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工业化与村庄共同体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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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言

一 原本红火的村庄为何衰落?

2006年1月和2009年1月,还在北大读书的我先后两次随杨善华教授带领的团队进入西河村进行田野调查。在此之前,在课堂上、研讨会上和私下交谈中,我听到过太多关于这个村的故事。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这个村可谓是“明星村”,以西河村的工业化、家族政治、村庄选举等方面为主题的文章,包括硕士论文、博士论文在内已经有十几篇。那些口耳相传和被写在文章中的事件大多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最初的几年,西河村的乡村工业在这一时段正处于鼎盛时期。在故事中,西河村是很热闹的,村里到处是工厂和工业摊点,本村和附近村的村民都在西河村的工厂上班,来来往往很热闹;村庄公共生活很红火,村委会旁边的小卖部门前总是聚满了人,过年过节村里和工厂都牵头举办灯会,村委会选举前后墙上贴满一张又一张传单,街上也从早到晚都非常热闹。

而这两次在西河村的田野调查却让我看到了与故事中完全不同的景象,尤其是2009年的调查,展现在我眼前的村庄一片萧瑟,街上几乎没有人,村民们聊起村里的发展也显得不那么乐观,村里最大的铸造厂厂长办公室里更是冷得让人发抖。当年那些惊心动魄的故事中的主角精英们不是老了,就是已经离开了村庄;年轻人都在忙自己的事情,白天大多不在村里。村庄道路是20世纪修成的,狭窄破旧,被车轮压得出现了深深浅浅的坑,垃圾散布在路旁,农户家的猪圈延伸到街上,散发出一阵阵臭味,见不着几个行人的街道空空荡荡。这一切都与故事叙述里工业发达、村庄繁荣的西河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禁让我产生了一个强烈的疑问:为什么一个曾经热闹又红火的村落在经历了轰轰烈烈的乡村工业化之后反而变得如此萧条?难道工业化进行到一定时段会让村庄变得失去活力、让公共生活衰落、让人与人之间变得疏离?还是由于村庄工业的衰落才让村庄变得凋敝?换言之,这种衰落、人与人的疏离是乡村工业的衰落导致的,还是工业化之后的必然结果?这一社会团结命题是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面对西河村的凋敝现状,我们也将关注类似于涂尔干社会团结的命题:在现代化进程中,村庄的内部关系为什么日渐疏散?村庄共同体为什么日渐衰败?村庄的公共生活在工业化之后为什么反而发生了衰减?这种衰败与村庄工业化的关系是什么样的?是否可能在村庄工业化过程中形成新型的社会团结,有再次团结的可能?

对于中国农村社会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进入快速转型期,农村社会关系和村庄共同体整合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个体层面,发生了部分农民极端实用的个人主义现象(阎云翔,2012);在政治层面,我们看到了村庄选举中的家族化现象、老板化现象和公共生活衰落、社会秩序恶化所导致的乡村社区逐渐解体的现象(刘义强,2004;阎云翔,2009;赵树凯,2012);在经济层面,我们看到了农民互惠的道义经济体系的崩塌,社区内部互惠制度的瓦解,村庄的利益共同体纽带被打破,原有的合作关系转变为竞争与冲突关系,导致村庄内部冲突矛盾增加,农民对村庄事务漠不关心,村民的主体意识、认同意识、自组织能力和自组织资源已被销蚀的局面(杨善华、王纪芒,2005)。以上都表明,我们需要重新对现阶段农村社会关系和共同体整合原则进行解读,重新思考古典社会学思想家关于社会整合这一基本命题的重要意义。

在中国的农村社会关系的变迁中,乡村工业起到了重要而独特的作用。乡村工业化是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中发展出的一条较为独特的工业化道路。乡村工业在20世纪初兴起,于改革开放之后急速发展,快速发展的乡村工业对村庄社会产生了不可忽视的积极影响(费孝通,1988;沈关宝,2007)。然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尤其是进入21世纪之后,乡村工业的发展遇到挫折。在外部市场和内部政策的压力,以及技术、市场等方面的限制下,多数乡村工业举步维艰(刘卫红,1994;周端明,2011)。在这种情况下,自身难保的乡村工业将会对村庄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同时,乡村工业身上兼具的乡土性与工业性是否会在市场的大潮中发生冲突?在对发展主义的反思中,有学者反思了世界银行在第三世界国家开展的发展经济的项目给当地的社会形态带来的影响和损害(埃斯科瓦尔,2011),而对于中国农村来说,从其内部自发产生的乡村工业会对村庄社会形态产生怎样的影响?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显示出巨大的差异,不同地区的乡村工业有着不同的特点,其发展原因、工业化过程与路径、深度和辐射广度都有所不同。沿海地区如珠三角、长三角的乡镇企业在发展之初大多依靠外来资本和订单,工业化程度较深,许多乡镇企业发展为正规的集体所有或私有的工厂企业,整个地区后来发展为成熟的工业区,完成了工业化转型。而处于内地中西部地区的乡村工业则显得更加草根,其工业化程度较浅,处于产业链的下游,同时带有工业化和村庄结合的特点,形成了独特的工业化形态。

