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少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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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研究

第一章 劳瑞斯顿惨案

我和老朋友福尔摩斯一边看着窗外的景色,一边聊着天。

“那个人在找什么呢?”我指着街上一个身材魁(kuí)梧、衣着朴素的人说。他在街那边慢慢地走着,焦急地找着门牌号码。他手上拿着个蓝色大信封,好像是给谁送信的。

福尔摩斯说:“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

我心想:又吹牛说大话了,你明知道我没办法去证实那个人的身份。刚这么一想,只见那个人看见了我们的门牌号码后,就飞快地从街对面跑了过来。

当他上楼走进我们的房间之后,就把那封信递给了我的朋友。他说:“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

这正是挫挫福尔摩斯傲气的好机会。他刚才是信口胡说的,绝没想到这个人真的来了。我问道:“先生,请问你是干什么的?”

“当差的,先生。”那人粗声粗气地回答。

“你以前干过什么?”我一边问,一边略带嘲笑地瞥(piě)了我同伴一眼。

“我在皇家海军陆战队轻步兵队中当过军曹。先生,你没有回信吗?好吧,再见。”他立了个正,举手敬礼,然后走了出去。

福尔摩斯的推测又一次得到了证实,我得承认,这又让我大吃了一惊。但我还是有些怀疑,怀疑这是他事先布置好来捉弄我的圈套,至于为什么要捉弄我,我就不知道了。

当我看他的时候,他已看完了来信,两眼茫然,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你是怎么推测出来的?”我问他。

他粗声粗气地问:“推测什么?”

“嗯,你是怎么推测出他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的?”

“我没时间谈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他粗鲁地回答说,然后又笑了,“请原谅我的无礼。你把我的思路打断了。但这没关系,你,你真没看出他曾是个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其实这很简单,我隔着街看见那个人手背上文着一只蓝色的大锚(máo),这是海员的特征。何况他不仅留着军人式的络腮(luò sāi)胡子,而且一举一动很有军人气质,因此,我敢肯定他是个海军陆战队员。你一定也看到他昂首挥杖的那副姿态吧,像是发号施令似的,挺神气,挺自高自大,但又不失稳健和庄重——因为这些情况,所以我断定他当过军曹。”

“真神了!”我情不自禁(jin)地喊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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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没什么,”福尔摩斯说,但看得出来,他因我对他感到十分惊讶和钦佩(qin pèi)而得意,“我刚才还说没案可查,现在就有了。你看看这个!”他说着就把送来的那封信扔到我的面前。

“哎呀,”我粗略地看了下,不由吃惊地叫了起来,“真恐怖!”

他很镇静地说:“请你大声地给我念一念信好吗?”

我拿起信念了起来: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晚,布瑞克斯顿路的尽头,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宗凶杀案。今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发现这个地方有灯光,因为该巡警知道这房子一向无人居住,所以怀疑出了事。他走近后,发现房门开着,大厅空荡荡的,里面躺着一具男尸。该尸衣着齐整,口袋中有写着“伊瑙(nǎo)克·J·瑞伯,美国俄亥(hài)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等字样的名片。经查,除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死者是怎样进入空屋的,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对此案束手无策。斗胆请你在12点前去一趟现场,我将在那里恭候你。在你到来前,我们将保护好现场。如果你不能来,我将给你汇报全部详细情况,如能给我指点一二,不胜感激。

特白厄(-)斯·葛莱森上

福尔摩斯说道:“葛莱森在伦敦警察厅算是首屈一指的能人。他和雷斯垂德是那帮蠢(chǔn)货中的佼(jiǎo)佼者。他们两个是很机警干练的人,但都太因循守旧了。即使我把案子给解决了,功劳也会被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那帮人捞走的。”

“但他们现在请了你帮忙呀。”我说。

“这是他们知道我比他们强,但他们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一点。好了,尽管这样,我们也得去瞧瞧。”

他匆忙披上大衣,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一分钟以后,我们坐上了一辆马车,急急忙忙地往布瑞克斯顿赶。在离那幢出事的房子还有100码左右的地方,福尔摩斯就下了车,剩下的那段路,我们就步行。

福尔摩斯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马上进屋去侦查,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一会儿看看地面,一会儿抬头看天,看对面的房子与墙头的木栅。后来他又慢慢地从路边的草地上走过去,仔细察看着泥泞的小路。这泥泞不堪的黏(nián)土路上,由于警察来来往往不知踩过多少回了,留下了很多脚印。我真不明白他能从上面辨认出什么。

一个头发浅黄、脸色白皙(xi)的高个子站在房子的门口迎接我们,他跑上来热情地握住我同伴的手说:“你来了就好办了,我们把现场保护起来了,一切都保持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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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个没保护好!”福尔摩斯指着那条小路说,“那里比被水牛踩过还要糟。葛莱森,看来你已经得出了结论,要不你不会让别人这样做吧?”

