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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施工准备
1.5.1 一般规定
(1)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特点,组建工程施工项目部。项目部设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总工,设立工程部、物资部、计划财务部、安环部和后勤保障部,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项目部的人员配置应满足业主招标要求。
(2)项目部应按照中铁股份和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文件的要求,全面推行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和控制,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环保等目标的实现。
(3)工程开工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1)项目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
2)做好图纸审核、现场调查,完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提报物资申请计划,进行技术交底。
3)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办理安全备案、质量监督和开工报告事项。
4)既有线上施工时,应执行轨道交通工程有关既有线确保行车安全的管理规定,减少对地铁运营、安全的影响。对通信设备的搬迁、割接、倒替,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并应尽量缩小设备停用范围和时间。对危机行车安全的作业实施要点管控。
(4)工程施工可按图1-1所示流程进行管理。
图1-1 施工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