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应关注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1]
牛苏林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自诞生以来,在160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经典马恩时期、列宁和苏东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化时期三个历史阶段,形成了三种基本的发展形态。从目前国内外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研究中,可归纳出三种基本观点。一是终结论。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阶级斗争理论在宗教问题中的引申,是一种政治无神论,而且已被20世纪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所否定。近年来国内也出现了某些否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思想倾向。二是功能论。认为宗教的社会功能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核心,马克思用社会冲突理论揭示了宗教的社会功能,在人类宗教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社会主义政党在对待宗教问题上总体是政治需求高于信仰需求,信仰自由受到政治功能的压抑。此论是西方学界的主流观点,在偏重社会功能论和信仰自由论的同时,亦有弱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整体性和实践合法性的嫌疑。三是发展论。这是目前国内政界和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社会主义执政党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基本态度,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意义。列宁开创了社会主义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理论升华为一种社会实践。苏东社会主义执政党在70多年的实践中,科学无神论思想得到广泛传播,形成了系统的宗教理论与宗教政策,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也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历史教训。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发展历程中,宗教问题在中国不仅有了一整套比较成熟的理论体系和政策体系,而且走出了一条成功的中国化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当代形态。社会主义执政党如何对待有神论的信仰问题,如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建立宗教与社会主义的新型关系,全面促进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关系的和谐发展,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三大历史形态
(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
马克思恩格斯的宗教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唯物史观的创立,为观察研究宗教现象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进而使宗教理论研究从前科学状态发展成为一门具有自己科学理论基础的历史科学。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伴随着唯物史观的创立而诞生,是人类思想史上认知宗教现象的一次伟大变革。
马克思恩格斯把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运用唯物史观把宗教问题放置于整个社会大系统中加以定位,科学揭示了宗教的社会根源、阶级根源、社会本质和社会作用,深刻阐明了关于宗教的基本理论问题,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理论上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马克思恩格斯把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实体,深入分析宗教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内在联系,指出宗教是一定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利益的曲折表现,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宗教是促进或阻碍社会变革的一种重要社会力量。对宗教社会本质和多维度社会功能的揭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鲜明的社会性和实践性特质。
马克思恩格斯把宗教作为一种历史范畴,深刻揭示了宗教产生、演变和发展的历史进程及其演化的内在机制,深入研究了宗教演化的历史模式、早期基督教的历史、近代欧洲宗教改革运动及其与资产阶级革命的内在联系、资本主义社会的宗教问题,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深邃的历史内涵。
马克思恩格斯把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深刻揭示了宗教意识形态的阶级特质和观念特质,全面分析了宗教同哲学、科学、政治、文学、道德等其他观念形态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复杂关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开阔的人文视野。
马克思恩格斯把宗教作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从宗教与世界的关系认识宗教,不仅揭示了宗教认识和再现世界的世界观功能,而且揭示了宗教掌握甚至改变世界的社会职能;不仅揭示了宗教的意识形态特质,而且揭示了宗教的社会特质和实践特质。马克思关于宗教掌握世界及其方式的命题,是马克思从最高层面宏观把握宗教问题的一个深具学理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重要命题,为进一步深化理解宗教及其本质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马克思恩格斯把宗教作为人类精神文化现象,系统地研究了从古希腊、中世纪、文艺复兴、法国启蒙思想和“百科全书派”、青年黑格尔派到费尔巴哈的宗教思想,批判地继承了人类社会对宗教认知的思想精华,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深厚的历史继承性和广博的学理包容性。
