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
推动融资平台清理规范 加强平台自营能力建设
2011年4月26日湖南省融资平台规范与发展工作会议报告
一、湖南省融资平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根据省银监局的统计,我省目前各类融资平台公司共计493个,贷款余额约为2200亿元,省级平台10个、占比2%,市级127个、占比26%,县级356个、占比72%;其中,开行湖南分行共有融资平台客户133个,涉及贷款余额831.5亿元,一季度新增25.6亿元。其中:省级平台5个,贷款余额212.4亿元;地市级平台24个,贷款余额412.1亿元;县级平台104个,贷款余额207.1亿元。过去十多年,开发银行通过“治理结构建设、法人建设、现金流建设和信用建设”四项建设,成功支持培育了一批融资平台,弥补了我省金融市场、信用、制度的空缺,对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推动了湖南城镇化进程,提升了城市发展水平。20世纪90年代末,各级政府开始组建投融资平台承接银行贷款,支持各地政府重大项目,将大量资金注入基础设施及关系国计民生急需的关键领域,包括城市土地开发、城市道路、开发区基础设施、城市污水、自来水、卫生、教育等领域,形成了融资平台支持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鲜明特色。“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融资平台更是得到快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各市县城区面积不断扩大,湖南省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48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全国平均增长速度,城镇化水平与全国的差距不断缩小。全省122个市、县、区均承接了开行城建贷款,城建贷款达到700多亿元。据社科院研究表明,开行贷款对湖南城镇化进程的贡献程度,从“十五”时期的49%,提高到“十一五”期间的54%,累计加速城镇化进程7—9年。
(二)实现多渠道的融资,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发展。1.通过开行领先一步的融资支持和平台建设的逐步完善,吸收了大量商业银行的资金投入,特别是为应对金融危机,国家启动了4万亿投资计划,商业银行给政府融资平台提供了大量信贷支持,开拓扩大了融资平台的银行融资主渠道。2.通过引入民间投资、BT、BOT、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实现融资多元化,广开融资渠道,解决了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单一的问题,实现了融资体制的创新。3.通过债券、票据等融资工具实现了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到目前为止,怀化、岳阳、益阳、株洲、衡阳、郴州、娄底等政府融资平台相继发债成功,有力推动了融资平台的多元化融资进程。还有部分平台通过上市实现了融资。
(三)盘活、整合政府资产和资源,推动项目融资和建设的市场化运作。通过多年来持续推动融资平台建设工作,各级政府在不断盘活、整合国有资产,将建设性财政资金、土地、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国有股权、资产转让收益等政府的经济资源整合到融资平台中,明确权属关系,形成公司的资产和现金流,增强公司的信用等级,为项目融资的市场化运作创造了条件。有相当部分市级城投公司已经积聚了较多的政府资源:怀化市城投公司目前已累计储备土地25343亩,总出让7937亩,银行及债券抵押11693亩。常德市城投公司2010年末资产规模达220亿元,其中土地资产37.7亿元,面积4036亩,公司尚有评估价值达38亿元的2万亩林权林地资产。邵阳市城投集团2010年营业收入5.6亿元,利润总额2.4亿元,经营性现金流2.7亿元。部分县级城投公司也逐渐做实、做强,实现了“背靠政府,盘活存量,面向市场,滚动开发”的运作原则,在完善政府对城投公司“输血”机制的同时,不断强化城投公司自身的“造血”功能,并逐步摆脱对政府资源和财政资金的依赖,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资本和信用,形成可持续投融资能力。
(四)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在融资平台的推动下,湖南地方经济发展迅速。以岳阳为例,2002年到2010年,岳阳GDP从394亿元增长到1424亿元,财政收入从17.3亿元增长到47.9亿元,城区土地价格从平均11万/亩增长到361万元/亩。益阳社会经济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面积由19平方公里拓展到52平方公里;城市人口由25万人增加到51万人。GDP由2002年的209.9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598.73亿元,财政收入由6.8亿元增长到45.2亿元。通过开行与地方政府开展开发性金融合作,把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和开行的融资优势相结合,以融资推动实现政府的发展战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建设和市场建设的双成功,从而加速经济增长,促进地方税收和财政的增长,维护了财政的健康安全,实现了开发性金融理论提出的促进健康财政和健康金融的良性互动。省委书记周强曾指出,“开行长期以来的支持,对湖南的经济社会发展作用非常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县域经济发展、新型产业的发展,也就是工业发展、城镇化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帮助”。由于创建了多元化的合作模式,开行在推动湖南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和新型城市化不断前进的同时,自身规模也快速成长,开行的公共基础设施贷款余额从2000年期初的3.3亿元增长到目前的831亿元,增长了250倍,同期它在开行信贷资产中的占比也从3%增长到的50%。而开行信贷资产总量同期也从103亿元增加到1661亿元,增长了16倍;人员从74名正式员工增长到174名。效益方面,年内累积税前利润从2000年年末的1.1亿元增长到去年的27.6亿元,增长了25倍,同期人均利润从146万元增长到1600万元,增长了11倍;当前不良贷款率0.01%,连续9年保持在1%以内。
