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历史与经济文化
鄂温克族因生活环境和条件不同,长期以来主要从事草原畜牧业、山林畜牧业、半农半牧业、农业及林业等生产活动。其中,约占总人口58%的鄂温克族从事草原畜牧业生产,40%的人经营农业或半农半牧业生产,只有1%左右的鄂温克人从事自然牧养驯鹿业生产。另外,还有极少一部分人从事林业管理或经商。相比之下,鄂温克族中,从事畜牧业生产的人占多数,但无论是从事畜牧业,还是搞农业的鄂温克人,都兼从事狩猎、渔猎、采集、生产用具加工、农牧产品和狩猎产品加工等附属型产业。
那么,从地域性经济文化角度来分析,鄂温克族的经济文化主要分为以草原牧场为核心的畜牧业经济文化、以江河流域的黑土地与丰富水资源为基础的温寒带地区农业经济文化、以大小兴安岭的山林自然牧场及苔藓为依托的牧养驯鹿的畜牧业经济文化三大部分。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地域经济文化应该是草原畜牧业生产活动。
经营草原畜牧业生产的鄂温克族,几乎都生活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大草原的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阿荣旗等地,这些地区的鄂温克族人主要在各自的牧场上牧养绵羊,除此之外还要牧养奶牛、黄牛、山羊以及马群,有的还牧养少量骆驼等。他们的经济收入来自肉羊、肉牛、牛奶、羊毛及牛羊肉食品、奶食品加工等方面。
从事农业生产的鄂温克族,主要生活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的扎兰屯市、阿荣旗、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的讷河、嫩江、齐齐哈尔和新疆等地的农区,种植适应温寒带地区气候条件的农作物。其中,就包括黄豆、谷子、玉米、稷子、燕麦、荞麦、糜子等,除此之外,还有季节性较强的土豆、大萝卜、大葱、红萝卜、西红柿、扁豆、青菜、白菜、圆白菜、青椒、圆葱、黄瓜、香瓜、西瓜等蔬菜瓜果。从事农业的鄂温克族,起初由于土地肥沃和水资源丰富,加上经营方式得心应手,确实收到十分丰厚的经济效益。但后来,由于连年不断的残酷战争和自然灾害,他们经营的农业生产屡遭毁灭性破坏和影响,因此没有得到很理想的发展。生活在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阿荣旗的鄂温克族中也有一些从事农业生产的人。
在兴安岭深处,随着山林牧场和苔藓资源的季节性变化,跟着自然牧养的驯鹿一年四季在山林牧场中迁徙的鄂温克人,只占鄂温克族人口的很少一部分,甚至连1%都不到,多年来一直控制在300人以内。他们的经济收入主要来自鹿茸、鹿肉、鹿皮、鹿血等。另外,这部分鄂温克人还把狩猎业、采集业、林业等作为副业来经营,从而收到不小的经济利益。
其实,在鄂温克族的经济生活中,从事畜牧业和农业生产的时间都相当早,而在山林牧场中自然牧养驯鹿的时间更早,可能要追溯到几千年之前。鄂温克族人民早在北魏时期就开始牧养野马、野骆驼、野牛及黄羊等,后来又牧养了绵羊、山羊等。在金、元、明、清四个朝代,鄂温克族草原畜牧业经济发展比较好,除了个别自然灾害之外没有遇到太大困难和问题。不过,鄂温克族人民的农业生产,却没那么走运。虽然在开始阶段,由于土地、水源、天气、社会等方面的有利因素,他们经营的农业生产一直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也得到应有的经济效益。不过,到了清朝中叶,鄂温克族农区由于中青年劳动力不断服兵役外出打仗,使农区农业劳动力日趋减少,从而直接导致农业生产的萧条。再加上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使得本身就比较脆弱的农业经济更是雪上加霜。清朝政府看到这种局面,为了扶持日益衰退的鄂温克族农业经济,多次出台积极的农业政策调整和刺激鄂温克族的农业生产活动,其中就包括明令鄂温克族八旗官兵积极参与本地区的农业生产活动,督促他们不断开发和扩大黑土地粮田基地,进一步发展我国东北地区的农业经济等。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减免了鄂温克族人民的赋税。在鄂温克族农业经济走入萧条和下滑的困难时期,清朝政府针对鄂温克族农区下发的这些发展农业经济的指令与政策,正巧符合了布特哈地区八旗鄂温克人发展农业的基本思路和要求,嫩江流域的讷莫尔、诺敏河一带的八旗鄂温克人紧紧抓住这一良好发展时机,积极响应清朝政府当时推行的农业发展总体计划,以农为主兼搞牧业,以及以农业生产为主兼顾林业、牧业、猎业生产,不断扩大农田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农业面积、不断调整农业和其他产业的经营模式及结构。这不仅使鄂温克族经营的农业经济走出困境,而且给鄂温克族农民的农业生产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和活力,使他们获得相当丰厚的经济效益。结果,那时按照清朝政府指令和农业发展政策精神,大力发展鄂温克族农区农业经济,以及在管理和经营八旗官兵农场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鄂温克族官佐,基本上都得到了十分丰厚的经济利益,并很快步入清朝贵族阶级及上层社会。
在这里,还应该指出的是,布特哈八旗鄂温克族官兵及其家属经营的农业生产模式,在当时而言是很有代表性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事实上,他们更早期的农业经济发展,是从讷莫尔河和诺敏河流域的肥沃土地开始,不断向着格尼河、阿伦河流域的辽阔黑土地延伸。这使讷莫尔河、诺敏河、格尼河、阿伦河等地区的农场几乎连成一大片,使他们经营的农场面积不断扩展。而且,像格尼河流域的鄂温克人种植的稷子、燕麦、荞麦、糜子、玉米、谷子等农作物多年来一直保持相当丰厚的经济效益。后来,由于布特哈八旗鄂温克人经营的农场面积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和农作物种类也变得丰富多样。因此,他们在清朝地方政府的协调和指导下,不断调整和改变农场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其中,就包括以姓氏家族为单位承包某一农场的经营模式。他们承包农场后,分成几个不同等次的农耕地,并实行内部分头管理和经营。到了秋天,等收割完粮食后,将其中的一部分上交清朝政府的粮库,把剩余的绝大部分粮食作为自己的收成,家族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或按需分配,以此解决各家各户的口粮和生活问题。他们还根据东北地区气候变化特征,每年开春时节对于种植的农作物品种及种植时间等做精心安排。比如,在初春四月开始种植燕麦,五月芍药花盛开的时节种植稷子,六月刺木果开花时节种植荞麦等。而且,依据清朝政府的相关指令,布哈特地区的农场分为兵屯官田、旗营公田、官兵份地、契买土地等几种,根据农场的性质进行相应的分配、经营、管理模式。然后,采取以某几个家族共同经营,或某一家族成员一起管理,或有实力的家庭独家承包以及佃耕等几种方式来安排具体的农业生产活动。以租种他人农场地为生的佃耕方式的出现,充分说明了鄂温克族农业经济发展的新动向。有的人家还在自己经营的农场上,腾出一些空地种植黄烟或蔬菜等。他们种植粮食或种植蔬菜时,基本上都用黄牛拉犁耕地,除此之外还使用木耙子、木揪、木叉子、连枷、铁锹、锄头、捣米的木臼、镰刀以及运粮用的牛车或马车等农用工具。其中,绝大多数农用工具都是自己动手制作,所以在农用工具方面花去的经费并不很多。他们往往是在农闲季节或冬季,制作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各种劳动工具,包括大轱辘牛车和运粮用的马车等。