马克思恩格斯把宗教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社会主义执政党如何处理好与宗教的关系问题,这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一个新课题,也是社会主义执政党在革命和建设中必须面对的一个理论与实践的难题。马克思恩格斯在系统论述宗教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阐明了无产阶级政党正确认识并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态度,制定了无产阶级政党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鲜明的阶级立场和党性原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完整性和彻底性。一百多年来,社会主义和宗教的关系问题,依然是一个关系社会主义执政党前途和命运的全局性重大问题。
纵观马克思恩格斯一生关于宗教的各种论述,他们并没有仅仅囿于从幻想反映论和阶级分析的角度看待宗教,相反,他的认识视野比人们的设想要广阔得多。例如,从社会学的角度,马克思恩格斯把宗教看成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个构成,是建立在一定经济结构之上的观念形态,同时也是一种反映一定经济结构和阶级利益的社会实体,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宗教是促进或阻碍社会变革的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从人本学的角度,马克思恩格斯把宗教看成对现实苦难的表现和抗议,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宗教感情与群众的政治诉求、价值取向、道德追求融合在一起,成为变革社会、推动历史进步的精神动力。宗教改革所引起的心理革命,对近代西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就充分说明宗教感情在宗教掌握世界的方式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从历史学角度,马克思恩格斯把宗教视为一种与人类生产力水平相联系的,但又有其自身产生、发展和漫长演变过程的社会历史现象。宗教不是社会历史进步的原动力,而是考量社会历史发展和人类文化演进的一个重要参照。最后,从哲学的高度,从宗教与世界的总体关系上看,马克思则把宗教视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毫无疑问,仅仅以“宗教鸦片论”和“幻想的反映”来否定宗教及其掌握世界的多元功能,既不符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也歪曲了有宗教伴随的人类社会历史的基本事实。
(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理论到实践的升华
苏联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也是第一个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探索宗教问题的国家。在俄国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中,社会主义执政党与宗教问题从此进入一个全面实践的阶段,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第一次从理论升华为一种社会实践,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苏东社会主义执政党在70年的实践中,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科学无神论思想得到广泛传播,形成了系统的宗教理论与宗教政策,积累了宝贵经验。
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列宁宗教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宗教思想一脉相承,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将马克思主义宗教思想与俄国具体国情相结合,进一步明确了无产阶级政党对待宗教的基本态度和基本原则,并对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列宁的宗教思想从以下五个方面继承、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第一,列宁开创了社会主义新纪元,在解决俄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理论升华为一种社会实践,开创了马克思主义观在俄国发展的新阶段。
第二,列宁在解决俄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中,比较系统地探讨了无产阶级政党对待宗教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态度,为工人阶级政党处理宗教问题提供了思想理论上的准备。
第三,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对社会主义社会与宗教的关系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探索,为新型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定了解决宗教问题的一系列具体方针和政策,初步形成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解决宗教问题的理论体系和政策体系。
第四,俄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中,列宁始终强调无产阶级政党在思想上的纯洁性和战斗的无神论精神,推动了科学无神论思想在俄国的广泛传播。
第五,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理论基础上,列宁更加强调要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揭示宗教的负面作用,体现了强烈的批判精神和战斗无神论的立场。但是,在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上,列宁的宗教思想理论和实践的教训主要有如下四点。
第一,在理论上对宗教的发展规律缺乏清醒的认识,对宗教这一历史现象的长期性把握不足,超越社会发展阶段以人为和行政的方式促使宗教消亡。
第二,在社会主义时期不能正确认识宗教问题性质,把宗教问题与阶级问题混淆在一起,不能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宗教问题上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第三,在多民族多宗教国家,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关系,对宗教问题的民族性和群众性特征认识不足,伤害了民族群众的宗教情感。
第四,在社会主义发展初期缺乏一个相对稳定的、长期的宗教政策。政教关系、群教关系长期处于紧张甚至敌对的状态,过度使用行政方法,甚至暴力方法对待宗教,企图过早地、人为地消灭宗教,完成向共产主义过渡。
