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报告(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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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规划实施以来城镇化推进状况

一、城镇组团一体化发展思路基本明确

《规划》实施后,黄河三角洲区域的城镇化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城镇组团发展、产业和城镇相互促进成为基本发展原则。一是,依据城市群发展理念,打造东营—垦利—利津—滨州多中心城市区,着眼于共同打造黄河三角洲双核型强中心城市,促进整体竞争力提升;二是以德—龙—烟铁路为轴,促进沿线城镇的发展,德—龙—烟铁路线穿过惠民、阳信、无棣、滨城区、东营区、垦利、利津、潍北新城区、莱州,以铁路干线为主轴,形成沿铁路通道城镇发展带;三是融合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依托港口和规划建设的滨海高等级公路,发展滨州北海新城、东营港城、洋口、潍北新城、昌邑、莱州等城镇,形成沿海港口城镇带;四是庆云与乐陵一体化发展,庆云与乐陵各自人口规模较少,经济总量较小,实现一体化后更能形成合力,统一规划,协同发展。

二、城镇化水平仍需提高

规划实施以前,黄河三角洲城镇化水平远远落后全省平均水平。2011年城镇化水平和山东省平均水平基本相当,达到50%左右,发展速度高于山东省的发展速度。预计2015年黄河三角洲的城镇化水平将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达到55%,见表1—14。

表1—14 黄河三角洲城镇化水平预测(%)

资料来源:《黄河三角洲城镇发展规划(2011—2020年)》。

2011年东营城镇化率高于滨州水平,达到60.97%。在东营城市化加速的进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发生了两个转变,即从过去的以“就地转移”为主变为以“异地转移”为主,从过去劳动力“兼业型”为主变为“专业型”为主,全市暂住人口总量大幅上升。根据《东营市城镇体系规划》预测,到2020年,总人口达到28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2%,城镇人口202万人。

截至2011年底,滨州市城镇化率由2005年的31.44%提高到47.98%,位居全省第十位。按照已编制完成的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城镇发展规划》和《黄河三角洲(滨州)城镇体系规划》,到2020年,滨州市城镇化率将达到66%。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滨州市城镇化水平偏低,已成为制约滨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因素。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滨州市提出了“到2012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到2020年突破60%”的目标。

三、城镇发展框架基本形成

核心城市的城市建设思路明晰,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东营市进一步优化中心城用地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按照“东扩、西疏、南展、北延、中优”的发展策略,形成“一城五组团”的生态型组团式空间布局结构,对中心城用地布局进行调整完善,打造适应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的中心城市。滨州市提出打造“黄河三角洲中心名城”的思路,走“高效、生态”之路,深刻挖掘城市文化内涵,进一步加大“东优、西延、南跨、北拓”力度,构建科学合理、功能齐全、生态宜居的城市发展新格局。

县域城镇化框架全面展开。滨州市县域各节点城镇框架基本成型,提高了城镇的承载力和发展后劲。各类城区根据自己特点,高起点规划,稳步推进,提高自身辐射带动能力。沾化县城加快徒骇河两岸开发,打造徒骇河城市景观带;博兴县城突出“三河两水一湖”生态文化区城市建设工程;邹平县城坚持“水为魂、山为韵”的城市建设理念,启动“三山两湖一河片区”开发建设;寿光市在发展镇域经济过程中,构建工农互动良性循环,统筹城乡加快发展,建成区面积49.5平方公里,四年来完成小城镇投资49亿元,城镇化水平达到55.5%;莱州市区建成区面积由34平方公里扩大到4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由27万人增加到34万人,统筹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以镇驻地、经济强村为重点,加大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力度,配套完善商贸、医疗、文化、教育、金融等服务设施;昌邑县城建成区面积25平方公里,四年里完成小城镇投资44亿元,人口承载力加强;高青县城建成区面积也扩展到14.2平方公里。

四、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加快

黄河三角洲内,作为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重要节点的小城镇发展不足,规模实力弱。2009年黄河三角洲建制镇120个,乡39个,自然村11181个,规模较大的乡镇较少。仅有魏桥镇超过了10万人,大王、孤岛超过5万人,沙河等5个镇超过3万人,有46个镇人口在6000人以下,且大部分在4000人以下。城镇体系处于发展阶段,城镇人口规模偏小,部分城镇仅仅作为辖区的政治中心,基本没有辐射辖区的能力。城镇之间缺乏分工与协作,处于一种半离散、不成熟的发展阶段。另外,经济实力强的城镇仅集中在某一地区,城镇发展地区失衡。

为改变上述局面,《规划》实施后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启动。在村级层面,滨州市坚持城镇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双轮驱动的策略,协调推进,互动发展。结合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全市将建成50个精品新型农村社区,促进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东营市新型农村社区将依托卫星城镇、一般乡镇驻地和中心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农民居住社区和社区服务中心),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引导合村并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农民居住社区300户以上,社区服务中心服务人口3000~5000人,服务半径2~3公里的原则,全市共规划建设200个新型农村社区。按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时序,2010年各卫星城镇和其他小城镇驻地在改造镇中村的基础上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有条件的中心村进行新型农村社区试点,重点是搞好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至2015年,整合现有的行政村,引导合村并点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