对此,本书希望着眼于中西部地区的村庄共同体的整合,从乡村工业发展历程入手,讨论乡村工业与村庄共同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从由乡村工业化带来的诸如村庄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村落文化的变化,来讨论村庄共同体的蜕变过程和机制;希望通过一个村落共同体在乡村工业兴衰以及城市化过程中的发展脉络和历史变迁来讲述村庄共同体日渐松散的原因,借以探析乡村社区再次整合与建设的可能性;试图对农村社会在工业化浪潮中的变迁类型做出些许补充,并对这一类型的变迁机制做出些许贡献。

二 共同体与村庄研究

1.共同体理念的变迁:从滕尼斯到脱域

(1)欧洲研究传统:滕尼斯与涂尔干

在社会学领域,德国学者滕尼斯是最早探讨共同体问题的学者,他在1887年发表的《共同体与社会》里详细讨论了“共同体”(Gemeinschaft)与“社会”(Gesellschaft)的界定,这本著作也成为共同体领域的经典研究。有学者认为,滕尼斯对共同体的理解延续了自赫尔德以来的历史主义传统,而对社会的理解则承接了从亚当·斯密到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传统,把社会等同于资本主义-市民社会(李荣山,2015)。对滕尼斯而言,共同体(Gemeinschaft)的建立主要基于自然意志(natural will),如情感、习惯、记忆等,以及血缘、地缘和心灵等形成的社会组织,从外在形态上看,共同体表现为家庭、家族、村庄和城镇。这种社会组织属于一种有机的整体,人们在同一个整体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彼此之间有着亲密的互动,相互依存,并且寻求归属感及深入的了解。而社会(Gesellschaft)则是基于理性意志(rational will),诸如慎思熟虑、抉择、概念等而建立起来的、符合主观利益诉求的社会关系,如各种利益团体,以及各种规模不等的城市或国家,其外在表现为大城市、大都会和国际城市。在社会(Gesellschaft)中,参与者是独立的个人,他们根据主观判断而采取行动;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疏离的,可又不得不通过彼此联合来争取自己的权益;人们之间的关系主要基于利益建立起来,因此必须靠契约来维持;人际关系是契约性、非人格化、专门化的,强调隐私和个人(滕尼斯,2010)。家庭是纯粹共同体的原型,而大城市则是纯粹社会的原型。共同体建立在血缘、地缘和友谊等纽带基础上,社会则建立在抽象的契约(包括政治契约和经济契约)纽带之上。在共同体中,社会关系是从母子、夫妻和兄弟姐妹等基本关系中自然生发出来的,因而是自然的、有机的;在社会中,社会关系是在原子式的个人中间以契约的形式缔结出来的人造物,因此是机械的、非自然的。

除了滕尼斯,社会学中对共同体讨论的另一个脉络来自涂尔干(Brint,2001),他代表着完全不同于德国传统的另一种思路。不同于滕尼斯眼中浪漫、乡愁、怀旧,以及与“社会”二元对立的“共同体”,涂尔干打破了共同体和社会的二元划分,他认为传统的共同体在现代工业社会中依然可以存在。他认为共同体不仅是一种社会结构或外实体,他还将共同体看作人们互动中的一些特性,因此共同体不仅可以存在于传统农业社会,还可以在很多的现代城市中存在。也正因如此,涂尔干并不像滕尼斯那样对前工业社会满怀深切的乡愁和怀念,而是乐观地认为透过职业团体的伦理和社会分工所产生的依赖关系,现代工业社会依然可以得到整合。在涂尔干看来,社会分工所产生的依赖关系,就是对共同利益的需求,与伦理道德和情感一样,都是可以促进社会整合的因素(涂尔干,2000)。

依循涂尔干的分析路径,研究者们累积及证实了近似共同体(Gemeinschaft-like)的重要社会关系包括结构层面和文化层面:1.紧密的社会约束力;2.对社会机构的依附和参与;3.仪式庆典;4.小规模人口;5.相似的外表特征、生活方式及历史经验;6.相同的道德信仰、道德秩序等(Brint,2001)。至此,“共同体”概念从一个模糊的共识逐渐变为一个清楚的分析概念,这标志着对“共同体”这一概念进行研究的社会科学正在走向成熟。

