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史
第一章 先秦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第一节 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法制思想(以德配天 明德慎罚 出礼入刑) 主要法制内容(五刑 契约 西周婚姻六礼 嫡长子继承) 司法制度(大司寇 五听 三宥 三赦 三刺)
第二节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铸刑书与铸刑鼎 《法经》(盗、贼、囚、捕、杂、具) 商鞅变法与法家思想的特点(以法治国轻罪重刑 刑无等级)
第二章 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第一节 秦汉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秦汉律的主要内容(罪名与刑罚 文景帝废肉刑) 汉代亲亲得首匿原则 春秋决狱
第二节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名例律 八议 五服制罪) 刑罚制度(死刑上奏 流刑分等废除宫刑) 大理寺
第三章 隋唐宋元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第一节 隋唐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永徽律疏与中华法系 十恶 六赃(受财枉法 受财不枉法) 保辜 五刑与刑罚原则(公罪与私罪 自首与类推 化外人) 礼律合一
第二节 宋元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宋刑统与编敕 罪名与刑罚(折杖法 刺配 凌迟) 契约与婚姻继承法规(绝卖 义绝 户绝)司法制度(大理寺 刑部 御史台 提点刑狱司 翻异别勘) 元代四等人制度
第四章 明清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第一节 明至清中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明清时期的立法(《大明律》 《大清律例》 条例与则例) 立法思想与刑罚原则(明刑弼教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罪名与刑罚(故杀与谋杀) 司法制度(刑部 大理寺 都察院 督抚与提刑按察使司 廷杖与厂卫 清代会审 死刑与复奏)
第二节 清末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清末“预备立宪”(《钦定宪法大纲》 “十九信条” 谘议局与资政院)清末修律主要内容(《大清现行刑律》 《大清新刑律》 《大清商律草案》 《大清民律草案》 诉讼法律与法院编制法)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大理院 法部 四级三审制 领事裁判权 会审公廨)
第五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思想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 五权宪法理论
第二节 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
《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第三节 北京政府的法律制度
“天坛宪草” “袁记约法” “贿选宪法”
第四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
“六法全书”与判例、解释例 《训政时期约法》 “五五宪草” 《中华民国宪法(1947)》立法院 《中华民国民法》 《中华民国刑法》 “三级三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