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模式选择与机制研究:基于市场、产业、空间三维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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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群一体化的理论基础研究

第一节 城市群一体化的内涵与特征

一 城市群一体化的基本概念

(一)“城市群”的相关概念

“城市群”(Urban Agglomerations)是指在城镇化过程中,在特定的地域空间里,以发达的交通通信网络为依托,由若干个密集分布的不同等级的城市及其腹地通过空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城市—区域系统。一般来说,每个城市群以一个或两个经济发达、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中心城市为核心,由若干个空间距离较近、等级体系有序、经济联系紧密、功能互补性强的周边城市共同组成。作为一种特殊的区域形态存在,城市群本质是跨城市—区域系统,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区域空间形态演变的高级现象,一般具有内部城市间经济联系紧密、产业分工明细、合作动力大的特点,能够产生巨大的集聚经济效益,是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形态。

和“城市群”相关的概念有很多,比如都市圈、城市带(带状城市群)、组合城市等。由于这些概念存在着一定的共性,有时将其混用。埃比尼泽·霍华德(2000)最早在著作《明日的田园城市》中提出“城市群”的概念,设计了由若干个田园城市围绕中心城市构成的城市组群,并称之为“无贫民窟无烟尘的城市群”。Geddes (1915)提出“组合城市”的概念,定义为随着城市扩展其诸多功能跨越了城市的边界,从而众多的城市影响范围相互重叠所产生的城市区域(City Region)。Gottmann (1957)的论文《大都市带:美国东北海岸的城市化》中提出了“Megalopolis”的概念,认为“Megalopolis”是一个范围广大的、由多个大都市连接而成的城市化区域,是有一定人口密度的都市地带。他指出,在这种巨大的城市化区域内,巨大城市整体取代了单一的城市支配着整个空间经济形式,并且这个城市整体由多个都市在人口和经济等方面密切联系形成。Ginsburg等(1991)发展了Gottmann的大都市带思想,提出了“分散大都市带”(Dispersed Metroplis)的概念,将“分散大都市带”定义为一个由许多专门化职能的城市中心组成的多核系统。McGee(1994)在对东南亚发展中国家进行研究时,提出“城乡一体化区域”的概念,并认为这些地区已出现类似西方大都市带的空间结构。随着城市群相关理论的发展与成熟,现代意义上的城市群研究中的“城市群”内涵也随之变化。英国地理学者戈德认为,城市群是城市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最高空间组织形式,是在地域上集中分布的若干城市和特大城市集聚而成的庞大的、多核心、多层次的城市集团,是大都市区的联合体。

(二)城市群一体化的基本概念

关于“城市群一体化”的概念至今尚未有统一表述,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界定。林森(2010)从多层次区域视角界定城市群一体化,认为城市群一体化的实质是在合理分工和充分协作的基础上形成区域共同利益,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过程即为区域共同利益目标的探索过程和区域共同利益机制的形成过程。赵勇、白永秀(2008)从区域一体化视角界定城市群一体化,认为城市群一体化是经济主体在区域选择的基础上,通过产业部门结构和空间结构的演化,实现区域市场一体化、城市功能一体化和城市间利益协同化,最终实现区域一体化发展。金世斌(2017)认为城市群一体化是指城市群内部的各个城市,为了实现经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发达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为依托,通过推进资源共享、功能互补、治理协同、制度统一,形成一种经济联系紧密、城际分工协作、空间组织紧凑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市群一体化,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群一体化一方面体现为城市群内不同城市间经济发展要素的流动、经济市场的融合,实现城市经济的联动发展,另一方面体现为城市群内跨城市区域政府合作,打破行政区域壁垒从而制定和完善跨城市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因此,客观上说,城市群一体化(Integration of Urban Agglomerations)是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上,伴随着区域工业化和社会经济现代化而出现的一种必然的社会现象,是区域生产力水平高度发达的重要体现,同时两者也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本书认为,城市群一体化是指群内各城市间借助城际发达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和群内政府间的协作,促使商品、劳动力、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在各城市间自由流动,以及通过群内产业部门结构和空间结构的演化,形成城市群市场高度融合、产业关联高度紧密、地域空间组织高度集中的一种状态。

二 城市群一体化的内涵与特征

(一)城市群一体化的内涵

城市群一体化是城市群演进过程的高级形态,是城市群发展至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亦是区域经济发展内生的客观要求。一般来说,城市群一体化内涵包括市场一体化、产业一体化、空间一体化、制度一体化、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等内容。而从城市群形成主导机制——集聚与扩散机制和政府协调机制看,城市群一体化内涵主要包括三大维度,即微观层面的市场一体化,中观层面的产业一体化和宏观层面的空间一体化。其中,市场一体化是基础,这是城市群一体化的重要前提,只有群内城市间建立统一开放大市场,才能促进商品和技术、劳动力、资本、信息等要素在城市间低成本自由流动,进而实现经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产业一体化是核心,是实现群内经济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表现形式;空间一体化是载体,城市群各规模不同、等级各异、功能互补的城市构成城市等级体系,它们之间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功能互补,形成布局优化的空间组织结构,使城市群获得1+1>2的空间组织结构功能。三者之间相互关联、交互作用,既共同构成城市群一体化的主导过程,又共同成为城市群一体化的主导目标。同时,三个维度一体化的实现均有赖于制度或机制一体化的保障。