二、融资平台清理规范取得的初步成效
从2009年12月银监会下发平台清理规范的通知以来,开行湖南省分行围绕2010年国发19号文和四部委文件精神,按照银监办发〔2010〕244号以及湘银监办〔2010〕170号文件的“六步走”工作要求,对融资平台相关贷款完成了数据分解、四方对账、分析定性和汇总报表四步工作。通过测算平台客户自身现金流对其债务的覆盖情况,完成了对平台贷款的四类风险定性认定。在此基础上,按照政策要求依据自身现金流对债务的覆盖情况,将平台分为“整改公司类贷款、保全分离为公司类贷款、清理回收和仍按平台贷款处理”四类,完善了平台贷款分类管理机制。依照银监会309号文件的要求,开行制定并落实了统一会谈实施方案。与此同时,地方政府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在清理核实平台公司债务的基础上,妥善处理了部分平台公司承担融资的在建项目后续资金,明确了存量贷款的偿还责任、还贷资产以及现金流来源。
随着平台清理规范工作深入展开,各级地方政府及平台公司,更进一步认识和理解开行以“法人建设、治理结构建设、现金流建设、信用建设”四项内容为核心,以平台达标管理为手段的平台建设工作的意义。通过积极响应开行这项工作,地方政府及平台体会到开行的平台工作对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规范融资平台经营,进一步防范平台贷款的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坚持做实做强、走市场化道路。融资平台自清理和规范以来,平台公司自身实力已大幅度增强,许多融资平台已经转变观念,正逐步由融资平台,转型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一般公司。在平台清理规范中,地方政府及平台公司积极响应开行推动平台的“四项建设”等工作,做实做强平台公司。首先是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其次是注入土地、房产等各项经营性资产;再次是科学管理、有效经营,实现现金流不断增加;最后是合理负债,强化信用建设,完善贷款的抵质押担保,使平台融资和还款能力以及资产质量不断提高。如开行湖南分行融资平台贷款落实的抵质押物可从一个侧面来反映。目前,分行平台类贷款共有抵质押物1031个,总评估值约2209亿元。其中抵押土地共计8万余亩,80%的平台足以覆盖到期本息。如岳阳市城投共抵押土地价值27亿元,其中去年增加抵押土地价值19亿元;邵阳市共抵押土地2620亩,抵押物价值15亿元,去年一年增加抵押1070亩,价值8.5亿元。
(二)通过机制和制度建设,实现平台对土地资源的运作。一方面表现为对土地一级开发权的垄断。政府授予融资平台对当地土地一级市场的特许经营权,垄断土地一级开发。采取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由融资平台负责全市(县)所有土地的收储,并由其负责储备土地的经营,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必要的税费外,全额返还融资平台。另一方面表现为土地资产的注入,平台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从政府手中取得土地,作为平台公司的无形资产,计入会计报表。平台公司通过土地深度开发经营,实现公司价值。如益阳市本级融资平台规划先行,制定“以城市有效经营资源为基础,以土地经营开发为核心,以做大做强城投公司为目标”的发展策略,在资源集聚、融资模式、管理模式等方面不断创新,以不断增加土地储备为公司发展的主线,通过城投公司与储备中心合署办公,在不违反土地储备法规的前提下,达到了公司储备土地的目的,做到“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出水”,益阳市城投公司目前已拥有办证土地10390亩(其中经营性用地5554.75亩),新增经营性土地3000亩,近期目标是掌控的经营性土地达到8500多亩;加上益宁城际干道规划控地8700多亩(其中经营性用地5000亩),远期目标是控制经营性土地总量达13000多亩。这些土地资源为益阳市城市建设和城投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目前融资平台清理的困境中,走出了一条能够规划运用土地收益、城市经营资源收入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市县政府对融资平台的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融资平台内部管理机制逐步健全。首先体现在决策机制的理顺,大部分地方政府均设立了由财政、发改、国土、建设等各部门人员组成平台经营管理委员会,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决策。如浏阳市政府成立了开发性金融领导小组和三个管理委员会,即土地经营管理委员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债务管理委员会,按照科学、制度化的程序对城建资金管理、土地经营、政府债务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其次是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通过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制度、员工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合理控制各项财务指标,保证了项目资金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
