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说明
本书试图从角色冲突角度解释美国、欧盟的北非安全政策为何走向失灵,展开论述前应澄清几个概念:一是文中的北非所谓何意,二是安全的界定与新安全观的解读,三是北非安全政策的具体内容,四是借助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及外交决策的科学理性内涵界定“政策失灵”。厘清书中反复出现的多个“高频词语”后,将重点介绍有助于本书论证假设和得出观点的研究方法,以求把握分析路径全貌。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
1.关于北非的界定
在当代国际政治研究范畴和新闻报道中,北非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地理概念,其范围究竟如何划定,至今众说纷纭。广义上的北非等同于“非洲大陆北部地区”(northern Africa),泛指西起大西洋沿岸的摩洛哥,东至苏伊士运河与红海一线,南抵苏丹热带草原边缘的广大疆域。
然而关于北非的国际关系讨论往往又按照不同标准对此概念进行“加工”,常见界定有以下三种。第一,依据阿拉伯文化与伊斯兰教纽带以及政治生态演化,北非同颇具“西方中心主义”色彩的地缘政治概念——“中东”密不可分,[157]常以“中东北非地区”(MENA)这一颇具“功能文化区”意味的称谓出现在国家、国际组织的文件、报道及人文社科类研究中。
第二,由于历史上存在于北非的“马格里布”(Maghreb)(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和突尼斯的统称)、大马格里布(上述三国加上利比亚、毛里塔尼亚)等次区域概念及1989年卡扎菲倡导成立的“马格里布联盟”,[158]诸多讨论将“马格里布”与北非替换使用,旨在彰显“马格里布”的社会认同究竟如何通过“共同体的伊斯兰习语完成建构,并从根本上开启国家权力的扩张或收缩,以及本地社会地位和共同体凝聚力的重构”。[159]
第三,将北非锁定于五国,即马格里布三国与利比亚、埃及。涉及北非地区研究的著述,如《北非阿拉伯国家的政治精英》[160]《非洲的政治地理学》[161]《非洲历史大百科全书》[162]《北非:古今通史(修订版)》[163]《北非的宪政变迁:行为体与影响因素》[164]《北非革命、反抗与改革:阿拉伯之春与超越》[165]等均采用此种界定,以显示五国在地理位置、资源分布、殖民经历以及当前政治生态、经贸往来、大国博弈图景等范畴的共性,同时强调五国地处非洲大陆,以激发“非洲人”作为共有身份和认同的号召、凝聚作用。
当然,对第三种界定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埃及”的归属问题上。埃及是唯一一个地处非洲的“中东”国家,艾森豪威尔关于中东的特别咨文以及2008年美国非洲司令部将非洲除埃及(仍与其他中东国家一道属于美国中央司令部责任区)以外的53个国家定为辖区,继续淡化了埃及的“非洲特性”。然而下述三个理由能够证明埃及的“北非国家”身份。首先,从地理位置来看,埃及驻守非洲东北,是非洲与亚、欧、南北美洲等互通的“门户”。纳赛尔在其著作《埃及的解放中》就称撒哈拉以南非洲为“黑暗大陆的内部”,并指出:
非洲的民族将要继续瞩望着我们(埃及所在的北非),我们镇守非洲的北门,且为他们与外界连通的关键。我们有责任以我们的全部力量来支持把启蒙精神和文化散布到丛莽最辽远的深处的事业。[166]
其次,自17世纪起,埃及就同的黎波里、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突尼斯等国一道沦为奥斯曼帝国的北非殖民地,随后又在新一轮列强瓜分领土时落入欧洲殖民者手中。不堪回首的殖民岁月与对自由的向往使得埃及在冷战期间毅然决然扛起了引领其他非洲国家争取民族独立、反对殖民压迫的大旗。1952~1977年,埃及成为非洲独立运动的“大本营”,先是1955年在开罗建立了“非洲协会(African Association)”,向非洲各国提供起义所需的军事训练和财力支援;随后又力促非洲一体化,积极推动非洲统一组织诞生和发展。与此同时,1973年埃以消耗战中,广大非洲国家力挺埃及,足见关系之密切。[167]