滕尼斯和涂尔干都看到了一种倾向个人主义及利益的结合的新的生活方式正在形成,在这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同甘共苦的传统群体。对此,滕尼斯呼唤重建家庭生活,恢复类似共同体(Gemeinschaft)的状态;而涂尔干并不像滕尼斯那样只强调从情感层面重建共同体,他乐观地认为透过职业团体的伦理和社会分工所产生的依赖关系,现代工业社会依然可以加以整合。在涂尔干看来,社会分工所产生的依赖关系可以成为促进社会整合的因素,现代工业社会依然可以有共同体的存在。

(2)美国的社区研究传统:现代工业社会共同体/社区的研究演变

与欧洲社会学着重理论研究不同,美国社会学者更加注重经验研究,这是因为美国面对的社会问题与欧洲不同。作为新兴的移民国家,美国城市中集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不同的种族及语言文化背景造成了不少社会问题,因此美国社会学研究很快就把研究焦点放在了城市问题,尤其是不同种族的移民群体问题上。因此,欧洲的“共同体”研究,在美国社会学逐渐演变成城市社会学中的“社区”研究,“社区”研究和“共同体”研究有继承关系,但也有所不同。

在芝加哥学派的城市社区研究中,与“共同体”相比,“社区”有两种不同的意义:其一是文化生态学的含义,即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组织起来的生物群体,彼此生活在一个相互依存关系中,并围绕这一地域范围内的资源展开竞争(蔡禾,2003);其二主要是指城市移民或贫民的社会实体,如犹太人社区或穷人社区。在两种社区含义的冲突张力之下,芝加哥学派的社区研究逐渐发展出两种方向,即强调把社区视为一个特定地域范围内的群体研究与作为城市移民内在的社会关联研究。我们可以看到,在美国,“共同体”的意涵变成了“社区”,两者在问题的思考上有继承关系,内涵却不完全相同:在美国当时的语境下,“社区”强调一个地域范围中群体的社会结构,它可能体现了滕尼斯所谓的“直接、共同关怀”的社会联系,但也可能与某种社会联系完全没有关系,而“共同体”强调的恰恰是这种“直接、共同关怀”的社会联系。在滕尼斯看来,只有城镇或小城市才具有共同体的性质,而大城市是典型的社会性质,不符合人的自然本性;但是在帕克看来,芝加哥这样的大城市也是各种礼俗和传统构成的整体,城市也是自然的产物。这标志着对“共同体”认识的重大变化:在滕尼斯那里,共同体虽残留着地方性的特征,但本质上是一种人类生活的基本形态,其侧重点在生活纽带的性质;而在芝加哥学派这里,已经不太重视看不见的纽带性质,转而侧重强调社区的区位性。有学者认为,从滕尼斯的“共同体”到芝加哥学派的“社区”的转变,可视为“Community”一词在社会理论脉络中的一个断裂:在德国的语境中,共同体与理性国家和资本主义市场处于愈演愈烈的紧张关系中;而在美国芝加哥学派这里,关注的焦点已经不再是如何化解这种高度的张力,而是如何研究理性国家和资本主义市场内部的“区位”以便解决社会问题(李荣山,2015)。在芝加哥学派看来,城市化变迁剧烈的工业社会中,滕尼斯理想中的“共同体”已经不可能再出现了,在这里,“共同体”更多地是指地域空间意义的“社区”(Wirth,1938),美国社会学界一般的Community Studies指的就是这一类型的社区研究。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传统的社区理论受到强烈的挑战,社区不再被认为是一种地域范畴中的社会群体,而是重新被界定为一种社会网络(Fischer,1975),“社区”不应该以地理范围来界定,而是应以亲密的社会关系的性质来定义。这种对个人有支持的亲密关系是带有强烈个人色彩的私下关系,而这些关系所形成的网络是种社会关系的结构,具有实质社区功能的意涵,故可以称为个人社区。

从个人社区和社会网络的理念中,成长出了从“社会资本”思路进入的对社区衰落的研究,其代表作就是帕特南所著的《独自打保龄:美国社会资本的衰落与复兴》一书。书中通过介绍美国城市中公民参与公共事务、集体活动、宗教活动甚至家庭朋友聚会逐年减少的现象及原因,分析出交往的网络与建立互惠、信任和规范的关系,并指出这些是人们进行有效合作、创造公民社会所需的“社会资本”的重要来源,而“社会资本”对一个强大的公民社会则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种社会资本的思路里,社区成了集聚社会资本、反映公民政治素质的场域,“社区参与”成了积累社会资本和公民社会力量的基点。进入20世纪90年代,社区研究不再局限于争议社区的定义、社会体系、互动关系、界定场域等方面,而是把社区研究提升到现代社会中一个公民对参与社区生活积极程度的高度上。这不只超出了滕尼斯的社会联系类型论,也超越了城市社会学对社区一般社会功能(如情感支持、守望相助等)的界定,而把社区视作参与式民主精神的基础开展场域。同时,受时代背景和社会现实的影响,这一时代社区研究的基调是社区的衰落和社会团结解体(帕特南,2011)。