(1)市场一体化。消除城市间要素流动和区域合作的障碍,是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微观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市场这只“无形的手”自发调节资源分配和商品供求,并通过平均利润调节资本在各生产部门的分布。要保证各种生产要素在市场间自由流动,就必须打破要素流动壁垒,发育完善的市场体系,实现要素市场的统一。因而,市场一体化是城市群一体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它主要包括:消费市场一体化、资本市场一体化、技术市场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产权市场一体化、文化市场一体化等。

(2)产业一体化。城市群一体化的本质是在市场一体化的基础上实现城市区域的产业分工与合作,使城市群内产业结构合理化与高级化,以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产业一体化,是实现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核心,是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内核驱动力。因此,应根据各个城市的工业化水平,进行产业整合,形成垂直与水平一体化;根据垂直分工,加强处在不同梯次的城市之间的产业联系;根据互补性的水平分工,强化处在同一梯次的城市间的产业互补性。只有在坚持市场为主导的作用机制下,各城市才会趋向于按比较利益优势来确定本地的产业定位,从而最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3)空间一体化。城市群空间组织是城市群内部各城市要素在空间上的组合和布局,在流动中形成相互作用,引起空间集聚程度和形态的变化,是城市群经济和社会结构在空间上的投影,作为城市群经济运行的场所,凸显网络化的联系特征,呈现不同的空间结构。当城市群一体化高度发展时必然会导致城市地域空间组织的高度集中以及城市在空间形态上的聚集,从而在空间形态上形成多核心的生产要素高度密集的星云状结构,充分发挥要素流动枢纽与创新孵化器的功能。因此,城市群空间一体化是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外在表征和重要载体。

(4)制度一体化。规范各地政策和制度,实现城市群制度一体化建设,是城市群一体化有序规范进行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初期,各级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调控机制尚未建立,城市群在管理体系、协调体系方面尚未形成,建立起支撑城市群内城市间顺利合作与发展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显得尤为必要。

(二)城市群一体化的特征

(1)外部相对独立与内部高度开放。城市群一体化是以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集合为载体通过城际关系互动谋求整体利益提升的发展过程。相对于外部环境,城市群内部的城市由于具备相近的制度、文化、社会背景,对于城市群以外的城市来说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发展整体;相对于内部环境,各城市基于共创价值理念,形成一种点对点、点对面高度开放的关系,实现城市群内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2)设施同城化与网络交叉化。城市群是在各城市之间强烈的交互作用下形成的特定地域空间上的城市集聚体,是由规模各异的城市相互连接而成的一种设施同城化的城市网络。城市群城市结构体系具有扁平化、网络化的城市结构特征,这种网络化的城市结构特征与城市群内城市之间产业高度分工与合作而形成的产业网络息息相关。也就是说,城市间产业联系是导致网络化城市结构出现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城市群内城市间优势产业集群相互作用,往往会导致产业组织网络化。

(3)产业分工与协作合理化。城市群内的城市由于地理邻近,有利于经济要素和经济主体的相互作用,相对于群外城市而言,群内各城市之间市场联系紧密,表现为城市群内城市间呈现市场一体化和功能一体化特征。特别是在产业结构转换升级背景下,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及腹地之间的要素流动和企业区位再选择活动加快,企业总部和工厂组织结构分离,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在价值链分工和产业部门组织结构上分离程度不断深化,区域范围内的产业不断转移扩散,生产、制造等传统业务流程分布于二级城市。企业区位选择、产业组织垂直解体以及产业集聚扩散使各城市之间逐渐形成完善的产业分工与协作网络(赵勇,2009),不仅为产业集群的演进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而且也强烈地影响着城市群的创新与可持续发展,也影响着城市群一体化的演进。城市群内各城市尽管在行政职能上相互独立,但由于产业联系而成为一体化区域。因此,城市群的本质是一个经济功能城市体而不是行政功能城市体。

(4)利益协同化与协调机制有效化。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目标是在形成1+1>2的“整体效应大于局部效应”的发展格局,实现城市群内城市间利益协同化。但是由于行政壁垒的阻碍,不仅存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而且存在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如果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与基于产业联系所形成的城市群一体化趋势相悖,行政力量或市场管制将对城市群的一体化进程和进一步发展形成制约,因此城市群内城市间的协调机制有效化对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尤其是市场一体化的实现起到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