最后,即便将视线拉回当下,也能看到埃及同其他四国一样作为地中海与阿拉伯文明交汇地与东西方文明碰撞点的共性特征。五国不仅普遍面临政治制度与经济结构现代化程度不足、恐怖主义泛滥、难民流离失所等问题且外部势力干涉对国家发展走向影响明显。与此同时,埃及1994年还向马格里布联盟正式提交入盟申请,虽因摩阿分歧尚未审议通过,但身处“马什里克”(Mashreq)[168]的埃及深知加入马盟自贸区无论政治、经济还是社会发展方面均意义深远,单从消除北非国家高关税壁垒一事而言,便能带来高额收益,国家特征相似性与寻求合作的现实利好强化了埃及与其他北非国家的天然联系。
综上可知,“北非五国”一说并非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从阿拉伯之春事态蔓延及美国、欧盟在五国安全政策与遭遇困境的共性看,对包括埃及在内的五国总体考察并区别讨论更能体现“角色”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澄清有关北非的三种界定后,为方便起见,本书将北非范围限于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利比亚、埃及五国。
2.安全的内涵、外延之厘定
修昔底德在两千多年前就通过“所有政治生活中,追求权力和安全是人类的首要动机”这一判断揭示了安全在国际关系进程中的“灵魂”地位。[169]后冷战时代,国际社会步入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并行、大规模战争可能性减弱而局部地区冲突增生的新阶段。由此引发了国际关系学界与时俱进解读安全概念并重构安全研究理论解释体系的兴趣和尝试,在建构主义、女性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等后实证主义安全观的挑战下,浮现出“传统派”(traditionalists)与“拓宽派”(wideners)对峙的局面。“传统派”以现实主义为代表,倾向于将安全话语局限于“国家”和“军事”范畴,且普遍相信安全如若不是“零和”,至少也是稀缺资源,是国家权力博弈的目标之一。摩根索指出所谓安全就是“国家领土、制度完整和不容侵犯状态,是一国外交活动不容触碰并誓死捍卫的底线”。李普曼(Walter Lippman)和沃尔弗斯称是否“安全”由国家保护自身核心利益或重大关切免受威胁的能力强弱决定;斯蒂芬·沃尔特(Stephen M.Walt)则通过将“安全研究”的主题界定为“军事力量威胁、使用和控制”表达了传统派的“最强音”。他郑重批判试图打破安全议题严格军事界限的行为,担心囊括环保、疾控、堕胎、经济颓势等在内的“安全研究”不仅可能破坏既有“认知一致性”(intellectual coherence)且使寻求解决方案难上加难。[170]
“拓宽派”则试图全面突破传统安全研究在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上设下的“条条框框”。对理解安全概念和拓展安全理论的贡献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抨击本体论的“国家主义”,称其忽略了超国家、次国家和跨国家分析层次,无法全面揭示当前世界各国所面临的主要威胁,甚至还因过度强调安全“国有化”导致一种“怪相”,即诸多国家非但未向其民众提供稳定、繁荣的生存环境,反而成为不安全因素的主要来源。
其次,批判认识论的客观主义。拓宽派对传统派简单粗暴地将事实与价值、主观与客观一分为二的做法十分反感。他们强调安全结构兼具“客观的”(objective security)、“主观的”(subjective security)和“话语的”(incursive security)三重特性,于是乎“安全”首先是一种客观状态,同时也与行为体的主观感受密不可分。[171]安全研究亦暗含社会建构的专业知识与具备不同世界观及政治话语的传授者之间互动的过程。换言之,任何与安全相关的概念,无论理论还是政策,都无法彻底摆脱行为体感知而独立存在。