我们可以看到,在美国,“共同体”概念被用以解释人们在城市化过程中所面对的问题。“共同体”在这里带有城市化之前的社会联系,或者说农业社会联系模式的意涵;同时因为社会科学强调“田野调查”的研究方法,“共同体”也因此成了有空间地域范围的“社区研究”(Community Studies)。而随着人们对互动体系认识的深入,社区研究的空间被打破,个人社区和社会网络概念建立起来。随着公民社会成为学界重要的社会研究议题,社区参与所衍生的“社会资本”成了社区共同体研究的重要部分。

(3)脱域:后现代社会中的共同体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以及通信和交通的日益便利,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联系和交往的纽带已经不再受到传统的血缘和地域的局限;同时,个体主义思潮甚嚣尘上对共同体形成很大的冲击,共同体有被打破和瓦解的趋势。

个体化对共同体产生了瓦解的作用,比如吉登斯提出了“脱域的共同体”概念。他认为共同体产生了新的形式,“现代性的一个特点是远距离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断影响我们的生活,这种影响正日益加剧。这就是我所说的脱域(Disembeding),即从生活形式内‘抽出’,通过时空重组,并重构其原来的情境”(吉登斯,2000:169)。

在原始意义上的共同体概念不断瓦解的同时,这一概念却不断被放入新的语境中而获得重构,如经济共同体、科学共同体、职业共同体等。“正如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所指出的,‘共同体’一词从来没有像最近几十年来(在这几十年中,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社会学意义上的共同体)更为不加区别地、空泛地得到使用了”(鲍曼,2003:12)。在传统意义上的共同体被解构掉的今天,共同体打破空间疆域,基于兴趣、能力、职业分化建立起来。

我们通过对“共同体”这一社会学概念在欧洲、美国,以及后现代性凸显的社会中演变过程的梳理,大体了解了这一概念在不同时期、面对不同问题时的所指。不可否认,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基础概念,“共同体”出现了许多分歧的定义,这是研究者的问题意识及研究途径不同所致(陈美萍,2009)。但以上所有对于共同体的探究都缺少对东方,尤其是中国共同体类型的关注。相比于西方社会,中国的情况更加复杂。在中国快速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传统的共同体依然存在。对于传统社会、工业社会、后现代社会同时存在的中国,“共同体”这一概念及其运行机制还需要做更为细致的探究。

对此,我们需要找到适合中国社会的“共同体”概念及其运行机制,以及这种共同体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变迁的路径。因此需要对中国农村社会的变迁进行梳理,在其中寻找可能的答案。

2.中国农村变迁

在对中国共同体的研究中,关于乡村共同体的概念是存在争论的。日本学者清水盛光、平野义太郎、戒能孝通和福武直等人依据“满铁”的《中国农村惯行调查》资料对中国农村基层共同体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张思,2005)。清水盛光和平野义太郎认为中国农村存在着“乡土共同体”,而戒能孝通和福武直则认为,中国近代农村是开放而非封闭的,没有村落共同体意识,因此不存在村落共同体。而本书认为,一方面,在社区研究的传统中,一个村庄社区由于地理区域的原因可以看作一个共同体进行研究;另一方面,村庄内部存在的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让一个村庄的人在一个大社会网络中被勾连起来,因此也可以被认作一个共同体。综合以上两个方面,从地域条件和相对较晚近的共同体内涵的“社会网络”条件来看,一个村庄都可以被看作一个共同体。

在中国历史上乡村社会存在不同类型的共同体,而且中国历史上的乡村共同体与西方的共同体理念有所不同(张思,2005),因此对乡村共同体的研究实践需要放入中国的历史与现状中进行考察。

(1)国家政权建设与中国农村社会关系变迁

讨论中国农村共同体的变迁,离不开对中国的国家政权建设脉络与中国农村社会关系的讨论。因为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文化,这些社会因素对农村社会施加的影响首先会体现为对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影响,并进而对人们生活着的社区产生影响。杜赞奇认为,“在研究村镇等具体而微的社区之前,首先要分析这些村镇所处特定有机环境中的各种社会关系”(杜赞奇,1996:250)。因此,试图分析当下中国农村社会变迁的路径,就离不开对村庄社会关系历史演进的恰当把握。

费孝通、杜赞奇、黄宗智等学者在农村问题上深入研究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双轨政治”(费孝通,1999)、“权力的文化网络结构”(杜赞奇,1996)、“半无产化”(黄宗智,2009)等核心概念都可以被理解为对社会变迁中乡村内外社会关系转变的洞察,这些经典研究也为我们深入研究农村社会关系变迁以及进一步分析农村共同体的变迁提供了很好的范本。

