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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21世纪心理学的新取向

回顾历史,自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把心理看作是灵魂的功能,到中世纪宗教教会把心理看作灵魂的官能,那是古代社会自然经济状态下人们对人类心理的猜测和看法。近代西方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科学逐渐发达,人们把灵魂和心灵看作来源于知识经验,讨论了心理的起源问题。经过18~19世纪的研究,初步形成一种意识的感觉经验心理学思想体系,以后又在感官生理的基础上借用其实验方法,才于1879年建立起脱离哲学的独立的科学心理学。心理科学创立之后,由于心理学内部的问题很多,20世纪的现代心理学出现了学派之间的争论。通过这些争论,心理学家们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多方面的心理现象,发现了许多新现象和新的规律、理论,为今后心理学的整合工作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人类心理学应该以研究意识为对象。历史证明,人类用了2500年时间才认识到意识是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冯特就是在继承意识心理学思想和引进生理学的实验基础上才创建起科学心理学的。1912年华生反对研究意识,只研究行为,结果花了半个多世纪,到了1967年认知心理学又重新恢复研究意识。虽然,认知心理学对意识的认识不全面,忽视了意识中情和意的成分,但是提出了元认知、元社会认知、内隐认知和心理理论等新概念,促使心理学向原本多成分的意识心理学方向发展。这是21世纪心理学必须继续研究的一个方面。

第二,意识是生物生理的、意识经验的和心理社会的这三方面有机结合的统一体。历史告诉我们,亚里士多德把心理看作生物机体的功能,它对生物的生存和繁殖都是有用的。19世纪詹姆士也把心理看作生物的机能,认为心理对生物适应环境是有用的。他们都推动了心理学的发展。后来华生走向极端,提出不研究意识的行为主义,致使心理学陷于生物学化道路。历史证明,人的心理是有生物学的成分,但它不是唯一的,而只是人类心理的重要成分之一,它还需要有社会心理成分。20世纪30年代由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家族中发展起来的自我心理学家艾里克森,他在周生渐成论中提出的人类个体心理发展过程必须完成的心理社会任务,恰好弥补了这种社会心理成分。这样生物心理、社会心理和原有的认知心理三者一起就构成意识经验三成分形成统一的整体。21世纪的心理学可以沿着这个统一体继续研究,或许是一种正确的取向。

第三,意识包含了意识、潜意识、前意识和无意识。自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及其家族的兴起,扩大了意识的研究范围和意识的要素:①扩大了冯特时代的意识结构的内容,从原来的意识三要素扩充为四要素,即意识觉醒、意识内容、意识意向和意识感情及评估;②为内隐认知提供了研究神经机制的心理事实,加深了对意识的认识;③由精神分析发展起来的自我、本我和超我的冲突理论为人格心理学开辟了新的研究途径;④精神分析的个案治疗创造出临床心理学方法。

由于以上三方面的成就为21世纪的心理学创造出一套心理学的整合体系。这个体系的基本理论可以设想为如下的基本观点:

首先,确定意识为人类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意识是人类特有的心理反映形式,它是集生物生理的、知识经验的和心理社会的三种反映形式于一体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不仅是外部客观世界反映的主观映象,而且是内部主观映象的主宰。它主宰着人本身的一切心理活动,具有自觉性、目的性和能动性的特点。它从对意识对象的觉察开始到各种不同的意识水平可分为:①焦点意识,即全神贯注于某些刺激所得到的明确意识经验;②边缘意识,即意识边缘所获得的那些模糊的意识经验;③下意识,在边缘意识下未被觉知而被登记和评估的经验;④前意识,即当前不在意识中的记忆与思维,必要时能被召唤到意识中的经验;⑤无意识,即对环境中的事物无所知,无所感的状态,如个体对自己的脑电变化、心跳脉搏等活动不能知晓。这样,作为心理学研究对象的意识统一体,除了刚才说的生物生理、知识经验和心理社会3种属性和5个层次外,还有前述的意识四要素都属于意识心理学的研究范围。这个研究范围是历史上从未为心理学家作为一个重要部分纳入心理学体系进行研究过的。

其次,根据研究对象的上述特点,意识心理学的研究方法是多方面的。历史上前人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方法。例如,如今的心理实验,不但有实验室的实验,还有现场实验和临床实验,可以说百花争艳,各显其能。心理实验的发展,也促进统计测量学的不断创新,而心理治疗和咨询的个案研究和团体咨询也是功德无量的。20世纪60和80年代开始的脑电研究和核磁共振成像技术为心理学创造了崭新的研究条件。总之,经过2600多年尤其是近半个多世纪的高科技发展以来的艰苦奋斗,心理学的研究方法也随着科学的进步在与时俱进。尽管人类的心理意识十分复杂,但只要能够紧随科学技术发展的时代潮流,就能推动心理学的不断发展。

再者,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确定之后,毫无疑问,意识心理学研究的主要任务应该是认识人类意识和个体意识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中包括个体人格的形成和发展规律。然而这些又是和意识概念的理解密切相关的。这样就构成意识和人格之间十分复杂的关系,而必须加以分类和分层次进行研究了。因此,如果把研究对象、方法和任务等心理学的基本观点作为通论外,则就必须对意识进行分类的分论研究。由于这些内容实在太复杂,这里只能用提纲的形式,点到为止。它们是:

意识四要素及其过程的研究。即意识觉醒、意识内容、意识意向、意识情感与评估。每一要素与过程都有丰富的研究成果,如果能对历史上已有的成就正确适当地加以整合,也许有所创新。

意识原本是人类社会的产物。冯特时代的心理学家难以用当时的生理学实验装备研究它是正常的事,不能责怪故人。如今可以应用当代的高科技手段进行研究,也许是一条正道。它可能从神经科学方面取得生理心理学的成就。例如,弗朗西斯·克里克提出,一组神经元连接和半振荡的启动会在大脑的许多部分引起神经活动暂时的统一;增长形式的自我激发本质上是意识的基础。杰拉尔德-埃德尔曼相信,低水平的意识来自于大脑主管内部生理驱动力的那部分与处理来自外部世界的信息的部分之间的相互影响(可能的一种解释在于,大脑的一个部分是饥饿的,另一部分看见食物,而最后“啊哈”的一声惊叹就是意识)。

关于动机、需要等这些内在的心理成分如何与意识、无意识结合起来研究,虽然有些进展,但还必须做更深入、更广泛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