执政的共产党怎样处理好社会主义国家的宗教问题,是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的重要课题。苏东社会主义的历史教训提出了一个警示,即社会主义社会与宗教的关系,社会主义执政党与宗教问题,不仅是贯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主体内容,而且是一个关系社会主义执政党前途命运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当代形态
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努力坚持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国情相结合,在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发展和创新。以毛泽东、周恩来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把宗教问题纳入统一战线范畴,把宗教信仰自由载入国家宪法,提出宗教问题要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学说,提出我国宗教具有“五性”的重要思想,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发展道路。第二代领导集体实现了党在宗教工作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党在宗教问题上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全面阐明了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当代中共领导集体深刻把握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发展的基本规律,明确了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发展方向,明确了宗教问题始终是党治国理政必须妥善处理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提出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把宗教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创造性地提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科学论断,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当代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形成,是我们党关于宗教工作理论的系统总结和重大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当代形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宗教篇”。这一理论,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宗教的基本观点,总结和概括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关于宗教问题的重要论述,融会和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宗教问题的新思想新要求,是当代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形成,预示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在当代发展的基本趋向。第一,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石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社会主义政党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宗教问题的核心理念。第二,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深入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的性质、作用、特点和一般规律,是中国执政党认识并解决宗教问题的现实依据。第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21世纪中国共产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包括广大信教群众)共同肩负的历史使命。第四,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关系,全面促进新时期各种宗教关系的和谐发展,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与实践的一个中心任务。第五,“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是执政党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政策。第六,提倡“文明对话”,淡化“文明冲突”,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严防境外敌对势力的宗教渗透,建立最广泛的国际统一战线,是当代中国执政党认识并处理宗教问题的政治胸襟和国际视野。
二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基石
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基石?长期以来,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进行简单化误读,把“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一论断看成“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1909年,列宁在《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一文中指出:“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马克思的这句名言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2]把“鸦片论”视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基石,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误读。
第一,马克思在1843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关于宗教问题的论述,体现出世界观转型过程的思想特质,在一定程度上还带有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痕迹,虽然已经确立了唯物主义立场,但却没有完全达到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因此,在新世界观诞生的前夜,《导言》中关于宗教问题的论述虽有许多深邃精到的华彩,但在总体上还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
