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易风文集(第一卷):马克思经济学来源研究:英国古典经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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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李嘉图的工资理论

李嘉图在论述工资时,一开始就把劳动当做商品,也误认为工人出卖的是劳动。按照他的价值理论,劳动既然是商品,那么这种商品也有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李嘉图说:“劳动正像其他一切可以买卖并且可以在数量上增加或减少的物品一样,具有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1卷,77页。很明显,李嘉图的这些观点和斯密是一脉相承的。

接着,李嘉图研究了劳动的自然价格是如何确定的。他写道:“劳动的自然价格是让劳动者大体上能够生活下去并不增不减地延续其后裔所必需的价格。劳动者维持自身生活以及供养保持其人数不变的家庭的能力……取决于劳动者维持其自身与其家庭所需的食物、必需品和享用品的价格。食物和必需品涨价,劳动的自然价格也会上涨,这些东西跌价,劳动的自然价格也会跌落。”《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1卷,77页。由此可见,第一,按照李嘉图的价值理论,自然价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因此,李嘉图的“劳动的自然价格”,实际上指的是“劳动的价值”。配第认为“劳动的价值”决定于“最必要的生活资料”,他所说的最必要的生活资料主要是指必要的食物。这种看法是和17世纪英国资本主义还不发展的状况相适应的。斯密生活的时代比配第晚一个世纪,他认为“劳动的价值”不能只决定于必要的食物,而应当包括使工人可以过得去的食物、衣服和住房。生活到19世纪初期的李嘉图,进而认为“劳动的价值”是由工人养活自己及其家庭“所必需的食物、必需品和舒适品”决定的。配第、斯密、李嘉图对工人的必要生活资料这一概念的认识上的差异,或者说,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中必要生活资料概念的发展,正是劳动力价值的历史因素的表现,它反映出工人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数量和构成是一个历史的产物。第二,配第认为工人的必要生活资料是指为了生活、劳动和延续后代所需要的生活资料,斯密认为工人的必要生活资料是指维持他的生存、养活一家人和传宗接代所需要的生活资料,李嘉图则认为工人的必要生活资料是指“使工人大体上说能够生存下去并且能够在人数上不增不减地延续其后裔”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在李嘉图的提法中,除了重复配第和斯密的观点之外,属于他自己的是工人“在人数上不增不减地”延续其后代的提法。李嘉图画蛇添足地加上的这几个字,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在历史上也是与事实不符的。马克思纠正了李嘉图的错误提法,指出,“应当说,按照生产的平均增长所需要的增长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Ⅱ,455页。延续其后代。

李嘉图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意识到,影响工人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数量和构成的,既有各国之间的不同条件,又有同一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发展水平。他说:不能认为劳动的自然价格是绝对固定不变的,即使用食物和必需品来计算也是一样。劳动的自然价格在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会发生变动,而在不同国家会有很大差别。它主要取决于人民的风俗习惯。参见《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1卷,80页。与此相联系,李嘉图还提出了一个有意义的论点: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工业品价格趋向于下降,农产品价格趋向于上涨,因此,工人如果在食物方面做出少量的牺牲,那么就能在工业品方面得到大量的满足。

