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所有者权益状况分析
所有者权益是公司全部资产减去公司全部负债后的余额,是全部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总和,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之和。
所有者权益体现了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权,其主要特点如下。
(1)所有者权益反映了对投资人负担的经济责任。
(2)所有者权益反映了投资者对投入的资本及其投入资本的运用所产生的盈余或亏损的权利。
(3)所有者权益一般只有在企业解散清算时(除按法律程序减资外),企业的破产财产在偿付破产费用、债权人债务等之后,如有剩余资产,可还给投资者。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其一般不能提前撤回投资。
(4)作为所有者权益的投资者,在某些情况下,其除了可获得利益外,还可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2.7.1 对实收资本进行分析
实收资本是记录公司各个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总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项目是实收资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实收资本有的是资金形式,有的是实物形式,还有的是无形资产形式等。
无论以什么形式出资入股,在公司成立的时候,股东们都会设立企业章程、合同或者协议来说明每个股东的股份形式和出资比例。
企业实收资本增加的原因如下。
(1)资本公积转入。
(2)盈余公积转入。
(3)所有者投入资本。
企业实收资本减少的原因如下。
(1)资本过剩。
(2)企业发生重大亏损而需要减少实收资本。
企业如果发生了重大亏损,在短期内用利润、公积金弥补亏损有困难,不能发放股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不进行减资,即使以后年度有利润,也不能发放股利,而要先行弥补亏损。企业履行手续减资,用实收资本弥补亏损后,才可以转入正常经营。
实收资本是投资人投入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偿还,而可以长期周转使用。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比较固定,但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发生增减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减少超过20%时,应持资金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增减,如有必要增减,应先具备一定的条件。
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其增加股本应符合下列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且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水平。
(5)经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并修改公司章程。
(6)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如向社会公开募集,还需经国务院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资本的条件比较宽松,只要经股东会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修改公司章程即可。
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减少资本也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事先通知所有债权人,债权人无异议方可减资。
(2)企业减资必须由股东大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
(3)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2.7.2 对资本公积进行分析
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投资人出资超过在注册资本上所占的份额的金额。它包括资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和其他资本公积等。
对资本公积进行分析,主要是关注资本公积的合理性。有的企业在不具备法定资产评估的情况下,通过虚增资产评估来虚增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虚增各项资产等项目,以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欺骗股东和债权人。
2.7.3 对盈余公积进行分析
盈余公积的用途如下。
(1)在企业亏损时用于弥补亏损。
(2)用于转增资本。
(3)用于分配股利。
对盈余公积进行分析,主要是分析企业对于各项盈余公积进行核算时,是否全面反映了各项盈余公积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了各项盈余公积,以维护所有者权益的安全和完整。
2.7.4 所有者权益与负债的区别
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性质不同
所有者权益是投资者对投入的资本及其投入资本的运用所产生的盈余(或亏损)的权利;负债是企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务,是债权人对其债务的要求权。
(二)对象不同
所有者权益是对投资人负担的经济责任;负债则是对债权人负担的经济责任。
(三)享受的权利不同
债权人只享有收回债务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权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股东在某些情况下,除了可获得利益外,还可参与经营管理。
(四)偿还期限不同
负债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偿还;所有者权益一般只有在企业解散清算时,其破产财产在偿付破产费用、债权人债务以后,如有剩余财产,才能还给投资者,而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除按法律程序减资外,一般不能提前撤回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