(四)融资平台以自身收益覆盖公益项目。政府融资平台清理规范以来,一些融资平台把经营重点转向自身有现金流的项目。当平台公司自身现金流充沛,可以覆盖公益性项目建设债务偿还时,可直接承借;或者平台公司通过政府经营性资产注入、资本金充实、特许经营权授予等方式获得经营性资产,依靠有效经营产生自身现金流,实现公益项目融资需求。
市级平台如长沙市委市政府提出以“大平台、大集团、大服务”为方向,集中优质资源,将长沙城投整合重组为“城投集团”,寻求新的投融资模式,积极拓展公司业务,认真做好项目前期测算,实现一项目一平衡或一片区一平衡。
县级平台如浏阳市城建集团主要负责对城市经营性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并确定一个中介机构对项目的成本进行核算,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对于项目资金流入现值等于或大于项目现金流出现值的经营性项目,投资可以回收并获得预期收益,其自身现金流可以承担还款的,不配置相应的资源;对于项目现金流入现值小于项目现金流出现值的准经营性项目,市政府对其补充相应价值的资源,以使现金流入现值和流出现值平衡。
(五)各级政府和平台公司高度重视贷款现金流覆盖。去年11月,根据银监会244号和309号文件精神,省银监局组织开展了政府、平台和银行三方“统一会谈”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现场检查。在此次统一会谈和检查中,各级政府和平台公司积极支持开行工作,在落实存量贷款债权、加强平台整改力度、提高平台自身还款能力等方面与银行达成了共识。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发挥其组织协调优势,规范和做实平台,通过资源整合、经营性资产注入等多方面支持来增加平台自身的现金流,提高平台的还款能力,不同程度地加大开行贷款现金流覆盖,完成了平台贷款清查确认协议,三方签字和四方备案手续。截至目前,分行133家平台经过三方会谈确认为“全覆盖”。
三、当前平台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平台面临的国内主要形势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宏观经济政策趋紧,稳健的货币政策持续。2011年作为“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已摆脱国际金融危机的负面冲击,正在逐步走上正轨,但仍面临复杂且困难的国内外形势。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情况基本稳定,但整体呈现出高通胀、高增长、高流动性的“三高”格局。从经济指标来看,1季度我国GDP达到9.6万亿元,同比增长9.7%。城镇固定资产投资2.2万亿元,同比增长31.2%。外汇储备突破3万亿元,同比增长24.4%。但3月份CPI指数同比增长5.4%, PPI指数同比增长7.3%,创本轮通胀以来新高,央行工作会议将稳物价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之首。从货币政策来看,3月份我国M1达到26.6万亿元,同比增长16.1%, M2为75.8万亿元,同比增长16.6%。人民币兑美元、日元分别升值1.01%和3.01%,对欧元及英镑不同程度贬值。为控制国家通胀压力,降低货币流动性,限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央行2011年连续4个月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的20.5%。2次上调人民币贷款利率,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达到6.8%。1季度各银行新增贷款2.2万亿元,同比降低13.3%,新增信贷的大幅下降反映国家紧缩货币政策的效果正在逐步体现,2011年央行工作会议也明确表示将继续采取稳健的货币政策。
2.平台规范清理政策陆续出台。自2010年国发19号文正式出台以来,四部委、财政部、银监会等部委陆续发布了财预〔2010〕412号文、财预〔2010〕437号文、银监发〔2010〕110号文、国发〔2011〕6号文以及银监发〔2011〕34号文等一系列对融资平台以及政府债务规范清理的指导性文件。
国发19号文的主要精神——代表中央对政府类融资平台的规范清理以及下一步建设提出了意见:(1)对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今后不得再承担融资任务;对同时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和建设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应不再保留融资平台职能;对承担有稳定收入的公益性项目融资并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债务的公司要求充实公司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运作。(2)文件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有关债务人偿债责任。对融资平台存量债务,要按照协议约定偿还,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3)加强融资管理和信贷管理。落实借款人的准入条件,审慎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凡没有稳定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的不得发放贷款。(4)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等均不得以财政性收入等直接或间接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银监发〔2011〕34号文主要精神——该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发19号文等政策要求,提出了以下几点具体意见:(1)健全“名单制”信息管理系统,将平台类贷款审批权限统一上收总行,制定平台类贷款的审慎准入标准。(2)推进存量贷款整改。对于过去以学校、医院等公益性资产、政府承诺担保、无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出让收入等作为抵质押的,及时追加合法有效抵质押品。(3)加强平台贷款现场检查。每季选择一个辖内平台大户进行现场检查。(4)明确了平台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的具体条件和退出模式。由债权行将借款人现金流计算、三方签字等文件报送至平台所在地监管部门,经审查后有序组织平台贷款退出。