李嘉图详细地考察了劳动的自然价格和劳动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实际上就是劳动力价值和它的货币表现即劳动力价格之间的关系。李嘉图认为,当劳动的市场价格超过劳动的自然价格时,工人生活境况变好,能够得到更多的必需品和舒适品,这有助于改善工人家庭的健康状况,刺激人口增长,从而增加劳动市场的供给量。劳动供给量的增加,又使工资降低到劳动的自然价格,甚至降低到劳动的自然价格以下。反之,当劳动的市场价格低于劳动的自然价格时,工人生活境况变坏,得不到舒适品,使工人的人数减少,从而减少劳动市场的供给量。劳动供给量的减少,又使工资上升到劳动的自然价格。李嘉图的结论是:“劳动的市场价格不论能和其自然价格有多大的背离,它也还是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符合自然价格的倾向。”同上书,78页。后来,德国的拉萨尔主义者把李嘉图说的这种倾向叫做李嘉图的“铁的规律”。对此,就连庸俗经济学家马歇尔也不得不表示异议,说:“在德国,这个规律曾叫做李嘉图的‘铁律’或‘铜律’——许多德国社会主义者相信,这个规律甚至在西欧各国现在也起着作用;并且相信,只要‘资本主义’或‘个人主义’的生产方式存在,它就将继续发挥作用。他们竟断言李嘉图是他们队伍中的权威。但事实上李嘉图不仅知道工资的必要限界或自然限界是不能由铁律来规定的,而且也知道,它是由各个地方和各个时期的当地生活条件和习惯来决定的。”——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卷,18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但是,问题的困难不在于说明劳动的市场价格如何围绕劳动的自然价格波动,也不在于说明劳动的自然价格是由维持工人生活并延续其后代通常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决定的,而在于说明“劳动的价值”为什么这样决定,根据什么规律这样决定。这一难题,斯密没有解决,李嘉图同样也没有解决。他只是把“劳动的价值”的决定归结为“劳动”市场的供求关系的作用。马克思指出:“李嘉图除了说供求规律把劳动的平均价格归结为维持工人生活所必需(在一定社会中生理上或社会上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以外,实际上没有回答这一问题。李嘉图在这里,在其整个体系的一个基本点上……是用需求和供给来决定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Ⅱ,455页。

李嘉图之所以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是有深刻的原因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作为买卖对象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工人只有劳动力,他把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给资本家而提供剩余劳动,资本家则凭借资本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因此,劳动和资本的关系体现的是一定的社会关系。作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李嘉图看不到劳动和资本之间的这种社会关系,而把劳动和资本看做“直接劳动”和“积累劳动”之间的交换关系,是劳动过程中要素之间的关系,是纯粹的物质关系。

李嘉图既然没有区分劳动和劳动力,误以为劳动是商品,这就必然会陷入逻辑混乱之中。他不是用花费在生产劳动力上的劳动量来决定“劳动的价值”,而是用花费在生产工资上的劳动量来决定“劳动的价值”。这等于是说:支付劳动的货币的价值决定“劳动的价值”。而支付劳动的货币的价值又是由支配一定量劳动的使用价值量决定的,或是由一定量劳动支配的使用价值量决定的。尽管李嘉图批判过斯密的逻辑上的不一贯性,但是他自己现在又重犯了斯密的错误。李嘉图的论敌赛米尔·贝利在1825年出版的《对价值的本质、尺度和原因的批判研究》中,就抓住了李嘉图的逻辑上的前后矛盾,说:李嘉图避开了一个困难,这个困难似乎会使他得出关于价值取决于生产中所使用的劳动量的学说。如果严格地坚持这个原则,那么就会得出结论说,劳动的价值取决于在劳动的生产中所使用的劳动量。这显然是荒谬的。因此,李嘉图先生用一个巧妙的手法,使劳动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工资所需要的劳动量;或者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劳动的价值应当由生产工资所必需的劳动量来估量,他这里指的是为生产付给工人的货币或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量。那我们同样也可以说,呢绒的价值不应当由生产呢绒所花费的劳动量来估量,而应当由生产呢绒所换得的银所花费的劳动量来估量。马克思在评述贝利在这里对李嘉图的反驳时说,这种反驳逐字逐句都是正确的。

李嘉图按照自己的特殊方式研究了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他说:工资应当按照它的实际价值计算,就是说,按照生产工资时使用的劳动和资本的量计算,不应按照它用衣服、帽子、货币或谷物来表示的名义价值计算。参见《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1卷,40、121页。工资应当按照“实际价值”计算,不应当按照“名义价值”计算,这是李嘉图区分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的一个标准。和斯密不同,李嘉图所说的实际工资既不决定于工人得到的货币,又不决定于工人得到的生活资料,而是决定于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花费的劳动时间,也就是物化在这些生活资料中的劳动量。这种规定,其实不是对实际工资的规定,而是对劳动力价值的规定。在另一个地方,李嘉图正确地认为名义工资是以货币数量表示的工资,是一年内付给工人的镑数。参见《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1卷,40、121、21页。至于实际工资,他仍然认为是为获得这些镑所必需的工作日数。参见《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1卷,40、121、21页。

