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中国社会政策发展趋势
(一)公益慈善环境不断优化,公益慈善的经济、社会、文化价值将快速提升
1.公益性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尤其是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截至2017年底,我国社会组织已达75.53万个,同比增长7.53%,其中基金会6323个,同比增长13.74%,基金会数量的增长率连续十年均超过10%;社会团体35.2万个,同比增长4.76%;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39.7万个,同比增长9.97%[1]。从2015年开始,社会服务机构数量赶超社会团体,二者的数量差距逐步拉大,以提供养老、儿童、教育等社会服务为宗旨的组织数量不断攀升。《慈善法》实施一年多来,全国已经登记认定3378家慈善组织,具备“公益属性”的组织逐步从社会组织中脱颖而出,其中以基金会为组织形式的慈善组织2702个,占全部慈善组织的79.99%;基金会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比例已经达到42.73%(2702/6323)[2]。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社会组织将在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城乡、地区的平衡和充分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等方面贡献力量。同时,为响应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及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的要求,将进一步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2018年3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被列入“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这有助于进一步理顺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工作,促进社会组织的持续增长。此外,慈善组织税收优惠、保值增值、信息公开等规范的不断完善,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登记认定的积极性,并保障以(社区)基金会等为代表的公益类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2.公益慈善行业的经济社会价值进一步显现
据民政部统计,2016年底我国慈善捐赠达834.4亿元,同比增长26.48%,超过2008年捐赠额,数额为2006~2016年之最,增长率为2008年以来最高水平。截至2016年底,我国702405个社会组织共吸纳职工7636579人,较上年增加3.9%,平均每家机构就业职工约11人;社会组织资产总计1608.53亿元,年收入达2747.61亿元,年度费用为2632.77亿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1630.29亿元)[3],总体而言社会组织收支基本持平并略有结余。2017年,我国实名志愿者已经超过7000万人,捐赠志愿服务时间达8亿多小时。据《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7)》统计,2016年我国全核算社会慈善公益总价值达到2881亿元[4]。
《志愿服务条例》《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将有利于充分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慈善捐赠人的税收利益,以及适当提升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水平,从而形成良好的志愿服务、慈善捐赠氛围,也便于慈善组织招募更为专业的工作人员。此外,慈善领域一系列法律文件和政策的落地,对慈善组织的项目开展、内部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有了更为细致的要求,相关规范的有效推行,将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的专业化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增强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进而保障公益慈善行业经济社会价值的充分实现。
3.公益慈善行业运用互联网等科学技术的速度将加快
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使移动支付得以迅速崛起的同时给慈善行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对慈善组织而言,互联网是募捐等公益创新活动的重要载体,以“蚂蚁森林”“小朋友画廊”等为代表项目,不仅吸引了公众的广泛关注、起到了很好的慈善观念普及的效果,而且为相关慈善组织提供了较为丰沛的慈善资源。对公众而言,“腾讯月捐”“99公益日”等互联网捐赠方式,以参与门槛低、传播速度快、覆盖人群多、影响范围广等特点逐步提升了社会公众的公益慈善活动参与度。2017年,12家[5]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总筹款额超过25.9亿元[6]。同样,互联网领域创新频繁、传播效率高等特征,也给民政等监管部门带来了挑战,如“分贝筹”等事件的出现则提醒监管部门、慈善行业及社会公众应当关注公开募捐活动的合规性等问题。
此外,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凭借“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的核心特征,区块链与慈善的结合有助于慈善行业信息的公开透明,从而提升慈善行业的公信力。数字化、大数据成为社会信息化的新潮流,并日益与经济和社会生活各领域融合。从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到募捐、捐赠、慈善项目管理、志愿服务、慈善信息公开、慈善监管等慈善活动的各个环节,都日益离不开互联网、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科技+慈善”有助于“大数据+慈善”将成为慈善事业的新潮流。慈善事业与大数据的有机互动,有助于慈善行业增强活力、提升能力、提高效率,并有利于慈善行业为社会提供更加全面、更高效率、更高质量的服务。
4.公益慈善文化的研究和普及工作将进一步深化
慈善文化是慈善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慈善文化的普及,不仅有助于提高公众对公益行业的认知能力,也有利于公众的理性捐赠,以及发挥公众对于慈善组织的监督作用。《慈善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依法开展慈善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并根据时代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创新和转化。因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入慈善的基因,有助于培育优秀的慈善文化,最终有助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慈善法》还规定了国家采取措施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公民慈善意识。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培养慈善专业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慈善理论研究。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慈善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当前,以“敦和基金会”为代表的基金会致力于对慈善文化领域研究的资助,同时越来越多的基金会等慈善组织加入传统文化的研究和资助活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等多家公益慈善研究机构陆续成立。从地域范围看,慈善研究机构从北上广深等东部地区逐渐扩展到中西部地区,2018年4月15日成立的“西北大学慈善研究院” 是目前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慈善文化研究机构。这些机构从多个方面开展慈善文化的研究和普及工作,慈善文化的研究和普及工作将不断深化。
(二)养老服务政策不断完善,将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产业化、专业化水平
1.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成为提升服务质量的保证
