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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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梦的解析》[1]

一、关于《梦的解析》一书出版的情况

■德文版

1900年 《梦的解析》Die Traumdeutung,第1版,在莱比锡和维也纳由Franz Deuticke出版

1909年 第2版(增补修订版)由同一出版社出版

1911年 第3版(增补修订版)由同一出版社出版

1914年 第4版(增补修订版)由同一出版社出版

1919年 第5版(增补修订版)由同一出版社出版

1921年 第6版(为第5版重印版,另增新前言并对参考书目做了修订)

1922年 第7版

1925年 《弗洛伊德全集》Gesammelte Schriften第2卷及第3卷之部分在莱比锡、维也纳、苏黎世由Internationaler Psychoanalytischer Verlag出版

1930年 第8版(增补修订版)在莱比锡和维也纳由Franz Deuticke出版

1942年 《弗洛伊德全集》第2、3卷(为第8版重印版)在伦敦由Imago Publishing Co.出版

■英文版

1913年 译者A.A.布里尔(A.A.Brill)。在伦敦由George Allen & Co.出版,在纽约由The Macmillan Co.出版

1915年 第2版,在伦敦由George Allen & Unwin出版,在纽约由The Macmillan Co.出版

1932年 第3版(全面修订并由若干非指定人员重写),仍由上述两公司出版

1938年 《弗洛伊德主要著作》(该书为第3版重印,其中第一章基本被删除)在纽约由Random House出版

目前这一全新版本是由詹姆斯·斯特雷奇(James Strachey)所译。

实际上,《梦的解析》一书成书是在1899年,弗洛伊德曾在《我与约瑟福·波普·林库斯的交往》的第二篇论文中提到过这件事。他说:“《梦的解析》这本书在1899年冬天终于展现在我的面前(尽管扉页标明的日期属于下一个世纪)。”我们还可以在弗洛伊德与威廉·弗利斯(W.Fliess)的通信中得到更为准确的信息。在1899年11月5日的信中,弗洛伊德宣布:“昨天,这本书终于问世了。”而且在此之前的一封信中弗洛伊德似乎曾提到他在半月前已获得两本样书,其中一书他送给了弗利斯作为生日礼物。

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和《性学三论》已经多次再版修订,他一直使它们在体系上“跟得上时代”。本书在第3版之后的改动没有以任何形式说明,这给以后几个版本的读者造成了困惑,因为新的材料有时是当时弗洛伊德对最初写书时一些观点的修订。为了摆脱这一困境,弗洛伊德的第一部文集(《弗洛伊德全集》)的编者们在第一卷中重印了《梦的解析》第1版原文,并在第2卷中增补了新材料。但遗憾的是这项工作做得不够周密,所增补材料没有标明日期,以致这项计划事倍功半,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随后的几个版本不得不又回到最老的、无争议性的孤卷本上去。

由于有相当数量的增补内容都和梦的象征意义的各种题目有关,弗洛伊德在他的《精神分析运动史》一书中,以及在本书的第六章开头解释说,他对这一课题这一方面内容的重要性未能及时得到全面认识。在第1版中,关于梦的象征意义的讨论只占几页,第六章关于表现力的结尾部分(通过几例性象征的例子)举了一个典型梦例。第2版(1909)对这一部分内容也没有做任何的增补。但在第五章《典型的梦》中又插入几页关于性象征的内容。这些内容在1911年的第3版中都有相当的扩充,而第六章的原来内容仍然没有做任何变动。显然,重新改写的工作拖得太迟了,在第4版(1914)第六章中加上了一节关于象征意义的全新内容,并将原来第五章中有关这一问题的材料移至本节,同时增加了大量新材料。在以后的诸版本中,这本书的结构没有变化,尽管也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在两卷本的版本(1925)之后(即1930年第8版),第五章《典型的梦》一节中原已删除的一些段落又重新写了进去。

在第4、5、6、7版(即1914~1922)中,第六章结尾处曾增加了奥托·兰克的两篇文章(即《梦与创作》和《梦与神话》),但后来被删去。

关于参考书目的问题:第1版中参考书目只列了大约80本,其中大部分弗洛伊德都曾在正文中援引。第2版与第3版中,这些书目没有变动;但在第3版中,弗洛伊德又增加了一个新的参考书目,包括1900年以来出版的大约40本书。在这以后,两个参考书目的数量不断增加,到第8版时,第一个书目已增至260部著作,第二个也增至200多部。到了这个阶段,第一个书目(1900年以前出版的)中仅有少数著作是弗洛伊德在书中真正提到的;而第二个书目(1900年以后出版的)也不能跟上当时关于分析或准分析方面有关著作出版的步伐(第二个书目很可能是人们从弗洛伊德在各个序言中提到的内容里整理出来的)。而且,弗洛伊德在正文中援引过的许多著作,都没有包括在这两个书目中。看来从第3版以后的参考书目编列工作主要是由奥托·兰克负责的。

