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人唯亲不如任人唯贤
人事任用时,管理者决不可以徇私,不可以依据个人好恶决定任用与否,而要以“能否胜任”为准则。这是一个基本条件。不能说“这个人能干是能干,却令人讨厌”,或者“他虽然没什么本事,却是我欣赏的类型,就让他做科长吧”。要把情形搞清楚,虽然从心里讨厌他,但这件事除了他以外没有第二个人可以胜任就只好向他低头了。经营者一定要彻底做到这一点,这是人事工作上的基本要求。唯有不徇私的态度,才能让其他员工乐于接受、协助。
量才而用,合理搭配。
部门的员工间或是同级管理者之间,有时会产生对立,以致人际关系不能顺利发展,这是不好的现象。但大家都是凡俗的人,人际的摩擦是在所难免的,所以还是要承认有某种程度的对立存在。因此身为干部,要多考虑怎样运用人事调动,尽量减少这种对立。
比如说,3个职位一样的管理者共同管理同一部门时,即使3个人的性格相近,实力又相当,也总是会有意见分歧的时候。所以最好的调配是:一个富有决断力,一个富有协调力,另一个富有行政力,共同组成一个理想的业务队伍。这么一来便能使效率高而对立少了。领导干部应具有这种面面俱到、妥善搭配工作人员的能力。
管理者的对立是要极力避免的,如果自己也是当事人,事情会变得较难解决。这时,想办法分配给每个人不同的任务,是最为妥当的办法。
比如说你们3个人组成一个团队时,如果同属于一个职位,是很难办成事的。只有选其中一个做最高负责人,然后凡事以他的意见为中心,日常事务才可照常进行。
松下幸之助曾经这样劝告过一位当会长的人:“你最不对的地方就是叫你的朋友进你的公司当干部。”他请他的朋友担任公司的常务,这是有问题的。实际上,他应该事先跟他的朋友说:“你进我的公司工作,是否能有我员工的意识?如果你有这种意识,我是非常欢迎你的,但是你如果只是想来帮忙的话,最好不要进我的公司,我希望你在公司外帮助我就好了。”
如果不事先讲明,他就会成为一个在你公司内的“朋友”,而不是你的员工了。
任人唯亲与任人唯贤
任人唯亲是用人之大忌。任用人才应唯才是用,而不是唯亲是用。
一旦彼此的意见对立,因为你要考虑到朋友的感受,所以本来应该严正告诉他的事,也说不成了。甚至于在你想下决断时,这位“朋友”就是不同意,于是往往会造成不必要的对立。
任人唯亲,就是不考虑才能如何,仅仅选用那些与自己感情好、关系密切的人。
其表现形式有三:
一是“以我画线”。
谁赞同自己、拥护自己、吹捧自己,就提拔谁。“顺我者存,附我者升”,把自己领导的单位搞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封地”。
二是“唯派是亲”。
凡是帮朋助友,不管是否有德有才,都优先加以考虑。
三是“关系至上”。
如何才能做到任人唯贤?作为管理者必须要把握住两个基本点:
第一要有“公心”。关键在于无私,无私是选贤才的前提。
对这点,中国古代的先哲孔子看得十分清楚。他说:君子对天下之人,应不分亲疏,无论厚薄,只亲近仁义之人。这就是说,在人才问题上,应该不计较个人恩怨、得失,而只考虑国家、民众的利益。其实质就是在选才上无私,对能力强于自己、品德贤于自己的人,要加以举荐,或使他来代替自己,或使他居于自己之上。在选才上无私,就是要抛弃个人成见,客观地对他人做出评价;即使对其并不喜欢,也决不以私害公、以私误公,而应毅然选拔。
第二是公而忘私、虚怀若谷,有很高的素质,能够不计较个人恩怨和得失。
尽管一些企业的管理者也反对裙带关系,可是选拔人才时就不自觉地搞亲亲疏疏,其中原因是他们总凭个人的私欲、私情来举贤选才,这就偏离了公正客观的选才标准,长久发展下去,势必会出现小人得势、贤才失势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