与此同时,在纯牧区的畜牧业经济区域,在乾隆时期就极力提倡快速发展畜牧业经济。那时,清朝政府反对地方官衙在纯牧区开发农耕生产的建议,严令制止地方政府在呼伦贝尔草原鄂温克族经营的牧场开荒种粮的做法,使得牧区鄂温克族的畜牧业生产没有受到外来干扰,按部就班地取得了较快较好的发展。特别是从康熙年间到乾隆年间,随着清朝政府战时所需的官兵数量有所减少,以及清朝政府征调鄂温克族官兵到前线作战的概率也有所减少,生活在呼伦贝尔草原的鄂温克族中青年服兵役的数量也有所减少。被免服兵役的中青年劳动力,积极投身鄂温克族牧区牧业生产活动,为本地区畜牧业经济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使鄂温克族牧区牧业经济进入稳步发展阶段。经过一些年的努力和精心经营,在鄂温克族牧民生活的绿色草原上出现了不少腰缠万贯、大名鼎鼎的大富豪、大牧主及贵族阶级。这些新生的数量可观的鄂温克族贵族阶层,还经常派鄂温克族牧场上的商人到齐齐哈尔等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开展各种畜牧业产品买卖。
事实上,鄂温克族被编入八旗之后,清朝地方政府就在齐齐哈尔设立了专门训练鄂温克族等八旗兵丁的军营训练场地。那时,为了把新入伍的八旗兵丁,送到齐齐哈尔新兵训练基地接受严格意义上的军事化训练,以及到这里来接走已经培训好的兵丁,鄂温克族八旗佐领及上层人士经常来往于布特哈、海拉尔和齐齐哈尔之间。这些八旗佐领及上层人物或贵族阶级,在从布特哈、海拉尔到齐齐哈尔,再从齐齐哈尔回布特哈、海拉尔的往来次数多了以后,自然而然地成为鄂温克族八旗兵营中与外界商人接触最多、经济关系最为复杂的特殊群体,也成为鄂温克族八旗官兵及其家眷同齐齐哈尔商人建立广泛的经济往来和商业关系的桥梁。因为,在那个时代,齐齐哈尔的商业活动已经具有一定规模,成为我国内陆地区商业社会向东北民族地区发展产业的一个重要环节或基地。同样,齐齐哈尔也已成为布特哈八旗鄂温克人最早的和最重要的商品交易市场之一。即便鄂温克族八旗官兵退出兵营生活之后,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也会把齐齐哈尔作为发展自身经济的一个重要依靠,因此一直保持着不同形式、内容、层面的经济往来、经济交易、经济关系。再后来,齐齐哈尔的商人在鄂温克族较为集中的讷河、海拉尔、扎兰屯等地先后设立了分店,每个分店的商人或经营者很快掌握了鄂温克语,为商业活动营造了一个较为理想的语言环境和社会交流环境。由于这些商人都懂鄂温克语,服务态度也不错,加上相互间的经济交往较深,生活在周边的鄂温克族人民拿着猎物、药材、土特产品到这些店铺进行商贸交易,有时是易货买卖、以物换物,有时是把自己带来的东西卖给店铺,再用钱从店铺购买生产生活所需的生活用品、生产工具等。很有意思的是,不同地区的鄂温克人,都有自己较为固定的商人或店铺。比如,阿伦河或格尼河流域的鄂温克人主要交往的商铺是金银堂,雅鲁河流域的鄂温克人基本上都到名叫西恒利的商家搞买卖。在那特殊的时代,鄂温克族上层人士或贵族或商人也经常去齐齐哈尔做买卖。他们每次去齐齐哈尔待的时间都比较长,由于不习惯齐齐哈尔的饮食,他们一般都会随身带上面和肉等,住店时请店主用他们带去的粮食和肉做饭,他们自觉地支付饭菜的加工费用。鄂温克人到达齐齐哈尔以后,不论住进哪个店铺,店铺的主人或商人都会殷勤招待,给年老的长者装烟倒茶,给年幼的小孩送糖果及点心等。店铺的主人或商人还会领着他们把带来的牛马、肉食品、奶食品、皮毛加工品、手工木雕艺术品和生活用品,以及水獭皮等名贵狩猎品,还有榛子、木耳、山蘑、山草莓等拿到市场上出售,换取货币;接着再领着他们到各大生活用品杂货店,帮他们购买食盐、豆油、布匹、瓦盆、铁锅、菜刀、白面、挂面等生活用品,以及锯条、铧子、斧子、马镫、镰刀等生产用品等。要是鄂温克人身上带的钱不够用,店铺主人还会掏腰包垫付鄂温克人购物的钱款,鄂温克人会给他们写下欠条,等到每年二月或八月清朝政府发放薪水时,商铺会派人到鄂温克族八旗营地收取欠款。当时,齐齐哈尔较大的商铺还发行一种纸票子,就是在一张纸条上用草书写好各种购物的具体价格,再在上面盖上商铺的法定印章。这类纸票可代替钱币,只能在本商铺购物时使用和有效,在其他商铺中根本不能用。再说,这些商铺主人或商人,也都不同程度地掌握鄂温克语,他们接待鄂温克人时还要穿上鄂温克民族服装,戴上鄂温克族装饰品,以此来拉近他们同鄂温克族之间的情感。这些商铺会在海拉尔、扎兰屯等地设立分店,分店主人或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鄂温克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更让人感到惊奇的是,他们对于周边地区的鄂温克族户数、人口,以及谁家有什么老人,谁家分成几户人家,各家的薪水收入及牲畜头数等方面的情况等都了如指掌。从这一点,我们能够看出那时鄂温克族商人及一般百姓,同内陆地区的汉族商人之间建立了深厚情感。
随着呼伦贝尔草原城市海拉尔的商业活动不断扩大,从内陆地区来的汉族商人的数量逐年增多,货物也越来越充足。这使在海拉尔周边牧场从事畜牧业生产的鄂温克人去齐齐哈尔做买卖的情况越来越少,他们更愿意到近处的海拉尔进行商品交易或商业活动。比如,来自周边牧区或牧场的鄂温克人,用自己带来的牛马羊等牲畜或畜产品换回粮油、布匹、茶叶、糖果、酒烟、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品,以及斧头、铁锹、镰刀、马鞍、车钏等铁质生产工具等。汉族商人来到海拉尔,深入鄂温克族牧民生活的区域进行各种商业活动、商业交易,对鄂温克族牧区的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也丰富了鄂温克族牧区的生活内容。比如,汉族带来的较为先进的畜牧业生产工具,给牧区鄂温克族的牧业生产活动注入了新的内涵,像铁轱辘马车、马拉割草机、马拉搂草机、割牧草的长刀等生产工具,很快受到了牧区鄂温克人的青睐和欢迎。汉族商人的到来,也在畜牧业饲草储备、牲畜棚圈的改进与改造,牲畜销路的不断扩大和牲畜买卖市场的兴旺等方面给鄂温克人带来了很多好处。所有这些都使牧区鄂温克族的畜牧业经济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一些鄂温克族人还同汉族建立了婚姻关系。