二、关于《梦的解析》一书的史料

通过已发表的弗洛伊德与弗利斯的一些通信,我们可以了解到关于《梦的解析》一书写作过程的一些细节。在《精神分析运动史》一书中,弗洛伊德曾回顾最初写作时那种悠闲的步调,说:“以《梦的解析》为例,早在1896年这本书的主要部分就已完成,但全书告终却拖到了1899年的夏天。”再如,他在《两性解剖学上的差异所产生的若干心理后果》一文的前言中曾写道:“我的《梦的解析》和《杜拉的梦:弗洛伊德亲自示范梦的解析》(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是我压而不发的,无论如何我也拖了四五年时间才把它们出版。”

我们目前能够做些增补,或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根据新近发现的作者本人所提供的证据,来订正后来的一些不当说法。

除了关于这一题目的一些零散参考材料(从他的通信中可以看出,这些材料至少可以追溯到1882年)外,最主要而且已发表的关于弗洛伊德对梦最早产生兴趣的证据,是他和约瑟夫·布洛伊尔合著的《癔症研究》一书中他在第一个病例(埃米·冯·N夫人的病例,日期是5月15日)上所做的长长的脚注。他讨论的是这样一种情况:神经症患者似乎总有一种把在心灵中同时出现的观念都联系起来的要求。他还写道:“不久之前我才通过对不同领域中现象的观察,使自己相信这种指向联系的强制性力量。几周来我总是换一张更硬一些的床睡觉,结果我的梦也就更多了,而且也更为逼真,或许我也不再如以往睡得沉稳。在大约刚刚醒来的一刻钟内,我能记得夜里做的所有梦,我不厌其烦地把它们记下来,并试图解释它们。我成功地寻找到产生梦的两个因素:一是出于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的需要,这些想法白天仅仅是粗略地考虑过,或刚刚触及并未完全想出来;二是出于把在同一意识状态下出现的任何观念都联系起来的压力。那种无意义甚至是自相矛盾的梦,可能与后一因素的力量的无限增加有关。”

遗憾的是这一篇章的准确写作日期未明确标出。这一卷的前言写于1895年4月。1894年6月22日的一封信透露出那时这些病历业已完成,1895年3月的一封信更证实了这一点。弗洛伊德的这封信非常有意义,它已显示出愿望满足理论的端倪。在信中,他引用了这位医科学生的“方便梦”的例子,这段文字在本卷第三章中有提及。但他的这一理论在脑海中明确形成是在1895年的7月24日,他是通过对自己关于伊尔玛打针的梦的分析(见第二章《释梦的方法:一个梦例的分析》)才得出这样的结果的。同年(1895年)9月,弗洛伊德完成了《科学心理学设计》的第一部分(在弗洛伊德与弗利斯通信集的附录中发表),并在《科学心理设计》一书的第19、20、21节中对有关梦的一系列理论做了最初的探讨。它已描述了许多重要问题,这些问题在本书中也再次出现,如:(1)梦的愿望满足特征;(2)梦的幻觉特征;(3)心灵在梦和幻觉中的退行作用(布洛伊尔在《癔症研究》一书的理论贡献中已明确提出这一问题);(4)睡眠状态包括运动麻痹这一事实;(5)梦中移置作用的本质;(6)梦与神经症症状在机制上的相似性。当然,还远不止于此,《科学心理学设计》还清楚地说明了《梦的解析》一书向世人揭示了一个重大发现,即两种不同类型的精神作用(原发性心理过程和继发性心理过程)的区别。

以上这些也不足以穷尽《科学心理学设计》一书及弗洛伊德与弗利斯直到1895年年底相关信件的重要意义。如果我们说正是《科学心理学设计》的出版才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梦的解析》的第七章和弗洛伊德后来对心理玄学的研究,是毫不夸张的。