在传统中国乡村,基本社会关系和权力关系可以概括为“双轨政治”这一概念。即以“皇权不下县”为原则,皇权自上而下运作,而绅权自下而上运作,形成两条轨道同时进行的政治结构(费孝通,1999)。而在乡村社会的内部,政治上的“长老统治”和经济上的“互惠道义”形成了传统中国乡村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结构(张静,2007;黄宗智,2009);李怀印(2008)试图弥合国家与农民的二元对立关系,寻找他们之间合作的解释路径来分析农民生活的逻辑。

清末以来,中国乡村社会发生了变化。黄宗智提出了“半无产化”概念,这一概念不仅是经济关系上的概念,而且从小农经济变迁层面探讨了20世纪前半叶乡村社会关系的变迁。“半无产化”是指在20世纪前四五十年,越来越多的小农从他们的家庭农场中分离出来,同时依靠家庭农场和佣工收入为生。这种形式打破了传统村庄“道义经济”型的关系模式,经济关系的苛刻性,不再隐藏在亲属、朋友或邻居的人身关系外衣之下。对于一般农民来说,“半无产化”意味着他们从自耕农变为部分或完全脱离土地、每年以部分时间外出做佣工的贫农。因此,他们逐渐脱离村庄,与村庄共同体的利害关系日渐疏远,他们不再关心村中的事务,与村庄关系逐渐松弛,村庄共同体也从紧密型向较松散转化。对于地主来说,他们也开始进入城市,他们的利益和生活更多地与城市连接起来,这推动了他们与村庄和农民的再一次分离。(黄宗智,2009)。

黄宗智从经济层面的“半无产化”入手,分析了随之而来的乡村社会关系变迁;而杜赞奇则从政治方面的国家政权现代化建设入手,分析其如何导致了村庄“权力的文化网络”的瓦解。在传统社会,“权力的文化网络”是村庄内部的重要治理结构,乡村社会中的领袖只能产生于具有共同象征价值观念的组织结构之中,同时也是封建国家政权深入乡村社会的渠道。而现代国家政权绕过拥有权威的“保护型经纪”,通过“营利型经纪”榨取乡村资源,以增加对乡村的渗透和控制。因此,村庄原有政治精英难以继续维持“权力的文化网络”所赋予他们的“保护型经纪”的权威,大量村庄政治精英离开村庄,村庄的公共生活影响力渐弱,而“营利型经纪”开始控制并掠夺村庄资源(杜赞奇,1996)。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权力进一步深入村庄,乡村社会关系发生了重大变迁。在政治层面上表现比较明显,国家通过合作社、人民公社等体制建设将权力进一步深入乡村社会最基层,传统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发生改变,地方权威“官僚化”,取代了传统意义上与地方利益相联系的士绅精英(张静,2007)。而在经济层面上,国家通过土改、合作化等建立起集体经济形态,在改革开放以来又重新回归到市场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轨迹上来,在农村内部,实行了分田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单位变成了家庭,提高了劳动效率,节省出人力。大量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促成了乡村的“空心化”和农民的“原子化”(贺雪峰,2003);同时,许多村庄纷纷开展就地工业化,乡村工业在改革开放之后大规模发展起来,并从各个方面改变了农村的面貌(费孝通,1988)。在政治变迁与经济变迁的双重影响下,乡村原有的血脉相依、利益相连的社会关系发生了巨大改变,农民的生存与发展机会更多与外部世界联系在一起,逐渐显现出与西方不同的个体化趋势(阎云翔,2012);而随着自上而下的政治体制的推进,政治精英的利益则与乡土社会脱钩,体现为“保护型经纪人”向“谋利型政权经营者”的转变(杨善华等,2002)。

通过对乡村社会关系变迁的梳理,我们了解了国家与农民、村民之间关系的变迁脉络,以及村庄从分散化到强力政权之下的整合与再次分散的过程。除了政权因素,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农村的经济形态变迁给中国农村社会带来的变化,其中以农村的在地工业化为代表。

(2)乡村工业与社会变迁

在农村社会关系的变迁中,乡村工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半无产化”等重要概念就是在乡村手工业发展的基础上提出的。

费孝通认为,中国乡村从来就不是纯农业的生产方式,半工半农一直是农村生产的主要方式(费孝通,1999),而乡村工业对发展乡村生产以及克服城市大工业弊病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他主张农村就地工业化。新中国成立之后,城市负责工业、农村负责农业的城乡二元格局建立起来,原有的乡村工业多被作为“副业”而受到限制(费孝通,1999)。在改革开放之后,乡村工业才大规模发展起来,“在农民接受工业的同时,工业也在接受农民,影响农业,改变农村的面貌”(费孝通,1988:247)。有学者分析了这一时期的乡村工业化与村庄原有社会关系的关系,及其所引发的观念文化方面的变革,认为农业文化与工业文化之间的冲突与融合会对乡村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有促进作用(沈关宝,2007;杨美慧,2009)。在这一阶段,学者们多对乡村工业持肯定态度,认为乡村工业不但是发展农村生产、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的有效途径,而且为村庄的现代化提供了一条阳关大道(费孝通,2002)。但是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尤其是21世纪之后,乡村工业的发展遭遇挫折,在外部市场和内部政策的压力以及技术、市场等方面的限制下,多数乡村工业举步维艰(刘卫红,1994;周端明,2011)。