随着鄂温克族牧场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畜牧业传统产品不断走向市场化,鄂温克族贵族阶级或封建主越来越富有,社会底层鄂温克人的生活越来越贫困,社会阶层的分化越来越明显,贫富越来越悬殊,大量牲畜和优良牧场逐渐集中并掌握在少数封建贵族的手中,一些鄂温克族家庭日益走向困境。随着海拉尔市场不断扩大,来此经商的外来人口或商人不断增多,他们为了扩大生意,往往用十分低廉的价格雇用那些走入困境的鄂温克族牧民,使相当一部分鄂温克族牧民沦为雇用工。但是,这些被雇用的鄂温克人并不是奴隶,他们有人身自由,如果雇佣者对他们进行残酷剥削或不断加大劳动强度,被雇用的鄂温克人可以辞去工作,另找其他商铺或打工场所打工。他们勤恳工作,完全能够养活自己和家人。对干得好的雇佣工,雇主还会奖赏牛羊马等牲畜或额外奖励,有的鄂温克人由于打工很卖力而得到雇主赏识和扶持,进而走上经商致富的人生道路,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上文提到,生活在海拉尔周边牧区的鄂温克族牧民基本上都到海拉尔做买卖,很少有人再去500公里外的齐齐哈尔做买卖了。尽管如此,海拉尔的货物一般都来自齐齐哈尔,海拉尔的绝大多数商人都来自齐齐哈尔。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些商人和鄂温克人是老相识、老朋友。这些商人,常年用马车、马匹等运输工具从齐齐哈尔运送货物,给商人来回运送货物的雇佣工中,80%以上是鄂温克族青壮年,尤其是来自阿伦河与格尼河地区的鄂温克族青壮年占多数。而且,这一路上的海拉尔、特莫胡珠、乌努尔、伊热得、博克图、伊兰敖宝、巴林、绍拉、阿扬、萨当、陶海、甘南、前甘井、齐齐哈尔等驿站负责人多数是鄂温克族。各驿站的鄂温克人,主要负责护送清朝政府上传下达的各类公文,以及护送来回走动的军事要人、行政官员、各方人物等。在当时,除了给驿站负责人相当丰厚的俸禄之外,清朝政府在每个驿站都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兵丁,还给每位驿站兵丁配备了两匹好马。当然,驻扎在各驿站的鄂温克人,也为那些在海拉尔和齐齐哈尔之间运送货物的本民族同胞热情服务,保障他们的货物顺利、安全、及时地运送到目的地。
呼伦贝尔甘珠尔庙会集市开始运营之后,鄂温克族商人或有钱人在每年的八月初都会赶着牛车或马车前往甘珠尔庙会集市,参加从8月2~12日在此地举办的草原商业交易活动。到这里做买卖的人除了鄂温克族,还有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蒙古族商人,以及汉族商人和部分达斡尔族商人,庙会集市占地近十几里,集市买卖十分红火,为牧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一定活力。鄂温克族商人到此集市主要出售自制大轮车、四轱辘车、篷车、小型马车、木箱子、马匹、牛羊、名贵猎物皮毛、名贵中草药、桦树皮制品、木雕艺术品、肉食加工品、奶食加工品、炒米、蔬菜、黄烟以及各种木料等。比如,他们的一斗炒米可卖2两银子,一庹黄烟可卖1两银子,一台大轮车可卖4两银子或换取一匹马,一个大桦皮桶换一只羊,一个木雕艺术品可卖1~2两银子等。
居住在呼伦贝尔地区根河市大兴安岭北部山林地带,并从事自然牧养驯鹿产业的鄂温克人,除了一年四季跟随山林牧场的变化与需求,在四处迁徙中牧养驯鹿之外,还把山林狩猎业和采集业作为附属性产业来经营,以此弥补牧养驯鹿产业中遇到资金不足的问题等。这一部分鄂温克族只有300多口人,由于人口少,青壮年生产力少,以及生产生活区域过于分散等实际情况,一直以来直接制约着他们牧养驯鹿产业的再扩大和再生产。他们以姓氏或家族为单位,自愿组成若干个自然村进行生产生活,并由德高望重的村长及萨满共同管理自然村的日常事务。其中,自然村的村长主要管理属于物质世界的生产生活,而萨满则管理属于精神世界一切事物。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把他们自愿组合而成的社会最小组织,也就是把所谓的自然村叫作乌力楞(υρρen)。不过,过去一些人,把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所说的“乌力楞”一词,从各自的角度解释为“自然村”“自然屯”“牧养点”“住家”“住户”等。其中,把“乌力楞”说成“自然村”的实例较多。事实上,这种解释最符合该词的实际意义。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所说的乌力楞(υρρen),最初就是指由三户以上或十户以下有血缘关系的人们自愿组合而居的现象。只是后来词义发生了变化,出现了根本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加入某个“乌力楞”的现象。换句话说,根本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加入某一有血缘关系的“乌力楞”之中,成为该“乌力楞”的合法成员并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对在山林深处伴随驯鹿牧场的季节性变化而流动或迁徙的自然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来说,“乌力愣”往往指的是“驯鹿牧养点”或“自然村”。对于他们来讲,山林间的“驯鹿牧养点”有多少住户并不重要,他们更在乎的是在这些深山老林中的“驯鹿牧养点”还有没有人住。因为,牧养驯鹿的人们经常跟着驯鹿迁徙,所以他们临时搭建的“驯鹿牧养点”或“自然村”有时会没有人居住。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的“驯鹿牧养点”或“自然村”不属于稳定的、长期性的和定居性的概念,而是属于临时性的、移动性的和非定居性的产物。或许正因为如此,在深山老林中寻找他们的“乌力愣”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有时候费很大力气好不容易找到了“乌力楞”,却只能见到几个“仙人住”,牧养驯鹿的人早已跟着驯鹿搬到了新的山林牧场,搭建了新的“仙人住”,开始了新的“乌力楞”生活。这种移动性的和迁徙式的生活,与草原牧区鄂温克族牧民的游牧点生活基本相同。不同的是,草原牧区鄂温克族牧民的游牧点上一般都是一家一户地移动或搬迁,最多不超过两家;而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一般都是三户以上一起移动或搬迁。这完全取决于他们牧养驯鹿的头数,驯鹿头数越多组合而居的“乌力楞”的人家越少,驯鹿头数越少组合而居的“乌力楞”的人家越多。不过,最少不低于三户人家,最多不超过十户人家。而且,由于“乌力楞”的劳动力十分有限,加上妇女、儿童和老人,他们必须科学、合理而高效地分配“乌力愣”的劳动力和生产活动。为了让“乌力愣”的每一个成员,包括失去劳动能力孤寡老人或劳动能力低下的妇女、儿童,都能够同等享受劳动或生产活动带来的利益、成果,获得生存所需的物质资料,他们把“乌力愣”几户人家的驯鹿集中起来一同牧养,选出一两个人专门管理,而把从牧养驯鹿的劳动中解放出来的劳动力重新组合,安排他们参加打猎或采集等附属性生产活动。值得一提的是,出去打猎的人们无论猎到什么猎物,拿回到驻地后都要首先分给老弱病残者或妇女儿童。所有这些,充分展现出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同情弱者、关爱弱势群体的传统美德和崇高的思想境界,这也是他们的经济生活和精神生活中,严格遵守的准则、尊严与品格。在他们看来,有能力的人扶持和照顾甚至养活弱人者是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责任,他们不只是在特殊环境或情况下如此,就是在平常的生活中,也给那些失去劳动能力的弱者以无微不至的关爱和体贴。