从弗洛伊德学生们的理论著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即使在弗洛伊德深蕴心理学的思考中,他对经常使用的一些基本概念,也不做或者很少做讨论,如精神能量(mental energy)、刺激总和(sums of excitation)、精力贯注(cathexis)、量、质、强度,等等。在弗洛伊德全部著作中,最为明晰的概念分析大概莫过于他对《防御性神经精神病》第一篇论文中倒数第二句话的分析。该分析中,他提出一个假说,即“在精神作用中,有些必须区分的东西(如情感释放、刺激总和),它们具有量的所有特征(尽管我们无法对之加以测量),但可以增加、减少、转移或消除。它可以如电流传遍全身一样扩散到对某事的整个记忆痕迹中去”。在弗洛伊德后期著作中,这样的一些基本概念都极少有解释,是因为弗洛伊德认为读者理解这些概念应是理所当然的事,就如作者本人可以理解它们一样。我们真应感谢弗洛伊德去世之后他与弗利斯通信的公开发表,对我们理解这些令人费解的术语有所帮助。

当然,在此我们不可能对这一题目展开深入细致的讨论,读者必须去读原著和克里斯(Kris)博士为这卷著作所写的卓有见地的序言[2]。不过,指明困难的处境是十分容易的。弗洛伊德《科学心理学设计》的精髓在于他打算把两个来源完全不同的理论结合成一个理论。其一是赫尔姆霍兹(Helmholtz)的生理学派,弗洛伊德的老师、生理学家布吕克(Brücke)正是这一学派的核心成员。根据该派的理论,神经生理学因而发展为心理学,并完全被化学和物理的规律所支配。如“守恒定律”就常被弗洛伊德和布洛伊尔引用,并在1892年用来说明问题。“神经系统努力保持某物在发挥功能时恒常不变,这可以描绘为‘刺激总和’。”布洛伊尔(也是赫尔姆霍兹学派的门徒)对《癔症研究》一书的大部分理论贡献也是沿这些思路精心构建。被弗洛伊德引入《科学心理学设计》一书并起到作用的另一主要理论,是神经元的解剖学理论,这一学说在19世纪80年代逐渐被神经解剖主义者所接受[“神经元”这一术语只是在1891年才由沃尔德耶(Waldeyer)介绍]。该学说认为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单位是一个独立的细胞,它与相邻的细胞没有直接的解剖学联系。在《科学心理学设计》一书的开篇句子中弗洛伊德就明确地说明,这部著作是在以上两种理论结合的基础上写出的。他写道,它的目的是“把精神过程描述为特殊物质粒子的定量决定状态”。他还继续推定说,这些“物质粒子”就是神经元,并指出那种区别它们处在活动状态和处在休眠状态的东西就是“量”,这种“量”是受“运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这样,这些神经元就可能有时是“空的”,而有时就“充有一定的量”,即“被贯注了”[3]。“神经兴奋”将被解释为一个“量”流经神经元系统,这个流受到阻止或得到推动取决于神经元间“接触屏障”的状态[后来在1897年,“突触”这一术语才被福斯特(Foster)和谢林顿(Sherrington)所使用]。整个神经系统的功能是受“惯性”总原则支配的,根据这一原则,神经元总有摆脱“量”的倾向,因为它们会被“量”所充满——这一原则与“恒定性”原则是相关的。弗洛伊德就是以这样一些概念或类似的概念为材料,构筑起一个作为一部神经学机器的十分复杂而又极具智慧的关于心灵的工作模式。把神经元假定分为三类或三个系统在弗洛伊德的理论构架中是起到很大作用的。其中第一和第二系统分别与外部刺激和内部刺激有关,它们都只在量的基础上发挥作用。也就是说,它们的活动完全受冲击它们的神经刺激的量值所决定。第三个系统与量差相关,量差区分意识的感觉和情感。这种把神经元划分为三个系统的方法为许多精确的心理学解释提供了依据,如记忆机制、对现实的知觉、思维过程、做梦以及神经症等现象。

