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时代发展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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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学的知识、活动和建制下的发展

英国科学史和科学哲学学者杰尔默·雷蒙德·拉维茨(Jeromer Raymond Ravetz)在1977年的《关于科学的评论:从古至今》(Criticisms of Science:From Past to Present)一文中就认为,深层问题是术语“科学”的模糊性。其意指“纯粹的”或“基础的”科学,还是“应用的”或“任务取向的”科学,以至“研究和发展”(R & D),或者是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它们以各种比例的混合呢?不同的名称涉及不同的活动,每一个都有它自己的内部的和外部的目标和思想体系(goals and ideologies)。可以认为,角色复杂的多重性和自我意识随之发生的模糊性是科学现在本质的结构特征。J.R.Ravetz, The Merger of Knowledge with Power:Essays in Critical Science, London, New York:Mansell Publishing Limited,1990, pp.149-150.因此,伴随着科学本身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从多重统一的视角来理解“科学”。曾以《科学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为副博士论文和《科学在共产主义建设中的作用》为博士论文的苏联科学学学家拉奇科夫就把“科学”作为一个诸方面相互联系的完整有机体,“科学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这种社会现象至少具有三个显而易见的方面:‘理论’方面(‘逻辑认识论’方面)、‘体制’方面和‘实践’方面。不专门区分科学存在的这些方面,就不可能深刻理解科学。但是,这种区分本身并不意味着科学中的这些方面是各自孤立存在的。相反,它们是相互作用的,以致在它们之间不可能划定泾渭分明的界限”[苏]拉奇科夫:《科学学——问题·结构·基本原理》,41页,北京,科学出版社,1984。。在科学史上,不同的人对“科学”的界定不同,下定义的视角也有所差异。但随着认识的完善和共识的达成,科学被理解为“一种知识体系、研究活动和社会建制”李醒民:《科学是什么?》,载《湖南社会科学》,2007(1)。亦可参见李醒民:《科学论:科学的三维世界》,上卷,30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