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为了躲避残酷无情的战火,一直在深山老林里过着隐居型的牧养驯鹿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战争带来的毁灭性灾难和死亡。但是他们并没有彻底摆脱统治阶级的残酷盘剥和欺压,再加上连年自然灾害,以及各种流行性疾病带来的危害,使他们处于劳动力不断减少、生产关系不断减弱和生活水平不断下滑的困境。在这种现实面前,他们只能以“乌力愣”这一最小的社会组织形式,以家族或血缘关系的人为核心,共同生产生活,从而有效地使用有限的劳动力,最大限度地发挥生产力作用,以此达到维持所有人的生命和生存的最终目的。也因为如此,他们形成了独特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他们认为,那些不关心别人、没有爱心、极度自私自利、见利忘义的人是最可怕和危险的,只要发现这种恶人,他们就会用传统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去教育他、感化他、挽救他,否则就孤立他、批评他、谴责他,甚至会把他从“乌力愣”中驱逐出去。他们的这种价值观贯穿于生活和生产的全部过程,比如在打猎时,不能为了个人利益随便开枪打猎或四处找寻猎物,必须听从经验丰富的长者或狩猎组长的指令及安排,必须严格遵守狩猎生产中约定俗成的内部规则及行业道德,以此维系相互间的团结与共同的生存利益。枪对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有重要意义。他们在山林间自然牧养驯鹿时,或者有组织地出去打猎时,各自使用的猎枪从不相互替换或公用,他们基本上都使用自己的枪支,除非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借用他人枪支或互相换用枪支,比如,另一方处于极其危险的时候或迫切需要帮助的时候,才可以把自己的枪支借给对方或与其换用。而且,家里的男孩长到12岁以后,父亲就让他用真枪实弹来保护牧养的驯鹿群和学习打猎,并在15岁左右时就给孩子买枪。对于鄂温克人来说,孩子学会用枪,并不仅仅是为了打猎,而且用枪来对抗山林猛兽或防止偷猎者对驯鹿的袭击和掠杀,更是为了保护自己。在战火蔓延、恶人横行的岁月里,山林里经常出现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被杀害,牧养的驯鹿群被抢走、屠杀的事件,因此,他们在山林间牧养驯鹿时,身上一般都要背着枪。
“乌力愣”里的鄂温克人把驯鹿集中起来一起牧养,共同管理,虽然这些驯鹿可以共同使用,宰杀后也能够共同分享,鹿茸、鹿尾、鹿血、鹿皮等换回的钱也能够大家平均分配,但事实上每头驯鹿都有自己的主人,属于某一个具体的家庭。也就是说,在“乌力愣”里大家一起管理、共同牧养的驯鹿,都是各家的私有家产,他们心里都十分清楚哪头驯鹿属于哪家所有,谁家有几头驯鹿、谁没有驯鹿、谁家驯鹿生了几头鹿崽、死了或丢了几头、杀了或卖了几头等具体情况。只不过是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利益,不相互伤害感情,不让没有驯鹿的人或驯鹿少的人失去生活的信心,大家谁也不说,谁也不愿意公开各家驯鹿头数。并在很多的时候,大家不约而同地宰杀或出售那些头数多人家的驯鹿。对此,驯鹿主人不仅不觉得自己吃亏,反而认为这是自己理所应当做的事情,进而为自己的无私奉献感到自豪和骄傲。那些没有驯鹿的人家,也不会为此而感到不好意思或惭愧,同时也十分敬重他们为大家做出的牺牲和奉献。另外,那些生产力较为充实而驯鹿头数多的“乌力愣”,一直以来没有改变各家驯鹿在各家名下明确所有权的生产关系。他们虽然也实行“乌力愣”内部的驯鹿共同牧养,但那些驯鹿均属于各家名下的私有财产,不属于“乌力愣”全体成员共有财产。每当新的一个家庭成立时,新婚夫妇双方的父母都要分给他们一定头数的驯鹿,作为新家庭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和物质基础。
在“乌力愣”中共同管理、牧养、使用驯鹿是由特定的生产条件和生产力水平决定的。由于长年受战争的危害,以及受各种疾病和自然灾害的折磨,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的人口下降,他们中有劳动能力的人越来越少,生产生活质量也逐年下滑,生活所需的物质资源严重短缺。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他们积极组织有限的劳动力,扩大经营作为副业的狩猎产业,由此增加经济收入,努力改善生产生活。他们经常拿着驯鹿产品或猎获物,到清朝政府设置的奇乾边卡市场进行自由贸易,或者跑到俄罗斯境内的边贸市场,跟俄罗斯商贩进行商品交易。其中一部分人,还要完成向政府朝廷纳税的任务。
到后来,随着战争的结束,以及生存环境、生产关系的逐步改善,他们的生产力也逐渐恢复,这使“乌力愣”中共同管理、牧养、使用的驯鹿,均归属于个人名下,成为名正言顺的私有财产,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强化和巩固了驯鹿私有化,维系了以家庭形式经营的社会经济地位。另外,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早就从俄罗斯人那里学会了手工炼铁的工序和制作铁器的技术,所以当他们走入相对隐蔽的深山老林中进行生产生活时,自然而然地开始自己炼铁和制作生产工具,包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一些金属用具。具体一点讲,他们从市场上购买废铁等,用狍皮鼓风箱吹旺的煤火进行冶炼,然后制作各种各样的砍刀、猎刀、铁锤、烤面包箱、铁夹子、鹿鞍铁具、狩猎用的铁具、熟皮工具、铁钉等。有的鄂温克族铁匠把自己精心制作的铁具作为礼物送给亲朋好友,也有的鄂温克铁匠把自己制作的铁具拿到市场上,与鹿茸、鹿血、鹿肉、鹿尾、鹿皮以及各种名贵猎物一起出售,再用那些钱,购买枪支弹药、绸缎、布匹、粮食、茶叶等生活必需品。可想而知,他们的这些传统意义上的生产生活方式,对他们经营的驯鹿产业和驯鹿产品的商业化进程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他们把牧养驯鹿的产业,一直经营到21世纪的今天,使这一有浓重的北极圈文化特色的产业,能够在我国寒温带地区兴安岭的深山老林扎下根基,并为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提供无尽的物质生活保障,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以驯鹿产业文化为背景的精神生活享受。
