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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明清帝国体制运作的标志
摘要:明清两代,城市标志着国家行政体制的运作。明代在边疆构筑都司、卫所城池及边堡,将人口与农业耕垦延伸至边地;清朝先以营造驻防城实施监控,继而改为府厅州县城市进行管理,牢固稳定地控制着帝国的边疆。本文选择三个地区的城市,阐述外表各异而实质趋同的城市之形成与演变过程。贵州,明朝“州卫同城”,军事城堡承担军事防守和行政管理的双重功能;清朝沿用明代城址,城市承担着国家治理地方行政的运作。新疆,清朝平定天山南北,在回疆原有的绿洲城池近傍,新建驻防军城,营造新的管理体制,再转变为府厅州县,牢固地控制新的边疆。川边,清朝先维持原有的土司制度,再通过改土归流,直接由朝廷委官治理,设置理民厅,推出新的城市,标志着国家在川西地区行使管理权。
关键词:明清城市 边疆 州卫同城 驻防城 理民厅
城市,无论在中国王朝时代,还是现代社会,都是国家体制运作的标志。城市不仅是国家地方行政建置的各级治所,管理地方行政的调控中心,而且还承担着物资集散商品贸易的功能,其选址必须满足交通便利、水源充足、人口集中的条件。城市的这种标志性,常常体现在中国传统形象画法的地图中,并因被夸大而凸显。
国家抚有疆宇,谓之版图,版言乎其有民,图言乎其有地。清朝经过两百多年的统治,奠定了多民族统一国家的疆域和版图;清朝正是以多层级的地方行政制度在全国实施了有效的管理,为现代中国的地方行政体系铸就了基础。与此同步,清王朝始终不断地绘制全国疆域总图和各级地方行政地图,用地图的形式来展现帝国体制和国家疆域,地图反映全国各地的政区、水陆交通网和城镇的分布,体现国家的有效管理。不过,清代绘制的政区地图很难表现明确的边界,反倒是治所城市被置于地图中最显著的位置。清代地图能够表现清朝省、府、厅、州、县各级地方政区的划分、调整直至确立;地图也能够表现清朝对边地采取特殊的行政空间划分,从而彰显清代卓有成效地处理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管理。
清朝在直省以外的边地实行将军、都统、办事大臣等另一套军事驻防体制,在新疆按游牧和绿洲农业经营方式的不同,在总统伊犁等地将军统辖下,在天山南北分设参赞大臣、办事大臣和领队大臣统领的体制;内蒙古设绥远将军、察哈尔都统管理各盟旗,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将军、定边左副将军和参赞大臣,统领喀尔喀蒙古诸部;青海、西藏地区则实行办事大臣体制。
当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市场经济尚未在中国占据较大比重的清代,各级治所城市容纳各类官署和相对密集的人口,主要体现对地方的政治统合与军事上的控驭;同时,城市的设置是区域开发的结果,城市本身承担着地区物资集散和自身消费的需要,也发挥着商贸市场的集散功能。因此,中国清代的城市是政治权力的象征,城市选址和布局要传达国家的制度。
明朝采取地方行政建制城市与都司卫所城堡共存的双重体制,卫所城堡的功能以军事防守为重,兼有物资交换之功能。清朝立国以后将这些卫所城堡尽数纳入府、厅、州、县体制,成为新的地方建制城市;同时,在重要的省城和边地营筑八旗驻防城。清朝,工商业获得发展机遇的只是京城和极少数省府城市,大多数地方城市仍处在缓慢的行政机制运转之中,工商业功能很弱小。城市形态和功能基本定型于政治性城市,驻防城则注重规整的营房布局和完善的防御能力,构成清代城市的另一种景观特征。
清朝经历康、雍、乾三朝对边疆地区的经略、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改土归流,建立起疆域辽阔的统一国家。清代大量直隶厅的建立是对新拓边地或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实行管理的标志,“厅制”是清代富有政治特色的制度之一,初源于明代派遣知府佐贰官同知、通判以分防,清朝在新辟地区,最初采用驻防城体制或当地首领世袭的土司制,继而改世袭土司制为中央派遣的流官制,并以厅的设置来实现理民和对边地的控制。光绪末年几乎所有的土司制皆完成改流,理民厅制广泛设置于西北、西南地区。
八旗驻防城,又称“满城”,是清朝营造的单纯军事驻军防御性城市,长官为副都统;理民厅的长官为理民同知或通判,驻防城与理民厅城在功能性质上是有差异的。本文选取贵州、新疆、四川西部三个地区,分别阐述三地城市的兴起、外表各异而实质趋同的形成与演变过程。
一、贵州城市的形成过程
明代以前贵州地区即使有过行政建置,也很难找到遗存的治所城址。真正意义的城市在贵州出现应归功于明代在贵州为保障湖广通往云南的驿路通畅,沿途营建了众多卫所边城。从明代弘治到万历年间,贵州省部分府、州、县治与卫、所指挥使同在一座城址之中,史称“州、卫同城”。从城市历史地理的角度来分析,“州、卫同城”实际上是地方州、县将治所选在卫所城内,或放弃原有城址而迁入卫所城内的过程。“州、卫同城”以后,城市发展获得了更大的动力。从政治层面上说,“州、卫同城”使卫所城的军事职能与府州县城管理地方行政的民事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也保障了府州县城的安全。如:镇远府与镇远卫同城、安顺州与普定卫同城、黎平府与五开卫同城、镇宁州与安庄卫同城、永宁州与安南卫同城,而且万历年间陆续上升为军民府,其职能的增加得到朝廷的确认。从经济层面上说,由于卫、所分布在驿路途中,“州、卫同城”使州、县城市获得优越的交通区位,扩大了它的经济腹地。
