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研究在当代中国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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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状况的实证分析

(一)论文数量统计分析

通过检索、筛选,进入统计范围的代表性人权研究论文(以下称“人权研究论文”)共计992篇。1991年至2016年人权研究论文数量分布情况如图1-1所示。根据图1-1数据,从横向时间角度可以看出,在总体上,人权研究论文的数量随年份的变化呈现两个趋势。在2004年以前,人权研究论文的数量在整体上逐年增加,在2004年达到峰值,这表明学界对人权研究的关注度不断提高。2004年以后,人权研究论文的数量整体上逐年减少,这反映出学界对人权研究的关注有所“降温”,但从数量上看,仍然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

图1-1 1991—2016年人权研究论文数量分布

从纵向论文数量的角度看,1991年至2016年发表的人权研究论文的数量各不相同,其中,数量最多的年份达89篇,数量最少的年份为14篇,这反映出各年份对人权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同。值得注意的是,2000年以后,人权研究论文的数量普遍高于20世纪90年代,这表明进入21世纪以后,学界对人权展开了更广泛的研究。

2004年以前,学界对人权的研究与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有关,它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同时也是对所处社会环境的回应。在20世纪70、80年代,中国人权意识处于觉醒与徘徊时期[15],一方面,打破“两个凡是”的权威,开展真理问题的讨论,另一方面,由于历史遗留的问题和对人权思想的先天顾忌,对各阶层民众,特别是知识分子和爱国学生强烈要求民主、自由、人权的新态势保持警惕态度。[16] 20世纪90年代初,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场合批示要回应外国的人权指责,同时组织专家开展人权研究。例如1990年11月,在中宣部理论局召开的人权问题专家座谈会上,理论局负责人传达了当时国务院总理关于人权问题的批示:要求批判外国宣扬的“人权无国界论”。[17]又如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阅看了美国肯尼迪人权中心致中国科学院院长周光召一封信后批示:人权问题,回避不了,要认真研究和宣传。[18]其后,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等单位开始展开人权研究活动,中央宣传部组织编辑《人权研究资料丛书》,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等等。国家领导人的批示打开了人权研究禁区的大门,使理论界不再囿于“人权是资产阶级的口号”这一论断。由此,延续10余年的人权理论研究徘徊状态才算结束,人权领域的思想解放步入新阶段。[19]除此之外,助推这一时期人权研究进一步深入的还有其他国内外的重要事件。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提出“主要是要反‘左’的政治方针”,扭转了意识形态上以“反和平演变”为中心的误导和纠缠于“姓资姓社”的僵化教条思维的局面。[20]1993年,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第二次世界人权大会,会议通过《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中国代表参加了此次人权大会并参与《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讨论、起草和制定。1997年,中国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签署《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94年,我国制定《国家赔偿法》;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1997年党的十五大和2002年党的十六大进一步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为执政目标之一。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写入宪法,将学界对人权研究引入高峰。

2004年以后,人权研究的深入则是伴随着人权保护机制与实践的完善而进行的,具体有以下方面:2009年、2012年、2016年制定三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具体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2012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列为重要改革目标,人权司法保障这一重要命题首次进入党的纲领性文件;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要求。

(二)论文涉及的学科领域统计分析

从人权研究论文涉及的学科领域来看,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的学科视角呈现多元化的特点。本章以论文内容涉及的主要学科为标准,根据分析与统计,人权研究论文涉及的学科领域包括法学、政治学、哲学、历史学、伦理学、教育学、民族学、社会学、宗教学、经济学、语言学。

根据图1-2统计,法学学科方向论文最多,共计861篇,占86.8%,表明学界对人权的研究主要从法学的角度展开,从法学理论与规范层面来探讨人权与法治、人权与宪法、人权与刑事诉讼法、人权与司法保障等方面的关系,学术成果比较丰硕。同时,这也说明当代中国学界充分认可“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保护和促进主要是通过法律来实现”。[21]与此同时,政治学、哲学、历史学等角度、方法对人权研究的介入,反映出人权问题在当代中国引起了多学科的注意。人权是一个多学科研究对象,已经成为共识,在当代学界从不同学科展开对人权的研究,也反映出学界对人权研究的不断深入和视野的拓展。

图1-2 人权研究论文涉及的学科领域统计(1991—2016年)