生活在牧区或农区的鄂温克族,就像在前面提到的那样,他们接触和从事畜牧业生产或农业生产的时候,就已开始了阶级等次较为分明的封建社会,形成了不同的社会阶层。同时,与周边的兄弟民族之间建立了广泛深入的社会关系和交往,并跟达斡尔族、鄂伦春族、蒙古族之间建立了婚姻关系。到了元朝,鄂温克族跟蒙古族之间的婚姻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同时鄂温克族青年娶汉族媳妇或鄂温克族女孩嫁给汉族青年的现象也开始出现。特别是,从事畜牧业或农业生产的鄂温克族被编入清朝政府统治下的八旗组织以后,鄂温克族同蒙古族、达斡尔族、汉族、满族等民族间的交往和接触变得更为频繁,鄂温克族同东北各民族间的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变得更为错综复杂。由此,鄂温克族同这些民族间的文化、经济、社会、思想意识、政治制度等方面的相互影响和渗透也变得越来越深、越来越广。所有这些,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鄂温克族原有的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和生产方式。不过,他们经营的牧场和农场几乎都被地主和牧主等上层贵族所瓜分,没有农田和牧场以及牛马羊的穷人只能靠打工谋生或靠军饷来糊口,他们长期生活在封建贵族和封建军阀的不同程度的剥削和欺压之下。在那一阶级等次十分分明又带有极强的军管性质的特殊社会制度里,都统、副都统、协领、总管、副总管、佐领、骁骑校、前锋、领催等不同级别的官员都有清朝统治者赐予的各种厚禄与特权。受清朝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等方面的深刻影响,鄂温克族八旗社会贵族阶层的各种礼俗,包括衣、食、住、行等许多传统习俗的形式和内容趋向满族化。在贵族阶层里,还出现一批熟通满文、满语的鄂温克族贵族知识分子。
鄂温克族贵族阶级和军阀,依靠清朝统治者的强大力量,日益猖狂地搜刮财富,致使鄂温克族贫富分化现象日益严重。鄂温克族的那些贵族阶级及军事高官,家里会雇用苦工和佣人,有的官僚贵族家里的苦工和佣人多达好几十人,雇用价格特别低廉,苦工和佣人的孩子会继续父母的工作,继续给官僚贵族充当雇工。在鄂温克族农区,这种现象尤其突出。他们用的苦工和佣人多为男性,但也有一些女性苦工。男的一般做农活或放牧,女的一般做挤奶、做饭、缝制、洗刷、料理家务等事情。不过,女性不论身份如何,原则上都不允许参加狩猎生产。鄂温克族贵族阶级还会用非常廉价的薪水雇用战犯或罪犯,美其名曰“以加倍的劳动来洗刷他们罪恶的心灵”。这些战犯或犯罪被雇用后,主要给官僚贵族或军事官员充当马管或牵马人,被终身剥夺参军的权利,只有在极其特殊而危机的时刻,才允许他们参加与敌人的生死决战。倘若他们在你死我活的血肉战斗中能够生存下来,并在战场上荣立战功,就会取消他们的雇工或苦力的身份,并给予八旗军队的“披甲”资格和荣誉,他们的孩子也由此获得参军的权利。
因此,完全可以看出,在鄂温克人的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生产活动中,也渗透着与他们的历史文化直接相关的诸多因素。他们认为,劳动是光荣和自觉的行为,只有那些辛勤的劳动者才会积累丰厚的财富,才会获得幸福美好的生活。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或者说游手好闲的人,永远不会拥有自己的财富,会永远过贫穷挨饿受冻的苦日子,因此,每一个人都应该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和生活的强者。但是,对于那些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或者家里没有劳动力的,以及出于某种特殊原因生活处于困境的家庭,他们尽量给予更多帮助和扶持。那些没有财产,但有劳动能力的人,可以充当雇佣工或出卖苦力,雇主给予他们一定数额的薪水,干好了还给一些牛、马、羊等,一直把他们雇用到能够自食其力地生活为止。对于那些战争中俘虏的战犯,以及对于作恶多端的罪犯,鄂温克人把劳动作为对他们的一种严酷的惩罚,不断加重他们的劳动强度、难度,以此让他们在劳动中洗刷罪恶心灵,并希望用劳动来重新争取他们人生的自由和做人的权利。
到清朝光绪年间,鄂温克族八旗贵族阶级及军事高官中雇用苦力的现象较为泛滥。而此时,清朝政府的一些进步人士受维新思想的强烈影响,提出一系列新的政治主张,其中就包括废除雇佣制度。受其直接影响,鄂温克族八旗社会内部延续多年,并盛行一时的家庭或家族内雇佣制度逐渐被削弱,许多人把雇用的人数降到最低,有些人把原来的雇佣工或卖苦力的人当成自家人,在同等劳动环境和条件下同劳动同生活。但这种改变只是局部的。鄂温克族贵族,以及八旗军事官员及官僚、牧主们依然占有绝大多数资产,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搜刮财产和积累财富,甚至用高利贷盘剥百姓。结果是在那社会条件下,那些封建贵族越来越富,广大穷苦百姓越来越穷的局面没有得到改变。这种贫富悬殊自然引起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较为突出地表现在农区鄂温克族当中。众所周知,农区鄂温克族在统一划入八旗制社会以后,贫富分化现象和社会等级关系并没有改变。因此,那些自家牲畜很少、农耕土地很少的鄂温克族穷苦农民只能受雇于人,在他人名下的牧场上辛勤劳动;来自贫苦家庭的八旗士兵,除了长年累月地在战场上冲杀之外别无选择。
到了光绪末年,外地商人到鄂温克族生活区做买卖的现象越加频繁。这时,已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鄂温克族上层社会,各自拿出本地区本民族优势传统产品,应对外来的经济干扰和影响。比如,牧区鄂温克族,用名目繁多的畜牧业产品换取货币,农区鄂温克族则用东北黑土地特色的优质粮食及农副产品同外商做买卖,林区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是用全身是宝的驯鹿及珍奇猎获物换取绸缎、布匹、粮油、烟酒、茶叶、枪支弹药及其他生活用品。后来,由于外来商人不断增多,民间商品交易形式和内容也不断扩大,使八旗鄂温克族集中生活的“那吉”“尼尔基”“吉拉林”“满洲里”“海拉尔”等地的市场变得更加繁荣。甚至,像“尼尔基”“扎兰屯”“拉哈”“那吉”“海拉尔”“南屯”“奇乾”等地,很快发展成为鄂温克族的政治、经济活动的中心,进而对于鄂温克族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相当重要作用。外来商贩,用非常低廉的价格,从正在兴起的边贸商贸场所,套购鄂温克族农牧民手里的畜产品、农产品、猎产品等,然后运往国外或内陆地区市场,从中获取丰厚的经济利益。即使是这一很不公平而带有欺诈手段的商业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鄂温克族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农村牧区的鄂温克族直接或间接地感受到,当时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带来的好处与弊端。
清朝政府从嘉庆末年开始,在黑龙江和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的鄂温克族中不断增加服兵役的名额,鄂温克族八旗官兵征战、参战、作战次数不断增加,而且战争越打越残酷,参战的鄂温克族八旗官兵的死亡人数不断增多。他们都是鄂温克族青壮年和男性劳动力,对于鄂温克人民来说,失去他们就意味着失去了生产生活的主要依靠,因此鄂温克人的生产力也变得越来越低下。战争灾难和自然灾害,再加上清政府沉重的纳贡纳税任务,使鄂温克族农民和牧民不堪重负,有人逃离家园四处流浪,有人躲进深山老林过着隐居性的狩猎生活,也有的人奋起抗捐后受到残酷镇压。