以安顺州与普定卫同城为例,普定卫城的交通区位十分优越,号称“滇之咽喉,黔之腹”,紧扼湖广通云南的驿道。普定卫城之筑肇自洪武十四年(1381),其城郭坦夷,物产富庶。成化年间,安顺州治迁入普定卫城,实现了“州、卫同城”,良好的交通区位给安顺州城带来了广阔的经济腹地,云南与贵州交换的货物都在此地汇聚,导致城市经济繁荣。“普定城垣峻整,街衢宏阔;南半里有桥;又南半里有层楼跨街,市集甚盛。”由于“州、卫同城”后城市人口增多,尤其是民户增多,经济活动更加活跃,对市场数目的需求也就相应地增多,而州县与卫所不同城者其市场数量则要少得多。安顺府城围九里,山川扼塞,民夷辐辏……估人云集,远胜贵阳。
明清时期的安顺、镇远、黎平等城市都成为贵州省内的区域经济中心,显然来自明朝“州、卫同城”对贵州城市的塑造以及地理分布有较大的影响,清代废卫所制,地方一律实行府、州、县建置,并没有影响贵州城市的位置的变动,大多数城市仍然集中分布在湖广通云南的驿道沿途。直到今天,这条交通要道上城镇的高密集度,使之在空间上依然是贵州城市分布的核心地带。
明代在贵州大量兴建的军事卫所城,虽然从主要功能性质来看属于军事防御性的城堡,但是,这些卫所边城不仅承担军事上的防务,而且在当地也发挥过部分物资集散、加工和买卖的城市社会经济功能。所以,谈到贵州的地方城市,似不应忽略从明代“州、卫同城”向清代府州县建制城市的转变过程。
湖广、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区土司原本均修筑城堡,当明、清两代改湘、滇、贵、川地区土司世袭制为中央委派官员的流官制时,并没有沿用土司现成的城堡。究其缘由,因为土司城堡既用来护卫,亦表示地位尊严,一般选址在山岗上,凭险而守,功能单一,难以承担城市的功能。因而,改流以后只能另外选址营建新城。
例一:湖南省永顺府城。该地属苗人居处区,宋代曾设羁縻州,元代置永顺等处军民安抚司,明代升为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中央王朝未直接委官治理,实由土司首领掌管。清朝初,袭明制仍为永顺宣慰司,康熙后期,苗人向化,愿朝廷设官输赋,类比内地。雍正四年(1726)裁宣慰司,改置永顺厅,属辰州府,仍治于永顺宣慰使司城(今湖南省永顺县东南老司城)。后因“本邑旧土司地亦有城垣,然负险而居,非都会之所”,即难以发挥物资集散的市场功能。雍正七年(1729)移永顺厅治于旧土司城西北三十里岢场地(今湖南永顺县城),后升为永顺府城,属湖南省,领永顺、龙山、保靖、桑植四县。
例二:贵州黄平州城。明代设兴隆卫。旧州城在其西北三十里,元代为黄平苗蛮丛蕞之墟,山溪险固,曾置黄平府;明代改为黄平安抚司,万历二十七年(1594)平播州宣慰司杨应龙之乱,改设黄平州。入清朝以后,将明代贵州诸卫所逐步裁撤,改置府州县。康熙二十六年(1687)裁兴隆卫,但因卫城地处湖广联系滇云之要途,扼偏桥、烂桥之险,以及重安江渡口,故移黄平州治于原兴隆卫城内。
康熙十年(1671)——
吏部议覆贵州巡抚曹申吉疏言:龙里、清平、平越、普定、都匀五卫,应俱改为县,各设知县、典史一员。以安庄卫归并镇宁州,黄平所归并黄平州,新城所归并普安县,其守备等官俱裁。应如所请。从之。
二十六年六月——
戊辰,吏部议覆云南贵州总督范承勋疏言:贵州所属十五卫、十所,请分晰裁改。偏桥卫裁并施秉县;兴隆卫裁并黄平州,移州治于卫治;新添卫裁并贵定县,移县治于卫治;贵州、贵前二卫裁去,改设贵筑县;镇西、威清二卫,赫声、威武二所裁去,改设清镇县;平坝卫、柔远所裁去,改设安平县;安南卫裁去,改设安南县;定南所裁并普定县,普安卫裁并普安州;安笼所裁并安笼厅;敷勇卫、修文、濯灵、息烽、于襄、四所裁去,改设修文县;永宁卫、普市所裁去,改设永宁县;毕节、赤水二卫裁去,改设毕节县;乌撒卫裁并威宁府。应如所请。
由上述裁并迁治的事例可知,贵州的城市不但完成了从军事城堡向地方行政城市的转变,而且鉴于当年卫城的选址考虑到交通便捷,兼有平地屯种,能够提供给养的地理条件,所以,清朝将府州县城全部移到卫城所在的位置。
贵州因明代卫所屯戍制产生的众多城址,尽管随着历史的发展,其功能有了明显的变化,但是对于后世卫所分布地区的社会组织与自然环境究竟产生了哪些影响,还需要学界予以更深入的关注。
二、新疆的城市与清朝在天山南北的体制运作
新疆古称西域,自然环境复杂,昆仑山、天山、阿尔泰山三山耸立,夹持着塔里木、准噶尔两块盆地,盆地中间为浩瀚的沙漠戈壁,内陆环境的自然地理条件限定了西域长期以来绿洲农业与游牧经营并存。在两汉政权经略西域之前,各块绿洲自成独立的政权,即所谓的“西域三十六国”,权力中心形成较大的城郭聚落,分布于山麓冲洪积扇缘的绿洲地带,但并非现代意义的城市。中原政权进入西域以后,两汉置西域都护府、魏晋置西域长史府、唐朝设安西都护府以领护之,“以军事监护的方式管理天山南北绿洲上的诸国”,从而将内地筑城戍守的形式带入西域,新疆地区始有类似中原的城市。现存唐代城址一般分布于沿“丝绸之路”交通线(南、中、北三道)的绿洲地带,天山南路的城址多于北路,这是由于天山北路寒冷的气候及相对湿润的草原环境适于放牧,导致天山以北多军帐行国,略少城址。唐代修筑的军城,往往濒临河流或水源选址,一般坐落在地势较高、易守难攻的地方。城址平面多长方形或方形,亦有适应地形为不规则形状的,例如若羌县石头城、阔那夏尔古城、阿克热克戍堡等,大小不一。唐代城址筑有夯土或土坯垒砌的城墙,城墙上筑有马面、城角墩台,城门修筑瓮城。唐代城址依据都护府城、州县治所城或军、镇、守捉和戍堡的等级和功能,分为单重城或内、外两重城两种形制。
