母亲和孩子。

肮脏污秽,肮脏污秽,

流过烟囱林立、烟雾弥漫的城市;

肮脏污秽,肮脏污秽,

流过肮脏的河岸、沟渠与码头;

越向前走,我变得越浑暗,

变得越富有,就越污浊;

那被罪恶玷污了的,谁敢和它玩耍?

请躲开我吧,快点儿离开,

母亲和孩子。

自由坚强,自由坚强,

闸门打开了,我流向大海;

自由坚强,自由坚强,

洗去肮脏,奔向前方;

去那金黄的沙滩、起伏的沙洲,

洁净的海浪正在远处迎接着我,

当我融入大海的时候,

就像一个有罪的灵魂得到洗礼,

清清亮亮,清清亮亮,

来我的身边玩耍吧,来我的怀里洗浴吧,

母亲和孩子。

当汤姆走下山的时候,他始终没有发现那个爱尔兰女人就跟在自己身后,也走下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