全国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将成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2017年,《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发布,该指南从老年人的自理能力、养老服务的形式、服务内容等多方面构建了养老服务的标准体系,为未来几年全国养老服务领域标准编制工作提供了指引。其中,养老机构方面,为期三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行动,将在2017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2017年底出台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将作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的重要依据。下一步将会出台养老机构的具体标准或规范,包括分类与编码、机构服务满意度的测评、机构等级评定、质量认证、老年人健康档案技术规范、康复服务规范、生活照料服务规范、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宣传、实施,将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两项国家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于2017年5月开始实施,2018年工作重点是两批中央财政支持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落地,逐步在全国范围推行。值得注意的是,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建设除出台更加具体的服务、建设等标准外,还着力推动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的制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这将全面推动我国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为提升服务质量夯实基础。
2.智慧养老大力提升养老服务效率,有望成为养老服务创新及产业升级的新引擎
随着互联网在老年人生活领域的渗透和发展,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和支出结构在慢慢发生新的变化,政府、企业等对养老服务的创新也越来越深入活跃。一方面,以“虚拟养老院”为代表的“养老+互联网”的服务创新仍在继续,养老机器人等智能化养老产品不断创新和迭代;另一方面,养老服务信息呈爆炸式增长,且多数为非结构化数据,实现对健康养老数据整合、管理势在必行。通过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对接各级医疗机构及养老服务资源,建立起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发展健康养老数据管理和智能分析系统,实现健康养老大数据的智能判读、分析和处理,提供便捷、精准、高效的健康养老服务。2017年,国内首个养老质量管理云平台正式在广州落地,在健康数据管理方面进行了探索。2018年,《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将进一步落实,除不断丰富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供给、发展健康养老数据管理与服务系统外,可持续、可复制的成熟智慧养老商业模式将逐步形成,有望成为养老服务创新及产业升级的新引擎。
3.养老产业发展将更加注重市场细分及专业化服务
2013年以来,地产、保险在内的各类企业纷纷涉足养老领域,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集团及跨国企业以不同方式进入养老产业各个领域。2017年,中央大力推动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先照后证制度降低各类服务主体准入门槛,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随着产业主体多元化特征更加显著、新晋企业增多,市场活力逐步增强,竞争也愈加激烈。相应的,资本步伐将不断加快,通过横向的并购整合、平台拓展、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空间,无疑将成为产业快速发展时期赢得市场竞争的有效途径,也是未来涉老企业竞争不可避免的路径选择。但不可忽视的是,市场细分势在必行,精准投资成为方向,如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剥离非核心业务专注医养、北京诚和敬养老健康产业集团连锁化运营养老服务驿站等便是例证。未来涉老企业不管以何种商业模式切入养老产业,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将成为支撑养老企业发展的核心力量,是未来衡量和评定养老企业价值量级的核心指标,专业深耕、服务升级、建立品牌才是抢占大势制高点的关键。
4.医养融合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将快速提升
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下,各地积极做出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医养融合服务。其中,23个省份已出台医养融合专项文件。此外,《“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提出,要从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三个方面发展老年健康服务。2017年11月,国家卫计委印发的《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也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医养融合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发展。
(三)儿童、残疾人福利与服务政策将不断创新,向均衡和普惠方向发展
1.儿童社会政策以普惠型为导向,推动儿童福利与保护体系均等化发展
我国儿童福利与保护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与困境儿童保障两大制度建设快速推开,标志着我国现代儿童福利与保护体系全面转型升级。2017年,各地普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76万名无人监护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措施获得落实。基层儿童福利与保护体系逐步完善,17.1万所儿童之家、11.6万名基层工作人员立足社区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同时,多地提标扩面推进各类困境儿童保障,“十三五”期间,我国已初步构建起覆盖全体儿童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截至2017年底,已有18个省份出台“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基本公共教育、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等领域,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指标不断拓展和创新,儿童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此外,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专业服务优势显著,以普惠型与专业化为重点的现代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加速推进。
2018年,我国基层儿童福利与保护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将全面推开。国务院关于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政策在2017年获得全面落实,31个省份出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意见,30个省份出台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意见,为下一步在基层全面普及儿童福利和保护服务体系奠定了基础。根据国务院困境儿童保障意见要求,村(居)民委员会将设立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开展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全国将建成一支由68万名兼职或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组成的基层儿童福利与保护服务专业工作队伍。《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提出,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儿童之家。截至2017年底,基层儿童主任(包括儿童主任、儿童福利督导员、儿童保护专干和童伴妈妈等)的数量实现了从2.3万人到11.6万人的快速增长,各地建设的儿童之家(包括儿童快乐家园、妇女儿童之家、留守儿童之家)从15万所增至17.1万所,但与国务院相关意见和规划纲要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缺口。随着地方进一步推进基层儿童福利与保护服务体系建设,儿童主任和儿童之家的建设势必成为工作重点。
2.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仍是工作重点,医疗保障力度将持续加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残疾人事业,要加强残疾康复服务。根据《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要达80%以上,康复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仍将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中指出,要确保城乡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根据人社部、国家卫计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从2016年6月30日开始,纳入医保的康复项目由此前的9项增至29项,并且各地原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继续保留。基于残疾人对基本医疗的需求,纳入医保的项目数量将持续增加,医疗保障力度将持续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