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点解读
命题点1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工程质量形成的作用与影响
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议书和项目策划的基础上,运用经济学原理对投资项目的有关技术、经济、社会、环境及所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对各种可能的拟建方案和建成投产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进行技术经济分析、预测和论证,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在可行的情况下,通过多方案比较从中选择出最佳建设方案,作为项目决策和设计的依据。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直接影响项目的决策质量和设计质量。
命题点2 项目决策阶段对工程质量形成的作用与影响
项目决策阶段是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对项目的建设方案做出决策,使项目的建设充分反映业主的意愿,并与地区环境相适应,做到投资、质量、进度三者协调统一。
项目决策阶段对工程质量的影响主要是确定工程项目应达到的质量目标和水平。
命题点3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对工程质量形成的作用与影响
工程的地质勘察是为建设场地的选择和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提供地质资料依据。而工程设计是根据建设项目总体需求(包括已确定的质量目标和水平)和地质勘察报告,对工程的外形和内在的实体进行筹划、研究、构思、设计和描绘,形成设计说明书和图纸等相关文件,使得质量目标和水平具体化,为施工提供直接依据。
工程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命题点4 工程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形成的作用与影响
工程施工是指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在建设场地上将设计意图付诸于实现的测量、作业、检验,形成工程实体建成最终产品的活动。
在一定程度上,工程施工是形成实体质量的决定性环节。
命题点5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对工程质量形成的作用与影响
工程竣工验收就是对工程施工质量通过检查评定、试车运转,考核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符合决策阶段确定的质量目标和水平,并通过验收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所以工程竣工验收对质量的影响是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
命题点6 人员素质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建筑行业实行经营资质管理和各类专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保证人员素质的重要管理措施。
命题点7 工程材料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工程材料泛指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类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它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是工程质量的基础。
命题点8 机械设备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工程用机具设备其产品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工程使用功能质量。施工机具设备的类型是否符合工程施工特点,性能是否先进稳定,操作是否方便安全等,都将会影响工程项目的质量。
命题点9 方法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方法是指工艺方法、操作方法和施工方案。在工程施工中,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施工操作是否正确,都将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的影响。大力推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是保证工程质量稳定提高的重要因素。
命题点10 环境条件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环境条件往往对工程质量产生特定的影响。加强环境管理、改进作业条件、把握好技术环境、辅以必要的措施,是控制环境对质量影响的重要保证。
命题点11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项目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项目监理机构在进行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控制时,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人是工程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管理者和操作者。工程建设中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水平和完善程度,都直接和间接地影响工程质量。所以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应该是积极主动的,应事先对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加以控制,而不能是消极被动的,等出现质量问题再进行处理,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要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4.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应通过质量检验并和质量标准对照,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才是合格,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就是不合格,必须返工处理。
5.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在工程质量控制中,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要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以数据资料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进行质量问题处理。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监理。
命题点12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
(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
(2)制订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3)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4)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
(5)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6)向委托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
(8)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
命题点1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表1—1—1)
表1—1—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续上表
命题点14 工程质量检测(表1—1—2)
表1—1—2 工程质量检测
命题点15 建设工程参建方——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1)建设单位要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按有关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必须有质量条款,明确质量责任,并真实、准确、齐全地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对国家规定强制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设单位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认真进行设计交底;在工程施工中,应按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及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原审查机构审批后方可施工。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施工验收,未经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4)建设单位按合同的约定负责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命题点16 建设工程参建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
(1)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相应的勘察设计任务,不许承揽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以外的任务,不得将承揽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或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并对所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文件必须真实、准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外,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4)设计单位应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文件向施工单位做出详细说明,解决施工中对设计提出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命题点17 建设工程参建方——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1)施工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相应的施工任务,不许承揽超越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以外的任务,不得将承接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实行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实行总分包的工程,分包应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命题点18 建设工程参建方——工程监理的质量责任
(1)工程监理单位应按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许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工程监理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理,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责任主要有违法责任和违约责任两个方面。如果工程监理单位故意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质量事故的,要承担法律责任。若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不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给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属违约责任,应当向建设单位赔偿。
命题点19 建设工程参建方——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生产或供应单位的质量责任
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生产或供应单位对其生产或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生产厂或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技术装备和质量管理体系,所生产或供应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技术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并与说明书和包装上的质量标准相符,且应有相应的产品检验合格证,设备应有详细的使用说明等。
命题点20 工程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命题点21 工程质量保修义务的承担和经济责任的承担的处理原则
(1)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2)由于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按有关规定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
(3)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4)因建设单位(含监理单位)错误管理造成的质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如属监理单位责任,则由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索赔。
(5)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6)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损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建设参与各方根据国家具体政策分担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