马克思主义在宗教观上的伟大变革,实质上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宗教思想在唯物史观基础上逐步科学化的进程。这个进程在理论上是通过《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一系列著作逐步完成的。在实践上,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宗教问题同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结合起来的必然结果。因此,把宗教观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并且公然声明这一理论是为无产阶级解放事业服务的,只有这二者的有机统一,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诞生的根本标志。而1843年的《导言》显然还没有达到这一高度。
第二,“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句话,只是马克思借用当时德国宗教批判运动中流行的一个对宗教形象性的比喻,它并不是马克思论述宗教问题的首创和专有术语。在当时德国思想界如赫尔德、费尔巴哈、鲍威尔、赫斯和海涅的著作中都能找到类似的句子。例如,海涅嘲讽道:“祝福这种宗教,它朝受苦的人类苦涩的咽喉里点下几滴甜蜜的精神鸦片的催眠水,几滴爱、希望和信仰!”摩西·赫斯在其著作中则采用了一种较为批判性的立场:“宗教能够使奴隶的苦恼意识成为可以忍受的——以一种与鸦片是疾病痛苦的有益帮助相同的方式。”可见,这一表述根本不是马克思的专利,它并不是马克思对宗教本质规范性的界定,在思想转型过程中采用当时宗教批判运动中出现的热词熟句实属学说史上常有的现象。这一表述带有明显的过渡性临时喻语的特点,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后的论著中都没有再度使用“鸦片”这一用语来解读宗教的功能或本质,所以这句话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代名词,更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全部世界观的基石。
第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一个丰富、完整的科学体系,“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一句话不能涵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丰富性和完整性。
第四,把马克思主义丰富、完整的宗教观归结为“鸦片论”,在理论上导致了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严重曲解,在实践中导致了社会主义政党在处理宗教问题上犯“左倾”错误。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在主要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与实践中,宗教被视为“毒品”,被视为旧社会的残余,被视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异己力量。“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成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标准理解,成为无产阶级政党制定宗教政策的理论依据(苏联尤其明显),从而在理论和实践上造成严重的危害,留下许多值得认真反思的深刻教训。
与“鸦片论”相适应的另外一个观点就是“幻想论”,认为马克思主义对宗教的看法就是把宗教视为一种“幻想”。应该说这种观点还是有较充分的文本根据的,因为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宗教区别于其他意识形态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以幻想的方式反映外部世界,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其众多论著中表述的一个基本观点。例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在批判以布鲁诺·鲍威尔为首的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史观时,就明确指出,这些德国人只在“纯粹精神”领域中兜圈子,“把宗教幻想推崇为历史的动力”。[3]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中,马克思指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4]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指出:“人的存在在人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宗教。”[5]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对宗教进行了高度的概括:“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6]很显然,这些论述表明“幻想”是宗教反映世界的一个重要特征,幻想在宗教认识世界、解释世界和昭告未来的活动中,占有显著地位。
幻想是人类认知过程中一种极其可贵的思维品格。艺术、科学、宗教,都离不开幻想。幻想激发人的思维潜能,调动人的情感和意志,使艺术审美赋予了理想光环和浪漫色彩,为科学创造提供了自由遐想的无限空间,给宗教信仰塑造了一个“绝对”“超然”的精神本体。由于幻想具有“虚幻”“臆思”“未知”“不确定”的因素,因而一般认为,艺术和科学的幻想同宗教的幻想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的幻想激发人的创造性,目的是引导人们对真理和现实更积极的追求;而后者的幻想则使人间的事情采取了一种非人间的形式,使人产生虚幻,脱离现实。所以马克思说,宗教是一种“天国的幻想”,是一种“虚幻的花朵”“幻想的太阳”。从认识论的意义上讲,宗教以“幻想”的方式反映世界,同哲学唯心主义一样,具有明显的颠倒性和虚幻性。然而,仅仅把宗教视为一种“幻想”,如同仅仅把宗教视为“鸦片”,都是一种一般意义上的无神论的否定性评判。这种评判在本质上并没有超出18世纪法国无神论的认知水平。从“幻想反映论”的角度来解释宗教,既不能科学地揭示宗教的本质,更不能客观地说明宗教在掌握世界过程中复杂的、多层面的社会作用。相反,只能使对宗教问题的认识重新回到长期以来简单化、片面化的思维范式。
由马克思恩格斯开创的唯物史观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会历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诞生的根本标志,也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全部世界观的基石。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考察人的社会生活过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物质生活条件”的科学概念,并把“物质生活条件”视作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决定历史发展的策源地,是产生社会意识的根源,“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正是这一伟大的科学理论的发现,构筑了整座历史唯物主义大厦的基础,也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石。
