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挥之不去,快乐却很容易消失
《红楼梦》第三十一回中,林黛玉曾说:“人有聚就有散,聚时欢喜,到散时岂不冷清?既清冷则伤感,所以不如倒是不聚的好。比如那花开时令人爱慕,谢时则增惆怅,所以倒是不开的好。”俗话说,“千里搭长棚,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热闹只是短暂的,而冷清却是常态,所以林黛玉对于欢聚有着一种抵拒的态度。人生就是这样,欢乐之时少,而悲苦之日多。
人们这种痛苦的感受其实并不仅仅是时间长短造成的,更主要的是心理原因——对于悲苦,人们有着更为强烈的感受;而对于欢乐,虽然一时的感触也会很深,但总是不如痛苦所留下的印痕那样深。人似乎天然地具有咀嚼痛苦的偏好,而且这种心理取向是不由自主的。虽然每个人都不喜欢去回味痛苦,可是偏偏痛苦的情景会经常地浮现于脑际,给自己带来深深的困扰。
陆游与表妹唐婉彼此深爱,但不幸被母亲拆散。此后,两人只在沈园见过一次面,不久之后唐婉即郁郁而终,而这也给陆游留下了无尽的伤感,直到晚年也不能有丝毫的忘怀,曾经多次作诗来表达心中的这份苦楚:“梦断香销四十年,沈园柳老不飞绵。此身行作稽山土,犹吊遗踪一泫然。”读来令人万分感慨。而南唐后主李煜在被俘之后也久久地沉湎于亡国之痛,极其悲恸地吟唱着:“多少恨,昨夜梦魂中……”
还有祥林嫂,她的后半生几乎一直沉浸在失子之痛中。难道她的人生真的就没有一点快乐可回忆吗?当然不是。而是那痛苦实在不容易让她忘记,渐渐地她竟忘记了还有快乐这一种感受。
通过这些事例可以看出,强烈的痛苦情绪是会影响人的终生的,而却很少有人能够把某件乐事记一辈子。这就是快乐不对称定律。
快乐和痛苦如此不对称,那是不是就意味着要一味地沉沦于痛苦之中呢?像祥林嫂一样,在痛苦中变成一个怨妇?当然不能。既然我们无法回避不开心和痛苦的事,那么让自己在经历这些伤心和痛苦后尽快开心起来就是非常重要的了。
这其实也是快乐不对称定律给我们的启示。真正的快乐其实正是源自于对痛苦的领悟,没有痛苦我们也无从体会快乐。我们只有正确地面对痛苦,理智地剖析它,肯定应该肯定的,否定应该否定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学会放弃,才懂得珍惜,才能记住该记的、忘记该忘记的,才能让痛苦成为人生的一种财富、一段经历、一份回忆、一种领悟。
快乐不对称定律给我们的另一个启示是:要重视痛苦情绪对人的心理可能产生的严重的消极影响,一旦经历了重大的痛苦事件,应当及时进行心理疏导,以缓解其后的不良心理反应。例如,发生重大的地震灾害之后人们会对受灾的人们施以心理救援,因为地震所带来的伤害会成为当事人心中一种忧伤而郁重的阴影,非常容易引发各种心理问题。而在家庭和学校教育中,家长和教师也要特别注意避免会给孩子的心理造成较大程度伤害的事件发生。典型的例子就是家庭暴力,孩子在遭受了痛苦的惩罚之后,往往会产生怨恨的心理,这对其身心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严重的甚至会阻碍孩子形成健全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