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风格的美在于明晰而不流于平淡。最明晰的风格是由普通字造成的,但平淡无奇,克勒俄丰和斯忒涅罗斯[1]的诗风格即是如此。使用奇字,风格显得高雅而不平凡;所谓奇字,指借用字、隐喻字、衍体字以及其他一切不普通的字。但是如果有人专门使用这种字,他写出来的不是谜语,就是怪文诗:隐喻字造成谜语,借用字造成怪文诗[2]。把一些不可能联缀在一起的字联缀起来,以形容一桩真事,这就是谜语的概念;把属于这事的[3]普通字联缀起来不能造成谜语,但是把隐喻字联缀起来却可能造成,例如“一人我曾见用火把铜粘在另一人身上”[4]以及诸如此类的话。借用字造成的怪文诗[5]。这些字[6]应混合使用,借用字、隐喻字、装饰字以及前面所说的其他种类的字,可以使风格不致流于平凡与平淡,普通字可以使风格显得明白清晰。最能使风格既明白清晰而又不流于平凡的字,是衍体字和变体字;它们因为和普通字有所不同而显得奇异,所以能使风格不致流于平凡,同时因为和普通字有相同之处,所以又能使风格显得明白清晰。因此那些批评家是不对的,他们对这种词汇加以指责,对采用这种词汇的诗人加以揶揄,像老欧克勒得斯[7]所说,如果可以任意把字加长,写诗未免太容易了;他曾用这种风格写诗来讽刺诗人,例如:
Ē||ōnMǎrǎ|thōnǎdě||zōntǎ, [8]
又如
kān||nōstōn|||bōrǒn.[9]
这样露骨的使用这个手法,诚然荒唐。每一种奇字的使用都要有分寸;滥用隐喻字、借用字或其他奇字,以引人发笑,都会产生同样效果。但是适当的使用这些字却完全是另一回事;若干史诗中插进普通字,就可以看出其间的差别。若用普通字代替借用字、隐喻字或他种奇字,也可以看出我所说的是真理。试举例说明:埃斯库罗斯和欧里庇得斯各写过一行只有一字之差的六音步短长格的诗,此字按照习惯是个普通字[10],欧里庇得斯却采用了一个借用字,使这行诗由平淡化为神奇。埃斯库罗斯在他的悲剧《菲罗克忒忒斯》中是这样写的:
这毒疮吃了我腿上的肉,[11]
欧里庇得斯却用“饱餐”一词代替“吃了”。[12]或者采用普通字,把
如今一个短小丑陋的弱者竟把我[13]
改为:
如今一个矮小难看的废物竟把我,
或者把
给他摆一只丑陋的凳子、一张短小的餐桌[14]
改为:
给他摆一只破烂的凳子、一张矮小的餐桌,
或者把
海岸在啸[15]
改为:
海岸在叫。
阿里佛剌得斯经常挖苦悲剧演员使用口语中没有人讲的短语[16],例如“离房屋远”(代替“远离房屋”)[17]、“汝之”[18]、“我娶伊”[19]、“阿喀琉斯周围”[20](代替“围绕阿喀琉斯”[21])以及诸如此类的短语。所有这类短语不属于普通短语范围,正因为如此,它们才能使风格不致流于平凡;阿里佛剌得斯却不懂得这个道理。
适当的使用上面所说的各种字[22]以及双字复合字和借用字是很重要的事,但尤其重要的是善于使用隐喻字,唯独此中奥妙无法向别人领教;善于使用隐喻字表示有天才,因为要想出一个好的隐喻字,须能看出事物的相似之点[23]。
双字复合字最宜于用来写酒神颂[24],借用字最宜于用来写英雄诗[25],隐喻字最宜于用来写短长格的诗[26]。在英雄诗里,上面所说的各种字都可以使用,但是在短长格的诗里,由于这种诗体竭力摹仿口语,所以适用的字限于日常谈话中使用的字,即普通字、隐喻字和装饰字。[27]
关于悲剧,即借动作来摹仿的艺术,我们所讲的已经够了。
注释
[1] 关于克勒俄丰参看第2章注[6]。斯忒涅罗斯(Sthenelus)是个悲剧诗人。
[2] “怪文诗”既不像希腊文诗,又不像外文诗,参看第21章注[6]。