最后,突破传统派实证主义至上的方法论。拓展派不认可库恩关于“范式创新的根本动力即为科学实证主义”的论断,称考察人类社会并不能单纯依靠经验和事实,更需要坚持“规范主义”(normative)的勇气和决心。据此,拓宽派领军人物布赞和琳娜·汉森(Lene Hansen)倡导国际安全研究的“经典政治理解”与“规范主义方法论”二元结构,强调借助“后实证主义”方法论就安全形成归纳和推论的独到意义。[172]
总体而言,拓宽派的目标就是要对“传统安全观”进行延伸(extending)和拓展(broadening),形成所谓的“综合安全观”。延伸意味着安全的指涉对象一方面以“国家”为原点向更高层次(如区域、全球甚至人类社会)和更低层次(如次国家、社区、个人)双向扩大,且不同层次间相互关联、统合在总体安全之下,呈现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之势。另一方面打破安全威胁来自国家外部的固有判断。实际上,全球化带来的复杂安全局面使得任何指涉对象都具备转化为威胁的可能性,例如尼古拉·鲍尔的研究表明,对一些发展中国家而言,政府当局必须确保政治精英绝对控制权力,因此国家机器亦可成为民众的不安全来源。[173]
安全内涵的丰富为本书多重讨论提供了支点。首先,此次北非乱局因民众对社会不公、生活贫困、政治精英腐败集权等现象的长期积怨而起,凸显了“国家成为安全威胁来源”的极端情势。其次,由于安全指涉对象已不再局限于主权国家,欧盟的国际组织身份在如此安全语境下也可作为外部势力干预主体之一。再次,鉴于安全所涉及的多重层次之间彼此关联,北非地区安全状况不稳势必触及深度卷入其中的美国、欧盟之关切,“优态共存”的安全哲学新理念[174]使二者无法置身于北非乱局之外,也让评估双方政策成败和成因分析成为推动该地区重获安全的重要途径之一。最后,三大威胁不同于那些经典的安全议题,若依传统安全观来看多属一国“内政”,外部势力无权干涉。拓展安全使得安全的政治影响力从国家转向更需保护的个人层面,强调共同利益的同时也淡化了国家行政疆界对维护安全行为的阻隔。不仅将三大威胁一举囊括进安全议题范畴,更为考察美国、欧盟动用军事和民事手段应对地区安全威胁时的角色与角色冲突铺平道路。[175]
3.北非安全政策的内容所指
对外政策“是国家用来管理它同边界之外世界,特别是同他国关系的原则和实践;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目标的手段以及对待他国的行动进程”,[176]往往体现在各种重大公开场合下的领导人发言、声明和表态以及正式出台的文件、与他国协商签订的各项文书之中。本书研究对象恰恰是美国、欧盟的对外政策在安全领域和北非地区交合点,其内容必定既言及静态的安全利益、原则和目标,也暗含了动态的议程讨论、手段选取与实践过程。鉴于“北非安全政策”并未作为专有名词出现在美国、欧盟决策者言论和各类正式文书的字里行间,而是散见于有关中东北非安全、地中海南岸邻国安全或区域内特定国家如埃及、突尼斯、利比亚的安全事务互动与安排之中,因此在进行政策梳理和总结工作时,全面起见,本书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第一,综合考察涵盖北非安全议题的多层次政策安排。例如,《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欧洲安全战略报告》等论及美国、欧盟“安全利益内容,所面临的重大安全威胁,可资利用的资源、能力、手段,以及安全战略具体实施步骤”的纲领性文件。又如“欧盟-地中海伙伴关系”(EMP)、“欧洲睦邻政策”(ENP)、“地中海联盟计划”(UFM)等地区性制度框架中的安全政策部分。再如“美摩战略对话”等触及安全领域的双边合作动议。力争宏观把握美国、欧盟在北非安全事务中的利益所在、目标设定和操作方式。第二,着重检视美国、欧盟对三大安全威胁之处理方案。通过具象、清晰地推动民主、反恐及难民政策挖掘二者应对北非危局时的政策-实践差距。第三,倾向于对政策工具及由此选取的实施手段不作区分,同样视为广义上的政策内容来源。另外,即便因阿拉伯之春以来非传统安全威胁陡增,但其应对和解决除凭借政治、经济、文化途径外依然离不开传统安全的军事政策及手段支撑。因此美国、欧盟用以提升自身与地区内国家抵御安全威胁总体能力,为协助平息国内冲突、打击恐怖势力而进行的军事安排也是安全政策梳理过程中不可遗漏的。