唐朝以后,中原势力一度无力顾及西域,元朝则以松散的汗国形式统治天山南北,明朝弃守嘉峪关,新疆境内中原式城市随之黯然,天山南路由察合台后王建立的叶尔羌汗国统治,曾经出现以“商贾如卿,百货交汇”的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县)为中心的天山“六城”,即后世所称塔里木盆地周缘绿洲的“回城”。明朝至清前期,中央王朝未能有效地统治天山南北,原在天山北部的准噶尔部1678年攻灭叶尔羌汗国,控制天山两翼,从康熙晚年至乾隆朝,清廷经过多次战争,才平定准噶尔部,终于统一天山南北,以构筑驻防官兵的满城来营造新的管理体制。乾隆二十七年(1762)设置总统伊犁等处将军,以伊犁惠远城为治所,统辖天山南北准噶尔、回部各地驻防官兵。新疆各地分设参赞大臣(治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三处),办事大臣(治哈密、喀喇沙尔、库车、阿克苏、乌什、叶尔羌、和阗),领队大臣(治库尔喀喇乌苏、古城、巴里坤、吐鲁番、英吉沙尔),乌鲁木齐设都统,以上机构皆统属于伊犁将军节制。另外,又于巴里坤设镇西府,于乌鲁木齐置迪化直隶州,均隶属甘肃省,进而稳固新的边疆。清朝没有沿用汉唐城址,而是采用在回疆原有的绿洲城郭外围新建或同城隔截设驻防城(即满城)的办法,监管回城,屯垦戍边,不仅保证帝国体制有效运作,而且带动新疆城市进一步形成规模。
新疆地区驻防城主要包括天山北路伊犁地区的惠远、惠宁、会宁、巩宁、广安、孚远等6座驻防城和天山南路的绥靖城、永宁城、阿克苏城、叶尔羌城、和阗城、喀喇沙尔城、英吉沙尔城、徕宁城、库车城、哈密城等,共计16座驻防城。
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以后天山南路的主要城市由回城与驻防城并存。回城,指清朝统一天山南路营建驻防城以前,当地已有的城镇。驻防城,指清廷营建的八旗驻防城,又称满城;道光以后,绿营兵增多,逐渐成为清廷在新疆的驻防主力,光绪年间更仿照内地的行政体制设置厅州县,满城渐渐被称为“汉城”。此外,由于清朝时分别控制新疆各地的参赞、办事、领队大臣均建衙署于驻防城内,故,驻防城又以“镇城”称之。
喀什噶尔城(今喀什市区)
回城,地处天山南麓的吐曼河与克孜勒河之间的高台地上,在明朝之前已经形成土城一座,地势高峻,周匝约三里七分余,东开二门,西、南各一门,城内人居稠密,计有2545户,8745口,贸易回人170户,585口。城外艾提尕尔清真寺周围亦多民居,城村共计15500余户,50700余口。
驻防城,清朝驻防喀什噶尔后,乾隆二十四年(1759)设参赞大臣一人,总理各回城事务,又设领队大臣一人。三十一年(1766)平定乌什之乱,参赞大臣移驻乌什永宁城,喀什噶尔改设办事大臣,专司境内之事,另设协办大臣。乾隆二十七年(1762),议政大臣永贵“于旧城西北二里许,临河爽之地基,创筑一城,其基即布拉尼敦故园也。城垣高一丈四尺,底厚六尺五寸,周二里有奇,门四,东承恩,西抚羌,南彰屯,北僻远,三十六年,赐名徕宁城”。徕宁城,作为参赞大臣驻地专为军事驻防,又称“镇城”,城内建参赞大臣、协办大臣衙署各一所,满营协领衙署一所、佐领官房一所、防御住房一所。道光八年(1828)大和卓之裔张格尔叛乱,毁“徕宁城”及旧城各门,十八年(1838),清政府重修喀什噶尔城垣。此城于同治初陷于阿古柏。光绪初平阿古柏,克喀什噶尔,光绪八年(1882),裁喀什噶尔办事大臣,于汉城置疏勒直隶州,于回城置疏附县来属,隶甘肃布政使司。光绪二十四年(1898)清政府再次扩建喀什噶尔城,新疆建省后,升为疏勒府,领疏附、伽师二县。
叶尔羌城(今莎车县城)
回城,元、明时代叶尔羌曾经是南疆三大城市之一,位于昆仑山北麓,叶尔羌河中游冲积平原,城踞冈上,土冈环其东南,城周约六里三分余,东西各一门,南开二门,城中街巷屈曲错杂,民居以土垣屏蔽,穴垣为户,高者三尺,伛偻出入,屋宇毗连处,咸有水坑,导城南哈喇乌苏之水,达于城北,是资饭用。城内2843户,11730口;城村居民共计15000余户,60400余口。
驻防城,乾隆二十四年(1759),利用回城西南隅和卓的旧宅院,营建办事大臣衙署,与回城同城,但筑墙隔开。翌年,城内修建万寿宫、关帝庙,竖立“御制平定回部勒铭叶尔奇木之碑”;将军兆惠等于城东北五里许修建显忠祠一所、城东南奏建关帝庙,赐名“显佑寺”,满汉文匾额“永镇西濛”,于春秋致祭。
光绪八年(1882),裁叶尔羌办事大臣,于汉城内置莎车直隶州治,于回城置叶城县来属,同属甘肃省布政使司;新疆建省后,升为莎车府,统领蒲犁厅、巴楚州、叶城县、皮山县。
和阗城(今和田县城)
回城,地处昆仑山北麓,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城址位于玉龙喀什河山前冲积平原,即天山南路六城之伊里齐城。土筑城垣周三里七分,东南西北各开一门,城内4308户,14661口。
