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脱贫:金融要素要发挥合力
2015年11月27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特别要重视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会议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要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的作用,并明确要求开发银行成立扶贫金融事业部。此时,虽然我已离开湖南赴深圳工作,但看到这个消息的那一刻,我内心非常激动,也非常牵挂开发性金融扶贫工作。
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后,开发银行第一时间成立了由胡怀邦董事长任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全面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并于2016年5月31日正式成立了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各省分行下设扶贫金融事业分部,实现了扶贫业务的专账单独核算和经营,以“集团军”的方式形成了开发性金融扶贫的专门机构、专业队伍、专家力量。开发银行党委结合各地贫困实际和开发性金融特点,提出了“融制、融资、融智”的“三融”工作策略和“易地扶贫搬迁到省、基础设施到县、产业发展到村、教育资助到户”的“四到工作”思路,形成了开发性金融扶贫“路线图”。
在融制方面,开发银行加强与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的沟通汇报,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政策研究,共同推动水利、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等行业扶贫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脱贫攻坚合作,先后与湖南、贵州、甘肃、云南等20多个省签订了开发性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合作协议,明确工作目标、支持重点和合作机制等,共同搭建省、市、县三级“开发性金融脱贫攻坚合作办公室”,构建组织、推动、协调金融扶贫的工作机制和合作平台,完善扶贫项目运作和资金运行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在融资方面,开发银行按照中央要求协助22个省政府建立省级扶贫投融资主体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共承诺易地扶贫搬迁贷款4466亿元,将惠及91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253万同步搬迁人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研究提出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撬动信贷资金的创新性举措,为23个省份的村组道路、安全饮水、环境整治、校安工程、农村卫生室等贫困地区“短板”领域提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2925亿元,将极大改善4万余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群众的直接获得感;采取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完善推广中小企业“四台一会”、合作开展转贷款试点等方式,发放特色产业扶贫贷款408亿元,并通过签订购销合同、吸纳就业、土地流转、股权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助力数十万建档立卡贫困户走上增收脱贫之路;发挥助学贷款主力银行作用,在26个省发放助学贷款1108亿元,使898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圆梦大学,基本实现“应贷尽贷”,同时融资支持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改造、支持职业学校和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为贫困地区提供公平的教育环境。
在融智方面,坚持扶贫必先扶智,选派183名业务骨干到覆盖83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174个地市州挂职,在规划编制、扶贫项目策划、融资模式设计等方面帮助地方政府找思路、出主意;加强规划编制,从规划入手,推动地方政府科学谋划脱贫攻坚工作;先后为全部14个连片特困地区举办专题培训班,覆盖721个贫困县,培训贫困县领导干部14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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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银行融资支持的芷江县农村通村通组道路项目
图11
开发银行融资支持的慈利县苗市镇黄花溪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在开发性金融扶贫取得良好开局的同时,我们也高兴地看到更多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态在不断加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队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了扶贫金融事业部,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均成立了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证券、保险、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纷纷结合各自特点通过产品创新、网络延伸、服务优化、定点帮扶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人口的帮扶。截至2017年6月末,全国金融机构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贷款余额2884亿元,同比增长59.4%,共计679.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贷款。发放给企业单位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的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6928亿元,同比增长37.1%,通过创业就业、吸收入股、签订购买或帮扶协议等方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更为重要的是,我们通过这些年的努力,正在建立起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建设发展的融资机制和金融市场,包括金融扶贫顶层设计、组织体系、产品和服务、金融基础设施等,我想这比资金本身对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更有积极意义和长远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