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消费需求增长的制度性条件
由于家庭消费增长面临着比投资增长更多的约束,所以,投资转型带来的供给结构变化、就业模式变化和初次分配格局的变化不足以保证家庭消费的持续增长,还必须包含其他方面的变革,包括:(1)完善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在内的整个分配体系;(2)通过城市化和区域发展政策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3)完善社会保障体制。
收入分配结构对消费具有重要的影响。不同人群具有不同的边际消费倾向。即使人均收入水平提高了,但如果增加的收入主要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集中在高收入群体,集中在消费倾向较低的人群,社会总体消费水平也很难增长。图35显示的是根据收入分组所测算的城镇居民消费不平等程度。近年来,经济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的态势,同时居民收入水平也不断提高。在居民绝对收入提高的同时,我国的基尼系数也有较大的提高。当前,收入分配的不合理现象已经引起了政府的重视,政府也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调节居民的收入分配,如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等手段缩小不合理的差距,但各种差距仍然没有得到较为有效的控制。
图35 按收入分组的城镇居民消费不平等变化趋势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地区之间消费差异逐渐扩大。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GDP消费占比逐年增加,而有些地区则呈现下降趋势。这表明,落后地区的消费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缩小地区之间发展差距有利于消费增长。从图36中看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收入和消费的标准差逐年增大,这反映了我国各省(区、市)之间收入和消费的不平等程度逐步加大。伴随着收入不平等程度的提高,消费不平等程度也在增加。但另一方面,消费不平等程度低于收入不平等程度。“十一五”期间中国消费需求在空间上呈现从东部小幅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态势。从2006年开始,东部地区最终需求占全国的比重从52.35%下降到2010年的51.42%,其他区域则呈小幅上升的态势,其中西部和中部地区增幅较大。这说明在发展战略和新规划的实施下,东北、中部和西部获得极大的发展,随着工业和投资向中西部地区进行转移,引致了中西部地区的潜在消费需求的增加。
图36 分省(区、市)家庭平均消费差异变化
尽管我国的城镇化水平获得了快速发展,然而城镇化水平仍然较低。推进城镇化建设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战略。城镇化与城市人均消费水平正相关。而目前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仍然大幅低于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更多的农民工进城,进而成为城市人口,将大幅提高整体居民消费水平,见图37和图38。
图37 城镇化率与城市人均消费
图38 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对比
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减少消费者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从而减少人们的预防性储蓄,增加消费。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的主要功能是要保证社会各阶层的个人在退休之后都能享受到某种比较一致的利益结果,从而适度缩小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的社会差异,并保证居民个人在其生命周期内的各个阶段都具有较稳定的消费水平。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增加了人们对未来预期的乐观性,这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个人为实现跨期消费所要进行的预防性储蓄,如此,居民个人便会倾向于减少自己的预防性储蓄,将被代替下来的储蓄应用于个人消费,从而增加即期整体的消费。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下,人们对未来预期的乐观度总体上来说还是增加了,从而有助于扩大消费需求。进一步来看,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提高了低收入阶层的消费能力和倾向,可以提高低收入者未来可支配收入的水平,从而提高低收入阶层的边际消费倾向和能力,有助于全社会消费总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