乡村工业的衰败并不意味着其对乡村社会再也不产生影响,相反,有学者认为,对中国农村工业化方式的研究可以回应社会变迁理论问题,给西方的大工业生产是社会发展必然的社会变迁理论提供新的思路,“中国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道路或将相当不同于西方大师们所‘发现’的历史规律或普遍发展道路”(甘阳,1994:54)。除了试图从中寻找出现代工业的发展可能存在的另一条分散化(decentralized)工业发展的道路,更重要的是,我们还可以试图寻求社会政治的现代转型可能存在着的一条从社会底层中产生的社会重组道路。换句话说,乡村工业对于农村来说,对社会组织方面的意义大于经济方面的意义,甚至为现代化道路提供了另一种可能。

这一条与西方不同的就地工业化道路可能有几种不同的走向,其成功者大多与城市化相融合,走城市化的道路,如经由村庄工业和厂房出租做大做强的“超级村庄”(折晓叶,1997),本身就处于城市边缘、从城中村而来的“都市村社共同体”(蓝宇蕴,2005),以及依然在集体所有制的经济形式下自身发展壮大成长为一个城镇的华西村(周怡,2006)。以上三个研究对三种村庄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变迁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我们可以发现,这几类村庄都是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逐渐与城市融为一体的,所谓“村庄”,更多强调的是集体经济的功能。但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其他更多、更普通、并不那么成功的村庄类型的存在,比如在城市化进行相对缓慢的内陆地区县城周围的村庄。由于县城自身经济发展缓慢,扩张能力有限,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也不足,因此其周围的农村即使在地工业化较为发达,但依然很难成为城市化的一部分。这类村庄大多没有太多外来人口就业,以本地人口就业为主。有村庄政治力量不集中、有不同的政治力量博弈,并未形成集权的村庄;还有有过集体荣誉和历史,但在工业化过程中逐渐被遗忘的村庄;等等。换句话说,在较为“普通”“常见”,甚至“日渐衰落”的内陆村庄中,当年轰轰烈烈的工业化发展壮大是如何影响村庄变迁的?在这个过程中,什么因素在起作用?当然村庄的类型不可能穷尽,但本书希望能够通过对这样一个较为“普通”的村庄在工业化过程中变迁的解析,来探究一个普通村庄的村庄共同体在工业化过程中的变迁,以及这种变迁的过程和机制。

事实上,乡村衰败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自工业革命以来,全世界范围内的许多农村都在经历着衰败与复兴。日本、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在工业化腾飞之后,农村地区都经历了兴起,又或多或少地走向衰败。在应对衰落危机方面,日本和韩国的农业协会起了很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台湾地区则兴起了社区营造运动,这些既可以为我们研究我国农村地区发展脉络提供范本,也可以为农村社区复兴道路提供可供选择的借鉴。我们试图将本研究放入世界变迁的背景下,在世界性普遍存在的问题中寻找中国的特殊性,以及重建的可能性,这也是本研究的终极探究目标。

综上,本书将面向以下问题:中国语境下,一个普通村庄共同体在村庄工业兴衰中的变迁过程和机制,以及在地工业化对于村庄共同体的影响。

三 研究思路

在介绍研究思路和框架之前,我们首先要对本书中使用“村庄共同体”而非“村庄社区”一词做出解释。其实,在本书的理解和框架中,这两个词汇并没有明显的分野。本书之所以使用“村庄共同体”一词,主要是因为:第一,本书更多强调村庄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共同联系,村庄共同体一词既体现了“村庄内部”这一地域内涵,也体现了“共同的情感”等内部联系;第二,虽然在学界的普遍认识中,“社区”一词并不具备强烈的行政地位和行政色彩,但是在政府如“村改社区”等强力推广语境下,“村庄社区”往往含有强烈的具有固定区域特征的行政色彩,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被强制赋予了“城市社区”的色彩。为了避免与行政体系使用的“社区”一词产生混淆,故本书中使用更具有学理色彩的“村庄共同体”一词。