葛莱森推脱地说:“我在屋里忙着呢,外边的事我全托付给我同事雷斯垂德了。”

福尔摩斯瞥(piě)了他一眼,挤了挤眉毛,说:“有你和雷斯垂德在,第三个人当然发现不了什么了。”葛莱森得意地搓(cuō)了搓手说:“我想我已经尽力了,这案子的确很离奇,很适合你的胃口。”

“你和雷斯垂德都没坐马车来吧?”福尔摩斯问道。

葛莱森说:“没坐,先生。”福尔摩斯问完这没头没脑的话后,大踏步进了屋。

有一条过道通向厨房,过道上没铺地毯,积满了灰尘。过道两边各有一扇门。其中一个显然已经很久没开过,另一个是餐厅的门,惨案就发生在这个餐厅里。

福尔摩斯走了进去。这是间方形大屋子,没有家具陈设,很宽大。墙壁上贴着壁纸,有些地方斑斑点点起了霉,有些地方还大片大片地剥落,里面黄色的粉墙都露了出来。正对着门的是一个漂亮的壁炉。炉台上有一段红色蜡烛。整个屋子的光线很暗。

屋子里有一具非常恐怖的尸体,他僵卧在地板上,面部露出痛苦不堪的神情。死者四十三四岁的样子,中等身材,一头乌黑的头发,短硬胡子,宽肩膀,身穿厚厚的黑呢礼服和背心,装着白净的硬领和袖口,浅色裤子。他的耳旁有一顶整洁的礼帽。死者双拳紧握,两臂大张,两腿交叠(dié),看来他死前曾痛苦地挣扎过。死者面貌凶恶、龇(zi)牙咧(liě)嘴,看来他非常愤恨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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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瘦削而且有侦探风度的雷斯垂德,站在门口向我们打招呼。他说:“这案子一定会轰动全城的,我还真没见过这么离奇的事。”葛莱森问道:“有什么线索吗?”雷斯垂德回答说:“一点也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跟前,蹲下身仔细地检查着。“你们敢肯定死者没有伤痕吗?”他指着周围的血迹问。

两个侦探异口同声地说:“绝对没有。”

“那么,这些血迹一定是另一个人的了,也许是凶手留下的。”

福尔摩斯边说边用灵敏的手指这里摸摸,那里按按,又解开死者的衣扣检查一番。最后,他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看了一下死者的漆(qi)皮靴(xuě)的靴底。

“尸体一直没动过吗?”福尔摩斯问。

葛莱森回答说:“除了必要的检查外,没有动过。”福尔摩斯想了想,说:“现在可以把他拉走埋了,没什么需要再检查的了。”

葛莱森让下属把死者抬出去。当他们把尸体抬起来时,一枚戒指滚落到地板上了。

雷斯垂德连忙拾起它,吃惊地说道:“一定有个女人来过。这是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他一边说,一边把托着戒指的手伸给大家看。我们围了上去。果然是新娘戴的金戒指。

葛莱森说:“如此一来,案子更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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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说:“也许这枚戒指能使这案子简单一些呢!这样傻呆呆地看它是没有用处的。你在死者衣袋里都搜了些什么东西出来?”

“都在这儿,”葛莱森指着楼梯最后一级的一小堆东西说,“一块伦敦巴罗德公司制的97163号金表,一条又重又结实的艾尔伯特金链;一枚刻着共济会会徽(hui)的金戒指;一枚金别针,别针上有个虎头狗脑袋,狗眼是两颗红宝石。还有俄国皮料的名片夹,里面装有克利夫兰,伊瑙克·J·瑞伯的名片,名字和衬衣上‘E·J·D’à个缩写字母相符。没有钱包,只有7英镑13先令零钱。一本袖珍版的薄迦(ji)丘写的《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节逊的名字。另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是给瑞伯的,另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

“是寄到哪里的?”

“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留交本人自取。信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信里告诉了他们轮船什么时候从利物浦出发。看来这个倒霉的人正准备回纽约。”

“你们调查过斯坦节逊吗?”

“先生,我当时马上就调查了。”葛莱森说,“我已经把寻人启事送到各家报社去刊登,还派了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人还没回来呢。”

“你们跟克利夫兰方面联系了吗?”

“今天一早我们就给那边发了电报。”

“电报上说了些什么?”

“我们把案子的情况详细说了一下,并且请他们提供一些有用的情报。”

“你没有着重提到你认为很关键的问题吗?”

“我提到了斯坦节逊这个人。”

“没再问别的?难道整个案子里一个关键性问题都没有?你不能再发个电报吗?”

葛莱森没好气地说:“在电报上我把该说的都说了。”

福尔摩斯正想说些什么,这时雷斯垂德又来了,他扬扬得意地搓着双手。我们刚才和葛莱森在屋里谈话的时候,他在前面的大厅。

“我刚刚发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幸亏我仔细检查了墙壁,否则就漏掉了。”雷斯垂德在炫耀(xuàn yào)他的重大发现。

“请跟我来!”他一边说,一边快速地回到了前厅。由于尸体被抬走了,屋里的空气好像清新了很多。

他把火柴划亮,举起来照着墙壁。“看看这个!”他得意地说。

前面说过,墙上不少壁纸都剥落了。雷斯垂德指着的那个墙角上,壁纸剥落在地,黄色的粉墙露了出来。上面有个用血写就的草字:瑞契(RAC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