承不承认物质生活条件在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理论分界。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过去的一切历史观不是完全忽视了历史这一现实基础,就是把它仅仅看成与历史过程没有任何联系的附带因素。在这方面,青年黑格尔派的历史观是比较典型的。从施特劳斯到施蒂纳的整个德国哲学都局限于对宗教观念的批判。他们用宗教观念代替一切,把宗教解释成一切社会关系和历史现象的终极原因,宗教的存在与统治被当成解释社会现象的前提,一切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关系都被宣布为宗教关系。政治的、法律的、道德的意识被宣布为宗教意识,而具有政治、法律、道德属性的社会人,却被简单地宣称为上帝的创造物。总而言之,这种观点只看到了历史上宗教观念的存在和作用,而没有看到这些观念背后的物质动因。因此,他们每次在描述某一历史时代的时候,总是把宗教设想为该时期唯一起决定作用的积极力量。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虽然英国和法国的历史学家对社会做了深入分析,但由于资产阶级的偏见和各种虚假意识作祟,他们仍然把历史的发展视作为宗教和政治所决定的观念变迁的结果。“而德国人却在‘纯粹精神’的领域中兜圈子,把宗教幻想推崇为历史的动力。”[7]与这种历史观相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考察了人类历史的一般进程之后,对唯物史观做出了如下的概括。
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方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通过把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来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事物了(因而也能够描述事物这些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了。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8]
这段论述同马克思13年后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经典表述,在实质上是完全一致的。它科学地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中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本质关系。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揭示了宗教现象的物质根源,肯定了经济物质因素对人类社会活动和精神文化生活头等重要的地位。因此,这个原理的提出,对于包括宗教观念在内的一切社会意识领域,都具有划时代的革命意义。
三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构成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史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策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作为一个从理论到实践的完整体系,是一个“史”“论”“策”的有机整体,“史”是“论”的研究基础,“论”是“史”的研究导向,“策”则是“史”“论”结合的实践运用。三者相辅相成、互为前提、三位一体。
首先,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理论基石的理论;关于历史的方法、阶级的方法、实践的方法、辩证的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方法论的理论;关于宗教发展规律的理论;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理论;关于宗教本质、宗教社会功能和社会作用的理论;关于宗教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阶级根源、认识根源和心理根源的理论;关于宗教与人类社会生活(即宗教与经济、政治、民族、哲学、法律、道德、文学艺术、科学等)相互关系的理论;关于宗教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本质论、阶段论、特征论、关系论、价值论、文化论、和谐论的理论;关于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理论;关于依法管理宗教的理论;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理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问题的理论;关于思想史上无神论思想和传统文化的理论,等等。
其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科学。其主要内容包括:关于古代宗教产生和发展模式的理论;关于原始宗教图腾崇拜的理论;关于基督教形成和发展的理论;关于欧洲中世纪教会、僧侣、神学异端和异教运动的理论;关于资产阶级革命与宗教改革的理论;关于资本主义社会时期宗教问题的理论;关于苏联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理论;关于中国新民主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理论;关于发展规律和宗教消亡的理论,等等。
虽然宗教史论是目前国内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的一个理论弱项,但是宗教史论却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一个重要的逻辑支撑。恩格斯指出:“黑格尔的思维方式不同于所有其他哲学家的地方,就是他的思维方式有巨大的历史感作基础。”[9]恩格斯进一步强调:“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我们比其他任何一个先前的哲学学派,甚至比黑格尔,都更重视历史。”[10]在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研究中,历史的逻辑支撑一旦坍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完整的理论构成不但会缺失厚重的历史感,也会在理论和政策上对宗教问题产生短视的现象,从而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出现严重的偏差。