我们希望通过乡村工业的发展和衰落来探究村庄共同体的蜕变,试图通过观察村庄工业的发展和衰落的过程所带来的共同体几个层面的转变,来探讨乡村工业与村庄共同体的关系。

通过对文献的梳理,本文认为村庄公共利益、村庄社会秩序、村庄文化规制是共同体得以整合的三个要素,乡村工业对共同体的影响通过这三个要素来实现。1949年之后,政府对农村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土改和合作化改变了农村的所有制结构,将村民的利益绑在一起,并且通过划分成分、建立生产队等一系列方式试图逐渐改变社会关系和村庄文化。在改革开放之后,随着人民公社解体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村的组织关系和共同利益发生了变化。在这一系列改变的过程中,村庄共同体的整合原则不断发生改变。因此,本书认为,村庄公共利益、村庄社会秩序、村庄文化规制,构成了中国共同体的内涵,我们可以从乡村工业的兴盛和衰变与这三方面之间的关系入手,来讨论村庄共同体的内涵和变迁逻辑。

首先是村庄公共利益,村庄公共利益是村庄共同体构成的基础和核心。在欧洲的共同体理念中,共同体之所以能够形成有两个传统,一个是由于成员之间有着共同的血缘、情感等基于“自然意志”的联结(滕尼斯,2010),另一个是由于成员之间存在着如职业伦理的约束和社会分工形成的相互依赖(涂尔干,2000;2001)。有一种关于合作制度起源的解释,将合作视为人们共同努力的产物,这些人共有一些相同的目标,受制于一系列义务以及在实行和控制方面精心设计的机制。当个体权利大致相等、在一些目标上意见一致并且接受共同的义务时,合作制度会出现并延续。当他们遭遇诸如战争、入侵、流行病和自然灾害等事件时,并且都有愿望消费依照个人策略无法获得的“共同生产的私人产品”(或共同产品)时,他们开始要求合作(Hechter,1987;1990)。事实上,人们聚落而居,是有相互的需求的,比如抗击自然环境和外部敌人的安全需求、生产互助需求、生活交际需求等;而基于社会分工形成的相互依赖建立在对自身利益诉求的基础上,但是也需要公共利益在其中进行调节以化解自身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在传统中国社会中,族田、公田一直在宗族和村庄中必不可少,社仓更是自宋代以来就形成的民间救灾救济的自发机制(俞森,1985)。新中国成立之后,经过土改和合作化运动,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下,每个大队首先是经济和生产共同体(项继权,2009),公共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是基于每个大队(村落)的。因此,我们在看待村庄共同体时,除了共同的情感依赖之外,还要看到共同体内部共同利益的重要性,从某种程度上讲,正是共同的利益将人们联结在一起。

公共利益的构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有制结构,而乡村企业所有制的变迁和产权特征正是中国乡村工业特殊的地方。乡村工业在发展过程中,村庄经济所有制发生了改变,通过承包这一行为,乡村工厂从集体所有变为个人所有,产权也并不十分清晰。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对村庄的贡献,尤其是企业主对村庄公共利益的投入,以及村民对企业主提供村庄福利的期盼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对乡村工业所有制转变的研究由来已久,且多集中于产权特征,如是否清晰,以及产权对乡村工业的影响等(Chang and Wang,1994;折晓叶,1997;陈剑波,1995;李稻葵,1995;冯曲,2000;潘维,2003)。本书认为,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关注乡村工业产权变迁对村庄的影响,比如从私有化过程中村庄公共利益变化的角度入手,探究村庄公共利益的产生、形成和配置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村庄、企业和村民对自身义务的认定、对他人的诉求、对村庄和他人的认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而这一切又对村庄共同体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随着村庄选举的推广,探讨公共品提供和村庄选举之间关系的研究逐渐增多。公共品供给与村委会选举关系的研究主要围绕两个方面展开。一是探讨村委会选举行为对村庄公共品供给的影响。调查研究发现,由于有了选举人的约束,村干部将增加对村民生产生活有利的公共项目,乡镇-村庄的财政分享体制也更多地向村庄倾斜(罗仁福、张林秀、黄季焜、罗斯高、刘承芳,2006;王书娜、姚洋,2007);选举的介入,对于缓解大病的负面影响、提高低收入家庭抵御风险能力、改善村庄内部收入分配都有所帮助(姚洋、高梦滔,2007)。但是,并非所有研究都显示了乐观的结果,如贺雪峰(2003)认为在税费改革以后,村庄已难以通过村庄自治中“一事一议”或“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获取供给公共品所需的费用。二是探讨公共品供给对村委会选举的影响,但目前对这个领域的讨论相对较少。刘玉照(2004)认为,由于公共物品提供的极度缺乏,村庄选举往往会与特定的公共物品提供结合起来,这些公共物品提供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选举。本书认为,村庄选举与村庄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比上述文献更为复杂,而村庄选举过程中的影响因素也将影响公共品的供给。因此,我们应该将村庄选举过程打开,只有在透彻分析村庄选举过程及其背后的利益分割之后,才能看清村庄公共利益在村庄选举中的作用,以及村庄公共利益的供给与享受资格受村庄选举的影响。