国发〔2011〕6号文主要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决定由审计署对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审计,摸清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审计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对地方政府债务分类。以借款主体、偿债资金来源以及政府是否承担担保责任为依据,分为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以及其他相关债务。这与19号文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如果债务划分为以财政性资金还款的一类贷款,平台以后就不能承担融资责任。(2)明确债务来源构成以及资金投向。(3)分析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总体风险状况,并对融资平台等重点行业单位进行债务情况和偿债风险分析。
中央及各部委一系列针对政府类融资平台文件的出台,使得政府类融资平台在经历了2008年国家4万亿投资政策的推动后,进入一个大规模清理规范阶段。监管部门对融资平台的清理规范政策更加明晰和严厉,为使平台公司符合监管部门要求,保持同开行的战略合作,我行建议地方政府及借款人通过追加资本金、注入优质资产、充实公司现金流、追加资产抵质押、加强同地方银监局以及审计部门的沟通汇报力度等方式,争取银监局对我行贷款分类达到“全覆盖”以及审计署对我行贷款债务认定为第三类其他相关政府债务。
3.信贷规模总量控制,按月调度投放,监管力度加大。
2008年国家4万亿固定资产投资拉动政策的实施使得政府类融资平台贷款余额迅猛增长,导致中央加强了对财政风险、金融风险的关注。根据央行2011年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将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银行总体信贷规模受到严格限制,全国银行2011年全年信贷规模约7.5万亿元,开行全年信贷规模约5500亿元,较2010年有一定程度紧缩,且联合贷款、间接银团、信托等表外业务也受到约束,因此分行全年信贷规模紧张,部分地区的信贷需求可能存在不能全额满足的情况。
对于存量贷款,银监局、审计局等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贷款审批、贷款条件落实以及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和频度。2010年6月至今,已先后对我行城建类融资平台展开了近十余次的现场检查与会谈工作,严格按照“三办法一指引”的规定,要求我行贷款资本金及时足额到位,信贷资金采取受托支付,落实追加资产抵质押,对我行贷前审查、贷款条件落实以及贷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平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融资平台缺乏与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匹配的战略发展规划。部分城投职能定位欠明晰,表现为一是资产有限,业务领域单一;二是资源分散,资源配置效率低;三是管理上行政分化明显,缺乏整合;四是多头举债,超过负债水平;五是资金借、用、还没有实现一体化。部分平台在经营发展中仅注重短期融资,被动的享受政府信用,完成政府年度下达的投资项目建设任务,缺乏主动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及开拓市场、建设市场的意识,没有将主动服务政府发展规划的理念与自身发展规划统一起来,未能有效发挥平台对项目带动、产业布局和社会资金引导的作用,缺乏与政府经济发展规划相匹配的长远战略发展规划。
2.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部分平台存在产权、经营权、收益权脱节或不统一,导致其运行效率低下;部分平台尽管名义上是国有独资企业,但还是行政、事业、企业的混合体,缺少经营管理人才,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职能没有真正发挥。开行平台类贷款期限较长,多数在10年以上,贷款的长期分摊的还款方式与政府任期相对较短形成矛盾,由于没有稳定的领导班子,新一届政府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不确定性使公司难以稳定、持续发展。
3.平台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由于各级平台,尤其是部分县级平台成立时间长短不一,各级政府对城市有效资源的整合力度有别,部分平台存在经营性资产不足等问题,导致平台自主经营能力较弱,难以实施市场化运作,还有少数平台除资本金外无实质性经营资产;部分平台行政色彩过浓,项目管理职能不健全,仅作为一个单纯的借款主体存在,存在空壳化的倾向;部分平台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资产利润率低,公司自身基本没有主营业务收入,收入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或政府补贴,盈利能力不足。目前还只有80%的融资平台达到了分行的达标要求。大多数融资平台的成长、成熟和完善尚需假以时日,需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其功能。自国家去年开始加强融资平台规范力度后,并未针对如何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出台具体的办法和意见,导致平台公司对于下一步如何加强公司自身建设,如何进行市场化融资比较迷茫,完全根据银行政策走向开展工作,自主性不强。
