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支持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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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家庭氧疗

家庭氧疗,顾名思义就是脱离医院的治疗环境,返回社会或家庭进行长期吸氧的治疗。它是院外治疗低氧血症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缓解患者症状,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及减少患者再入院次数,降低病死率。家庭氧疗常用于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COPD)和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的患者,此外也常用于肺动脉高压及肺血管疾病、间质性肺疾病(interstitial lung disease,ILD)、肺囊性纤维化(cystic pulmonary fibrosis,CPF)、充血性心力衰竭、晚期癌症、慢性胸壁疾病和神经肌肉疾病等患者。
我国对家庭氧疗尚无统一的适应证、禁忌证及具体参照标准。目前国际上比较权威的家庭氧疗指南有2015年英国胸科协会颁布的家庭氧疗指南(British Thoracic Society,BTS),2016年澳大利亚—新英格兰胸科协会以上述BTS指南为基准,并结合了新的研究结果联合颁布了澳大利亚—新英格兰胸科协会家庭氧疗指南。上述两部指南的制定为家庭氧疗的正确实施奠定了基础。
一、成人家庭氧疗的患者人群
1.呼吸系统疾病
COPD、肺动脉高压、肺血管疾病、ILD、CPF、肺癌、胸壁疾病和神经肌肉疾病等。
2.心血管疾病
包括成人先天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
3.丛集性头痛(CH)
二、家庭氧疗的类型
BTS指南将氧疗分为5种类型,分别是长期氧疗(long-term oxygen therapy,LTOT)、夜间氧疗(nocturnal oxygen therapy,NOT)、移动氧疗(ambulatory oxygen therapy,AOT)、姑息氧疗(palliative oxygen therapy,POT)、短时间冲击氧疗(short burst oxygen therapy,SBOT)。澳大利亚—新英格兰指南将氧疗分为3类,分别是长期氧疗、夜间氧疗及间歇性氧疗。其实移动氧疗及姑息氧疗包含在间歇性氧疗类别之下。现就各类型氧疗的应用加以阐述。
三、各种类型的氧疗指征
(一)长期氧疗
LTOT是指慢性低氧血症患者,每日吸氧时间需大于15小时。慢性低氧血症定义为动脉血氧分压≤55mmHg,或在某些临床情况下,PaO 2≤60mmHg。长期家庭氧疗应该区别于使用氧气作为缓解呼吸困难患者症状缓解的姑息氧气疗法。
1.吸氧时间
关于LTOT吸氧时间方面有2项比较经典的研究。1980年,NOTT研究第1次针对COPD患者做了LTOT的随机对照研究。它收集了英国6个中心的共203例COPD患者,均满足PaO 2≤55mmHg或者PaO 2≤59mmHg,同时满足血细胞比容增多、右心衰竭的症状或存在肺性P波。结果发现,仅在夜间吸氧12小时的患者比连续每日吸氧24小时的患者病死率高1.6倍。此研究表明,每日吸氧时间24小时的患者预后好于每日吸氧12小时的患者。另一项研究随访了5年COPD患者每日吸氧区别,分为3组,第1组患者未吸氧,第2组每日吸氧小于15小时,第3组每日吸氧大于15小时,结果表明后两组患者的生存率明显高于未吸氧组,但后两组之间无显著差异。上述2项研究均针对COPD患者,目前暂时无非COPD患者氧疗时间的研究。
2015年BTS指南将LTOT吸氧时间界定为每日至少15小时,对于一些严重患者(如合并肺动脉高压、血细胞比容增多的患者),建议吸氧时间更长。澳大利亚—新英格兰指南中建议每日最少吸氧18小时以上。
2.吸氧流量
吸氧流量建议以1L/min起始,20分钟为周期评估血氧饱和度,每次递增1L/min,直到SpO 2>90%,同时应行血气分析以证实静息时PaO 2≥60mmHg以上;另外,由于患者睡眠时中枢对通气反应能力下降及分钟通气量下降,氧合较清醒时略低些。在NOTT研究中常规将夜间氧流量增加1L/min,并不增加恶性事件发生率。所有建议患者入睡后可常规将吸氧流量增加1L/min;在患者外出时,建议随身携带指氧监测仪,明确运动时氧合是否达标。
