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刑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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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社会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中国社会发展的新时期,现代法治必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现代文明、民主、和谐的社会应当是法治社会。全世界都在关注中国社会发展、变迁中的法治进步,而中国正在为此努力进取。作为一位出生于20世纪50年代、长于“十年文化大革命”和“知青岁月”,并在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首届走进大学的中年法律学者,我个人这三十多年间完全是伴随着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步伐而成长起来的。可以说,过去的三十多年是新中国历史上以改革和发展为主线而极其重要的时期。于个人而言,我人生中最宝贵的这三十多个春秋中贯穿了刑法学和刑事法治的主题,这是我的选择。作为法律人,我信仰和崇尚现代法治,并自觉自愿地献身于法学和法治事业。关于个人的事业追求我曾经发表过一点体会,即:你只有将个人的事业追求“纳入国家的事业发展大局之中、纳入时代的发展需要之中,个人的学术事业才会不断发展,前程远大”赵秉志:《死刑改革研究与时代发展——我的相关学术经历暨反思》,载《京师法律评论》(第1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4页。

我一直认为,现代刑事法治和刑法学问题与社会发展暨时代变迁息息相关,因而刑法学者关于刑法问题的思考和探索也应当坚持不懈、与时俱进。而撰著、发表论文正是及时关注和探索层出不穷的现代刑法理论与实务问题的恰当方式之一,一定时期专业论文的积累梳理与选编出版可以反映和检视研究者学术研究的轨迹与得失。秉持这种认识,我在20年前选编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专业文集参见赵秉志:《改革开放中的刑法理论与实务》,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后来又陆续选编出版了反映不同时期个人研究见解的三套专业文集。我的第一套文集为《刑法研究系列》(4卷5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1997年版;第二套文集为《赵秉志刑法学文集》(4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三套文集为《现代刑法问题新思考》(4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在此基础上,这次我又将自己于2009—2013年这5年间发表的刑法论文经认真筛选整理再成书3卷,作为之前问世的本人刑法学文集的续编,交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我的这套专业文集依次包括以下3卷:第一卷为《刑法立法研究》,第二卷为《死刑改革之路》,第三卷为《当代刑法问题》。可以说,这套文集所涉及的大多为我国当代社会变迁背景下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刑法理论与实务问题,是我在2009—2013年间学术历程的主要写照,也反映了我一贯坚持和努力追求的关注法治现实问题、重视法治改革和学术前沿问题、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意心态开放暨视野开阔的学术风格。参见赵秉志:《现代刑法问题新思考》(4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前言。这套文集的选编仍秉持本人以往文集选编的一贯做法,即以保持原文的观点和基本内容为原则,选编工作主要是进行技术性、规范性的编辑整理,并注明论文原来载体和合作者等情况(在此本人要向论文合作者衷心致谢)。

本卷《当代刑法问题》为这套文集的第三卷,计3编、49篇论文。第一编为“刑法总论问题”,包含22篇论文,主要论及刑法与宪法暨其他部门法的关系、刑法学科发展、刑事政策、外国人犯罪之刑事管辖权、冤假错案防范、社会危害性理论、犯罪构成模式、正当行为、刑罚改革、特赦等刑法宏观问题和总则规范。第二编为“刑法各论问题”,包含10篇论文,涉及恐怖犯罪、“酒驾”肇事犯罪、绑架罪、侵犯数据安全犯罪、高官腐败犯罪等热点、疑难犯罪之罪与刑的种种问题。第三编为“外向型刑法问题”,包含17篇论文,论及中国区际刑事法问题、若干国际刑法问题和外国刑法问题。本卷书末附有我于2009—2013年间所出版、发表的论著目录。本卷文集虽然论题广泛,但都力图紧扣时代脉搏,体现前沿性与现实性,希冀对于繁荣刑法学研究和促进刑事法治有所裨益。

2009年编选我的上一套专业文集时,我们学术团队创建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刚刚四岁,而其兄弟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仅仅三岁多。当时社会各方面对我们的评价和鼓励是说我们北师大法学两院“开局良好”。而今编选这套个人文集时,转瞬又过去了将近五载,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已近九岁、法学院已经八岁,社会各界肯定和赞赏我们北师大法学两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作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两院的院长,站在法学两院学术事业即将迎来十周年的门槛上,借出版我的这套个人文集之机,我要向社会各界对我们法学两院学术事业发展和我本人的学术研究等所给予的真诚帮助与鼎力支持,表示由衷的、深深的感谢!

最后,要特别感谢母校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她是我学术生涯的有力支持者和知音伙伴。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就出版了我的学术专著《犯罪未遂的理论与实践》和《犯罪主体论》,为我的学术成长奠定了基础。当时担任我这两本著作责任编辑的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编审熊成乾老师,他认真负责地与我切磋有关问题的情形仍历历在目。我的《犯罪主体论》这本著作先后获得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特等奖(1992年)、国家教委“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995年),这其中也有着熊成乾老师的心血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贡献。后来在我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18年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陆续出版了我主编、合著(译)的多种书籍,为我的学术发展助力甚多。特别令人感动的是,在我和学术团队几位骨干同仁离开中国人民大学而加盟北京师范大学创建我国首个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之后,在我们学术团队创业的初期,也可以说是最艰难的时期,我的几位挚友、时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社长贺耀敏、总编辑周蔚华、副社长兼副总编辑刘志等毫无门户之见,他们站在扶持我国刑事法学研究事业创新与发展的高度,决策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集中出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和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共同组织编著而由我本人担任总主编的“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给我们的学术事业以巨大的支持。由于我们编著者和出版社双方的共同努力,这套教材获得了社会的认可与好评,得以不断修订再版和增补新品种,并获得了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二等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还在其创建的“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中为我设立了“赵秉志刑法研究系列”,这给了我莫大的荣誉和学术责任;并督促和帮助我出版了《犯罪未遂形态研究》(第二版),该书也有幸获得了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科研成果类)一等奖。这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现任总编辑贺耀敏、副社长兼副总编辑刘志又同意和支持我把这3卷个人文集纳入“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赵秉志刑法研究·社会变迁与刑法发展系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出版分社的编辑为我的这3卷文集的编辑出版事宜不辞辛苦,他们认真负责,工作出色,保证了本书的编印质量。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学术秘书张伟珂博士、商浩文博士生和硕士研究生常凯、黄静野、白天、李冰、张芮、管云龙等同学协助本人参与这套文集的资料收集、整理和校对等编务工作,刑事科学研究院同事周振杰副教授帮助翻译文集的英文目录,在此一并致谢。

谨将这套文集献给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的学术事业,献给坚定支持并积极参与我们学术事业的恩师、新中国刑法学界泰斗学者高铭暄先生。

赵秉志

2014年4月于北京师范大学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