研究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的关系,是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的。然而,李嘉图虽然有时也正确地认为名义工资是以货币数量表示的工资,但是有时又把以货币数量表示的工资和以生活资料表示的工资看做一回事,把获得一定数量货币或生活资料所必需的劳动时间看做实际工资,不认为以货币数量表示的工资所能交换到的生活资料的数量才是实际工资。李嘉图所说的实际工资,其实不是实际工资,而是等于这一工资所能支配的劳动。因为,按照李嘉图的说明,这种实际工资的价值是随必需品的价值的变动而变动的。在一定量的必需品的价值提高或降低时,一定量劳动的价值也要提高或降低。但是,无论这一定量的必需品的价值如何提高或降低,它的价值总是等于一定量的“劳动的价值”。

李嘉图在工资理论方面的科学贡献最突出地表现在他关于相对工资或比例工资的学说上面。李嘉图的相对工资学说对于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它实际上是剩余价值理论的另一种表达形式。李嘉图认为,工资和利润加在一起总是具有同一价值,工资的价值完全取决于工作日中工人为了生产和再生产他的工资的那一部分劳动时间和归资本家所有的那一部分劳动时间的比例。或者说,工资的价值是按照工人从产品的总价值中得到的比例部分来计算的,而不是按照工人得到的生活资料的量来计算的。也就是说,相对工资或比例工资不是一个绝对量的概念,而是一个相对量的概念。在总产品中,或者更确切地说,在产品的总价值中,工资的变动引起利润即剩余价值的相反运动。工资相对提高,利润就相对降低;工资相对降低,利润就相对提高。李嘉图说:用来支付工资的份额对利润问题是极为重要的,因为一眼就可以看出,利润的高低恰好同工资的高低成反比。参见《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1卷,40、121、21页。在《原理》中,他明确宣告:“本书的目的之一就是说明必需品的实际价值每有跌落,劳动工资就会减低,资本利润则会提高。换句话说,在任何一定的年产值中,付给劳动阶级的份额将会减少,而付给那些使用他们的资金来雇用劳动者的人的份额则将增加。”《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1卷,361页。

按照李嘉图的相对工资的概念,在技术进步的情况下,即使工资的绝对量有所提高,但是只要工资的提高落后于利润的提高,那么相对工资也仍然会下降。李嘉图认为,要正确地判断利润率、地租率和工资率,不应当根据任何一个阶级所获得的产品的绝对量,而应当根据获得这一产品所需的劳动量。由于机器和农业的改良,全部产品可能加倍。但是,如果工资、地租和利润也增加一倍,那么三者之间的比例仍然和以前一样,其中任何一项也不能说有了相对的变动。但是,如果工资没有如数增加,如果它不是增加一倍而只增加一半,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说工资已经降低而利润已经提高。因为,如果有一个衡量产品价值的不变的标准,那么就会发现,现在归工人阶级所得的价值比以前少了,而归资本家阶级所得的价值比以前多了。参见上书,40页。

在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中,李嘉图的相对工资学说具有独创性,是无先例的。这个学说揭示了资本主义机体的内在联系,讲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关系。阶级嗅觉灵敏的马尔萨斯,立即嗅出了一些不大对头的味道。他对李嘉图提出异议,说是没有见到过有哪个著作家曾经使用过相对工资或比例工资这个术语。李嘉图答复说:“当我说这是工资的实际价值下跌时,人们却说我采用了和这种科学的正确原理不相容的新奇说法。但是在我看来,反对我的人所采用的说法才是新奇而又确是前后矛盾的。”同上书,14页。

马克思不止一次地高度评价了李嘉图的相对工资学说,指出:“分析相对工资,或者说,比例工资,并把它作为范畴确定下来,是李嘉图的巨大功绩之一。在李嘉图以前,始终只对工资作了简单的考察,因而工人被看作牲畜。而这里工人是被放在他的社会关系中来考察的。阶级和阶级相互之间的状况,与其说决定于工资的绝对量,不如说更多地决定于比例工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Ⅱ,4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