4.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央行在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曾指出,目前地方融资平台的财务不透明是个突出的问题,尤其是以非货币出资部门的价值评估存在问题较多。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借本次投资开闸加大投资力度,“铺摊子太多”,负债率大幅提高,未来的偿债能力令人担忧。理论上,区县只要有财力,就能负债,但地市一级政府也很难掌握区县融资或负债总量。在公司内部,很多城投公司没有建立内部审计部门,也没有设立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分析、控制而设置的完整的规章制度,在公司的现行运作模式下,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开行的贷款去向。在财务管理方面,缺乏专职财务管理人员、财务报表缺失、数据不准确等。另外,还存在政府回购及政府补贴资金有名无实,开行资金与其他银行资金混杂等各类问题。
5.经营性资产抵押覆盖不足。分行融资平台项目共有抵质押物1031个,但经营性资产的抵押覆盖率偏低。五个省级平台客户,贷款余额为212.4亿元,抵质押物总评估值231亿元,全为委托代建权益质押;24个市级平台贷款余额412.1亿元,抵质押物总评估值1518亿元,其中,土地房产权抵押总评估值92亿元,占比6%;106个县级平台,贷款余额207.1亿元,抵质押物总评估值460亿元,其中,土地房产权抵押总评估值96亿元,占比21%;虽然总体资产抵押率达到要求,但经营性资产的抵押覆盖率较低,在当前的政策要求下,与监管部门要求不一致,不利于融资平台的后续融资。
在当前的宏观政策以及监管形势下,如何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充实平台资产,突破发展瓶颈,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继续推动开行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战略合作,最终实现健康财政、健康金融,双方共赢的局面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随着国发19号文等一系列清理规范融资平台政策出台,国家对于政府类融资平台债务控制的态度已经明朗,对于如何推动融资平台建设的方向也已明确,下面结合宏观政策层面以及开行自身业务特点给大家谈一下近期分行的主要工作计划。
(一)加强现金流建设,确保平台公司能够进入到一般类公司。融资平台公司要争取实现对银行债务的全覆盖,一是要充实资产,注入资源。政府通过对现有资源进行梳理,将有效资产注入平台公司。目前政府所掌握的核心资产主要是土地,需加大土地资源的整合力度,赋予融资平台公司土地备职能,并将已收储的土地按开发成本计价注入平台公司,同时对国有经营性资产(如供水、供气、垃圾回收、矿产资源)等优质资产进行划转,增加投融资平台经营能力,增强平台现金流;二是追加投入,充实平台公司资本金。将投融资平台自身运作获取的经营收益,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上级补贴、规费收入等作为资本金投入;三是落实存量贷款的抵押担保措施。根据国务院及相关监管部门要求,落实合法足额的抵质押物覆盖已有存量贷款,确保满足监管部门要求,以免影响后续贷款的发放,最近的34号文专门要求及时补充存量贷款的抵质押物;四是理顺关系。积极理顺与外部监管部门的关系,配合相关部门对平台清理工作的开展,主动汇报平台公司清理规范的措施与成效,争取获得外部监管部门的认可。
(二)积极配合银监局、审计局等监管部门,继续推动融资平台清理规范工作。2010年我行已经同全省所有政府类融资平台开展了“三方会谈”,并签订了会谈纪要以及贷款分类确认表,所有开行贷款经政府、债权银行以及借款人三方确认均划分至全覆盖贷款类。目前,各级地方政府正在配合审计局开展审计工作,争取将所有开行贷款债务上报并划分为第三类其他相关债务。在平台清理规范过程中的,不要轻信传言,多报、虚报政府债务以期中央核销、代偿或减免,以免影响后续正常的融资需求。有两项工作要关注:一是三方会谈我们的平台都划分为现金流全覆盖,但后续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要进一步加强平台现金流建设;二是审计署债务分类时,虽然三类债务都是政府债务,但是性质不同。分为第一类债务的平台贷款很难进行后续融资。目前中央相关政策的要求可能对中西部省市县来说相对要求较高,但我们还是要朝东部地区看齐,要朝平台公司市场化运营这个定位和方向努力。
(三)发挥政府组织优势,确保开行资产质量,严控借款人财务风险。2008年开始我行城建项目陆续进入还本高峰期,每年还本付息金额较大。同时,2011年作为“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各地对于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因此希望各级政府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协调优势,提早制定平台公司全年融资、偿债计划以及土地出让计划,落实偿债资金来源以及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在融资平台全面规范清理的敏感时期,确保开行贷款本息偿还,严控平台公司自身财务风险。在这一点上,部分地方做得很好。例如岳阳市政府去年12月就发布了会议纪要,明确了偿债的流程:每年由市政府召集召开市城建投、市财政局、市国土局举行专题会议协调市城建年度还本付息工作;市城建平台负责测算年度还本付息额度,申报还本付息计划;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根据市城建投名下可出让土地资源情况,制定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市财政局负责制订财政预算补贴安排计划并分期拨付,实现市城建投经营收入、市国土资源部门上缴市财政的市城建投名下的土地收入和市财政预算补贴收入之和完全覆盖市城建投年度还本付息额。关于土地出让收入返还金是否属于财政性资金的问题,我们认为城投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成本投入、项目运营,实现了周边土地增值,相关返还收入是对其成本投入的合理补偿,可以用做银行贷款偿还来源,不能完全划属为财政性资金。
