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史(1950-2015)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导言: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孕育

中国人民大学是在党中央直接关怀下创立和发展起来的一所以社会科学为主的新型、正规社会主义大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37年,其间历经陕北公学、华北联合大学、华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几个主要阶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组成部分,与中国人民大学的发展紧密相连,法律系从无到有,再到改系为院,历经变迁,已同中国人民大学一起渐渐成长壮大,但陕北公学时确立的建校宗旨和精神,经过岁月的积累与锤炼,始终流淌在每一位人大法律人的血液中,历练为一种独特的气质而生生不息。

一、从陕北公学走来——“造就革命先锋分子”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全国各地知识青年为了抗日救国大批来到延安。为了最快地把他们培养成抗战人才,7月底,党中央决定在积极扩大抗日军政大学的同时创办陕北公学,并委托林伯渠、吴玉章、董必武、徐特立、成仿吾和张云逸6人组成筹建组,筹办陕北公学。

1937年8月,陕北公学筹备委员会成立,以时任中央党校教务长的成仿吾为主任。党中央委派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李富春直接领导工作,并任命成仿吾为陕北公学校长兼党团书记。陕北公学实行党团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党中央组织部和宣传部领导,是中国共产党中央直接领导创办的一所革命的大学。1937年8月底,从抗大[1]转来第一批学员约200人,9月1日开始正式上课。陕北公学暂设5系,共招生1000人。[2]

1937年10月23日,毛泽东为陕北公学成立与开学题词,提出要在陕北公学“建立革命的先锋队”,这既是对陕北公学的高度期望,也是陕北公学后来一直所孜孜以求的目标。1937年11月1日,陕北公学举行开学典礼,毛泽东亲临大会并作了题为“目前的时局”的报告,号召大家“为保卫祖国流最后一滴血”。

1938年4月底,中央书记处和组织部决定在旬邑看花宫创办陕北公学分校。1938年7月7日,分校开学。1939年1月,为了节约人力、物力并便于集中领导,根据中央决定,陕北公学总校与分校合并,迁到分校所在地看花宫。[3]合并后的陕北公学,主要办大学部。从1939年6月起,陕北公学即根据中央决定开始组织准备上前线的工作;1939年7月初,陕北公学师生抵达延安,被改编入新成立的华北联合大学,陕北公学时期至此结束。

二、红色法政教育之初兴:法政学院的建立、缩编与精简

抗战时期的法政教育,为其时代背景所深刻影响,带有很强的政治性及不稳定性,但在战火纷飞的年代里,法政教育仍然能一直生存并最终汇入了新中国的法学教育体系中。

1939年6月上、中旬,陕北公学根据党中央决定,拟将陕北公学、鲁迅艺术学院、安吴堡战时青年训练班和延安工人学校四校联合。全校师生于当月下旬抵达延安,被编入新成立的华北联合大学(以下简称华北联大),1939年7月7日,华北联大在延安正式成立。

1.成立法政系

1940年1月15日,由校长成仿吾署名的《华北联合大学第二期招生简章》发布。[4]“简章”中阐明了华北联大的办学宗旨,即“培养行政的及文化教育的抗战建国干部”。在这次招生中,首次开始在社会科学部下分两个系,即法政系及教育系,各招生240名,前者培养区级以上干部,后者培养高小以上教员及教育行政工作干部。在中共开办的学校中,这是第一次出现了“法政系”,是抗战时期红色法政教育之滥觞。[5]

1940年10月中旬,华北联大根据中共中央北方分局的指示开始向正规化方向发展,将各部改为学院。社会科学部改为社会科学院,江隆基任院长,何干之任副院长,殷之钺任党总支书记;师范部改为教育学院,成仿吾兼院长,李凡夫任副院长;文艺部改为文艺学院,沙可夫任院长;工人部改为工学院,成仿吾兼院长。各院除原有专修科外,增设本科和预科。其中本科在社会科学院下设法政、财政经济两个系,学习期限为本科3年~4年,预科1年[6],专修科6个月。[7]

2.整编成立法政学院

1941年2月,华北联大第3期正式开课。2月中旬,为了统一边区的干部训练,边区行政委员会第23次会议决定将原属晋察冀边区政府的抗战建国学院[8]与华北联大社会科学院合并,改编为联大法政学院,由郭任之任院长,杜文敏任副院长兼党总支书记。3月,法政学院正式成立。下设秘书(培训县政府秘书)、民政一、民政二、财政、司法、实业(工商管理)、粮食等七个队,共有学员七百多人。此时的华北联大共设文艺、教育、法政三个学院,群工部(群众工作部的简称)一个部。[9]