总之本书始终坚持从革命动荡期内北非国家迫在眉睫的安全威胁出发,挖掘美国、欧盟就短期危机和长期改善安全局势做出了何种反馈,无论是笼统的表态、宏观性政策框架或惯常实施手段等都被考量在内,由此诠释和验证它们在北非安全事务中的总体角色观念,并为借助角色冲突解释政策失灵行动进行了积极有益的铺垫。
4.有关政策失灵的界定
鉴于目前学界对政策失灵讨论较少且缺乏统一和权威的界定,故而为了说明什么是政策失灵,可以尝试从学者论述较多并与之存在对立统一关系的“政策成功”概念入手,进行反向推演。事实上,政策的成功或失灵是一对“含糊的概念”,[177]原因有三:一是人们对“成败”的看法往往失之主观,标准不一;二是在政策成效评估中它们位于光谱两端,从成功到失败并无明确的分野或断代;三是历史上似乎很难找到公认的“绝对成功”政策以资借鉴,因此目前只能依据既往经验,选取相对客观的衡量要素,给出暗含了测量标准的界定。惯常评定政策成效的方法是看它能否达到既定目标,有否收获乐见、期待的结果,[178]或是否秉承了行为体所持有的价值观和行动方针。[179]鲍德温在此基础上补充称“政策目标”一般较为多元但主次分明,只要政策能够兑现,主要目标便可视为成功。另外还需考虑达成政策目标的成本高低,若代价高昂甚而入不敷出则不值一提。推断可知,失灵意为实施某政策时陷入“政策工具低效、偏离预期核心目标或本益比过高”的旋涡,[180]“要么对制定者产生了消极的政治影响、伤害了那些本应从政策中获益的人,要么依照计划践行政策却侵犯了制定者或支持群体的合法性”。[181]
众所周知,对外政策的科学理性包含“目的-价值”与“程序”理性两个侧面。因此政策失灵既可以是“内容失当”,即政策无法反映人性精神和人文价值要求,或没能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也可以是“程序失范”,即未选取最佳实施方法,无法让决策者达到预期目标。[182]鲍威尔、麦克奈尔等人对政策失灵的界定显然侧重关注“程序理性”,因循“只要程序正当结果就必然正当”的思路提供评判标准。
阿拉伯之春以来,受到行为体内部张力与北非外部危机共同作用,美国、欧盟显然在安全政策的“目的-价值理性”方面做出了些许积极有益的调整,强调民主、自由、人道主义保护等普世价值的同时,尽可能遵从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希冀在四分五裂且对外部势力插手异常敏感的北非寻求更多合法性。但若抛开内容考察程序正当性则漏洞百出,促使其难以达成“维护北非稳定、能源安全与盟友利益”的首要目标,不仅投入成本过高且将自身与北非国家同时陷入更为不安全的境地,相关政策全面失灵显而易见。本书认为“角色冲突”概念体系恰恰为系统梳理其程序“非理性”,更好地解释美国、欧盟安全政策内容-价值同程序之间的“深沟”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框架。
(二)研究方法的阐释
本书拟综合运用文本分析、案例分析、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
第一,文本分析法。是一种根据文本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解析、发现内在含义的过程,操作步骤并不固定,一般包括文本查阅、鉴别评价、归类整理三个环节。[183]鉴于角色理论作为对外政策分析(Foreign Policy Analysis,FPA)的三大分支之一旨在通过考察决策者言语和行为来研究政府对外决策的过程和政策输出。[184]故而本书汲取前人经验,亦将文本分析法作为探寻美国、欧盟在北非安全事务中扮演何种角色的“利刃”。具体操作步骤有以下两步。
首先,收集2009~2015年处于美国、欧盟外交决策核心圈的重要人物就北非安全事务的表态和回应。其次,把筛选所得的多份文本依照主题进行分类,从中挖掘共性表述和相似观点,由此归纳、抽象出美国、欧盟在北非安全事务这一特定情境下的总体角色观念设置,以及就领导权、民主、稳定、多边主义等关键性议题形成的基本立场。对于步骤亦需做两项说明。其一,以2009年为起点的原因在于是年奥巴马就任总统且《里斯本条约》最终生效,其间诸多发言对准确把握美国、欧盟在阿拉伯之春中处理北非安全事务的理念、方式调整意义非凡。其二,本书关注的美国政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总统。