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概要及解读
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法治环境和投资环境的直接责任人。
不少企业家总是感叹某些地区的投资环境糟糕。就笔者了解的情况来看,投资环境的决定因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是不是依法行政?如果政府的行政行为违法,那投资环境自然不好。
2.政府是不是信守承诺?如果政府签过的协议,许下的诺言为一纸空文,等企业和企业家进来后再逐渐反悔,那投资环境自然不好。
3.司法机关是不是依法办案?如果企业和企业家在当地发生经济纠纷,提起诉讼甚至与政府发生诉讼,司法机关不能公正司法、秉公执法,那当地的投资环境也不好。
4.党政领导有没有干预司法?如果政府领导影响侦查、审查和审判,那当地的投资环境也不好。
……
涉及的因素还有很多。通过以上几个问题,我们可以看出,投资环境好不好,其实就是法治环境好不好。如果法治环境不好,则投资环境必然不好。如果一个地方法治建设不到位、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不依法行事,那一定是当地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且应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责任。一个区县的投资环境不好,一定是这个区县的区县长和书记的责任。如果一个市投资环境不好,那一定是市长和市委书记的责任。如果一个地方法治环境有问题,那就是那个地方的党委书记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第五条和第六条列举了以下12种情形:
第五条 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第六条 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