对马克思主义宗教史论,恩格斯做出了重大的理论贡献。他的许多重要的理论建树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形成、发展和完善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恩格斯的贡献除了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宗教的基本理论问题外,还从五个方面拓宽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历史内涵。一是全面探究了宗教之源和宗教发展的三种历史模式,即自然宗教→多神教→一神教;自发的宗教→人为的宗教;部落宗教→民族宗教→世界宗教。二是深入研究了早期基督教的历史起源问题。三是德国农民战争与宗教问题。四是宗教改革与资产阶级革命的关系问题。五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宗教问题。恩格斯通过这种历史考察,得出一个十分重要的结论:宗教不仅有其产生、发展、演变的内在规律,而且也是一种很能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历史现象。如,他在分析基督教成为世界宗教的原因时指出,基督教一方面继承犹太教的一神论观念和基本教义,另一方面又废除了犹太教狭隘的民族观念,宣扬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不分民族地吸收了大批信徒,为它后来发展成为世界宗教奠定了基础。恩格斯说,基督教“在二百五十年后已经变成国教这一事实,足以证明它是适应时势的宗教”[11]。毫无疑问,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史学的研究,不仅改变了马克思主义宗教学说“重理轻史”的理论格局,丰富、拓宽了宗教观的历史内容和理论构成,从整体上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具有了比较完备的理论形态,而且也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说全面揭示宗教的发展规律、社会功能奠定了坚实的历史基础。
最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策论体系,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态度制定的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和相关法规的总和。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完整性。其主要内容包括: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宗教问题要服从无产阶级总目标的政策;无产阶级政党同宗教界爱国统一战线的政策;防止对待宗教问题“左”“右”倾错误的政策;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政策,等等。
四 “宗教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
1857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提出了人类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理论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在这篇《导言》中,宗教被作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第一次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上被明确提出并加以肯定。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对这一科学命题展开全面论述,但是把宗教作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就是马克思一生从最高层面宏观把握宗教问题这样一个深具学理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重大命题。
(一)“宗教掌握论”的基本内涵
马克思在《导言》中写道:“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想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精神的,宗教精神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12]要比较准确地理解马克思的这一著名论断,了解宗教掌握世界的内涵,就必须从马克思所讲的“掌握世界及其方式”入手。
首先,马克思在《导言》里,是在说明政治经济学研究必须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方法时,提出“人类掌握世界方式”这个命题的。他认为政治经济学亦即理论掌握世界的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方式。这种不同就在于,理论的掌握“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13]。很显然,马克思在这里主要是从思维方式的角度提出和说明“人类掌握世界方式”这个命题的。但是,仅仅从思维方式的角度是不能够周延马克思这个命题的科学内涵的。因为这个命题本身蕴含着比思维方式更丰富、更深刻的内容。它首先肯定和突出的是人类精神对世界的掌握问题,然后才是区分人类精神掌握世界的不同方式的问题。换句话说,马克思在这里首先肯定和突出的是对世界的理论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然后才论及掌握世界方式之间的同异差别。前者才是这个命题的实质和内容,而后者只是这一实质性内容的外延和表现。
其次,肯定人类精神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动特质,是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理论原则和一贯主张。马克思把人对世界的掌握分为物质掌握和精神掌握这两大类。人对自然界的物质掌握,首先取决于人们的生产力水平,取决于劳动资料的状况。生产力越发达,人们就在越高的程度上成为自然界的主人,也就越发充分而全面地利用自然力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同时,人们在对世界的物质掌握过程中也形成了对世界的精神掌握,这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两个不同层面,二者是构成人类实践活动的有机整体,缺一不可。理论的、科学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道德的;等等,都是人们精神掌握世界的具体方式。人们对世界掌握的性质和程度主要取决于人们的生产力水平,这是人类掌握世界的本原,是第一性的东西。但是,人对世界的精神掌握并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以不同的方式、途径积极影响着人对世界的物质掌握。人类精神发展越完善,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越深邃、越全面,人类掌握世界的程度也就越高。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对世界的精神掌握,也是人类掌握世界总体水平的一个重要参照系,是人类能动特质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导言》中“掌握”的含义不仅囿于“认识”或“反映”,更肯定在实践中“应付”、“把握”或“驾驭”的意义。因而,人类精神“掌握世界”的主要意思除“认识世界”或“反映世界”外,也含有在实践中能动改造世界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在《导言》中把宗教列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独立方式,就肯定了它同其他方式一样,在人类认识世界和掌握世界的过程中的能动特质和重要意义。
