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创新创业环境
一、政策支持,创业潮兴起
近年来,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我国出台了系列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明确指出,主要围绕着以下几个重点开展创新创业的支持和鼓励工作:
(一)加快构建众创空间
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充分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利条件,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二)降低创新创业门槛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财政补贴,鼓励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
(三)鼓励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
加快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机制。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整合发展国家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四)支持创新创业公共服务
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支持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促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加强电子商务基础建设,为创新创业搭建高效便利的服务平台,提高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完善专利审查快速通道,对小微企业亟须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
(五)加强财政资金引导
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社会资本的带动作用,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综合运用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绩效奖励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培育发展天使投资群体,推动大众创新创业。
(六)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
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为创新型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规范和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促进科技初创企业融资,完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退出和流转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作为从事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或特色分(支)行,提供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方式的金融服务。
(七)丰富创新创业活动
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继续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积极支持参与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为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者提供对接平台。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创业辅导师,鼓励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或组成辅导团队。鼓励大企业建立服务大众创业的开放创新平台,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
(八)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加强各类媒体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报道一批创新创业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这些文件的出台对创新创业的有效开展给予了有力的政策支持,随着“双创”政策出台,国家、地方推出扶持创业政策,鼓励大众创业,中国创业人数不断上升。据统计,2017年中国创业者规模超过3000万人,创新创业浪潮兴起,平民创业成为一大特色。
表1-1 “双创”以来政府出台的创新创业的政策文本样表(部分)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
二、经济环境为创新创业提供了基础条件
(一)原材料供应
我国各类资源的可获得能力显著提升。随着“互联网+”及市场细分的发展,新创企业在原材料供应上一般不存在困难。对于直接从事新能源产业、新技术应用材料的新创企业,可能需要专门定向采购基础材料或在粗原材料基础上进行创新加工。对于新创企业来说,最关键的问题不在于原材料供应,而是新创企业的核心技术产品定位及商业模式创新,创新能力和产品的比较优势是新创企业需要考虑的核心议题。
(二)基础设施
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在招商引资上具有国际比较优势。很多地区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基本可都达到“六通一平”标准及以上,供水、排水、路、电、气、通讯已经成为产业投资的标配。新创企业一般无需担心在基础设施上存在制约和障碍。但是,在选择企业地理区位时,不仅要看“硬件”的基础设施,还要看“软件”的基础设施。比如,关注投资区域的产业链条是否完备、产业集群规模是否显现、产业竞争力是否具备等。如果新创企业在投资区域可以相对容易地获得来自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支持,就能够极大地降低产业成本,提高产业效率,并且能够形成区域经济内的产业协同发展。
(三)物流系统
我国已经形成四通八达的物流网络,整体物流负担也在不断降低。近几年,我国的物流业发展迅猛。2015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达到219.2万亿元,是2010年的1.7倍。以运输费、保管费、管理费等为核心的社会物流总费用也快速增长,2015年社会物流总费用达到10.8万亿元,是2010年的1.5倍。国际上,通行用全社会的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作为核心指标,来评价经济运行中的物流效率,这个比重水平越低,说明物流相对成本越低,物流效率就越高。以此指标衡量,2015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为16%,比2010年降低了1.8个百分点。但是,与发达国家10%左右的水平相比,还有进一步下降空间。
(四)劳动力供给
劳动力供给状况和用工成本是新创企业较为关注的成本问题之一。我国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劳动年龄人口数量较为充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15~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9109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6.3%。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及比重在不断下降,人口红利在逐步衰退。自2012年以来,我国劳动力人口绝对数量已经连续4年下降,从2012年的93727万人、占比69.2%,下降到2016年91096万人、占比66.3%,4年间劳动力人口减少了2600多万人。与此同时,全国农民工总量增速也在下降,劳动力的价格在不断上升,工人工资水平已经超过南亚和东南亚国家。正是由于劳动力价格原因,一些海外代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从我国东南沿海转移到了南亚和东南亚国家。但是,我国的劳动用工成本仍具有国际比较优势。一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劳动力价格要低一些。以中美劳动力价格比较为例,美国蓝领是中国的8倍,白领是中国的2倍多。二是我国劳动力素质较高。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劳工更加勤劳、肯干,重视个人技能成长,具有刻苦和敬业精神,便于企业管理和效率提升。
三、需求导向下的技术创新为创新创业提供广阔的市场
与传统工业经济的技术提升带动产业发展不同,互联网更多的是以应用和模式创新的方式来推动经济发展,这导致互联网经济更加关注消费市场、关注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加重了互联网时代“买方市场”的市场格局特征。“互联网+”的提出,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积极发挥我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伴随着互联网的价值经济的挖掘,互联网经济下的供给和需求都在发生着重要变化。消费需求呈现自主性、个性化、多样化、现实性、互动性等时代特征。为适应需求的变化,我国提出了“供给侧改革”的改革思路,在适度扩大需求和适应需求的“两适”思路下,开展供给侧的结构调整。在这样的环境下,创新创业作为解决需求中的“痛点”问题的手段,正逐步发展成为一种时代潮流。
四、创新创业教育和培训的蓬勃发展
创新创业教育是培养人的创新创业精神、创新创业意识、创意思维和技能等创新创业综合素质,使被教育者具有一定的创新和创业能力的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称为教育的“第三本护照”,被赋予了与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十分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早在1999年1月,国务院就批转了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正式提出了要“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创业教育,鼓励他们自主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一)国外创新创业教育
培养创新型人才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的高度,也是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早在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学会生存》的报告中,就提出创业素质应成为公民的基本素质。近20年来,创业教育在世界上已逐渐被各国重视,美、英、法、日等国的创业教育均已推广到初中甚至小学。作为最早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国家,美国至2005年已有1600多所院校开设了创业课程,同时形成了系统的创业教育计划;而英国政府更是要求中学就开设创业课程;法国则成立了创业计划培训中心(CEPAC);德国、日本也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并开办创业大赛。
(二)国内的创新创业教育
从国家宏观层面,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主管单位也制定了《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政策。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陆续出台为创新创业的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
尤其是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指明,各地各高校要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从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对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对已经开展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培训。要广泛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这些文件精神为我们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供了创新的思路和制度保证。
(三)创业培训的多种形式和巨大作用
创业培训是一个国家创业成熟度高低的重要标志,更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创业能力强的原因之一。对中小企业实施创业辅导是世界各国、各地区政府所普遍采用的一种通行做法。据不完全统计,有70%左右的美国企业在创立之初曾得到过美国小企业局(SBA)的资助和辅导。在我国台湾地区,绝大部分中小企业特别是资讯科技企业都得益于创业综合辅导计划。在香港地区,不仅设有提供创业辅导的公共服务平台,而且政府相关部门都设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约有七成以上的中小企业接受过政府的创业辅导和援助。我国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赋予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中,已经将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培训体系作为完善城市功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并已确定了深圳等一批试点城市,还拨出专款设立“民营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建立各类中小企业。创业者利用好这样的平台就可能演绎出无数创业快速崛起的神话。
创业培训是对具有创业意向和创业条件的人员,进行提升创业能力的一种培训。当前,在全民的创业热潮中,我国的创业培训正在兴起。主要分为三种层次。一是对具有创业条件的、或是准备创业的人员组织开展《创业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二是引入国际化培训课件;三是对创业能力提升进行心理评测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