(三)论文涉及的内容统计分析

当代中国人权研究论文涉及的内容关乎人权的方方面面。本部分从人权基本理论研究、具体人权理论研究、人权保障与实现研究、人权实践研究四个大的方面进行考察与对比分析。

1.人权研究内容分类的界定

根据前文中论文涉及的学科领域分析,当代中国人权研究主要从法学角度展开,故本章人权研究内容的分类方法参考孙世彦的观点。他认为法学对人权的研究分三个层次:(1)人权的基础理论研究,即厘清人权基本概念的一些问题;(2)对人权作为法律权利的研究,即确定哪些人权可以获得法律形式以及这些权利的具体内容;(3)人权的法律机制的研究,即研究和探讨什么样的机制如何实现对人权的尊重、保障和促进。[22]笔者认同其观点,但此种分类方法仍没有完全覆盖人权研究的全部内容,如人权实践研究(狭义),包括人权外交、人权教育、人权研究的研究等。出于对人权实践研究的考虑以及为了更好地对人权研究内容进行分析,本章在此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为四个方面,即人权基本理论研究、具体人权理论研究、人权保障与实现研究、人权实践研究。

2.人权研究内容的总体分析

根据表1-2关于人权研究内容统计(1991—2016年),人权基本理论与具体人权理论研究的论文数量合计过半数,这说明学界从理论层面展开人权研究的居多。其次,对人权保障与实现研究的论文也占较大的比例。从整体上来看,当代中国人权研究呈现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广义)并重的局面[23],但在不同时期,侧重点又有所不同。根据图1-3,可将人权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分成四个阶段进行描述。1991—1997年,学界从理论层面研究人权的明显多于实践层面的研究,更是以人权基本理论研究居多,1991年、1992年尤为明显。这个阶段是人权研究突破禁区后,系统研究人权的起步期,学界围绕人权的概念、历史、人权观念等对人权基本理论的研究比较多。1998—2001年实践研究略高于理论研究,这个时期受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1997年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签署《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影响,学界围绕国际、国内人权规范的展开讨论居多。2001—2009年,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的走势几乎相同,而且在数量上相差不大,反映出这一阶段学界重视人权的理论研究,亦重视人权的实践研究。2010—2016年,实践研究保持平稳,而理论研究整体呈现下降的趋势,说明近年来学界愈加重视人权的实践研究。

表1-2 人权研究内容统计(1991-2016年)

图1-3 人权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趋势(1991-2016年)

3.人权研究内容的具体分析

(1)人权基本理论研究

当代中国人权研究关于人权基本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人权的历史、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人权与主权、人权观念、人权属性、人权概念、人权主体、人权来源以及人权理论与传统文化等方面,具体如表1-3所示。

表1-3 人权基本理论研究涉及的主要内容统计(1991—2016年)[24]

首先,根据表1-3的统计,学界对于人权基本理论的研究涉及各个方面。其中,研究人权历史的论文共29篇,涵盖对国内、国外人权历史的研究。其反映出学界注重对人权史的梳理,站在实事求是的角度,总结人权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规律。如徐显明所言,人权与社会科学领域的其他范畴一样,是一个在历史中生成的概念,理解、阐释“人权”这一概念,必须了解、把握人权在人类社会历史中的形成与演变。[25]这一点在人权研究突破禁区初期体现得较为明显,在这一时期产生了一系列关于人权历史研究的作品[26],且研究国外人权历史的居多,因为近代意义上的人权概念形成于西方,人权研究禁区突破以后,学界系统研究人权尚处于起步阶段,百废待兴,故而注重对西方人权历史的探源。人权的历史源远流长,学界对西方人权历史的探讨一直伴随着人权研究的发展,但到了后期,逐渐出现较多对中国人权历史研究的论文[27],反映出学界开始重视国内人权在历史发展中的经验总结。

其次,学界对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研究也相对较多,集中于对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点的阐述。马克思主义理论长期以来作为当代中国的指导思想在人权研究中也不例外。如刘海年在《研究人权要有正确的观念》一文中强调,“研究人权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28]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内,中国思想理论和政治生活中,存在歪曲和误解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现象,把人权看作“资产阶级的口号”,学界则从不同角度为马克思主义的人权思想正本清源。代表性论文如张文显的《马克思主义与人权》(载《当代法学》1992年第2期)、夏勇的《人权与马克思——为人权申辩》(载《人权概念起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最后,学界围绕人权与主权的关系、人权的属性、人权的主体、人权的概念、人权的来源的争论不断。曲相霏在《改革开放30年我国人权原理主要学说回顾》一文中对这些论争的主要观点做了一个详细的梳理。[29]该文意在探讨产生这些论争的原因。人权与主权关系的争论原因在于20世纪中期以来,国际人权保护的产生和发展对传统的主权原则提出挑战,由此产生了人权与国家主权关系的争论。[30]有些西方国家强调人权的普遍性,认为人权优先于主权、人权高于主权、人道主义干涉合法、人权无国界。而发展中国家则强调国家主权的绝对地位,认为人权本质上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国际人权领域的人权合作必须遵守主权平等原则。[31]学界围绕这些理论,展开了深入的分析。

