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二天早晨,沃珍小姐看到我衣服上的污渍,把我好一通盘问,不过寡妇倒是没骂我,只是把我衣服上的油渍和泥土给洗干净了,她一脸忧伤。这倒让我不好意思了,甚至想到我要是能做到的话,就好好表现两天。沃珍小姐把我领到小屋去祷告,她告诉我只要我天天祈祷,就能得到想要的一切,可是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我试过的,有一回我弄到一根钓鱼线,却没有鱼钩。没鱼钩也没法钓鱼呀。我试着祷告了三四次,期望得到鱼钩,可是根本就没用。后来有一天,我求沃珍小姐替我祷告试试,可她却说我是个傻瓜。她从来没有说过原因,我自己怎么也琢磨不出原因来。
有一天,我坐在树林子里,把这件事好好想了一下,心里盘算着,要是做祷告就可以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为什么教堂管事威恩找不到买猪肉时丢的钱呢?为什么寡妇找不到被偷走的那只银制的鼻烟盒呢?为什么沃珍小姐不能长点儿肉呢?我对自己说,看来,祷告根本就没用。于是我回去跟寡妇说了我的想法,她说人祷告后唯一能得到的是“精神的馈赠”。这么深奥的东西,我可听不懂,接着她又给我解释了一下——我必须帮助别人,还要竭尽全力,随时随地照看他们,永远不为自己着想。照我的理解,这些“别人”里甚至包括沃珍小姐。我又回到树林子里,心里思来想去了很久,可就是没想出这么做的半点儿好处——别人倒是捞了不少好处。最后我下定决心,再不为此事费心了,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有时候,寡妇会把我拉到一边,把上帝讲得天花乱坠,让人听了心里痒痒的,巴不得早一天见到他。等到第二天,沃珍小姐也许会抓住我说一通,打破寡妇一切美好的说法。这么看来,应该有两个上帝。一个穷鬼要是摊上寡妇说的那个上帝,就会一好百好。不过,要是该着他倒霉,归沃珍小姐说的上帝管,他就惨透了。我前前后后想了一下,觉得只要寡妇说的那个上帝肯要我,我还是归顺他更妥当。不过有一点我没弄明白,他要我这样的孩子有什么用,因为我明摆着那么不懂事,那么调皮捣蛋,脾气还那么差。
爸爸有一年多不见踪影了,我倒是乐在其中,我真不想再见到他了。他不醉的时候,只要见我在一旁,总是揍我。于是,他在的时候,我就尽可能溜进树林子里去。这一回,有人看到他淹死在离城十二英里的河里了。他们断定淹死的人就是爸爸,错不了。他们说这个溺水的人身材和爸爸不相上下,同样穿着破衣烂衫,头发长得出奇,全都符合爸爸的特征。不过尸体在水里泡的时间太长了,已经面目全非,认不出是他了。人们说,他脸朝天漂在水面上。他们把他打捞了上来,就在河边埋了。我自在逍遥的日子没持续几天,因为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确信淹死的人不应该脸朝天浮在水面上,而应该是背朝天。我敢打保票,这个淹死的家伙不是爸爸,是一个穿着男人衣服的女人。我的心里又不舒坦了,看来别管我多不想再看到老头儿,他早晚有一天会出现的。
我们断断续续做了大约一个月的强盗,后来我洗手不干了。其他弟兄也陆续退出了。我们没抢劫过什么人,也没杀过什么人,不过就是装装样子。我们常做的事是从林子里跳出来,冲向那些赶猪的人和那些坐马车把蔬菜运到菜市场的妇女。不过我们从没有把她们扣押起来过。汤姆·索亚把那些猪叫“金条”,把萝卜那类东西叫“珠宝”。事后,我们回到山洞里去,吹嘘我们的功绩,装模作样地说杀了多少人啦,给多少人留下了伤疤啦。可是我看不出这样能捞到什么好处。有一次,汤姆派一个弟兄手里举着一根点着的火把,到镇上跑了一圈。他把这火把叫作信号(是通知全帮的弟兄集合的)。他说他得到了探子的秘密情报:明天有一大队西班牙商人和阿拉伯富翁要到洼洞那里宿营,他们赶着两百头大象、六百只骆驼和一千多匹精壮的骡子,这些牲畜背上驮着金银财宝,更主要的是他们的警卫才四百人。按他的说法,我们可以搞一次伏击,把人统统杀光,把东西全部抢走。他说我们必须擦亮刀枪,做好战斗的准备。