喀喇昆仑山北麓有多条冰川发育,在河流冲积扇缘形成的绿洲,各有一城。如哈拉哈什(今墨玉县),城村居民共计4272户,12967口;克里雅(今于田县)、玉龙哈什(伊里齐城东南三十里)、齐尔拉(今策勒县),实际相当于民物繁庶的大村镇,亦无城垣。和阗“六城”城村居民合计13642户,44603口。
驻防城,乾隆二十四年(1759)于伊里齐回城东南辟出一隅,筑墙隔截,营建和阗办事大臣衙署和兵房。光绪九年(1883)置和阗直隶州,隶属喀什噶尔道,在回城西南二里营筑新州城,又称“汉城”。和阗州先属甘肃布政使司,后属新疆省。
阿克苏城(今阿克苏县城)
回城,位于天山中段托木尔峰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由阿克苏河冲积形成的绿洲上,城址北倚高崖,“随其地势而刨筑为垣”。阿克苏回城一共三座,均借助地势,东西排列,每城周仅一里余,皆南向外,又以大城垣环之。“城东砂碛中,有土沟一道,因城内需水,故于沟内筑堤,高下与城内地势相对,自北山引水,由砂碛中导入堤内,从城东串流三城,西出归河,水势湍急,土冈围绕,道路崎岖,颇称险要。”由于阿克苏绿洲“土田广沃,芝麻二麦谷豆黍棉、黄云被野,桃杏桑梨石榴葡萄苹婆瓜菜之属,塞圃充园,人人富厚,牛羊驼马,所在群聚,尤多技艺之人,攻玉制器、精巧可观”。同时,阿克苏“地当孔道,以故内地商民、外藩贸易,鳞集星萃,街市纷纭,每逢八栅尔会期,摩肩雨汗,货如雾拥”。故,阿克苏以农、副、商业兼得,为天山南路各城翘楚。城内952户,3261口;城村共计5600余户,18600余口。
驻防城,清廷平定天山南路时尚未筑镇城,办事大臣及满洲、索伦、绿营兵部分以当地旧房居住或临时搭帐篷安置。乾隆三十一年(1766),在回城西北数十步,以原拜城伯克色提卜阿勒氏的院子为基础,营建满城,设领队大臣。嘉庆二年(1797)改为办事大臣。鉴于阿克苏镇城选址优越,辐辏交通,城址一直稳定,内地商民及外藩人等,常年往来不断,街市交错,茶坊酒肆旅店,莫不整齐,八杂儿街长五里,为南路各回城四达之区,也为阿克苏演变成现代新疆区域中心城市奠定了基础。光绪八年(1882),裁阿克苏办事大臣,于其地置温宿直隶州,设拜城县来属,隶甘肃布政使司;新疆建省后,光绪二十八年(1902)升为温宿府,另于城北25里故温宿州巡检地置温宿县来属。
英吉沙尔城(今英吉沙县城)
回城,位于帕米尔山系公格尔峰北麓,塔里木盆地西缘,选址于山前冲洪积平原,旧有土城一座,周二里一分,南北各开一门。英吉沙尔介于喀什噶尔、叶尔羌之间,扼守商路要道,在回城外形成以各类巴扎为代表的商贸集散地。
驻防城,平定大小和卓之乱以后,乾隆三十一年(1766)于英吉沙尔设置领队大臣,衙署暂安置在回城内,修筑东西向隔墙一道,官兵驻北,当地住民居南。四十年(1775)拓建驻防城,面积为旧城的三倍,除衙署、兵房、仓库外,又建万寿宫、关帝庙、廒神庙等内地崇祀之所。光绪九年(1883)设英吉沙尔直隶厅,属甘肃布政使司,后属新疆省。
库车城(今库车县城)
回城,城址位于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库车河东岸洪积台地上。汉唐时代库车为龟兹的首府,处于天山南麓的东西交通要道,原有大城(今皮朗古城),城垣“皆柳条沙土密筑而成,望之巍然,如金汤之巩固”,周回约7000米。回城在龟兹古城西南侧“周围约四里余,势踞高阜,俯临大河,城有东西南北四门”,1958年曾经被洪水淹没。库车老城内323户,1321口。
驻防城,乾隆二十四年(1759)平定天山南路,置库车办事大臣,驻防官兵与回户同处老城之中。五十八年(1793),在回城北墙外修建新驻防城,内设办事大臣衙署,署东北建公馆,兵营在北门外,“北大街恭建万寿宫一座,西间壁建关帝庙一座”。光绪八年,裁库车办事大臣,置直隶厅,属甘肃布政使司;新疆建省后,改为库车直隶州。
乌什城(今乌什县城)
回城,地处天山腹地的托什干河谷,南北皆山,因山为城,垒石而筑,“周二里余,出入惟有东向一门,门外山下,又有一土城,约二里五分,有南、东、北三门,与山上石城相向,环绕回抱于其左,城北二里有大河一道。所属一十二处村舍毗连,皆傍河而居”。城内472户,1555口;城村共计2900余户,12100余口。
驻防城,清廷平定天山南路之后,置乌什办事大臣。乾隆三十年(1765),乌什回众不满办事大臣素诚和阿奇木伯克阿卜都拉的腐败统治而反叛,清军经数次进围方攻克乌什城。在回城原址重建办事大臣驻防城,乾隆皇帝谕旨:“朕已谕将该处城垣,不必拆毁。各城驻扎大臣,当以乌什为总汇之地。”因而,总理南路参赞大臣从喀什噶尔移驻乌什新驻防城,赐名“永宁城”,使乌什一跃成为天山南路的政治、军事中心。永宁城内不仅建有各类衙署、官厅、兵房,而且“建万寿宫一座,城内西山坡上建山川、社稷坛一座,关帝庙一座,御书匾:‘灵镇岩疆’、御书对联:‘转伦名炳千秋日,靖遂威行万里风’;又建马祖、火种殿各一座,观音阁一座,韦陀殿一座”。使之完全类同内地的地方行政建置的治所城市,以宣示国家之一统,文化之认同。
喀喇沙尔城(今焉耆回族自治县城)