清咸丰八年,即1858年6月,清朝政府与沙俄签订不平等条约《天津条约》之后,沙俄不顾鄂温克人民的反对,在呼伦贝尔极其丰美的天然猎场和牧场铺设东清铁路。这使生活在铁路周边,以及雅鲁河两岸的鄂温克人的猎场和牧场遭到严重破坏。加上铁路沿线各站居住的俄罗斯和我国内陆地区汉族移民的不断增多,铁路周边草场和山岭树木同样遭到严重破坏。沙俄修建铁路后,又以保护铁路安全为由,在东清铁路沿线及海拉尔、满洲里等主要城镇不断增加驻地官兵。他们还在呼伦贝尔草原建立军事要地,进而随心所欲地开发铁路沿线的金、煤等矿产资源,扩大经营大小兴安岭的自然林场,不断扩大砍伐森林木材的范围。与此同时,四处开设山林猎场、捕鱼场所,紧接着还成立了地方性公司,开设各类商铺,并进行肆无忌惮的经济掠夺。
伴随铁路运输业的发展和交通的便利,铁路沿线车站的生活区域内移民越来越多,曾经本来是鄂温克人生活的山林小村庄,很快发展成为相当于小城镇规模的住宅区。结果,铁路沿线和森林草原的野生动物种类及数量急剧减少,由此结束了这片土地上一直以来经营的大规模围猎和有组织地进行的狩猎生产活动。反过来,在这些地区的非珍惜猎物,如狍子、狐狸、野猪、野鸡、野兔等一般性猎物,以及像鹿皮、鹿茸、鹿胎、鹿肉、鹿尾、鹿血等驯鹿产品的交易变得红火起来,而且用这些野生动物及家里牧养的驯鹿肉等为原料的商品种类也不断增多。这些新出现的商业行为及不断扩大的商品交易,给那些经营农场或牧场并兼营狩猎产业的鄂温克人,以及山林间自然牧养驯鹿的鄂温克人,也带来过一定的经济利益和好处。那时,鄂温克人到山上打猎,更多考虑和追求的是猎物的市场价值和经济效益。其结果是,喜欢狩猎的鄂温克人,或者说把狩猎业作为重要附属性产业来经营的鄂温克人,在原来经营的猎场上很难打到老虎、豹子、黑熊、水獭等名贵猎物了。他们为了生存,为了获得丰厚的经济效益和收入,不断扩大狩猎场所,甚至从雅鲁河岸边走到大小兴安岭深处,去追猎经济价值更高、市场效益更好的珍稀名贵猎物。他们打到猎物后,不辞辛苦地立刻就拿到铁路沿线的市场做交易、换取货币或生活必需品。
由于无法忍受沙俄列强和清朝政府的双重残酷经济剥削和民族歧视,在清朝末年留守于原驻地的鄂温克族八旗官兵联合其他兄弟民族八旗官兵共3000余人,掀起反帝反清斗争。并在瑷珲等地先后多次抗击沙俄列强,缴获大批枪支弹药。辛亥革命以后,鄂温克人反军阀反剥削的战斗变得更加激烈,然而都无一例外地遭到反动军阀的武装镇压。与此同时,反动军阀利用各种方式,包括利用各种经济手段不断腐化和诱惑鄂温克族上层阶级,还强令扩大鄂温克族农场的耕作面积,进而不断加大鄂温克农民的纳粮负担和交粮任务。当鄂温克农民抵制或反抗时,军阀统治者就从内陆地区迁来相当人口的汉族农民,到鄂温克族农区肥沃的农田地上开垦种粮。民国地方政府,不顾鄂温克族等地方少数民族提出的保护草原、保护兴安岭、保护绿色、保护生态的强烈要求,变本加厉地重新规划农耕土地面积,扩大开发山林草原的农垦土地,并按农耕土地面积重新安排内陆地区迁徙而来的农民或其他移民的数量。为了稳固边疆政权,也是为了缓和鄂温克族保护山林草原的斗争情绪,民国地方政府从新开辟的农场地中分给鄂温克族贵族阶层及军事要人相当规模的农用地,以及分给他们较为先进的新型农业生产设备和工具,还专门派去汉族农业生产高手给他们教授种粮新技术以及使用和制作农具的新技巧等。就这样,鄂温克族为保护山林草原,反对在呼伦贝尔和兴安岭大面积开垦种粮的运动被压了下来。不过,也就在这一时期,鄂温克族中出现了不少能工巧匠、种粮能手等。有的鄂温克人还把自己精心制作的各种农具或生活用具,拿到市场上进行商品交易,以此改善生活。毫无疑问,就在清朝末期和民国时期,鄂温克族的经济生活确实遇到诸多难题和困难,甚至许多人的经济生活处于不断衰退的困境。此时,鄂温克族的那些贵族阶级和军事要人虽然倚仗着手中权力和复杂的社会关系,想继续维持他们的富裕生活,但由于连续不断的战争和外国列强的掠夺,他们的经济生活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和影响,其中一些人还从富裕沦落到贫困的境地。
解放后,鄂温克族生活的广阔农村牧区进行了土地革命,完全废除了长期的封建社会背景下形成的一切旧制度和剥削行为。与此同时,鄂温克人都分得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和牧场,这使他们用崭新的生活姿态、用共同的劳动和智慧不断发展农业生产和畜牧业生产。事实上,在全国解放之前,在鄂温克族生活区域内已经循序渐进地开始了划时代意义的土地改革。所以,解放以后,在党的正确领导下,这里的土地革命和生产建设很快就按部就班地得到贯彻落实,使农业生产和畜牧业生产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实现了农业大丰收和畜牧业生产的繁荣。不过,一些农区由于长期受到战争洗掠、封建势力的盘剥、殖民主义的摧残,土地一时很难恢复,因此这部分鄂温克人在解放以后的较长一段时间内还过着十分贫困的生活。缺少中青年劳动力,生产方式和劳动工具十分落后,以及连年遇到的残酷无情的自然灾害等,导致这部分鄂温克人的生产力低下,难以在短期内摆脱贫困生活。尽管如此,渴望美好生活的鄂温克族人民,在当地政府的大力帮助和各工作组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不同地域的优势和特点,开展了自己动手动脑、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改变贫困、创造新生活的生产运动,并在努力改善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的同时,有效地开展了家庭养殖、伐木放木排、采木耳蘑菇、采集榛子和野果、打猎捕鱼等多种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地改善了生活。再后来,由于农业生产手段的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新生力量的不断增强,加上自然环境、生态条件、土地植被等的不断恢复,使他们的粮食产量逐年提高,最后不仅实现了粮食自给,还把剩余粮食交给了国家。
生活在牧区的鄂温克族也是如此,许多解放前生活较为困难的鄂温克族,解放后都分得了属于自己的牧场和牛、羊、马。到了打草、接羔等牧场生产活动极其繁忙的季节,或遇到大小自然灾害时,政府部门都会及时派遣工作组,从人力、财力和其他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对于那些常年“逐水草而牧”的鄂温克人,政府还下大力气对他们的生产方式进行了调整和改造,使牧民的游牧包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建立了相对稳定和集中的生活定居点,在定居点给牧民们搭建了能够遮挡严寒和风雪的土木住房。同时,将从传统而繁重的游牧生产活动和劳动中解放出来的剩余劳动力集中到定居点,让他们共同参加其他与畜牧业生产相关的劳动或开辟新型附属产业。其中,就包括搭建冬季棚圈、上山伐木、采集草药、挤奶牛、收割冬季草料、打芦苇、加工畜牧业生产工具或产品、经营小菜园和小农场等生产活动。不仅如此,让人们定居下来,对孩子们上学和接受教育,对患者的治病和医疗防疫工作,对剩余劳动力的再分配,以及对于畜牧业生产稳步发展都带来了极大好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半定居和半游牧性质的畜牧业生产,或者说定居和游牧兼顾的牧区生产生活方式,使鄂温克族的畜牧业经济在新型社会制度下焕发出强盛活力。特别是那些较早时候就过上相对意义上的定居生活,并经营游牧式畜牧业生产的鄂温克族牧区,此时已出现人畜两旺的良好发展势头。