3.法政学院的缩编与精简[10]

1941年11~12月,华北联大进行改编,将群工部并入法政学院。由江隆基兼任院长。此时的华北联大只保留了教育、文艺、法政三个学院,全校教职工缩编到原来的三分之一左右,法政学院保留两个高级队,共有学员七百六十余人。其余学员提前毕业分配工作。1942年7月11日,法政学院分为社会科学、政治、史地三个系,财政经济系并入社会科学系。

抗日战争期间,华北联大这所“战火中的大学”坚持办学,在六年内为抗日战争培养了近八千名干部,此外,还培养了几百名政治理论、文艺、教育、政法、财经等方面的骨干教员和理论人才。华北联大的法政学院从无到有,从只有军队编制到正规化,均是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完成的。法政学院虽然并未开设我们今日所谓的法学专业课程,但为以后的复建和法政系的建立积累了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解放战争时期法学教育的发展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经过短暂的教学工作结束时期后,中共晋察冀中央局正式决定全面恢复华北联合大学,改由中央局直接领导。自11月下旬开始,逐步复建了教育学院、文艺学院和法政学院。法政学院设政法系和财经政治系,于1945年11月下旬开始招生并上课,学制三年。学员多是由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城市工作部介绍来的平津等地的青年学生,也有少数晋察冀边区政府司法部门介绍来的人员和延安大学行政学院转过来的学员。另一部分学员来自政治班。1946年9月,法政学院两个系的部分学员提前毕业,大部分分配到部队工作。同时,应时局的需要,法政学院更名为政治学院,撤销了政法系和财经系,将政治班划归到政治学院。

1948年8月华北联合大学和北方大学合并,成立华北大学,吴玉章任校长。华北大学的教学宗旨是“培养新民主主义革命与建设的干部,为完成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而奋斗”。

15-1

谢觉哉为华北大学成立题词

1949年11月12日,刘少奇同志写信给毛泽东主席及中央政治局,信中建议以原华北大学、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为基础合并成立中国人民大学。同年12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十一次政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的决定》,决定设立中国人民大学,适应国家建设需要并接受苏联先进的建设经验,聘请苏联教授,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新中国的各种建设干部,并对中国人民大学的院系设置及学习期限提出了建议。

16-1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厅1949年12月26日发布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十一次政务会议上通过《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的决定》”的决议

至12月底,华北大学全校干部、师生及勤工人员基本转入中国人民大学。华北大学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培养了各类干部共约一万九千名,他们进入党务、军事、文教、政权、财经、技术等部门,还有部分学员参加到各个学校的建设中,延续着解放战争时期的奋斗精神,为新中国新型、正规的高等院校的建立殚精竭虑。

四、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中国政法大学

1949年合并成立中国人民大学时,除了华北大学、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外,中国政法大学的部分干部、学生也并入到新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中。中国政法大学对民国法学有继承,有批判,有破旧,有立新。

1949年年初,北平和平解放,北平朝阳学院[11]成立了学生联合会,号召学生回校,又动员学生参加“三大”,即华北大学、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和南下工作团[12];同时,把留校的同学三百余人组织起来进行学习。1949年4月,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派出陈传纲、李化南、王哲等人的接管工作组进驻朝阳学院,称这个学习小组为“朝阳学习队”。当时朝阳学院已经成立了新的校务委员会,推举左宗纶教授为委员会主任、关世雄为委员会副主任,主要办理学校交接事宜。同年5月20日,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接管委员会教育部部长张宗麟到校正式宣布接管朝阳学院[13],应届毕业生提前毕业,其余转入新校(即随后设立的中国政法大学,初称“北平政法学院”)继续学习。

18-1

1949年5月22日《人民日报》第2版关于北平文管会接管朝阳学院的报道

1949年5月24日,朝阳学院接管工作座谈会召开,讨论建立新校问题。6月7日,时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的董必武、副主席薄一波、蓝公武、杨秀峰发布关于建立新校的命令,委任谢觉哉为北平政法学院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沈钧儒、张志让、王之相等为北平政法学院筹备委员会委员;并指定谢觉哉、左宗纶等为常务委员。[14]

在酝酿新校名称时,董必武赞同华北人民法院审判长、建校筹备委员会委员贾潜提出的称“政法学院”而不是“法政学院”的建议,定校名为“北平政法学院”,报中央审批。6月20日,北平政法学院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讨论了学院的组织、招生、讲课、设备等问题。7月9日,召开第二次筹备会议,讨论成立四个部以及经费和招生等事宜。8月2日,各科室开始办公。