人权的属性争论主要集中于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人权的主体之争围绕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展开;人权概念讨论较多的是人权与基本权利、人权与公民权的区别;人权论争的背后是不同的人权观,主要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人权观与社会主义性质的人权观。[32]资本主义性质的人权观要点包括:天赋人权、人民主权观和政府限权观、代议制政府体制、国家权力的分立和相互制约平衡与人权保障法制化。其重视对私有财产权和个人公民权利的保障,而集体权利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则被排斥在保障的边缘。社会主义性质的人权观来源于马克思主义人权学说,要点包括:人权是历史的和社会发展的产物,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权体制的基本原则,人民民主政府,人民参政议政,人民代表制度,对人权的政治、经济、社会诸方面的全方位保障,集体人权优于个人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优先于自由权和公民权。

(2)具体人权理论研究

学界对人权基本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人权禁区突破初期,随着人权研究的不断进步,学界对人权的理论研究逐渐转向具体人权理论,如图1-4所示,进入21世纪以后,关于具体人权理论研究的成果呈现大幅度增长趋势。正如有学者指出,近十几年来,学界越来越关注对具体人权理论研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中国法治建设和权利意识发展带来的必然现象;其次,是中国法学研究和权利哲学的进步所必然到达的阶段;最后,是多年来对人权的基础理论研究奠定的理论基础所必然导致的结果。[33]具体人权理论研究涉及的内容也是多方面的,主要内容如表1-4所示。

图1-4 具体人权理论研究趋势(1991—2016年)

表1-4 具体人权理论研究涉及的主要内容统计(1991—2016年)[34]

根据表1-4统计,具体人权理论的研究内容涵盖了第一、二、三代人权。相对于人权基本理论的研究,具体人权理论研究更具有中国问题意识。因为具体人权与人们的生活实践联系更为直接、密切,具体人权在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容易引起学界的关注。从具体研究内容来看,包括言论自由、知情权、受教育权、平等权、诉权、迁徙自由等等,这说明这些具体人权在现实生活中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引发了学界的关注。例如,周永坤运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育平等权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解决之道,作者指出先是因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的影响,后来出于经济政策方面的考量,教育平等权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种种教育歧视已经严重阻碍了和谐社会建设,有些甚至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应。[35]又如殷啸虎、陈春雷在《迁徙自由的现实困境及实现路径分析》一文中指出,迁徙自由面临两难困境,即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以及城镇化的过程中需要消除户籍的藩篱,承认并保障公民的迁徙自由;而大量外来人口无序流入城市,又增加了城市的人口压力,迫使城市不得不通过严格的户籍政策以及相关措施限制外来人口的流入。[36]基于这样的现实问题,作者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同样,其他对具体人权的研究,也是基于现实社会中的种种问题而展开的。因此,学界对于具体人权问题的研究,带有强烈的中国问题意识特点。

(3)人权保障与实现研究

人权保障与实现是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的重要内容。从图1-5的趋势来看,人权保障与实现研究论文总体上呈现上升的趋势,说明学界越来越重视对人权保障与实现的研究,特别是1998年以后增长的趋势明显,反映出我国签署与加入《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签署《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后,推动了学界对人权保障与实现的研究。

图1-5 人权保障与实现研究趋势(1991-2016年)

首先,根据表1-5的统计,学界对于人权保障与实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际人权规范、人权与宪法、人权与刑事诉讼、国际人权保护、人权司法保障、人权保障的义务(责任)论、人权与刑法以及特殊群体的人权保障等方面。其中,研究国际人权规范、国际人权保护的论文合计115篇,这一方面是受中国政府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活动、支持国际社会的人权事业以及签署多个国际性人权公约的影响;另一方面,这反映出学界研究当代中国人权具有国际性的视野。如有学者指出,“研究人权应该有一种世界性的眼光,只有这样,我们对国情的认识和把握才会更加全面、清晰和冷静”。[37]

表1-5 人权保障与实现研究涉及的主要内容统计(1991—2016年)[38]