地处天山与博斯腾湖之间的盆地,周围环山,开都河横贯全境,因泛滥无常,致使土壤卤碛,“平川虽阔,民贫地瘠,村居甚为寥落”,并屡遭准噶尔部侵扰,原有城址多已颓圮。清廷平定准噶尔部以后,由于喀喇沙尔地处天山南北往来通道,乾隆二十三年(1758)设置办事大臣,并建喀喇沙尔城。“城高一丈三尺,周围长二百五十四丈,东西两门,城楼二座,角楼四座”,以后又多次重修。同时营造万寿宫、关帝庙、龙神庙、马王庙,春秋致祭。逢朝贺时节,满汉回等官员人等分班行礼。往来内地商民增多后,由官兵商民出资公建洪福寺、财神庙、鲁班庙,将中原的文化信仰传入。乾隆三十七年(1772)土尔扈特部东归,被安置在此地放牧。喀喇沙尔城内无回人居住,所属两屯,库尔勒,582户,1543口;布古尔,594户,2364口。
光绪八年(1882)裁喀喇沙尔办事大臣,置喀喇沙尔直隶厅,属甘肃布政使司;新疆建省后,光绪二十四年(1898),升喀喇沙尔厅为焉耆府,领新平、婼羌、轮台三县,成为天山南路塔里木盆地北部的中心城市。
吐鲁番城
回城,位于天山博格达峰南麓,吐鲁番盆地中部,泉流绕城,民田资其灌溉,地广土肥,气候温暖无雨雪。唐代髙昌县有安乐城,吐鲁番回城即其故址。吐鲁番盆地内还有两处回城,辟展(今鄯善县)和鲁克察克(今鄯善县鲁克沁镇)。
驻防城,设吐鲁番办事大臣一人,初驻辟展(今鄯善县)统绿营旗兵三百名,乾隆三十六年(1771)改置辟展直隶厅,属甘肃布政使司;二年后降为散厅,改属镇西府(今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乾隆四十二年(1777)办事大臣徙治吐鲁番,四十五年(1780)营建驻防厅城,改称吐鲁番厅。选址于回城东侧新筑土城一座,由乌鲁木齐满营兵换防,赐名“广安城”。吐鲁番城市是新疆最先按照内地的地方行政建制而设置的地区,咸丰五年(1855),升吐鲁番厅为直隶厅,光绪十年(1884)改属新建的新疆省,领鄯善一县。
天山北路,长期属于游牧、驻牧的经营方式,原本无城市,清代统一天山南北之后,乾隆二十七年(1762)设立总统伊犁等处将军统管天山南北,建衙门于伊犁河畔惠远城。天山北麓为重要的军事交通线路所经,沿途按每日途程设置众多军塘站铺,需要派驻八旗和绿营兵分防驻守,并沿着大路营建驻防城,这是天山北路城市兴起的历史背景和分布规律(即以驻防城为主)。
惠远城(今霍城县惠远镇)
驻防城,惠远满城营造最早。据《钦定八旗通志》卷一百十八《营建志七》,乾隆二十九年(1764)批准在伊犁河北一里许“修建城垣房屋,给与凉、庄、热河移来满洲官兵居住”,三十一年(1766)正月,明瑞等即奏称“由凉州、庄浪携眷移驻满洲兵丁城垣、房屋一万七百余间俱已修理完竣”。属伊犁九城之一。
惠宁城(今伊宁市巴彦岱镇)
惠远城完筑之后,乾隆三十五年(1770)又在惠远城东北营建惠宁城,“给与西安移驻伊犁官兵居住”。属伊犁九城之一。
惠远、惠宁两城皆位于伊犁河北岸地区,是新疆最初筑造的两大满城,使得天山北路伊犁河谷原本放牧经营的地区出现城市群落。同治十年(1871)沙俄侵入伊犁地区,毁伊犁九城。
乌鲁木齐城
回城,清朝平定准噶尔部之前,乌鲁木齐河岸侧虽然已有不少人居,但似乎并未形成城市。维族聚集的南关二道桥地区,如果谓之“回城”,则是清廷在乌鲁木齐营建驻防城之后逐步形成。
驻防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平准部,定新疆北路,分建城邑,以乌鲁木齐为腹地,由都统率八旗官兵驻防。乾隆二十八年(1763)在乌鲁木齐河东岸旧城北营筑迪化城,由绿营提督驻扎。乾隆三十七年(1772)又在乌鲁木齐河西岸营建“巩宁城”驻防土城一座,周九里三分,集中安置凉州、庄浪移来3000余名满、蒙官兵,称为“满城”,而称迪化城为“汉城”。乾隆三十一年又在巩宁城东八里河东岸营建迪化城,由提督驻扎。同治年间,发生回乱,二城均陷。光绪二年,清军克复乌鲁木齐时,巩宁城灰烬之余仅存废址,唯迪化城略加修葺,尚能利用,周四里五分有奇,谓之汉城。同时,在迪化城东北半里许再次营建满城,周三里五分,称作“新满城”。光绪十二年(1886),新疆建省,以迪化城为省会,将满、汉两城贯通一气,增修城垣垛堞,就地势修筑,形成长圆型城垣,周二千七十四丈五尺(约合6638.4米),炮台、城楼、月城一应俱全。自乾隆至清末,乌鲁木齐先后出现过四座城:迪化城(汉城)、巩宁城(老满城)、新满城以及迪化和新满城贯通后的新迪化城,从而构成了现代乌鲁木齐城市的中心地段。
巴里坤城(今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城)
驻防城,乾隆三十七年(1772)置驻防城,由西安、宁夏两处移来2000多满营官兵,赐名“会宁城”。后因巴里坤会宁城兵粮转运维艰,三十九年(1775)依乌鲁木齐都统、陕西总督奏明,准将西安满营仍驻巴里坤,其宁夏满营官兵1000名则移驻古城(今奇台县)。
古城(今奇台县城)
驻防城,于奇台堡置,乾隆三十九年(1774)营造新城,以安置自巴里坤移驻的宁夏满营官兵及家眷,赐名“孚远城”。
清朝在新疆建立的驻防城都经过规划,其城市标志有:首先是设有行政建置,建立衙署。其次是驻军,营造整齐划一的兵营、仓库。再次是修建作为国家与文化认同的寺庙祠堂,如万寿宫,内立“御制平定回部勒铭碑”;显忠祠,旌表平定回部建立功勋或死节的将领;关帝庙,御赐匾额以昭示“神佑濛疆”代表国家祭祀。清光绪末年,将新疆的镇城改设府厅州县,完全是由于“新疆幅员辽阔,设官太少”,当地民众和内地陆续迁入的民众需要由理民官来治理,而不能仅仅依靠驻防的官兵。
