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申论评分与阅卷
公务员考试是人才选拔考试,试题必然是科学的、严谨的,在难度、区分度、公信度方面也是反复斟酌论证的。有人认为申论考试和阅卷随意性很大,考试成绩可信度不高,这完全是一种误解。申论的题目命制是有严格的要求和依据的,有明确的指向性,阅卷同样有明确的依据和标准。
申论阅卷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按题目数量将阅卷人员分成若干小组,每人只评一道题,严禁一人评所有的题目。在正式阅卷前,阅卷人员要进行试评,在阅卷人员熟练掌握评分标准和评分要求后,再进行正式阅卷。每道题都实行双人阅卷制。如果两人打分出现20%的分差,就请第三人复核。为避免阅卷人员在每道题之间产生印象关联,每个阅卷人员只能看一份试卷上的一道题,也就是流水作业,不能一份卷子一批到底。这样,一份申论试卷如果有三道题,至少有6个人阅卷,减少了评分误差。为了消除误差,主观题成绩的登分将由两个人两台机器进行录入。客观题的机阅是一人一机双读,以加强对工作过程的控制。
申论阅卷的整个流程为:组成评卷小组→封闭阅卷→按题分组,流水作业→专人评专题,两人共阅一题,严禁一人阅完,抽样评卷,制定标准,全面铺开→专人复核,专人统分,专人登分,专人核分→试卷半年后销毁。由此可见,以上程序能最大程度上保证评卷过程的公平、公正。
申论阅卷遵循大纲要求,坚持以下评分标准:
概括类题型的评分标准:能概括出参考答案中给出的主要问题的,即可给分。只要求考生概括的意思相同或相似,不强求文字相同。具体见表1—3—1。
表1—3—1 概括主要问题类题型的评分标准
提出对策类题型的评分标准:评分时,参考答案中的对策只作参考,不是唯一的标准,只要考生提出相应的对策,言之有理,就要酌情给分。具体见表1—3—2。
表1—3—2 提出对策类题型的评分标准
论证文类题型的评分标准:评分时,参考答案中的对策只作参考,不是唯一的标准,只要考生分析恰当,言之有理,言之有物,就要酌情给分,对于卷面是酌情扣分。具体见表1—3—3和表1—3—4。
表1—3—3 部分省、市的论证文类题型的评分标准
表1—3—4 国考论证文类题型的评分标准
申论阅卷标准就如远方的“灯塔”,为考生指明了申论前进的方向,说直白点,就是告诉了广大考生,申论各类题目的答案要求;明确了答案要求,考生才会有奋斗的目标,只有越靠近目标的答案,才是好答案,才是能够拿更高分数的申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