最后,从思维方式的角度来看,宗教掌握世界的方式同理论思维方式相比,更具有普遍性、综合性、世俗性的特点。“人对世界掌握”,表现的是人同世界的一种多元的能动的认知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囊括了人对世界的感性思维、理性思维和实践思维。理论掌握世界的方式,是人类单纯运用“思维着的头脑”的“专有的方式”。它通过语言、概念、范畴认知世界,因此,要说明理论掌握世界的特点,只需说明理论思维方式的特点。而宗教方式则有所不同,它在掌握世界的过程中,既包括人对世界的感性体验,也包含着人对世界的理性关怀;既包括人对世界的实践探索,也包含着人对世界的情感追求。如果说理论思维方式的特点是单纯的、专有的,那么宗教掌握方式的特点则是综合的、大众的。因此,仅仅从世界观和思维方式的层面认识宗教是不够的,必须把它视为一种综合的历史文化现象,从宗教观念、宗教情感、宗教信仰活动,以及宗教组织等不同层面,进一步探讨宗教掌握世界的内涵、方式和作用。
(二)宗教掌握世界的基本方式
宗教掌握世界的基本方式,主要体现在宗教思想、宗教文化、宗教道德、宗教感情、宗教组织五个方面。
1.宗教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思想方式
宗教以神的观念解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了一整套关于人与世界的观念和学说。宗教的产生,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一个理性标志,人类由此开始了对外界和自我进行理性探索的历程。原始先民对奇妙瑰丽和变幻莫测的宇宙天地,以及呈露在他们周围的种种自然界的自发力量,既不能支配,也无力抗拒。但他们却可以在畏惧中窥测自然,在惊异中自我沉思,从而逐渐形成了对外界和自身的最初看法。也正是在宗教里,人们才开始把自己的思想、意识、需要、愿望和情感,通过种种自然崇拜和神灵崇拜表现出来,使周围世界被赋予了人的猜测和设想。正如宗教社会学家威尔逊所说:“人类在具有对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以及心理现象进行系统的、经验的和理性的探讨能力以前,宗教体系在其所属的文化圈内,构成了包含各种知识的总体。”[14]卡西尔在其《人论》一书中也认为,宗教从其产生之日起,就包含了“一个宇宙学和一个人类学”,它探讨和回答世界的起源问题并且从中引申出人的责任和义务。[15]
2.宗教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文化方式
在人类文化史上,宗教是人类最早的文化形态,宗教孕育着文化,又是文化的载体,形成了诸如宗教哲学、宗教道德、宗教文学、艺术、诗歌、雕塑、绘画、音乐、建筑等宗教文化和宗教艺术形态,既丰富了文化的内涵,也厚重了文化的积淀。
3.宗教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道德方式
宗教信仰在现实社会和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影响力,往往是依靠宗教道德来实现的。其基础和根源是社会现实生活,其实质是社会生活和世俗道德在宗教领域中的反映和折射,是现实社会人际关系宗教化、神秘化的表现。宗教道德的性质和作用,主要应视其所维护的社会秩序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而定。从总体上看,崇尚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是各大世界宗教基本的道德追求。
4.宗教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感情方式
人们的宗教信仰既是一种价值追求,也是一种情感寄托。这就使宗教在掌握世界的过程中饱含着浓厚的感情色彩。宗教就是把理性和非理性统一在一起的一种独特的社会文化现象。宗教信仰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宗教情感这个前提条件。宗教不仅是简单地要人们在观念上信仰超然的精神本体,更重要的是通过情感使信仰者从心理上体验到自己同神的内在联系,体验到宗教神圣性和自己的责任义务。因此,宗教情感是宗教信仰的动力,而信仰宗教则是人们崇敬神明的感情结果。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宗教情感会与信众的另外一些社会情绪,如政治、道德等融合在一起,就有可能成为变革社会、推动历史进步的精神动力。新教伦理所引起的心理革命,对近代西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就充分说明了宗教情感在宗教掌握世界的方式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5.宗教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组织方式
宗教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而且是一种社会实体。宗教区别其他意识形态的一个明显特征在于它还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社会实体和社会力量,是一种以共同宗教信仰为纽带的组织化、制度化的社会群体。宗教除了通过传播信仰理念对社会施加影响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其组织形态直接对社会产生作用。宗教组织作为宗教内涵的外在表现,对宗教的巩固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把许多个体的信仰统一起来,变成在共同信仰基础上的社会性群体组织;它把杂乱的、变动不定的宗教体验和情感固定为制度化的信条和规范;把分散的、个体的崇拜行为组织成有序的、大众的共同信仰活动。
宗教组织和制度不仅是宗教体系的构成要素,而且是社会体系的组成部分。宗教组织往往直接进行社会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甚至军事活动,同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有着密切而复杂的联系。无论是传统社会还是当今世界,宗教并没有因为其神圣性和彼岸性的“遁世”特征而淡化、消解其社会性和世俗性的“入世”意义。在以“神治”为特征的政教合一的传统社会中,宗教组织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传统力量。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法治”代替“神治”,宗教组织已不再起垄断的主导作用。宗教的神圣性和权威性日渐消解、淡化,人类社会从此进入一个“祛除巫魅”的时代,宗教世俗化的趋向日益凸显。世俗化是当代宗教适应社会发展变化,从以神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的历史转轨,是当代宗教日趋社会化、人性化的表现。在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宗教传统的“遁世”精神在弱化,积极的“入世”价值取向却在世俗化的进程中日益增强。当代各种宗教组织创办医院、开设学校、举办慈善救济等社会公益事业;成立政党、工会以及各种群众性团体甚至国际组织,从事种种社会文化活动。这些活动直接关系当今人类的国际政治、世界和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文化交流、民族关系等重要方面,从而显示了宗教在掌握世界过程中的全面性、复杂性和重要性。“世界宗教已经培育了具有巨大权力和资源的宗教精英和政治精英,他们有能力动员军队和人民,能够形成跨文化的认同感和效忠感,或者能够提供根深蒂固的神学基础和合法的社会基础。在这些方面,世界宗教毫无疑问构成了前现代时期最强有力的和最重要的文化全球化形式。”[16]