至于城市在商业贸易方面的功能,最初,清廷实行满(汉)、回隔离政策,使新疆的回城与满营形成复式(双城)城市形态。“民人之居处宜别,内地贸易商民将来渐多,所居或与官相近,尚可弹压,不令生事。若听其随意栖止,与回人相杂,不免易滋事端。请交该大臣等彻底清查,俱令赴驻兵处贸易。若仍与回人杂处,即行治罪。”这种隔离政策导致来自内地的商民只能在满城与回城之间设立市场商铺,从而影响至今,凡曾经在清代建立过满城的新疆复式双城,商贸最繁盛的市场往往坐落在满(汉)回二城之间,如:吐鲁番、喀什。
当代新疆人口超过3万的16座城市中,除克拉玛依、石河子、博乐、阿图什4座城市外,其余12座城市都曾在清朝设置过不同等级的建制,也就是说,现代新疆城市的兴起,并最终形成城市规模,是在清王朝对新疆实行军政体制并确定各级官署治所的基础上,也标志着清王朝控制边疆的体制正常运转。
三、清代在川西的设治催生出新的城市
为什么研究川西的城市?因为在四川盆地与青藏高原之间是一个结合部,既是多民族群落的结合,又是不同生产经营与生活方式的结合。这样一个边缘地区,本没有城市,为什么会出现城市?在什么地方产生城市?川西的城市与中国王朝的政治运作之间存在什么联系?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大渡河以西长期以来是藏羌人民繁衍生聚的地方,中原王朝几次将触角伸向那里,都无功而返。昆明滇池大观楼长联中有“宋挥玉斧”一说,这个典故说的是宋太祖赵匡胤挥玉斧划大渡河为界,表示“此外非吾所有也”,愿与大渡河以西的吐蕃、大理政权划江而治,通好互市。此说并不见于北宋史书的记载,最早见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五绍兴六年九月条:“癸巳,翰林学士朱震言:按大理国本唐南诏,大中、咸通间,入成都,犯邕管,召兵东方,天下骚动。艺祖皇帝鉴唐之祸,乃弃越巂诸郡,以大渡河为界,欲寇不能,欲臣不得,最得御戎之上策。”后世之书多用“宋挥玉斧”解释中原王朝以大渡河划界,不欲在大渡河以西筑城设治的缘由。
在中国历史上,从秦汉、隋唐至宋明,中央政权曾经几次想对大渡河、邛崃山以西进行经略,以开教化,但是都没有成功或不能持久。明朝没有采用类似北方修长城的防御形式,而是设置众多的卫所、安抚司来维护和平环境,用茶马交易来维系民族团结,以巩固这条边缘地带。只是到了18世纪的清朝,才通过设置直隶厅的形式,将有效的管理统治深入到大渡河、邛崃山以西地区,并推广到四川盆地整个周边。在边缘地带或边疆地区设置直隶厅的管理,不应看作清朝中央政府对当地人的军事征服,也不仅是将土司世袭制改为中央直接委派流官的制度层面,而应当视为边缘地区经济开发的深入,使当地社会初步迈进文明的门槛。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川西高原地区在20世纪初由设置川边特别区,逐步演进到设立西康省打下基础。
清朝,康熙五十七年(1718)来自昆仑山北的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派兵入拉萨,杀拉藏汗,祸乱西藏,窥伺康地(即指“川边”或川西)。康熙帝发青海、四川、云南三路入藏安定局面,可以视为清廷经略川边之始。藏乱平定之后,雍正朝在川边实施改土归流,在川边设置了很多直隶厅,如:改松潘卫为松潘厅,改杂古脑为理番厅;新增置打箭炉厅、理化厅、三坝厅、懋功厅(原美诺、阿尔古二厅)等。乾隆年间设置更多,此举一直延续到清末。从地理空间分布上考察,这些厅的设置与川边藏番聚居或藏羌混居有关。此前,对川西高原散布的诸多藏族群落,在各自势力控制的所属地域内,实行土司世袭管理,与中央王朝保持臣属纳贡的关系。但是视内地或边疆的形势变化,也时有反目。前文所述“宋挥玉斧”划大渡河为界之说,虽不可信,却能反映历史上中央王朝对大渡河以西无暇多顾,或者说对大渡河两侧采取了有区别的统治管理方式。事实上,大渡河、邛崃山东西两侧由于自然地理环境的巨大差异,使得人类社会生产经营方式、生活习俗、民族成分、语言、信仰也存在着许多差别。
川边地区在清朝以前从来没有形成过城市,至多有些土司官寨周围聚集稍多的人口,元、明曾经设宣慰司、长官司委当地首领管理。只有当清朝逐步完成对川西地区的经营治理,设置各级厅县等行政建制,并有明确的治所,才最终为现代川西城市的分布奠定了基础。
康定县城
原名打箭炉,其地在大渡河外,为长河西、鱼通、宁远三土司地,明朝设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世授土职。雍正二年(1724),在打箭炉安设阜和营驻防,倚山修砌石城,周一百四十五丈,辟门三;八年,设雅州府分防同知,与税课、监督俱治于打箭炉城内。设治前,打箭炉有锅庄十八家,后增至四十八家。锅庄为行商旅店。凡康藏行商翻越折多雪山,停宿皆住此地锅庄,不取宿馐费。盖客商之货交与主人,代为买卖,出入提取二分,用代为馐费,形同内地之经纪。打箭炉能够形成城市,其灵魂在于“锅庄”,因锅庄系集旅馆、堆栈、肩客、交易所、高利贷者之大成,也是汉藏贸易的一座桥梁。雍正十一年(1733)置打箭炉直隶厅,清末拟建西康省,宣统三年(1911)升为康定府。1913年改为康定县,1926年设西康屯政使,1929年改西康政务委员会,均设在康定县城,至1939年正式建西康省,首府仍治康定县城。康定为康藏土产来内地,川茶及成品入藏之第一大商埠,实际联通了川内五边茶产地与藏中各地的贸易,作为四川西部首位城市当仁不让。