宪法规定其为美国外交政策最主要制定者,对危机决策和安全型决策几乎处于垄断地位。[185](2)国务卿。总统的首要外事顾问,与负责防扩散与国际安全事务的助理国务卿一道肩负协助总统处理外交及安全事务之职能。[186](3)国防部长。为总统提供国防政策咨询,负责规划一般国防政策并主导贯彻获批政策。[187]欧盟层面,里斯本条约生效后(1)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是CFSP的协调人,在超国家层面巩固欧盟外交政策权能从而一定程度上克服欧盟内部固有的超国家和政府间力量冲突;同时具有动议权,使外交和安全议题设置超越一国利益樊篱,为联盟共同利益发声。(2)欧盟委员会主席、欧洲理事会主席、欧洲议会主席等欧盟机构中参与安全决策的官员。出于论证需要,本书还可能引用与某项安全事务或政策十分相关的官员之言论,例如欧盟负责东扩及邻国事务的专员、欧盟区域委员会主席等。霍尔斯蒂相对晚近的观点认为:“仅凭特定领导人的理念和言论推断外交政策风格失之偏狭,角色研究应将视角置于更为广阔的背景中。”[188]故而一些宏观展现美国、欧盟外交风格和地区安全意图的政策亦将作为有效文本,助力角色观念的判断。
第二,案例分析法。是研究者出于特定目的、经过刻意筛选就单一或少数案例,联系其发生条件与环境而进行的深入分析与解释。[189]本论题旨在证明美国、欧盟的北非安全政策失灵与其所陷多重角色冲突密切相关,因此选取案例必须符合两个前提条件:一则是美国、欧盟安全政策的共同着力点,也就是说双方高度重视此地安全态势且分别进行了诸多政策尝试和努力;二则充分体现“政策失败”,意即美国、欧盟深度介入后未能如期达成恢复局势稳定、消除安全威胁的目标,甚而损害了自身和政策对象国的利益。尽管阿拉伯之春爆发后北非五国面临相似安全挑战但程度有别,美国、欧盟由此给予的政策关注也大相径庭。突尼斯革命较为顺利且向来不是美国的政策要点,可以排除。阿尔及利亚、摩洛哥逃过“政权更迭”之劫并自行走上和平改革之路,局势相对平稳且外力介入有限,堪称阿拉伯之春中的“个例”,亦不具代表性和说服力。
综合考虑阿拉伯之春以来北非五国国情并因循相似个案的选取方式,本书拟以美国、欧盟在埃及危机、利比亚战争中的角色扮演与冲突为案例,论证相关假设。一方面,两国境况符合上述限定:几乎同时暴力推翻在位多年的强人政权,安全局势随之一落千丈,而在遭遇危机的全过程中,美国、欧盟均发挥了不可或缺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二者的干预模式存在出入,例如从政策对象的偏好看,欧盟视利比亚为传统势力范围,与之在推动民主化、难民、反恐领域过从甚密,而埃及向来是美国的“自留地”,革命爆发后更坚定了“为巩固安全合作不惜同任何执政方往来”的信念。故而利比亚危机中美国让出“前线领导权”,退居幕后协助英、法行动。埃及两次革命中,欧盟的介入程度则远低于美国。从安全威胁的侧重点来看,欧盟倾向于优先处理利比亚难民危机,美国则在西奈和利比亚境内打击恐怖主义方面颇费周章。不过具体目标、手段、施政力度等差异背后仍有一则共性,即多重角色冲突贯穿美国、欧盟制定、实施政策始终。由此可知,两则案例兼具整体全面性与个体特殊性。安全境况的高度相似使其符合本书论证前提,而介入方式不同恰好反衬出角色冲突在美国、欧盟实施政策时的恒定作用,进而确保了个案验证的周延性与可靠性,使全文有关角色冲突导致政策失灵的论断更具说服力。
第三,比较分析法。通过比较两个或多个国际事件,发现异同,进而考察个中成因。尽管本书不以对照解释美国、欧盟行为差异为目标,不过当同时考察二者在北非安全事务中的角色和扮演过程时,文中不可避免地暗含“比较”意味,同时也会刻意借助比较分析法完成两项任务。一是挖掘美国、欧盟角色观念之异同,为文末追述角色冲突对跨大西洋伙伴关系的离间作用进行铺垫。二是比较美国、欧盟应对三大安全威胁时遭遇角色冲突类型与方式异同,凸显角色冲突之于二者安全政策的“全面破坏力”。“穿插式比较”的最终目的不在于解释美国、欧盟的北非安全政策有何异同、原因何在,而是在考虑欧盟-地中海区域安全的整体特性与美国、欧盟跨大西洋合作关系实际情况的同时,增强论证过程的可读性及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