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林区牧养驯鹿的一小部分鄂温克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敖鲁古雅鄂温克人,很快废除旧时的商品交换手段和方式,将山林间自然牧养驯鹿产业中剩余的劳动力,以及家属和孩子都送到奇乾的定居点。生活在定居点的人们,有的正式参加了乡政府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工作,有的定期有组织地参加定居点的各种生产活动。包括种植燕麦、马铃薯和蔬菜等农作物,以及在定居点搭建圆木房、制作各种生产生活用具、牧养牛马等家畜、有组织地参加打猎或采集活动等。而且,生活在定居点的鄂温克族孩子们,也都在政府的安排和照顾下免费上学。更可贵的是,他们经营的牧养驯鹿的产业推出的各种与驯鹿相关的产品销路得到有力保障。也就是说,他们在产品运费等方面应该支付数额可观的经费都由政府来承担,并以国家规定的市场价格将鹿茸等卖给设在供销社的专门收购点,再用他们手中的钱从供销社购买各种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前几年,合作化运动很快波及鄂温克族生活的广大农村牧场。鄂温克族人民,为了用辛勤的双手建立全新的社会生活,为了尽快改善贫困的生活环境和条件,为了更快地完成中央政府制定的民主改革和合作化工作任务,以及为了更加扎实而有效地发展农牧业生产,他们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向着同一个目标齐心协力、共同奋斗。他们大力发扬互助合作精神,合理公平地重新分配农场农地以及牧场与牲畜,逐步消除贫富差异和阶级剥削制度。农牧区的鄂温克族,在成立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牧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猎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等的同时,把各家分得的牲畜、生产工具、农牧场等全部交给合作社,合理分配生产力,大力推广内陆农牧业地区的好经验,抓紧时机培养懂得农牧业生产技术的能手和高手,使他们在具体实施合作化路线的第一年就在农业和畜牧业生产方面喜获丰收。这使他们不仅做到粮食和肉畜自给,而且把余粮和余出的牛羊卖给国家,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援了国家的建设。而且,作为副业来经营的狩猎产业也出乎人们意料地获得大丰收。在这几年间,生产关系的不断改善和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使鄂温克族地区的农牧业生产一直处于较为理想的发展状态,他们经营的农牧业生产迅速发展,粮食亩产连年攀高,牧场牲畜头数也连年快速增多,劳动者的年收入每年提高10%~20%,由此显示出了走合作化道路带来的优越性。特别是1955年国家颁布《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之后,为了具体落实此项决议精神,鄂温克族社员同心协力,将已初具成效的农牧业生产合作社提高到高效能的农牧业生产合作社,并制定了高效能农牧业生产合作社的相关标准和发展目标,提出了社内可实行包产和超产奖励的办法,由此,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农牧民的劳动积极性,使他们的劳动热情达到新的高度,农牧业生产连续几年获得空前大丰收,还涌现出了一批省地级农牧业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与此同时,合作社根据鄂温克族社员各自具有的劳动特长,合理分配他们的工种和劳动内容,将那些农牧业生产中剩余的劳动力重新组织起来,让他们参加修路、盖房、搭棚圈以及狩猎、采集、伐木等基本建设和附属性产业劳动。这些附属性生产活动和产业,同样给鄂温克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应有的利润。总的说来,鄂温克族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跟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是分不开的,在鄂温克族农村牧区开展合作化革命的时期,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了强有力的扶持,除了及时无偿提供新式农牧业生产工具、种子、技术指导之外,还及时补助用于购买牲畜以及用于生产生活方面的资金。
鄂温克族经济社会,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初期,应该说取得了相当显著的进步,基本上按照中央制定的规划按部就班地顺利发展着,从旧的体制向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转变。这使鄂温克族生活区域的牧场、农场、乡村和城镇的经济状况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使他们的畜牧业、农业、林业以及其他相关产业获得连年丰收,从而为鄂温克族雄厚的物质生活打下了基础。然而,从20世纪60年代末期至70年代末期,鄂温克族经营的畜牧业经济与农业经济以及其他生产活动均受到严重冲击和影响,甚至一度进入极其困难的局面。相对而言,鄂温克族的畜牧业经济遭受的冲击,没有农业经济或其他经济所遭受的打击或破坏大。尤其是,鄂温克族的狩猎业、采集业、林业等附属性产业受到致命的创伤和影响。许多发展势头较好的产业,在公社化、集体化、一体化劳动与生产中,逐步走向衰弱,并很快退出历史舞台。不过,伴随改革开放时代的到来,鄂温克族重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前景,全身心地投入新时代伟大的经济社会建设中,重新开始了全新意义的畜牧业现代化与农业现代化建设,并不断加强地方性企业的建设,以及以个体形式为主的地方性第三产业的建设。
鄂温克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他们的经济基本竞争力跻身西部民族的前列。比如,鄂温克族自治旗的工业经过50年的风雨历程,从建旗之初的四家小型加工厂,现已发展成为现代化能源工业基地,工业经济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像煤炭、电力、重化工、畜产品加工等产业逐渐成长,工业经济呈现厚积薄发、强势推进的趋势。鄂温克族自治旗不断强势发展工业,走工业致富的道路。而且,鄂温克族自治旗的伊敏煤电工业、巴雁新型重化工、巴彦托海绿色畜产品加工“三大工业基地”的实力日益增强,形成具有鄂温克特色的新型工业体系。“十五”期间,该旗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年均递增20%,到2007年末,GDP总量达到33.4亿元,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在西部百强县中跃升到第60位,在全国少数民族自治旗县排位跃升到第2位。其中,工业总产值33.9亿元(含个体),比上年增长5.0%,实现工业增加值16.2亿元,同比增长2.8%,规划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480万吨。随着伊敏二期2台60千瓦机组的市场化运营,伊敏三期、鄂温克电源的落地开工,两伊铁路、红花尔基水库等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该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其工业化发展进程。