需要强调,高浓度氧(指长时间吸入氧浓度FiO 2≥50%及由此继发的高氧血症)可以对肺脏及其他器官造成损害。除了肺部损害外,还可以引起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国内相关文献中均有明确规定:对于COPD急性加重期患者,保证动脉血氧饱和度(SaO 2)在88%~92%为目标,氧疗30~60分钟后应该复查动脉血气分析以确定氧合满意,而没有CO 2储留和酸中毒。
3.各种疾病的LTOT建议
(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1)LTOT与生存率:
已有多项研究证实LTOT可提高COPD患者的生存率。英国MRC(医学研究理事会)对87例PaO 2为40~60mmHg的COPD患者进行了研究,患者随机分为空气组及15h/d吸入氧气组,后组吸入氧浓度以达到PaO 2>60mmHg为目标,5年随访结束后,吸氧组病死率为45%,对照组为66%。还有一些研究结果证实MRC研究结果,表明每日吸氧大于15小时可显著减低COPD患者病死率。但有研究发现,对于PaO 2在56~65mmHg的COPD患者,使用LTOT未能减少这部分患者的病死率。大部分LTOT患者死亡原因是呼吸衰竭。另有研究表明,对于使用LTOT的COPD患者,营养不良是死亡及住院率增高的独立危险因素。
因此,静息PaO 2≤55mmHg的稳定期COPD患者建议LTOT;静息PaO 2≤60mmHg的稳定期COPD患者,合并外周水肿、红细胞增多(血细胞比容≥55%)或肺动脉高压者建议LTOT。
2)LTOT与高碳酸血症:
Fleetham等曾对30例合并高碳酸血症的COPD(平均氧分压50mmHg左右)研究1年,随机分为每日12小时吸氧组及24小时吸氧组,发现24小时吸氧组患者存在CO 2储留情况。因此,建议此类患者吸氧时间12~15h/d。患者在LTOT治疗过程中,如PaCO 2升高大于7.5mmHg,说明病情不稳定,需尽快就医评估,4周后重复评估。另外,如果患者出现2次评估PaCO 2升高大于7.5mmHg的情况,则需联合无创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
3)LTOT与患者睡眠:
COPD患者在睡眠的快速动眼时间,由于V/Q比例失调及肺容积下降、肺通气不足,会导致其出现慢性缺氧情况,因此会影响睡眠质量。而LTOT可改善睡眠差的情况。
4)LTOT与患者入院次数:
无LTOT治疗是PaO 2≤55mmHg的急性加重期COPD患者的独立危险因素。而PaO 2在55~70mmHg的COPD患者,LTOT不能减少其入院频率。MRC研究也有类似结果。
(2)间质性肺疾病:
目前尚没有大型的RCT研究关注ILD患者的LTOT。但从病理生理角度来说,ILD也以缺氧为主,缺氧会导致组织损伤并出现肺动脉高压等并发症。此类患者LTOT适应证可参照COPD患者处理,而对于ILD晚期、严重呼吸困难患者,可行姑息性氧疗。目前建议,静息PaO 2≤55mmHg的肺间质疾病患者应给予LTOT;静息PaO 2≤60mmHg的肺间质疾病,合并外周水肿、红细胞增多(血细胞比容≥55%)或肺动脉高压者需要长期氧疗。 与COPD不同的是,引起ILD患者低氧发生的机制不仅与V/Q比例失调有关,还与弥散降低和肺内分流增加有关,患者缺氧往往更加严重,通常不发生CO 2储留,表现为低氧性呼吸衰竭;患者对氧疗反应不如COPD,因而通常需要高浓度吸氧(流量3~5L/min后更大),才能改善缺氧。
(3)肺囊性纤维化:
CPF氧疗适应证同COPD患者,认为静息PaO 2≤55mmHg患者应给予长期氧疗。静息PaO 2≤60mmHg的囊性纤维化,合并外周水肿、红细胞增多(血细胞比容≥55%)或肺动脉高压者建议长期氧疗。吸入氧浓度需根据缺氧严重程度及是否合并CO 2储留而定。
(4)肺动脉高压:
肺动脉高压种类很多,诸如特发性肺动脉高压、门静脉高压相关的肺动脉高压、结缔组织病相关的肺动脉高压、药物和毒物诱发的肺动脉高压以及慢性血栓栓塞性肺动脉高压等均可导致缺氧。因无RCT研究,所以此类LTOT治疗原则参照COPD患者。肺动脉高压且PaO 2≤60mmHg应该处方长期氧疗,包括特发性肺动脉高压。吸入氧浓度需根据缺氧严重程度及是否合并CO 2储留而定。
(5)呼吸系统外其他疾病
1)神经肌肉和胸壁疾病:
此类患者也无RCT研究,但从循证医学角度,导致Ⅱ型呼吸衰竭的胸壁和神经肌肉疾病应选择无创正压通气治疗,如果无创正压通气不能纠正缺氧,则需要额外的长期氧疗。
2)晚期心力衰竭:
静息PaO 2≤55mmHg的晚期心衰患者应长期氧疗。静息PaO 2≤60mmHg的晚期心衰,合并外周水肿、红细胞增多(血细胞比容≥55%)或心电图或超声心动证实的肺动脉高压者需要长期氧疗。
(6)LTOT的评估时间:
2015年BTS指南建议COPD患者自最后一次急性加重后,病情稳定8周对LTOT进行常规评估。如果患者频繁COPD加重,则早期进行评估。
(二)夜间氧疗
夜间氧疗指夜间睡眠时,因为仰卧位呼吸肌收缩障碍及某些原因导致卧位出现V/Q比值失衡、血氧饱和度夜间下降,而日间正常,仅夜间需进行氧疗,而清醒时不需要氧疗的患者。
