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器具固定
器具固定是指用具有一定硬度和支撑作用的托板、支架等器具,用于固定人体躯干或四肢某部位外面的一种固定方法,具有制动、固定、保护、支撑身体、预防和矫正畸形的作用。在我国古代早已发明有通木、腰柱、竹帘、抱膝器等器具,用于治疗骨折,称之为“接骨之器具”,并绘有器具用法图。现代医学目前将托板、支架等器具统称为矫形器,它除了用于治疗骨折外,还用于预防和矫正儿童发育过程中的柔软畸形,利用三点力的作用,较长时间的使用,使畸形在发育过程中逐步得到矫正。
器具固定是在骨伤疾病康复治疗中常用的一种固定方法,在骨折的治疗中常与局部夹板固定、持续牵引配合应用。在骨折采用夹板局部固定后,对某些部位的骨折,如关节附近的骨折、股骨干骨折等,往往存在有固定力不足。为了减少形成移位的因素,重新建立肢体内部动力的平衡,应配合器具固定将肢体置于恰当的位置予以制动,限制其不利于骨折稳定的肢体活动。因骨折虽经整复和固定后,仍有多种潜在因素可以导致骨折断端发生再移位,其中肢体重量是导致骨折断端再移位的重要原因。我国传统医学对骨折进行局部外固定,所采用的夹板分量很轻,几乎不增加肢体的多少重量,上下关节也未被固定。如果将骨折的肢体用器具置于与骨折移位倾向力相反的位置,限制其不利于骨折固定的肢体活动,进行有利于骨折固定的肢体活动,则肢体的重力又可变为维持骨折对位的有利因素。因此,器具固定不仅是骨伤疾病康复的一种重要手段,而且在骨折治疗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器具固定种类很多,构形各异,功能和作用也各有侧重,故其名称有夹板、托板、支架、固定架、矫形架、器具等多种不同。因考虑到随着材料和工艺的进步,器具固定将会有一个新的发展。以后还可做进一步的分类,故本节所述器具多数仍沿用习惯命名。
一、脊柱器具
(一)颈围领
用塑料板材料制成,其固定作用主要是限制颈椎屈伸活动,抗旋转作用较差。临床所用多为聚乙烯泡沫板压制而成,按周径和高度有多种型号,要注意选择合适的型号,使之佩戴舒适,确实能起到一定的固定作用(图3-2-1)。颈围领配戴时以使颈部微屈为宜,让位于椎体侧后方的椎间孔尽量开大而使颈髓神经元牵拉。颈围领应白天戴,夜晚取下,所戴时间不宜超过2~3周,否则易导致颈部肌肉废用性萎缩,对围领产生依赖性而影响预期的效果。主要适用于颈部软组织损伤引起的颈痛,颈椎疾患引起的颈肩臂痛,有一定的制动和减轻颈椎负荷的作用。
图3-2-1 颈围领示意图
(二)枕颌胸固定支架
是将特制的下颌托及枕托,用4根连杆支撑在躯干前胸上部和肩部,支撑连杆的长度可调节。除限制活动度外,尚有减轻头颅重量负荷的作用及牵引作用,缺点是张口受限(图3-2-2)。可用于治疗颈椎病和外伤引起的颈椎不稳定。
图3-2-2 枕颌胸固定支架
(三)腰围
一般可选用比较厚实的布料制成,采用多层重叠在一起,上部起于肋弓处,下部前达腹股沟及耻骨联合处,后部在多层布料内加入2~4块有弹性的金属块,两侧为弹性束带,前部正中处,两侧布带可重叠,然后用5~7个布带打结固定(图3-2-3)。近年来也有用塑料板成型取代后部的金属片,但透气性能差。目前市场上出售的腰围多为人造革制品,可选用合适型号,使之配戴舒适。腰围主要是通过限制腰椎的活动度及增加腹压来减轻腰椎病变引起的疼痛。腰围仅限于腰痛急性发作时配戴,不要在症状消失或缓解后长时间配戴。慢性腰痛病人只能是在体力劳动或长途旅行时配戴,在休息时应把它卸下来。配戴腰围的人,平时应注意加强腰背肌功能锻炼。
图3-2-3 腰围
(四)腰背固定器具
用金属框架制成颈制件,内用毡垫,外用布类或皮革制品包裹,高度及宽度可调节,在胸骨柄及耻骨联合处均匀加压,保持脊柱过伸位。腰背支架能有效地控制腰部前屈,对侧屈和旋转有一定的控制作用(图3-2-4)。常用于胸腰椎屈曲型稳定型压缩性骨折及骨折内固定术后,可早期下床活动。
图3-2-4 腰背固定器具
(1)支架形状; (2)固定形式前面观; (3)固定形式后面观
(五)骨盆固定器具
是用木板制成后板和两侧挡板,内置棉垫或毛毡,固定在髂嵴与股骨大转子之间,前方用弹力松紧带拉紧靠拢固定,以稳定骨盆和双侧骶髂关节(图3-2-5)。适用于骨盆骨折、耻骨联合分离、骶髂关节分离和骶髂关节炎的患者。
图3-2-5 骨盆固定器具
(六)肩胸腰髋固定器具
