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年龄之差
可怜的医生。你怎么能治好相思病……
笔者曾接到这样一封来信,摘要如下:我今年22岁,女友比我大2岁零5个月,我们感情很好。但亲朋好友都说“宁愿男大女十,不愿女大男一”,我们的爱情受到了挑战,两人陷入深深的苦恼——这年龄之差到底有什么影响,我们该怎么办?
这实在是个既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
我们说它简单,是因为,只要符合婚姻法的规定,任何年龄的男人和任何年龄的女人的结合都是可以的,并无“相克”与“避讳”;我们说它复杂,是因为,爱情、婚姻与家庭不是两性的简单撮合,除了情欲和延续后代的生物效能以外,社会因素诸如思想、感情、理想、志趣、价值和道德观念等都起着重要作用。这些有可能冲破年龄的界限,也可能受年龄差异的影响。
因此,我们很难说,怎样的年龄差异是好的,怎样的年龄差异是不好的。爱情的要素内在地表现人的自然本质和社会本质的特殊完整性,它拥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或者秘而不宣的愿望,使得他人难以理解,这是他们两人爱情王国的事情——尽管“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托尔斯泰)。
在年龄的差异上,人们过多地非议于男小女大,哪怕只大2岁零5个月,其实这和反过来并无显著区别。同样的事情发生在男人身上和女人身上,按世俗的观点看来竟是如此不同,实在有失于公平:
脸的润泽,在女人是青春光彩;而男人脸上的皱纹却是经验丰富的象征。
一头银发,在男人可能意味着睿智而出类拔萃;在女人则非得把它染了才好。
刚毅与美丽,在男女又若何不同。更何况,情人眼中情人的形象都是经过“结构复杂的水晶球”折射过的,自然没有必要盯在年龄这一点上。我们不过分强调配偶的年龄差异,更不相信各种迷信之说,首先应该检查的是自己的感情。爱情当然需要理智,但又难免狂热;爱情当然需要冷静,但又难免冲动。所以,理智与冷静的做法是把年龄看作婚配的一个因素,与其他因素综合考虑,而不是把它作为一个决定因素。
不必隐讳,人们关心配偶年龄差异对性生活的影响,比如,女大男小,到了更年期便失去了“性趣”;女小男大,又可能得不到满足,等等。不可否认,年龄对性欲、性活动有一定影响,但性活动的年龄跨度是相当大的,因人而异,很有伸展性。
有一点值得提出的是,中年以后,不论男女,其性能力不是降低了,而是有所提高。性能力与年龄没有必然的联系,谁也不敢预言,在什么时候,谁先失去性欲和性能力,这不是单纯凭年龄就能推测判断的,还是要重复我们刚刚说的话:首先检查自己的感情!
真挚的感情,和谐的生活,不论新婚燕尔,还是老而弥坚,也不论你长于我,还是我长于你——爱情的小屋是两个人共同营造的。对于男女亲密生活的精神和纯性愿望,都不该忽略,也都不必过分夸大,他们会找到相亲相爱的“舞步”,正像他们的高矮不同,不会有什么不便。
但有一点不能不提,年龄过大对生育后代有一定影响,如女子大于40岁,或男子大于50岁,生先天性愚型儿的概率增加。
爱情往往从来不考虑后果,可后果却不论你是怎样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