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抑制人性的弱点,不如唤醒人性的优点
在一个组织内,管理者要想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职员工作拖拖拉拉的情况,仅仅制订工作量,规定完不成工作量就遭受惩罚是不可能有好的效果的。相反,奖励则可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一家制衣厂,熨烫车间人手紧张,工作总是难以如期完成。公司根据调查总结,得出每个工人平均每天可以熨烫40件服装。于是,公司以此为标准,规定每个工人的工作量为每天40件。工人平均每天熨烫服装的件数超过40件,就能拿到全额奖金。否则,就会遭受罚款,罚款额与所缺工作量成正比。
这一制度推行之后,工人的紧张感增强了,工作氛围有了好转,大家都争取达到规定的工作量。当然,也有人是不在乎的,因为每月的奖金数也不多,而且是固定的,与超出标准的多少不挂钩。到月底,90%的人都完成了工作量。不过,整体工作效率并没有多大的提高。
经过商讨,公司决定实行新的奖金制度。在保留惩罚规定的基础之上,取消固定奖金,实行机动奖金。即多熨烫一件,就多一份奖金,奖金的多少与熨烫服装超过工作量的数额成正比。也就是说,只有超过工作量,才有奖金。超得越多,奖金也就越多。
制度一出台,第一个月的业绩就令管理者们大吃一惊。有的员工,竟然创造了一天熨烫120件服装的业绩。一个月下来,一统计,管理者们更是吃惊不小:不少员工的每日平均工作量达到80件。员工士气高涨,公司的整体效率也有了很大提高。
为什么结果会这样?
就拿制衣厂的熨烫车间的工人来说,只有惩罚而无奖赏,并不能给他们以奋发向上的动力,不能让他们主动去提升自己的能力,挖掘自身的潜力。同时,惩罚助长了这样一种心理:达到规定的工作量就行了,多的我也不必干。
相反,奖励却激发他们的荣耀感、好胜心,促使他们好上加好,为获得更多的报酬,而创造更佳的业绩,甚至创造奇迹。简单归为一句话,惩罚制度的出发点是以抑制工人们的弱点——懒惰、拖沓、涣散来提高生产效率,但它不能激发人们的工作热情,因此效果并不理想;新的奖励制度的出发点是唤醒人性的优点——荣誉感、自尊心、好胜心,这恰恰是人们创造辉煌业绩的原动力。
这一道理也适用于家庭的管理中,不论是夫妻之间,还是父母与儿女之间。如果你已为人父母,你希望家里保持足够的整洁,你希望子女更自觉地做家务,你通常会怎么做?是惩罚、责备乱扔垃圾和不干家务的懒惰分子,还是表扬、奖励为保持清洁卫生做出努力的勤快分子?不用说,后者有效得多。多多表扬、奖励那些主动做家务的子女吧,你一定会看到可喜的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