泸定县城
原无城市,因康熙四十四年(1705)修建泸定桥,春冬两季,桥头汇集来自汉源、雅安等处揹茶担米的商贩,运往康定城,做居间运输的中介贸易。清朝始设泸定桥巡司,1913年改为泸定县。土产悉输至康定县出售,以菜蔬为大宗,所需杂货购之雅安,皆小贩,无巨商,但是已经很繁荣。
雅江县城
城濒雅砻江,为康藏大道必经的渡口。江东归明正土司管辖,江西藏名杂曲卡,属理塘土司。康熙五十九年(1720)于渡口置浮桥,东岸设中渡汛,由绿营兵外委分防,稽查往来行者,无官票不能渡。光绪三十二年(1906)理塘改流,置河口县于此,城内市场杂货俱全,康藏土产悉聚此出售,再由巨商输至康定出口。1913年改名雅江县。
理塘县城
明代为青海代庆和硕部属地,立大喇嘛寺堪布,掌管阐讲黄教,置里塘宣抚司。康熙五十七年(1718)命定西将军噶尔弼自打箭炉率军入藏,行至理塘遇阻,遂之平服。雍正三年(1725),营筑理塘城垣,设粮务委员监管转运西藏粮饷事宜,又置守备、外委率绿营兵戍守。七年,授当地土司宣慰、宣抚正副名号,皆给印信世袭,管理当地大小藏寨、喇嘛寺院的百姓和僧众,呈送户口纳粮,理塘由此内属。理塘地高土寒,不宜种艺,山川险恶,道路辽远,其重要性唯在进藏冲途,最要慎守。光绪三十一年(1905),藏军攻入巴塘,川军前往弹压,理塘土司暗中阻滞粮秣不能转运,并截杀清军官兵。光绪三十二年,将理塘改土归流,三十四年秋奏设理化厅同知,宣统三年(1911)春议准升为理化府。设厅、府治以后,该地与稻城、定乡、得荣、义敦、白玉、瞻化各临近地皆有贸易,康定巨商于此设庄为分号,收买黄金、药材、皮革、羊毛为大宗商品。1913年,改为理化县,是川边地区畜牧、土特产品的商贸集散地。
巴塘县城
城址位于金沙江东岸,明代为巴塘土司地。巴,藏语义为乳牛,一说巴塘寓意“绵羊声坝”,巴塘海拔仅2400米,气候温和,农牧兼营,土产出口以药材为大宗。康熙五十八年(1719),永宁协副将岳钟琪进兵取巴塘,修筑城垣,其地内属。雍正七年(1729),授当地土司为宣抚司名号,颁给印信号纸,世袭其官。清朝每次用兵西藏皆由此地渡江,故重视兵防,以川省同知为粮员负责转运粮饷,设都司、千总驻城,外委戍守竹巴笼渡口。光绪三十年(1904)驻藏帮办大臣凤全由川赴藏道经巴塘,见土地膏腴,招汉人开垦,惹怒藏人。藏人群起杀垦夫,驱逐凤全官兵,并于鹦哥嘴截杀之。川督锡良闻报,派提督马维骐、建昌道赵尔丰进剿。巴塘事平,赵尔丰得授川滇边务大臣,奏巴塘改流,设巴安县。三十四年,赵尔丰以驻藏大臣兼边务大臣奏请巴安县改升巴安府,分辖盐井县、三坝厅,谋以巴安府为省城筹建西康省。筹建省时,万商云集,巴安府土产远销内地各省、藏区、印度及南洋群岛,城市繁盛一时。民国时,西康省城内迁康定,行商一落千丈,可见政治气候的倾向对一地商业发展的重要影响。
康南各县商业贸易形成以康定为总汇的经济联系,于此交换土产与川茶杂货,再回销各县。因交通便利,理化也是重要的居间贸易之处,巴塘因政治中心的建立,商业也一度繁荣。
甘孜县城
地处高原平坝,河流迂回,切割较浅,水草丰茂,森林密布,属雅砻江上游农业、牧业、狩猎兼得,甘孜藏语为“洁白美丽”之意。元代设尕甘思都元帅府属宣政院辖地,明代设尕甘思招讨司,均由藏族首领世袭。清朝分设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霍尔孔撒安抚司,授爵世袭,分别管理雅砻江流域及其支流鲜水河地区。此地本无城市可言,往往以藏传佛教寺院为核心,在其周围团聚众多僧民和建筑。如明成化年间创建的东谷寺,但是并不在今天甘孜县城。今甘孜县城西北山坡建有甘孜寺(藏语甘孜扎西罗卜楞,意为洁白美丽的吉祥宝地),清康熙元年(1662)对寺院进行了扩建,使之成为当地第一座大寺院;同年,五世达赖派其弟子霍曲吉·昂翁彭措在其西20里雅砻江北岸山麓修建白日利众生祥寺(简称白利寺;白日,藏语意为青岗山),同时又将大金寺(藏语意为兴旺)迁建于白利寺西边的山包上。三大寺院一字排开使甘孜因而颇具吸引力。清末,宣统元年(1909),对川边北路改土归流,于甘孜设甘孜委员,1913年改为县。甘孜县人颇善于经商,尤以喇嘛寺为代表,皆百万成本。由康定县购川茶,调剂杂货运至西藏出售,调换黄金、药材、羊毛,出售于拉萨、印度、香港、上海、北京,康定设分庄,转购广货输至康藏销售,成为巨商。甘孜县城紧临进出西藏大道北路,商人远贯,形同内地之城市。
入藏大道北路还有两座县城:炉霍县、道孚县,也是原本并无城市,分别为霍尔章谷土司和霍尔孔撒土司管地,均在清末宣统三年(1911)改土归流,先设委员,民国初改为县。值得一谈的是为何迟至清末这一地区才改土归流。自清同治年间以来,川西北地区瞻对、明正、麻书、孔撒、章谷五土司反复争斗,互相兼并土地,劫掠川茶,引起社会不宁,藏人一面求驻藏大臣具奏,一面请藏军东来。此时适逢太平天国石达开部入川,局势未平,清廷无暇顾及,藏军趁机占据并欲将康区归入藏地。川边情势引起清廷担忧,认为五土司地若属藏,终为西康之祸,遂动改流之议。光绪三十年(1904)四川总督锡良借章谷、瞻对(今四川新龙县境)土司争斗,派兵弹压,事平,边务大臣赵尔丰就势提出川边西北路各土司地全部改土归流。宣统元年(1909)于德格土司地置登科府(今四川石渠县南洛须镇),各安抚司、长官司均改流设委员,德格土司地分置德化州、白玉州一并来属,归边务大臣管理,所有粮税照改流各土司章程设官征收。1913年,包括登科府在内,川边一律改为县制。