其次,围绕人权与宪法关系展开的论文有48篇,从具体研究内容来看,有研究具体人权的宪法保障的[39],有对宪法上的人权条款进行规范分析的[40],有对人权条款入宪进行探讨的。[41]这反映出学界充分认识到宪法在人权保障中的重要功能。人权入宪引起了学界的热烈讨论,说明“人权条款”承载了学界很多期待,虽然学界存在不同角度的解读,但均指向同一个目标——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人权保障体系,以更好地实现宪法的核心价值。[42]

再次,研究人权与刑事诉讼的论文有43篇,突出了学界重视在刑事诉讼领域中对人权保障的研究。从具体研究内容来看,研究侦查阶段的人权保障问题的相对较多,反映出在刑事诉讼中侦查阶段存在较多侵犯人权的现象,因而引起学界的呼吁。

复次,研究人权司法保障的论文有28篇,反映出人权司法保障日益成为人权研究的热点问题。从时间上来看,集中于2000年以后,特别是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列为重要改革目标以后,人权司法保障引起了学界广泛关注。[43] 一方面,是因为长期以来,在作为人权保障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领域,特别是刑事司法领域屡现侵犯人权的现象;另一方面,这是中国人权事业从立法上确认向司法上保障发展的结果。如蒋海松指出,立法旨在建立普遍性效力规则,立法所确认的正义需要必须通过司法实施落实到每个个案和每个公民身上。[44]学界对于完善人权司法保障的呼吁,反映出学界充分认识到司法对人权保障的重要性。

最后,涉及人权保障的义务(责任)论的论文23篇,从具体研究内容来看,研究人权保障的国家义务居多。笔者在《人权法国家义务研究》一书中梳理了学界对国家义务的研究现状,认为学界大多数是从国际人权法或者宪法抽象层面来论述,并强调有必要从国际人权法、国内具体部门法和法理学三位一体全方位角度进行研究。[45]学界对于人权国家义务的强调,说明学界意识到国家是人权保障最主要的义务主体,人权的实现依赖于国家切实履行相应的义务。另外,随着人权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的人权责任也进入了学界的研究视野,反映出学界对人权领域的新事物具有高度敏感性。

(4)人权实践研究

从图1-6呈现的趋势来看,人权实践研究[46]零星地分布在各个年份,数量最多的不超过5篇,说明学界在这些议题上研究的相对较少。特别是关于人权研究的研究,纳入本部分统计范围的仅有6篇(见表1-6),说明学界对人权研究本身缺少应有的反思与总结。涉及人权外交问题的论文有18篇,主要是从政治层面围绕美国的人权外交政策展开研究,其目的是回应美国的人权攻势。从发表论文的时间上来看,集中于20世纪90年代,进入21世纪以后,有关人权外交的论文减少了,一个可能的解释是随着中国人权建设的不断进步,美国对中国的人权问题指责减少,学界对人权外交问题的研究相应地减少了。

表1-6 人权实践研究涉及的主要内容统计(1991—2016年)[47]

图1-6 人权实践研究趋势(1991—2016年)

研究人权教育问题的论文有15篇,从时间上来看,人权教育论文出现最早的时间是2000年,说明学界对于人权教育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这是因为人权实践离不开人权理论研究的环境,中国人权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初打破人权禁区后才得以逐渐展开,人权教育及其研究随着人权研究的深入而发展起来。[48]另外,其也反映出随着中国人权的发展,学界逐渐意识到人权教育对于促进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作用。从研究内容上看,有对域外人权教育进行研究的,如哈佛大学人权教育、日本人权教育、菲律宾人权教育等等,说明学界注重对国外先进经验的借鉴与学习。

(四)来源期刊统计分析

刊物是人权知识的一种呈现形式。根据统计,刊登人权研究论文的刊物多达215种。限于篇幅,本章只列举刊登人权论文数量较多,且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刊物,如表1-7所示。

表1-7 主要刊物统计(1991—2016年)

续表

续表

根据表1-7的统计,可以看出刊发人权研究论文的期刊种类多,涉及的学科领域广,主要集中在法学类、综合类、高校综合性学报、政治学类、哲学类上。首先,这说明当代中国人权研究已开展得较为全面,而主要集中在法学、政治学、哲学议题上。其次,不同刊物刊登人权研究论文的数量各不相同,表明不同刊物对人权问题的关注程度不同。从总体上来看,刊登人权论文的刊物有215种,而刊登6篇以上的刊物仅为37种,占17%,换言之,大部分刊物刊登人权论文的数量并不多。

从出版地看,出版人权研究论文主要刊物最多的是北京,高达19个,其他出版地除了武汉市有3个以外,均为1—2个。这些刊物的创办主要集中于当下中国政治、经济、文化较为发达的城市。正如笔者一篇拙文中所指出的,靠近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区,各种资讯比较发达,信息传播和接受更加快速、便捷,普通公众的社会政治敏感度会比其他地区的公众要高,公众或者刊物对于社会政治议题包括人权议题会更加关注,因此刊物会重视对人权研究论文以及人权事件的关注和发表。[49]