(四)拓宽服务领域、深化双边合作。
1.抓好项目储备,根据国家以及开行政策导向重点支持。开发银行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继续帮助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公司发展,同舟共济共同发展是总行的一贯态度。一是支持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湖南省“十二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目标是:新增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60万套,预计总投资为1500亿元。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精神,开行将紧紧围绕国家加快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总体要求,坚持规划先行,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创新融资模式,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建立符合湖南省情的、可持续的住房保障机制体系,研究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差别化金融产品,实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贷款业务又好又快发展。开行支持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主要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含城中村改造)、农民工公寓、农民安置房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等。我行贷款可用于上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以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地方政府有明确政策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房源的购买。对于项目正式审批文件中明确包含项目区拆迁内容的,我行贷款也可用于对项目区进行拆迁、土地整理。二是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要求把水利工作摆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投入力争达到4万亿元,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中央和省政府1号文件均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在水利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开行将通过规划先行,提供贷款、投资、租赁、证券相结合的综合金融服务,联合其他金融机构以组建银团等方式组织和引领社会资金,争取为岑天河水库等省内水利建设重大项目提供全面的融资、融智支持。重点支持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支持工程性缺水地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对于其他有较明确还贷来源的项目开行亦将优先予以支持。三是支持其他国务院批准的重大民生领域项目。对符合公路法的轨道交通等项目、关系国计民生的供水、自来水等项目,省级平台承担的公路铁路以及节能减排、环境整治等领域项目可以继续支持,进一步推动湖南省两型社会的发展进程。
2.发挥我行“投贷债租证”的特色业务,拓宽平台公司融资渠道。开行作为国内唯一一家能够提供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承销服务的全能银行,在中长期贷款业务之外,能够提供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股权投资、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等综合性金融服务,2010年以来开行成功发行湖南高速、电广传媒中期票据及常德、娄底城投债,承销额达51亿元,帮助客户从多种渠道解决了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问题。
3.提供规划服务,做好财务顾问。2010年,开行率先编制《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系统性融资规划》,参与省“十二五”规划。在各地政府及城投公司需要的情况下,我们将为各市县平台提供发展规划服务,提升政府平台投融资能力。为地方提供融资结构设计、债券承销等全方位的财务顾问服务,从融资和融智两个方面对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提供支持。同时,我们也将为客户做好财务顾问,在项目酝酿阶段一起参与策划,使其符合相关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