炉霍县城
曾称“章谷司”“炉霍屯”,没有著名寺院。民国时期,汉人来此挖金开垦安家者已有数百家,汉夷杂处,移风易俗,大半同化。县城无市场,汉商由康定购茶、杂货等,来此分住,以杂货调换土产,运至康定出口。汉商从采购到中转,再回销,包办了经营。几乎没有城市的感觉。
道孚县城
又称“道坞”,城西北山麓有著名的黄教十三大寺院之尼措寺(藏语意为“灵雀寺”),也是康熙元年由五世达赖弟子霍曲吉·昂翁彭措修建。民国时道孚县城汉番杂处,改土归流半为同化。当地人与汉族联婚,生子皆愿读书,不愿当喇嘛,倾向汉人礼节,日渐浓厚。本城尚为市集,土产运至康定县出口,调换川茶杂货,运回销售本地及色达、俄落等地。所以城市沿入藏大道形成市街。
今日四川甘孜地区的稻城县、德格县、白玉县、色达县、石渠县等皆完成于宣统时期的改土归流,从而为民国初改为县制奠定基础。县城规模均不大,甚至有的县城仅有改流后川督委任的委员、书记、税官三人在县署执事。但是无论如何,改换委员毕竟标志着清朝帝国体制在川边实现了有效运作,标志着多民族统一国家的疆域和版图完整,也催生了新的县城。
四川西北与甘肃、青海接壤的川甘边地区,古代形成的“丝绸之路”河南道从那里穿过而通向河西与西域,清朝以前也是采取由当地藏羌首领授给安抚司长官印信的土司世袭制,除了一些碉楼城堡,并没有真正意义的城市。如果说到城市的出现,还应当归结为清廷陆续对该地区实行的改土归流,设厅州县制管理。雍正九年(1731)裁松潘卫置松潘厅,乾隆二十五年(1760)升为直隶厅(治今四川松潘县城);乾隆十七年(1752)裁杂谷安抚司,改置杂谷厅(治今四川理县东北薛城乡),二十五年升直隶厅,嘉庆六年(1801)改名理番厅。在乾隆朝时,清廷历经三十年战争,终于平定大小金川土司之乱,乾隆四十一年(1776)于小金川地设美诺直隶厅,废大金川安抚司置阿尔古直隶州;四十四年裁阿尔古直隶州,改为绥靖、崇化、抚边、章谷、懋功五屯,并入美诺厅,四十八年改称懋功厅(治今四川小金县)。1913—1914年间,依托上述厅、屯,分别设立松潘县、理番县、小金县和丹巴县。由此可见,清朝川西北城市的出现是随着清王朝不断地平乱和改流,即通过军事手段与推行行政管理体制而实现的。除松潘县城在唐代旧城基础上扩建,规模比较大,其余县城均处于狭窄的河谷内,城址在两条川流相汇之处发育,所以城市规模都很局促。
因高山川流之限,受交通道路的影响,川边地区大致各县皆于康定县城换产品,再于各县地调换土产,加以交易,康定是川藏线城市贸易的重要枢纽;理化、巴塘也是重要的贸易口岸,联络康南、康北的各种交易活动,结成川藏线一带密切的经济往来。其中,康定又通过泸定与内地加强川茶、产品等交换,以补充川边各城贸易之需要。康南与康北诸县又因地理位置的不同,与西藏、云南和青海靠近的各县,如得荣、乡城、稻城及甘孜等地,也担负起与相邻各省区贸易的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王朝时代,内地城市的主要功能是在政治的控制和文明的教化方面,其次,城市的功能是在商业方面。具体到四川西部、西北地区,新产生的城市是否能够与中国内地东南沿海的城市一样曾经是商业在起主导作用呢?
川边,清朝在原有的土司领地设置“厅”,虽然理民厅所在的新城,在规模上很难用内地的城市来衡量,但是设官建置,从行政制度上委实创立了一个个新的城市,标志着国家在西康地区稳固地行使管理。故而,乾隆《雅州府志》有这样的感叹:“雍正七年,打箭炉设雅州府同知分驻其地,兼辖番汉,自里塘、巴塘以西,直抵西藏,延袤数千里,悉入版图。幅员之广,古所未有,而打箭炉实为诸番朝贡互市之要口矣。”对西藏高原与内地之间的“边缘地带”(番界),即川西开发的整体要有一个新的时空认识。其视角和思路应当从与区域调控相关联的中心城市的形成及其反映的区域经略和开发来考虑。
清代“厅”设置的缘由、选址,以及向县城的过渡,受到该地区主要交通道路选线的影响,也与地区间物资交换的种类和地点,从事物资交流和远程贸易的商队有关联。清朝在新疆、川西设置的“厅”起到催化新政区的功能,同时也推动新兴城市的出现。厅的功能由最初的防御性特征逐步过渡到理民性质,是区别分防厅与行政厅的标准。分防厅与行政厅的区别,至少必须有以下两个特征:分防厅主要为管事,管军事方面的事情;行政厅则主要是治民,治理民商事宜及诉讼。设置分防厅,为知府属下的一级分管,譬如:清代最初设置于川西的厅,与绿营兵驻地存在重合的特点,而且先有绿营驻防,再设置厅,实质是在边地加强军防,反映分防厅的军事特性;理民厅的出现则与实施改土归流,加强对原有土司地方的管理相关联,具有独立的行政区。在《嘉庆重修一统志》记载中出现过“懋功屯务厅”的专称与“懋功直隶厅”并行的称谓,就是不同性质的厅。简言之,在一个独立的区域内对所在民众进行全面管理的设置,才是行政厅的制度。即接管了该地区的土地、人民,掌理刑名、钱粮等一切案件,也就转变为政区性质的厅,而其长官理民同知和通判,也就同知州、知县一样成为地方政府的正印官。川西地区厅的设置与演变,应归功于“改土归流”,将分防厅转变为行政厅(理民厅)体制,有着演变的时间差,从而也催生了区域开发和城市的兴起。
通过上述贵州、新疆和四川西部三个地区城市形成与演化过程的描述,不难看出清代帝国地方行政区划体制的运作正是以城市为标志。
(李孝聪,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