目前关于夜间氧疗的研究均表明,夜间氧疗的预后并不理想。一项多中心研究纳入76例不符合LTOT、非OSA的COPD患者进行NOT的治疗,其中41例随机分配到NOT的患者夜间血氧饱和度控制在90%以上。在随访的时间内,有22例患者发展符合LTOT治疗标准,而进行NOT组与非NOT组比较,进展为肺动脉高压的概率无差异。而另一项随机双盲的研究将23例COPD患者随机分为未吸氧组及NOT治疗组,随访1年后通过问卷及EEG检查,发现两组睡眠质量无明显差异。
所以基于目前的研究,2015年BTS指南建议:不推荐有夜间低氧但不满足长期氧疗标准的COPD患者应用夜间氧疗;CPF及ILD患者同COPD患者,如有证据证明囊性纤维化患者存在通气障碍应予无创正压通气治疗;不满足长期氧疗标准的严重心衰患者,在除外引起夜间低氧的其他原因(如肥胖低通气、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后,如果有证据显示日间症状是由睡眠呼吸障碍导致且心衰已行充分治疗的情况下推荐夜间氧疗;不推荐神经肌肉疾病患者单独应用夜间氧疗,此种通气障碍首先给予无创正压通气治疗;不推荐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肥胖低通气或重叠综合征患者单独应用夜间氧疗,此种通气障碍首先给予无创正压通气治疗并可获益。
此外,虽没有RCT研究,澳洲—新英格兰指南则建议:有肺部疾病的患者如果夜间>1/3时间SpO 2≤88%,特别是存在肺动脉高压或红细胞增多等合并症时应处方夜间氧疗。但持续时间及患者对象选择需要有经验的医生进行判断。
(三)移动氧疗
移动氧疗多用于LTOT或那些需要每天吸氧24小时的患者,使患者户外时氧饱和度也可达目标范围内。可帮助LTOT治疗的患者每日氧疗时间保证在15小时以上。但并没有改善ATOT治疗患者的运动耐量、生活质量。目前仅建议LTOT治疗的患者户外运动时可进行移动氧疗。另外,部分慢性肺部疾病患者静息时缺氧程度不能达到长期氧疗标准,但是在活动时也有喘息和低氧情况,推荐吸氧改善呼吸困难情况。
另外,空中旅行时推荐维持PaO 2>50mmHg或SpO 2>85%;由于没有证据支持开车时吸氧可提高认知能力及驾驶安全性,所以不推荐低氧患者在驾车时需要便携式装置补充氧气。
(四)姑息氧疗
姑息性氧疗法是指氧疗可以缓解因晚期疾病或生命有效疾病中顽固性持续性呼吸困难。低氧血症(SpO 2<90%)患者尽管吸氧可改善氧饱和度,但患者从症状上看,在吸入空气和POT之间没有明显差异。另外无论SpO 2水平,在POT治疗与阿片类药物治疗相比,后者更明显改变患者呼吸困难情况。所以有顽固性呼吸困难的癌症或终末期心脏呼吸疾病患者,如果无低氧或仅有轻度低氧即SpO 2≥92%不推荐姑息氧疗。有顽固性呼吸困难的癌症或终末期心脏呼吸疾病患者,应在经过适当培训的专业健康护理机构进行阿片类药物实验治疗评估和经过适当培训的专业健康护理机构进行非药物实验治疗的评估。
(五)短时间冲击氧疗
SBOT指在运动前后间歇氧疗,每次10~20分钟,用于缓解运动可能带来的呼吸困难。在运动前或运动后,对于中度至重度COPD的低氧血症或非低氧血症患者,SBOT不能改善运动耐力或减轻呼吸困难。而且目前未证明SBOT治疗可改善COPD患者医院就诊次数。所以对COPD患者,无论运动前或运动后,均不建议SBOT治疗。
四、氧疗装置
家庭氧疗的装置包括3个部分:氧气源(制氧机、气罐和液态氧)、氧气输送材料(鼻塞、鼻导管、面罩、氧气枕)和辅助设备(包括加湿器及氧气袋)。需要注意的是,氧气装置需远离火源,吸氧的患者必须戒烟,以免发生爆炸,危及人身安全。
五、氧疗随访
推荐开始长期氧疗后3个月以及第1次随访后6~12个月要随访,评价血气和需要的氧流量,并由专业的家庭氧疗团队评估是否需要继续长期氧疗。
六、氧疗非适应证
事实上,氧疗是一种医疗行为,要像其他临床治疗行为一样,严格地遵循临床路径和实践规范,并非所有患者均需氧疗。氧疗不适用于主诉为呼吸困难,而氧分压高于60mmHg且没有慢性低氧带来的影响的严重心肺疾病患者;不适于接受氧疗同时吸烟的患者,会增加火灾和疾病预后不良的风险;长期氧疗不推荐用于导致低氧的基础疾病没有得到及时充分治疗的患者,或者在每天处方氧疗的时间上没有严格规范的患者。
七、总结
家庭氧疗是院外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应该严格按照医嘱执行,严格遵守临床路径及实践规范,注意把握每种氧疗类型的适应证,严格做好随访工作。目前我国尚未对家庭氧疗出台指导性文件,建议医务人员暂以各国氧疗指南为主要参考文件,在临床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和证据,尽快出台中国的氧疗指南或指导性文件,以保证我国患者能接受科学规范的氧疗。

(段生琛 朱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