1949年8月5日,华北人民政府根据中央批示发出通知,将北平政法学院改称为中国政法大学,毛泽东亲自题写“中国政法大学”校牌[15],校址设在东城海运仓原朝阳学院旧址[16]

通知本府各部门、各直属机关、华北级各机关:

北平政法学院业经本府决定改为中国政法大学,并任命谢觉哉兼任校长,李达、左宗纶为副校长。校址设北平东城海运仓前朝阳学院旧址。

该校由本府司法部领导,业经开始办公。经费(包括开办费、经常费、临时费等)由本府财政部审核支拨。

1949年8月9日,《人民日报》第1版在醒目位置登载了名为《中国政法大学即将招生》的文章,从中不难窥见彼时中国政法大学创办之最初设想:

北平政法学院经月余筹备,业已就绪,并经华北人民政府决定,改称中国政法大学,任命司法部部长谢觉哉兼任校长,李达、左宗纶为副校长。校址设北平东城海运仓前朝阳学院旧址,即将开始招生。

中国政法大学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原则,研究新法学,实施新的法律教育,培养新司法人才的专门学校。根据革命需要及学生程度,分设若干部;另增设必要部门及法医、监狱、指纹等专修科。该校已拟定第一期教学计划,内容为学习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知识,新民主主义的政策知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知识与司法经验,以确立学员为人民服务的新人生观及为人民民主专政服务的新法律观,并使之掌握切合于中国实际需要的业务知识与技术。

从建立之时起,中国政法大学即以“培养新司法人才”作为其办学目标,因此在学科设置上也以法律教育为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设校部和一、二、三学员部。[17]校部设教务处(下设两科一室:注册科、教育科、编研室)、秘书处和图书馆。

1949年8月15日,一部学员到校,二部和三部开始招生。9月3日和20~22日,中国政法大学举行两次新生入学测验。10月1日全校师生列队到天安门广场参加开国大典,晚上参加提灯游行。11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举行开学典礼,朱德、董必武等国家领导人以及吴玉章、徐悲鸿、茅以升等各界著名人士以及苏联法律专家苏达尼可夫、贝可夫和克柳其克娅等参加了开学典礼。

第一部在课程设置上,分为所有学员必修的基础课和各学员部分设的重点课程。基础课主要是政治课,充分体现学校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原则”,由艾思奇[18]讲授历史唯物论与辩证唯物论,谢觉哉讲授马列主义国家观法律观,苏联专家贝可夫讲授社会主义宪法,沈钧儒讲授新旧政协比较,李达讲授共同纲领,张志让讲授中国政治制度。各学员部又各有重点课程,如一部学员为司法干部,着重政策、法律的学习,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在教学中由李木庵讲授刑法概论,陈守一讲授国家和法律的基本问题,王斐然讲授法院工作,李六如讲授检察工作,王怀安讲授审判工作思想方法。主要采取大课与小课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等形式。新招收的二部和三部则着重学习社会发展史、中国革命史等基本问题,由罗青、陈传纲等讲授,教授讲完后各班再组织讨论。


注释

[1]抗大,全称是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是由1936年6月1日在陕北瓦窑堡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改名而来,后者的前身是中央革命根据地工农红军大学。毛泽东任抗大教育委员会主席时,校址迁到延安。抗大共办了八期,为我党、我军的发展壮大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对于夺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具有重要意义。参见黄景芳、白玉武、李致平:《中国革命和建设之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66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所抗日大学”词条,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87。

[2]陕北公学时设五个系:社会学系,培养战时服务人员,招收高中毕业或有同等学力者300名;师范专修系,培养战时农村教育工作人员,招收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200名;医学系,培养战时医务工作人员,招收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200名;国防工程系,培养战时机械技术人员,招收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200名;日本研究系,培养对日本问题有深入研究人员,招收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100名。

[3]在此之前,陕北公学总校为了给抗大腾出房舍,已经于1938年7月迁到延安北门外。

[4]参见中国人民大学校史研究丛书编委会编:《中国人民大学纪事》(上卷)(1937—2007),27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5]不过,这个时期的法政系,从掌握的资料来看,主要还是以学习政策及政治理论为中心,直到1940年10月改部为院后,才开始开设法律专门知识课程。

[6]预科主要是由原来一个高级队改建,主要课程为马列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史、外国史、自然科学、外文(俄、英、日文)等。