用铝板制作成H型固定架,内衬棉垫或棉毡,外套松软布套,固定时上部两支分别固定于两侧肩部,中间两分支分别固定于两侧腰部,下部两侧分支分别固定于两侧大腿部(图3-2-6)。适用于小儿双侧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的外固定。
图3-2-6 肩胸腰髋固定器具
二、上肢器具
(一)肩外展支架
可用木制、竹制、金属铝合金材料制成。目前市场上出售的外展支架多为铝合金材料制成,其外展角度可调节,肘关节可活动(图3-2-7)。亦可以6~9cm宽的铁丝夹板为材料,可根据需要临时制作,其大小易调节,应用方便。分围胸段和上肢段,围胸段用60~80cm长的铁丝夹板弯成弧形,使之符合胸外形,将上肢段固定于躯干部。上肢段分为上臂段和前臂段。前臂段起于尺骨鹰嘴处至手掌,上臂段与前臂段在肘部互相交叉呈90°角,至手掌部分将夹板屈曲、扭转,使与上臂垂直部下段相接,加强对前臂段的支撑力(图3-2-8)。各段连接处以细铁丝捆扎,制作好后,垫以棉花,绷带包扎。主要用于肱骨近端内收型骨折、肱骨干骨折有分离者,为防止肱骨髁上骨折向尺侧倾旋时亦可应用。
图3-2-7 肩外展支架
图3-2-8 铁丝夹板外展固定架
上肢屈曲形杉树皮托板用杉树皮材料制作,宽度为上臂周径的1/5,长度由肱骨大结节至手部掌指关节,在相当于肘关节处围绕夹板贴上宽胶布,锤击成弧形,以屈曲成90°(图3-2-9)。主要用于肱骨干及肘部骨折夹板局部固定后的外层托板,固定肘关节于屈肘位,以防止前臂重量和活动造成骨折再移位。
图3-2-9 上肢屈曲形杉树皮托板
(二)带柱托板
用轻质的木板制成,长由尺骨鹰嘴至小指的掌指关节,宽约6~7cm,在掌指关节处放置一小圆柱。主要用于前臂骨折夹板固定后的外托板,以防止前臂的旋转。
三、下肢器具
(一)下肢桥形架
用铁丝夹板为材料,铁丝夹板的宽度可根据患肢的粗细不同,选用9cm、6cm、25cm三种规格的宽度,按照患者躯干及伤肢的轮廓制作,由三部分组成。躯干腰段起于第三腰椎棘突平面,止于坐骨结节。围腰段沿髂骨嵴平面围腰而成,周径略大于骨盆部,围腰与腰段相连接处有一倾斜角度,目的是使伤肢外展20°~40°。患肢部分包括大腿、小腿和足段。支架部分底架从腰段上端至小腿和足段交界处。梯形架横放于大腿和小腿段交界处下方。各段用细铁丝扎紧(图3-2-10)。制作好后,外垫棉花,用绷带包缠。桥形架可使下肢各关节置于适当位置,使下肢各组肌群均处于松弛状态,可以减轻不利于骨折固定的肌肉牵拉力,还可以防止股骨远侧段骨折的再旋转移位。适用于协同下肢骨折整复夹板固定后的外部固定。
图3-2-10 下肢桥形架
(二)简易桥形架
用一块铁丝夹板塑形而成分腰段、大腿段、小腿和足段(图3-2-11)。适用于婴幼儿股骨骨折。
图3-2-11 简易桥形架
(三)下肢后侧托板
用木板制成,长度为从大腿上部至跟腱上方,宽度为10~12cm,厚度为0.5~0.8cm。托板在相当于腘窝部做成活动的关节,用金属绞链接之,在靠近膝关节部托板两边,各安放螺丝圈,将一直粗铁丝一头弯成小圈,拴于托板螺丝圈中,以限制膝关节屈曲活动之用(图3-2-12)。主要用于髌骨骨折包膝圈固定的下肢后侧托板,或用于膝关节附近骨折将膝关节置于微屈曲位。
图3-2-12 下肢后托板
(四)小腿直角托板
一般用木板,亦可用铁丝夹板制成,用于固定小腿骨折,包括足、踝部的固定,主要是防止足和小腿的旋转移位(图3-2-13)。用于小腿和踝部骨折夹板固定术后外层加用,以防止足下垂和骨折远端的旋转移位。
图3-2-13 小腿直角托板
(五)内翻足矫正器具
用金属板制成,应用时足部需垫好衬垫,以免受压。用于维持和矫正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畸形,使患足维持于外展外翻位,以帮助纠正前足内收及跟部内翻畸形(图3-2-14)。
图3-2-14 内翻足矫正器具
(六)双髋外展器具
利用铝合金支条和撑杆制成双髋外展器具,使双髋关节固定在外展45°、内旋15°位置上,使股骨头完全容纳于髋臼内,此位置髋关节压力最小(图3-2-15)。多用于髋关节脱位和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治疗。
图3-2-15 双髋外展固定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