从主办单位来看,高校是创办刊物的主要力量,在这些高校中有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国内法学学科影响力比较大的高校;学术团体,如中国法学会、中国人权研究会、地方法学会;科研院,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地方社会科学院。可见,高校不仅是人权研究的阵地,也是组织传播人权知识的重要力量。从主办单位的整体来看,当代中国形成了高校、学术团体、科研院并存的多元格局,刊物的繁荣凸显出学界重视人权研究成果的转化与人权知识的传播。同时,不同的刊物主办单位之间又互相竞争,在这种竞争之下,刊物不断走向规范化,对人权知识的传播与提升对人权研究的进一步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作者群统计分析

作者是人权知识的生产者,其学科背景影响人权研究的展开。在当代中国,发表人权研究论文的作者众多,难以一一列举分析,本部分列举发表人权论文数量较多且具有代表性的作者进行分析(见附录表1)。

从作者研究内容来看,主要集中于对人权理论的研究,代表性论文如李步云的《论人权的三种存在形态》《论人权的本原》,郭道晖的《论人权的阶级性与普遍性》《人权的国家保障义务》,徐显明的《人权的体系与分类》《生存权论》,汪习根的《发展权法理探析》。

从作者的学历背景来看,主要是本土培养的人权研究人才,除较早开始研究人权的学者外,大部分作者获得了国内知名学校的博士学位,且法学博士居多,部分为哲学博士、历史学博士。这反映出当代中国人权研究学者接受过系统的学术训练,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只有少数作者求学于国外,更多的是以访问学者的身份到国外进行学习与交流。这与民国时期的人权研究学者形成鲜明的对比。笔者对民国时期的23位人权研究学者进行考察后发现,其中16位学者曾求学于国外名校,并且都获得了硕士或者博士学位。[50]这一方面,凸显出当代中国高校教育环境和教育水平在不断提高,具备了培养人权研究人才的能力。特别是近年来,国内高校逐步招收培养人权法学、人权政治学、人权哲学等研究方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51]另一方面,体现出学界人权研究水平的提高,能与国外学者进行交流与对话。

从作者研究领域来看,主要集中于法理学、宪法学、国际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环境法等领域。这一方面,反映出这些领域就是人权视域的本身及与人权存在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人权议题是诸多领域研究的对象。

从作者所在单位来看,大部分作者供职于一个单位,说明各人权研究机构具有稳定的人才队伍。影响力较大的学者则流动性相对较大,如李步云、郭道晖、徐显明等,这些学者的流动对于去向单位影响较大,体现为带动所在单位人权学科建设,例如,李步云先后供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湖南大学、广州大学,并在其中参与或组建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湖南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现更名为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52],其对推动这些机构的人权研究、人权教育与培训等方面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六) 发表论文单位统计分析

高质量学术论文的刊发是作者学术研究能力的体现,同时也是科研机构综合实力的评价指标。发表人权研究论文的单位数量众多,本章列举了发文数量较多的单位进行分析,具体发文单位如表1-8所示。

表1-8 发表论文单位统计(1991—2016年)

续表

根据表1-8的统计,发表人权研究论文最多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其发文数量之所以多,影响力之所以大是因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中央直接领导,直属于国务院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其以自身优势聚集了众多优秀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者。除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外,发表论文数量较多的单位均为高校,说明高校是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的主要阵地。其中,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发文数量明显高于其他高校,这6所高校均为国内法学学科影响力较大的高校,拥有实力雄厚的科研队伍。

从人权学科的建设情况来看,本章统计的28所发表人权论文的单位中,23所设立了专门的人权研究中心或人权研究所,其中8个先后被教育部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成立为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见表1-9)。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在中国人权状况不断改善的进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承担着对外宣传中国人权立场、维护国家利益,对内开展人权研究和教育的任务。[53]可以看出,当代中国人权研究逐步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表1-9 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统计

从发文单位所在地区来看,28所单位中,有9所集中在北京市,约占三分之一,说明北京市是当代中国人权研究力量的集中地。结合前文对来源期刊的分析,可以看出,北京市不仅是人权研究的主要阵地,同时也是传播人权知识、理念的重要地区。如前所述,北京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北京的人权研究机构具有地缘上的优势。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凸显出当代中国人权研究在资源分配上呈现地区分布不均匀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