(三)马克思“宗教掌握论”的重要意义
(1)从掌握世界的角度认识宗教,把宗教视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不仅有助于揭示宗教认识、反映和再现世界的问题,而且有助于揭示宗教体验,甚至把握并解决世界的问题;不仅有助于揭示宗教的意识形态特质,而且有助于揭示宗教的社会特质、实践特质和文化特质。宗教掌握世界的命题,是马克思从最高层面宏观把握宗教问题的一个深具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重大命题。
(2)宗教作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其基本特质可概括为以下四点。其一,宗教是人类的一种精神追求,宗教在思考人与宇宙的关系中寻求一种终极的超越,是人类精神对超越有限存在的无限整体的感悟和把握。人间的信仰采取超人间力量的形式,体现宗教神圣性与世俗性二元并存特征。当代宗教彼岸神圣性的消解和世俗性的强化,凸显了宗教关切心灵、关切社会、关切现实、关切人生,从总体上掌握世界的发展趋向。其二,宗教是一种人生态度和道德取向,强调自我完善和修行体验,通过加强个体的道德自律求得内心的宁静与生命能量的升华。其三,宗教是一种以信仰为纽带,以社团为载体的有组织的社会实体,宗教社团活动关涉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并总是同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民族的利益和矛盾交织在一起,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无论是社会的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的文化活动,宗教都是一种不容忽视的重要社会力量。其四,宗教是一种文化,是人类社会特有的文化现象,是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既深且广的文化影响力是任何一种文化形态都无法比拟的。这四点是宗教的核心内涵,是数千年来宗教价值的基本取向,也是宗教掌握世界内在的机理。
(3)通过对宗教内部结构的剖析,从不同层面展示宗教掌握世界的基本方式。宗教观念、宗教文化、宗教道德、宗教情感、宗教组织既是构成宗教的基本要素,也是宗教掌握世界的主要方式。这五种方式在掌握世界过程中,是在交叉、重叠与渗透中共同发挥作用的。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侧重点有所不同。例如,在近代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新教伦理所引起的社会变革,使特定的宗教价值观念普及到更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这充分突显了宗教观念和宗教道德在这一特定历史时期掌握社会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4)宗教对世界的掌握,是一种整体的掌握,这种掌握既贯穿宗教的自身发展,又贯穿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思想到信仰、理智到情感、民族到国家、经济到政治、科学到文化,宗教以不同的方式,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类对自然、社会和自身的认知与行为。现代宗教不再从发生学意义上着力去争论宇宙和人类的起源问题,而是把人与自然的本质,人在社会中的价值、命运等问题置于核心的地位,日益突出了人类对自身和世界本质的终极关怀。
(5)判断宗教掌握世界的性质与作用的客观标准,主要是宗教的掌握过程和掌握结果是否符合社会的稳定与进步,文化的发展与繁荣,人性的完善与提高。马克思这一重要命题的提出,有利于人们通过对宗教在自然、社会、人不同对象的掌握过程和掌握结果的具体分析,进一步深化对宗教基本问题的认识。
(6)宗教对世界的掌握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种特殊的方式。宗教掌握世界的结果,为人类历史文化创造了其他意识形态不可取代的文化成果。在人类长期的拜神过程中,围绕神这一主题的哲学、伦理、文学、诗歌、雕塑、绘画、音乐、建筑等都发展起来了,构成宗教文化和宗教艺术。在人类文化史上,几乎所有的文化形态都与宗教有关,宗教艺术和宗教文化已成为人类文化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传统文化还是现代文化,宗教的历史文化价值是其他任何一种文化形态都不能取代的。
(牛苏林,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首席研究员)
[1]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宗教学说史研究”(07BKS005)成果。
[2] 列宁:《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1988,第388、389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第44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629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515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54页。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46页。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44页。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42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520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310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25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5页。
[14] 〔日〕池田大作、〔英〕威尔逊:《社会与宗教》,梁鸿飞、王健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第42页。
[15] 〔德〕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第120页。
[16] 〔英〕戴维·赫尔德:《全球大变革——全球化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杨雪冬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第4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