他自己连辆萝卜车都对付不了,却非让我们把刀枪都擦好。其实刀枪不过是木条和扫帚把而已。你不停地擦了又擦,累得不行,可这些东西依然是老样子,没半点儿用处。我根本不信,凭我们这几个毛孩子,能抢得了一大群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可我想见识见识骆驼和大象,所以第二天,也就是星期六,我加入了伏击。大家在树林里藏好,汤姆一声令下,我们冲出了林子,跑向山下。哪里有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的影儿?哪有骆驼和大象?眼前只有主日学校[8]组织的一次野餐,聚餐的都是初级班的小屁孩儿。我们把他们冲散了,把那些小孩赶进洼地。至于战利品嘛,我们只收获了一些炸面包和果酱。本·罗杰斯弄到一个破娃娃,乔·哈贝搞到了一本赞美诗集和一本教会发的小册子。不过他们的老师赶了过来,我们匆忙扔下东西,仓皇逃跑了。我失望地告诉汤姆·索亚我根本没见到钻石。他说是我的眼睛没看到而已,那里遍地都是钻石,还说那里有阿拉伯人还有大象之类的东西。我问,为什么我看不到呢,他说我无知,要是读过《堂吉诃德》[9]那本书,我就不会问这个愚蠢的问题了。他说一切都被施了魔法,那里确实有成百上千的士兵,还有大象和金银财宝等,不过我们的对手是汤姆所说的“魔法师”,他们把大队人马变成了主日学校的毛孩子,完全是为了捣乱。我说,那么,好吧,我们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去对付魔法师。汤姆·索亚说我蠢得不可救药。
“别扯了,”他说,“魔法师可以召唤一大堆妖怪,电光火石之间,他们就能轻而易举地要了你的小命。妖怪有树那么高的个头、教堂那么大的块头。”
“那么,”我说,“要是我们能弄到帮我们的妖怪,我们不就能打垮另一伙妖怪了?”
“你怎么才能弄到妖怪呢?”
“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弄到的呢?”
“哦,他们擦一下一个旧锡灯或是一个小铁环,然后电闪雷鸣,烟雾滚滚,妖怪赫然来到,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任由支配。即使把一棵大树连根拔起,或是用皮带抽打一个主日学校校监或是别的什么人的脑袋,对他们来说也是小事一桩。”
“谁能把他们召唤来呢?”
“这个,只要是擦了那个锡灯或是铁环的人,不管是谁都行。他们听命于擦锡灯或铁环的人,他怎么说,他们就得怎么干。要是他让他们用钻石修座四十英里长的宫殿,里面装满口香糖或是别的什么,再弄来个中国皇帝的女儿和你结婚,这些还必须赶在第二天日出前做完,他们也得从命。还有,只要你愿意,他们会扛着宫殿带你周游全国,不可思议吧?”
“嘿,”我说,“有宫殿怎么自己不住,却要替别人忙活?他们真是一群傻子。还有,要是我是个妖怪,让我扔下自己的事不管,别人一叫我,我就乖乖跑去听使唤,我可不干,那样还不如让我下地狱呢。”
“你也就嘴硬吧,哈克·费恩。只要有人把灯那么一擦,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你就得非去不可,那就是命令。”
“什么?像大树那么高、教堂那么粗的妖怪,就那么任人摆布,毫不反抗?那么,好吧。我去也行,可我必须把召唤我的家伙吓得爬到全国最高的树上才行。”
“呸!跟你说话简直就是对牛弹琴,哈克·费恩。你压根儿什么都不懂,你就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我翻来覆去,把整件事想了两三天,最后决定亲自试试召唤妖怪的事靠不靠谱。于是我找来一个旧锡灯和一个铁环,拿到树林子里去,左右擦拭,累得我汗流浃背,边擦边谋划着建个宫殿卖掉。可是有什么用呢?一个妖怪都没露头。于是我断定那些全是汤姆·索亚编的瞎话。或许他相信真有阿拉伯人和大象,可我压根儿就不信。我亲眼看到的明明就是主日学校的小屁孩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