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政策的改革与创新(社会学前沿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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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际社会政策新近趋势的启示

当前,我们正迈向一个崭新的社会历史时期,有人称之为后现代社会、后工业社会,也有人称之为全球社会、风险社会、消费社会和信息社会等。在这样一个全新的时期,社会政策也将面临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挑战与革新。为此,西方学者对传统社会政策理论和实践进行了再思、批判、升华与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元发展的趋势,并对各国社会建设产生深远影响。这里主要就“全球化视阈中的社会政策”、“后现代主义视野中的社会政策”和“发展型社会政策”等国际社会政策的三大创新,探讨其对于我国社会建设的借鉴意义。“全球化”一般指经济全球化,对社会政策具有较大的冲击和影响。西方学者一度致力于探究二者的关系,其代表性观点主要有三种:一是米歇尔的观点,他认为,全球化造就新自由主义的权力与特征,而且可以超越民族国家及其政府的控制[1],影响其社会政策的自由度;二是皮尔森的观点,他认为,全球化作为一种外生力量,对于福利国家社会政策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2];三是埃斯平-安德森的观点,他认为,全球化对于福利国家社会政策的影响需要通过国家政治中介来运作[3]。对此,我们倾向于后两种观点,全球化对于社会政策的影响不可能僭越一国的政治和文化因素。不仅如此,全球化对于各国社会政策既是挑战更是机遇。一方面,20世纪90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扩张,新自由主义成为国际垄断资本主导的全球意识形态,削减福利应对福利国家危机成为主流声音。各国社会政策倾向于减少政府对社会成员的责任,倡导福利社会化、教育产业化、就业市场化、医疗商业化、住房商品化,移民和非正规就业人群被排除在福利政策之外,对个人福祉提升造成较大冲击。另一方面,全球化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政策环境,以往民族国家面临的问题,成为人类社会所共同面临的问题。[4]因此,各国需要通力合作,制定共享准则,携手应对和处理诸如贫困、犯罪、艾滋病、环境恶化、失业、种族歧视和家庭暴力等问题,以一种全球治理的方式,通过全球社会政策来解决社会问题。

毋庸讳言,中国经济日益与全球经济交融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讲,和谐中国离不开和谐世界,和谐世界更需要和谐中国。为此,一方面,在涉及全球共性社会问题时,社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需要积极参与国际对话与协作,如在妇女儿童保护、劳工权益保护、反贫困、反种族歧视、慈善意识、环境治理、流行病治理、志愿服务等方面与国际社会的对话、接轨;另一方面,在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之下,我们要立足本国实际,始终坚持国家在社会政策中的主体作用,强调政府对于弱势群体的社会责任。通过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努力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推动和谐世界建设。

后现代主义是一种充满睿智和冲击力的思潮。概括而言,它主要反对中心性和真理性,坚持边缘性和不确定性;摈弃一元性,主张异质性;消解知识的权力,倡导生命主体性。其对社会政策的影响可以归结为两方面:其一,后现代主义强调在社会政策设计理念方面考虑受众需求的差异性和多元性,反对总体性和一元性。传统社会政策的设计一般都是基于群体的共同需求,如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失业者、艾滋病病人和少数族群的需要等。对此,后现代主义通过对现代知识论的批判,并通过对所谓“客观建构”的分析,扫除了知识的二元分类,也破解了需要的二元结构。它不但指出组群共同需要的可能谬误,更带出由年龄、性别造成的需要上的多元性,使平面的福利意识立体化。[5]其二,后现代社会政策警惕和批判社会福利服务中的权力宰制问题。传统社会政策深受蒂特马斯社会规划理念的影响,普遍认为社会政策必定体现社会关怀。[6]新马克思学派则认为,过多的社会福利政策介入可能造成国家权力对民间的操控与监视[7],且难以激发福利受众的主体性和能动性。

后现代社会政策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积极的意义。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近年来党和国家提出的一项系统工程。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是要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其重点是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问题,关注其多种生存境况与多元化现实需求。后现代社会政策主张在政策设计中应聚焦于那些弱者、边缘群体和沉默群体,顾及其差异性和多元需求。由此看来,两者是相互契合的。当前我国社会弱势群体不断涌现,比如农民工、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留守妇女儿童、流浪乞讨人员、失足妇女、空巢老人、失业大学生等。对此,我们在相关社会政策设计上应特别关注弱势中的弱者、底层社会中的社会底层,一定要考虑他们的现实境况,制定专门针对各个弱势群体的政策,同时兼顾群体中个体的多元化需求,强化其积极性与主动性。只有解决了弱势群体的问题,才有可能解决全民的民生问题。

传统上,社会政策过度强调社会福利的消极性一面,即福利是消费的一种,是与投资相悖的[8],福利支出被认为是影响国民经济竞争力的不利因素。因此,社会政策也只能沦为经济政策的补充物或附属品而被动发展,受众一般是少数弱势群体,即便扩大到多数社会成员,也只能停留于满足表层和基本的生活需要。对于深层次的社会结构问题,如制度不公平、社会不公正、社会排斥、性别歧视等,则显得力不从心。对此,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詹姆斯·梅志里为代表的西方学者积极倡导社会政策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提出了著名的发展型社会政策。这是一种与发展理念及目标密切结合在一起的社会政策模式,注重公民尤其是弱势群体人力资本的积累,强调福利接受者与弱势群体的劳动参与,注重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认为社会政策是一种社会投资,是推进一个国家或地区可持续发展和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9]由此可见,在发展型社会政策看来,一方面,社会政策不再是经济政策的附庸和修补,而是一种社会投资行为,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另一方面,社会政策关系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原动力,而不是影响经济发展的滞障;再一方面,发展型社会政策也不再把福利接受者当作一种依赖和负担,而是把他们当作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源,通过为他们“充权”而唤醒其参与社会政策的主体性、能动性,从而建构积极的社会政策模式。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其中公众参与体现了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性作用。我国传统的社会政策习惯于政府制定,民众被动接受,这事实上是一种消极的社会治理方式。发展型社会政策倡导公众在社会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主体性与能动性,其提倡的减少贫困、社会保护、社会关爱、社会整合、社会发展、增强主体意识以及对抗社会排斥等目标,对于创新社会治理具有积极的意义。


注释

[1]参见Peter Alcock、Angus Erskine:《解读社会政策》,256页,台北,群学出版有限公司,2006。

[2]参见Peter Alcock、Angus Erskine:《解读社会政策》,267页,台北,群学出版有限公司,2006。

[3]参见Peter Alcock、Angus Erskine:《解读社会政策》,267页,台北,群学出版有限公司,2006。

[4]参见林卡、陈梦雅:《社会政策的理论和研究范式》,184页,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5]参见Peter Alcock、Angus Erskine:《解读社会政策》,122页,台北,群学出版有限公司,2006。

[6]参见Peter Alcock、Angus Erskine:《解读社会政策》,123页,台北,群学出版有限公司,2006。

[7]参见Peter Alcock、Angus Erskine:《解读社会政策》,123页,台北,群学出版有限公司,2006。

[8]参见熊跃根:《社会政策:理论与分析方法》,166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9]参见[英]安东尼·哈尔、詹姆斯·梅志里:《发展型社会政策》,43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