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
一、引言
收入分配不平等与宏观经济的关联性一直是各国政府与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国内外经济学者在该领域展开了十分深入的研究,相关文献不断涌现。但是迄今为止,对收入分配影响宏观经济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收入分配对以GDP为代表的总量指标的影响上。这些研究可以划分为如下几类:第一类是研究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如库兹涅茨1955年提出的收入不平等与经济增长呈倒U形关系的假说,阿莱斯纳和帕若蒂提出的收入不平等与经济增长负相关的社会政治不稳定假说,以及李宏毅和邹恒甫提出的收入不平等对经济增长有正面影响的假说等。第二类是研究收入分配对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如阿吉翁等人发现,收入分配不平等表现为不平等的投资机会和工农部门的收入差异,由此会引起经济的波动。第三类是研究收入分配对总需求和消费、投资、出口等需求的影响,如汪同三、蔡跃洲考察了收入分配对资本积累和投资结构的影响,朱国林等人考察了收入分配对居民消费不振的影响等。尽管研究收入分配与宏观总量关系的文献很多,但是研究收入分配影响产业结构的文献却很少见。仅有的一些文献,也都仅限于定性分析,或者研究的并不是产业结构而是投资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国经济保持了高速增长,但背后的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报告就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因此,研究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力量和影响因素,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而通过调整收入分配来调整产业结构,可能是一条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有效途径。在这方面,库兹涅茨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视角。他提出了著名的“倒U理论”,即收入差距随着经济增长在初期先是逐步扩大,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收入差距会达到一个顶点,然后开始逐步缩小。同时他又在另一项研究中,通过对大量历史统计资料的整理和比较,发现总产量的行业分布状况的各种趋势反映了最终需求结构的变动,而需求结构的变动或者由人均产值的提高所致(因为各种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不同)或者起因于并非对所有最终物品都有同样影响的技术变动。如果我们将他的上述两项研究联系起来,并用人均GDP的增长来代表经济增长,就可以发现其中暗含着“经济发展→人均GDP水平提高→收入差距变动→需求结构变动→产业结构变动”这样的逻辑。但库兹涅茨并没有直接提出收入分配影响产业结构的问题,这可能与西方主流经济学并不重视产业结构有关。
与库兹涅茨的思想相似的是墨菲、施莱佛和维什尼1989年提出的“推动工业化”模型,他们注意到了农业国工业化的过程中人们需求结构的变化,因此选择了一个十分特殊的效用函数:人们对每种商品的消费有一个限度,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偏好于扩大消费品的范围,而不是增加某种商品的消费量。利用这种很符合常识的效用函数,他们研究了收入分配对工业化的影响。如果收入分配过于不均,则有能力购买工业品的消费者人数较少,且上层阶级还将大部分收入用于奢侈品消费,这造成了国内生产的工业品需求不足。墨菲等人的模型也暗含着“收入差距变动→需求结构变动→市场规模变动→产业结构变动”这样的逻辑,但他们的模型只能解释产业结构升级的一种形式,即非农产业比重上升,而对于重化工业化和高服务化等产业结构升级形式缺乏解释能力,并且他们也没有进行实证分析。
国内学术界对收入分配与产业结构的关系虽然研究得不多,但对于上述库兹涅茨和墨菲等人思想中的关键逻辑环节,却已经有了一定的实证研究。国内已有文献证明,中国的居民收入分配和国民收入分配均对需求结构有显著的影响。这个结论与库兹涅茨和墨菲等人关于收入分配作用的论证相类似,但遗憾的是他们研究的仅仅是消费结构或总需求结构,还没有涉及收入分配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
本章试图在库兹涅茨和墨菲等人思想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力求弥补现有文献在该领域的不足。具体来说,本章的创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利用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产值之比、非农产值比重、轻重工业比重三种指标来衡量产业结构升级,以使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测度更加合理和全面;第二,利用1980—2009年的省级面板数据,通过一个简洁的计量经济模型对收入分配与产业结构升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回避对其他控制变量选择的问题,减少了模型设定不当带来的误差;第三,通过指标度量、估计方法以及模型选择等多种途径来对研究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以提高本章研究的精确程度。
本章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是引言;第二部分是居民收入分配和产业结构升级的衡量指标;第三部分构建相应的计量方程,并详细介绍了估计方法和数据来源;第四部分对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第五部分对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第六部分是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