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走向哪儿
道路指引方向,道路汇聚力量。一条好的道路,必然会指引我们走向光明的前景,实现美好的蓝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引的前景、蓝图,就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内涵丰富,大致由以下四部分构成。
——实现总目标的根本要求。这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句话,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制度基础、理论指导,是实现总目标必须牢牢把握的最根本的东西。
——实现总目标的制度支撑。这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个“4+1”组成的五大体系,涵盖了法律制定与法律实施、法治运行与保障机制、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等各个层面、各个环节。
——实现总目标的工作布局。这就是两个“三位一体”: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国家治理、执政、行政等问题,涉及党、国家、公民等不同的行为主体,应该如何推进、如何实施呢?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更加重视法治建设的全面、协调发展,更加重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
——实现总目标的努力方向。法治建设既是法治本身的“自转”,也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公转”。通过法治建设,我们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呢?从法治建设本身看,就是要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目标;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看,就是要着眼于更好更优的国家治理,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