在鄂温克族聚居区,虽然新型工业产业带来了极其雄厚的经济效益,但畜牧业、农业、林业等传统产业同样为鄂温克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另外,伴随畜牧业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崛起,像雨后春笋般地大量涌现畜牧产品、农副产品、土特产品、地方特色产品、旅游产品、民族艺术品、民族饮食产品、民族服饰等加工基地、加工厂、专卖店、商铺、交易市场等。所有这些,对于鄂温克族地区的旅游产业,以及民族饮食文化产业、民族服饰文化产业、民族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当今经济社会发展总趋势来看,强势经济社会对处于弱势状态的经济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进而逐渐形成一个以强势经济社会为核心的经济一体化世界。与此同时,那些曾经被忽略或没有引起人们关注的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表现出的特殊的经济文化,以及同这些特殊的民族经济文化密切相关的诸多产业和诸多产品获得从未有过的生命力,从而产生了极其强大的经济效益,获得相当丰厚的经济利益和收入。以鄂温克族特有民族产业与产品为例,就有驯鹿业经济产业及不断产出的新产品,以及桦树皮日用品深加工产品,骨雕木雕艺术产业及各具匠心的新产品,融入现代文明色彩的民族传统服饰的产业化加工,各种肉食品及奶食品的深度加工和开发,地方特色的土特产品的精心加工,地方性中草药、野生瓜果、矿泉水等的现代化加工等,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市场,拥有了相当稳定而不断增加的消费者群体。人们通过这些琳琅满目的、富有民族文化特色的产品,从另一个角度了解不同民族的经济社会生活,以及他们的传统文化与文明。特别是,在当今经济社会的一体化进程不断加速的关键时刻,这些少数民族用信仰和生命传承下来,并用一代又一代人的智慧和劳动不断完善和改进的民族经济社会及民族经济文化产品,更有其特殊的经济社会价值以及民族文化价值。鄂温克族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样面临了强势经济社会的无情挑战,同时也遇到了发展自己民族经济产业,以及发展本地区经济社会的极好机会和条件。毫无疑问,那些代表鄂温克族传统文化与文明,并注入了诸多现代经济社会内涵与色彩的商品,深受经济社会与消费者的青睐,由此获得属于自己又属于当今经济社会的强大市场,为鄂温克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的不断繁荣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我们通过鄂温克族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以及通过他们的经济生活和生产活动,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了解该民族的历史文化。只要我们仔细认真、全面系统地观察他们的经济社会,了解其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就会发现该民族历史文化的诸多因素。而这些历史文化因素,会成为鄂温克族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重要条件和要素之一,也是不断推动他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依靠。
[1]拉穆湖(lamu),指的是贝加尔湖,lamu是鄂温克语,表示汪洋大海。
[2]“西沃哈特”(shiwehada),指锡伯山。“西沃哈特”(shiwehada)属于鄂温克语,其中“西沃”(shiwe)表示“尖顶”,“哈特”(hada)指“高山”“岩山”“高竖的岩山”等。
[3]“仙人柱”(shierenzhu),指用桦树皮搭建的圆锥形简易桦皮屋,也叫“撮罗子”。
[4]“阿穆尔海”(amurhie),指黑龙江。
[5]“阿尔巴津”(arbajin)(“雅克萨”,yakasa),指俄罗斯沙皇帝国时期向东扩张版图时建立的最初据点,位于黑龙江和阿木尔河交界口东岸,西岸为中国黑龙江省兴安镇。现在该地区属于俄罗斯阿穆尔州阿尔巴津诺市。“雅克萨”属于边疆古城。位于黑龙江上游左岸,今漠河县阿木尔河对岸。19世纪以后,沙俄帝国不断扩充疆土,并于1858年5月(清咸丰八年四月)签订不平等《中俄瑷珲条约》时,把雅克萨城在内的领土划入俄国版图。
[6]额真(“ezhen”)满通古斯语族语言和蒙古语族语言同源词,主要表示“主人”“首领”“君主”等义。后来额真(“ezhen”)一词被“佐领”取而代之。“佐领”满通古斯语族语言也叫“牛录”(niru),指清代八旗的基层组织。
[7]呼伦贝尔位于内蒙古的东北部,东依兴安岭、西经额尔古纳河与俄罗斯相界、北连黑龙江、南靠兴安岭索岳尔济山、西南与蒙古国交界。呼伦贝尔南北长一千五百余里,东西宽七八百里。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后,清朝政府在黑龙江设立两座边防城强化边疆安全。其中,一座是爱辉城,一座是呼伦贝尔城。1734年,兴建的呼伦贝尔城,位于今天的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正阳街。当时的呼伦贝尔城建成后,成为该地区军事、政治、文化、经济中心。直到乾隆年间,由于内陆地区商人的不断增多,呼伦贝尔城内出现“巨长城”“隆太号”等商户大家。加上呼伦贝尔城具有的优势地理位置,在这里安家落户的商家在齐齐哈尔、张家口,黑山头、吉拉尔、乌兰巴托等地打开了一路商业古道。那时,呼伦贝尔古城西有西屯,后彻底毁于战火;城南有南屯,也就是现在的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清朝末期,清朝政府在呼伦贝尔地区设立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呼伦县署、中东路海拉尔铁路交涉分局等部门。后因多次的掠夺、战争灾难、战火洗劫,延续200余年的呼伦贝尔古城基本被毁。不过,从2007年开始,呼伦贝尔政府拿出专项资金,重建了当时呼伦贝尔城的代表性建筑古城南门、中门、八大商号、副都统衙门等,在一定程度上再现了呼伦贝尔古城的历史面貌。而当时,守卫这座古城的就是鄂温克族八旗官兵。
[8]这里说的蒙古是指现在的蒙古国。
[9]这可能是十分保守的数字,从清朝政府太宗崇德年间到光绪末年间的将近270年的戎马生涯里,鄂温克族八旗官兵牺牲人数可能多达几十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