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铁路货运工作和行车工作的分工
就发生在装车站和卸车站上的货物运输生产活动而言,铁路货运工作和行车工作的划分如下:
1.装车站的始发作业
(1)托运人以不同的形式向作为承运人的发站申报运输要求。
(2)发站受理托运人的运输要求,对符合运输条件的货物,均应及时承运。
(3)当由承运人装车时,托运人按指定的日期组织进货,发站验收货物及其运输包装。
(4)发站核收运杂费。
(5)发站向货物作业地点调配符合技术要求的空车。
(6)装车及施封。
(7)检查货车装载状态,车站货运部门与行车部门办理货车交接。
(8)发站由货物作业地点取车。
(9)货车在发站待挂、挂车或在发站调车场集结、待编、编组和出发场发车。
其中(1)~(4)和(6)等5项作业属于货运商务作业,(5)、(8)、(9)等3项作业属于技术作业,而(7)是两部门共同完成的作业。因此,在装车站货运部门与行车部门进行货物运输生产过程专业化分工时,责任分界时间可以设在完成“装车及施封”作业,并双方办理检查和交接手续之后的时间,或概念性地定义为完成装车的时点。时点之前作业的责任部门为货运部门,时点之后为行车部门(如图1.3.1所示)。
图1.3.1 装车站始发作业专业化分工责任时间域示图
2.卸车站的终到作业
(1)货物列车到达货车卸车站。
(2)卸车站将到达待卸重车送至货物作业地点。
(3)检查货车装载状态和铅封,车站行车部门与货运部门办理货车交接。
(4)卸车。
(5)由货物作业地点取出空车。
(6)办理货物交付相关货物作业。
其中(1)、(2)和(5)等3项作业属于技术作业,(4)和(6)等2项作业属于货运商务作业,而(3)是两部门共同完成的作业。因此,在卸车站行车部门与货运部门进行货物运输生产过程专业化分工时,责任分界时间可设在双方办理货车交接之后,卸车之前,亦即货运部门的开始责任时点为办理交接终了(如图1.3.2所示)。为简明起见,这一时点也可以概念性地定义为开始卸车的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