[7]参见中国人民大学校史研究丛书编委会编:《中国人民大学纪事》(上卷)(1937—2007),27~29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8]抗战建国学院成立于1939年9月,是为建设晋察冀边区而创办的一所新型地方干部学校,学院主要是培养行政工作和经济建设干部,学制4个月,到与华北联大合并前,已培训了12个队的1020名学员。参见《造就革命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大学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9]参见成仿吾:《战火中的大学》,110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

[10]参见中国人民大学校史研究丛书编委会编:《中国人民大学纪事》(上卷)(1937—2007),35~52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11]1912年,朝阳学院由汪有龄(曾任民国北京政府司法次长)、江庸、黄群、蹇念益等集资筹办。因中华民国国务院划北京东城朝阳门内海运仓旧址为校址,学校亦由此得命名为“朝阳学院”。1913年9月开学,学校分大学部和专科部,大学部预科二年,专科部预科一年,预科又各设英语班和日语班,大学本科四年,专科本科三年毕业;1930年12月,朝阳学院奉河北省教育厅函转教育部指令准以“北平私立朝阳学院”名义重新立案,但一直沿用朝阳学院印信。1937年7月,朝阳学院南下至湖北沙市张知本家宅。1938年7月,迁至四川成都,以新南门外法云庵为校址,仍设法律、政治、经济三系。1941年暑假,国民政府教育部强令迁往陪都重庆附近的巴县兴隆场,以申氏宗祠和惠民宫等为校址。1943年秋,在距校本部七八华里的连升湾设立新生分院。1946年朝阳学院复迁北平。建校初期,朝阳学院法科聘请的多为当时的知名学者,兼任教授坚持“非名教授不聘”的原则,不仅专业知识造诣精湛,而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20世纪30年代中期,一批原朝阳学院学子学成归来,充实到朝阳学院法科中,使朝阳学院地位得以继续保持。朝阳学院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发展历经了波澜起伏的过程,当时社会上有“无朝不成院”的说法。

[12]1949年3月,朝阳学院一百余名学生参加了南下工作团,集中学习,后随军南下。

[13]《人民日报》1949年5月22日第2版《北平文管会接管朝阳学院》中提到:“私立朝阳学院因经费困难,无法继续维持,经呈准北平军管会接管。北平军管会文化接管委员会业于二十日派员前去接管,并于二十日上午九时召开全体教职员学生大会,由文管会教育部部长张宗麟宣布接管方针”。文中提及的“北平军管会文化接管委员会”于1949年1月1日成立,其公布的《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组织条例》第4条为该会设立了四个部门,即警备司令部兼防空司令部、市政府、物资接管委员会、文化接管委员会。文化接管委员会下设教育、文艺、文物、新闻出版四部,其中教育部负责高等教育学校的接管工作。《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组织条例》全文参见北京市档案馆编:《北平和平解放前后》,84~87页,北京,北京出版社,1988。另据1949年3月9日《中共北平市委关于私立大学的处理办法向中央并华北局的请示》载:“甲、拟接管之私立大学,第一类主要为战犯或反革命首要分子所办,其财产可以没收者……(三)朝阳学院……(四)上述三校,已难以私立形式继续办下去……拟由其校务维持会和学生出面要求接管后,即加以接管”(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北京市档案馆编:《北平的和平接管》,398~400页,北京,北京出版社,1993)。

[14]参见《人民日报》1949年6月10日第1版《华北人民政府决定创办北平政法学院》。

[15]现今拥有学院路校区及昌平校区的中国政法大学由北京政法学院、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二校合并成立。1983年,成立以北京政法学院为基础的中国政法大学,使用了此次毛泽东1949年题写的校牌,现今使用的校牌为1986年6月7日昌平新校奠基时由邓小平所题写。

[16]也有资料显示该批示发出时间为1949年8月4日。参见《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北平政法学院改为政法大学的决定》,载中央档案馆编:《共和国雏形——华北人民政府》,424页,北京,西苑出版社,2000。

[17]在学员部,一部为研究部,轮训在职司法干部,陈守一任部主任。一部迁到东四十二条。二部是法律专修部,负责改造旧司法人员,主要为原朝阳学院大部分在校学生,王汝淇任部主任,于第一期结业后停办。三部是法律系本科,主要是社会上愿意学习法律的高中毕业生和少数原朝阳学院的青年学生,由冀贡泉任部主任,马纪孔任副主任。参见祝铭山、孙琬钟主编:《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516~517页,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

[18]原名李生萱,1919年生于云南省腾冲县,我国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教育家,从1937年起,曾先后在陕北公学、北方大学、华北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