[3] “属于这事的”是补充的。
[4] 意即“我曾见一人利用火把铜火罐粘在另一人身上”,据说这是谜语家克勒俄部利涅(Kleobouline)说的。参看第21章注[9]。
[5] 意即“例举借用字造成的怪文诗”。例子尚未举出。
[6] 指奇字和普通字。
[7] 此处所说的欧克勒得斯(Eukleides)大概是墨加拉人,是苏格拉底的门弟子,他曾在墨加拉设立学校,传授修辞术。一说是公元前403年任雅典执政官的欧克勒得斯,他曾改良字母,研究语言学。
[8] 此行共15个音缀。第1音缀中的E、第6音缀中的o、第13音缀中的i和第14音缀中的o,都是短母音,但因为短母音之后有两个子音,或因为短母音占据音步的首位,所以都作为长母音读。此行及下一行本是散文,但可读成六音步长短短格史诗诗行。短母音占据音步首位,变为长母音,称为破格,荷马诗中有此破格,但极少用。此行的意思是:“我曾见厄庇卡瑞斯走向马拉松。”厄庇卡瑞斯(Epikhares)这名字的直接目的格为Epikharen。马拉松(Marathon)在阿提刻东北部,距雅典城约42公里。
[9] 此行共14音缀。第2音缀中的a、第3音缀中的e、第13音缀中的o,都是短母音,但因为短母音之后有两个子音,或因为短母音占据音步的首位,所以都作为长母音读。参看本章注[8]。此行的意思是:“情人不他的黑藜芦。”抄本有错误,意思不明白。“不”字大概是“不买”之意。黑藜芦是泻药,据说可治疯病。
[10] 埃斯库罗斯所采用的esthiei(意即“吃了”)一词是个隐喻字,但一般习惯把它当作普通字。
[11] 见埃斯库罗斯的残诗第2 5 3段。《菲罗克忒忒斯》(Philoktetes)剧中的英雄菲罗克忒忒斯曾被毒蛇咬伤,以致腿上生烂疮,十年不愈。
[12] 欧里庇得斯这行诗见他的残诗第792段,可译为“这毒疮拿我腿上的肉来饱餐”。
[13] 见《奥德赛》第9卷第915行,该行的最后一个字与此处所引用的不同。圆目巨人说,矮子俄底修斯竟把他的眼睛弄瞎了,参看第2章注[9]。
[14] 见《奥德赛》第20卷第259行。俄底修斯的儿子忒勒马科斯(Telemakhos)给他摆桌子。
[15] 见《伊利亚特》第17卷第265行。
[16] 阿里佛剌得斯(Ariphrades)是个竖琴师。他挖苦演员乱改对话中的短语。“悲剧演员”或解作“悲剧诗人”。
[17] “离房屋远”为“远离房屋”的倒装句法,古希腊人认为这种句法较有诗意。
[18] “汝之”是诗中用的古语。
[19] 此语见索福克勒斯的悲剧《俄狄浦斯在科罗诺斯》(Oidipous epi Kolonoi)第986行。“娶”字是补充的。“伊”字是诗中使用的字眼。
[20] 古希腊人认为“周围”放在名词后面比放在名词前面较有诗意。参看上文“离房屋远”。
[21] 原文作“周围阿喀琉斯”,意即“阿喀琉斯周围”。
[22] 指衍体字、缩体字和变体字。
[23] 意即须能于不大相似的事物中看出它们的相似之点。
[24] 《诗学》讨论词汇和风格时,仅此处提及抒情诗,即酒神颂,但酒神颂在亚理斯多德的时代已经半戏剧化了(参看第1章注[3])。《诗学》讨论词汇和风格时所举的例子,都是从悲剧的对话及荷马史诗中举来的,没有一个是从悲剧的合唱歌中举来的。由此可见《诗学》中所说的“言词”是指对话。
[25] 指六音步长短短格的史诗。
[26] 指戏剧中的三双音步短长格的对话。
[27] 欧里庇得斯的对话中的词汇最接近口语;至于埃斯库罗斯的对话中的词汇则为诗的词汇,与口语相去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