但是在写《科学心理学设计》之后的几个月里,费解和难题又接踵而至,弗洛伊德不断地修订他的理论。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兴趣也发生了转移,开始从神经的和理论的方面转向对心理学和临床问题的研究,以至于后来终于全部放弃了原来的理论构架。几年之后,在本书第七章中他再一次地回到理论问题(他当然不会放弃这样的信念:心理学的物理基础终将建立起来)。这也正是为什么《科学心理学设计》一书对《梦的解析》的读者十分重要。因为早期理论框架的一般模式,许多基本点都在这一新的著作中被再次运用。神经系统已被精神系统(或精神动因)所代替;物理的“量”被假设的精神能量的“贯注”所代替;惯性原则变成了快乐原则(或如弗洛伊德所谓“痛苦”原则)的基础。除此以外,一些精神过程的详细论述在第七章中也已给出。由于心理学先驱者们的论述可以作为阅读这一章的参考,所以读者会感到更容易理解了。例如,对找出“记忆系统”中的记忆痕迹的描绘,对愿望的性质及满足愿望有不同方式的讨论,以及对言语的思维过程在适应现实要求中的强调等。

以上所有都足以证明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在1896年初时一切基本内容均已完成”的说法是有道理的。不过,我们现在需要做一些补充说明。例如,俄狄浦斯情结理论是在1897年的夏秋之间才确立的;虽然它本身与梦的研究并不直接有关,但它毕竟与隐藏在梦背后的潜意识愿望的幼儿期根基有很大关系。有更明显重要理论意义的是对梦中有睡眠愿望的普遍性的发现。弗洛伊德直到1899年6月9日才宣布这一发现。而润饰作用的说法似乎是在1897年7月7日的一封信中首次提出。我们已经知道,梦和神经症患者的症状在结构上有相似之处已在1895年的《科学心理学设计》中提出,并在1897年秋之前又几次提到。奇怪的是,后来弗洛伊德似乎把这个术语给忘掉了,因为在1899年1月3日的信中,他又宣称有了一个新的发现,而且把这件事作为这本书迟迟未能完成的解释。

弗利斯给弗洛伊德的信也可以使我们了解写作过程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弗洛伊德在1897年5月提到过打算写这本书的念头,但很快就放到一边了,这大概是因为他的兴趣又转移到了自我分析,而这种分析又在那年夏天导致了俄狄浦斯情结的发现。直到1897年年末,这本书再次提到日程上来,而且到了第二年的头几个月里,第一份手稿就已完成,但在这份手稿中没有第一章[4]。这件工作在该年6月曾中止过一段,即使暑假也没有继续下去。1898年10月23日弗洛伊德在一封信中写道,这本书“依然放在那里,还是老样子;目前,尚没有出版的打算。心理学上的不足(指第七章)和由于删除梦例的完全分析所留下的空缺(指第二章),是我目前完成这本书的尚未克服的困难”。这样一搁就是几个月,直到1899年5月底,突然有一天,弗洛伊德写道,“不知什么原因”完成这本书的想法又在他的心中涌动。在此以后,工程进展迅速,第一章(即有关以前梦的研究状况)终于在6月完成,开头的几页寄给了出版社。这一章始终是令弗洛伊德无端生畏的。到了8月末,中间的一些章节的校对工作已完成,而最后一章(心理学的一章)几乎是完全重新写过,最后几页在9月初才寄出去。

无论是手稿还是校样,弗洛伊德都按时送给弗利斯,让他提出批评。弗利斯似乎对这本书的最终定型有相当的影响,同时也对弗洛伊德自己的一个梦的分析被删掉负有责任,这当然是出于审慎的缘故。但是最严厉的批评还是来自作者本人,这些批评主要指向那种文学的风格与形式。“我认为,”他在1899年9月21日该书已完成时写道,“我的自我批评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也隐隐约约地有一种形式零乱感和追求完美的审美感,书中一些句子喜欢用间接性词语,而对它们的主题缺乏正视。这样,有一些内心的想法就没有明确表达出来。形式上的不足是对材料掌握不完全的表现,在这方面,我几乎犯了错误。”

尽管弗洛伊德自己对这本书有如此严厉的批评,尽管这本书在问世后受到外界的冷落(出版后头6年总共只卖出351本),给弗洛伊德精神上造成较大的压力,但他仍认为这是他最重要的一部著作。他在英文第3版的前言中写道:“如果一个人偶有这样的洞察力,恐怕一生也只有一次。”


[1] 此文原为1955年由Basic Books出版的英文版编者导言。略有删节。

[2] 伯恩费尔德(Bernfeld)题为《弗洛伊德的早期理论》(1944)的论文对此也很有价值。

[3] 值得强调的是,弗洛伊德的这些推测比任何关于神经冲动以及控制它们传送条件性质的系统研究都早许多年。

[4] 弗洛伊德曾说过,他把“已写完的手稿拖了一年多才付印”。实际上,他就是在等候第一章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