需要进一步解释的是,本书所指的村庄公共利益更强调其用途,而非其来源。也就是说,本书的着眼点在于能让村民共同受益的这部分利益。这部分利益包括由集体资产提供的,也包括村民对村庄的捐助,而捐助这一行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则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部分恰恰是社会学需要在乡村工业所有制转变和村庄公共利益变迁过程中做深入和细致研究的地方。比如在村民心中,谁应该为村庄公共事物提供捐助,捐助多少如何衡定;谁不捐助是村民可以接受的,谁不捐助会影响其声誉;等等。

其次是村庄社会秩序,它是共同体运行的保障。有学者认为,社会秩序可以通过失序来认识,通过不同时代出现的新的失序问题,可以反过来推出每个时期的秩序出现的问题(吴毅,2002)。的确,对于村庄社会秩序这一复杂的概念,本书也难以给出一个清晰的定义,只能依照先例通过社会秩序的外部特征来看待这一概念。本书认为,村庄社会秩序通过村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来体现,包括正式的秩序(如土改之后划分的成分、生产队算工分的方法,以及村民选举实行之后的选举办法等)和非正式的秩序(如家庭居住、财产继承、代际关系等)。接下来具体介绍村庄社会秩序的两个内涵。

村庄社会结构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通过土改和划分成分,村庄的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人们的身份和阶层由政治身份来划分,同时,随着国家政权的深入,还出现了代表国家权力的干部阶层,而这些与原有的传统社会结构混杂在一起;在改革开放之后,村庄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原有的政治身份的影响逐渐减弱,而经济地位越来越重要,甚至影响着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村庄社会结构包含了人们所处的位置,以及在这个位置上将采取的行动,因此可以在社会关系中得到集中体现。

比起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及其运作的方式在村庄社会秩序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如我在文献梳理中所述,社会关系是社会主体行动逻辑与行动策略的集中体现,而我们需要探讨的乡村共同生活的失序问题并不能单纯从博弈论或者集体行动逻辑角度获得足够的解释,需要诉诸村庄内外社会关系结构的具体分析。这种具体分析,试图去还原文化、历史、社会等各种因素对村庄及其中的个人的影响,从而将抽象意义上的人还原为一定历史社会空间中具体的人。因此,研究村庄共同体的改变需要从乡村工业对村庄社会关系的改变入手。

在乡村工业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私有化之后,村庄内部出现了老板和劳动者两个阶层,他们之间的关系在原来的亲属关系、邻里关系和社员关系之上又增加了一层雇佣关系。这一层雇佣关系的加入,对于村庄内原有的社会关系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是凌驾在原有社会关系之上,还是与之和平共处?

在这里要提到村庄精英的研究传统。从费孝通、张仲礼等对士绅(绅衿)的研究开始,村庄精英研究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费孝通指出,明清以来士绅集团中出现了精英替代现象,这种现象表明在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自上而下的秩序以外,还存在着从社会基层产生文化精英的社会流动机制,这些文化精英对官方的政治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在乡村的日常生活中也成为关键性的轴心。杜赞奇延续了这一研究传统,提出了“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重要的概念和分析框架,并指出传统的士绅为主导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衰败,代之以“保护型经纪”和“营利型经纪”这两类新型的政治精英(杜赞奇,1996)。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精英研究重点关注精英循环、精英替代,如“能人政治”等,其中有学者关注到工业化对村庄精英产生的影响,如王汉生强调工业化对新的农村精英群体形成产生了重要作用,进而提出党政精英、经济精英、社会精英这三种精英类型(王汉生等,1990;王汉生,1994);而村干部的角色也备受关注,在新传统主义范式和多元主义范式中,村干部成为村庄的“保护人”、国家政权的“代理人”及追求独立利益的“承包人”(宿胜军,2002)。村干部是体制精英,相应的,还有非体制精英和普通村民,共同构成三层的村庄权力结构(仝志辉,贺雪峰,2002)。

当村干部和企业主角色合二为一之后,作为村庄的政治和经济双重精英,市场化大潮下的他们与传统的村庄精英,或集体时代的社队干部有着明显的不同,传统精英的“泽被相邻”理念被市场化的利益导向所替代,村庄精英对村庄公共品的提供也不能满足村民的期待。这时村庄精英所扮演的角色、行为逻辑和追求、与村民之间的关系和冲突,及其对村庄共同体的影响和改变是需要归纳和探讨的。

最后是村庄文化规制,也就是道德风俗和乡土伦理等方面。这里的“文化规制”并不是指国家意识形态对文化生产所形成的“规制”,而是指社会中内在、自然形成的道德风俗和乡土伦理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和制约。对于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农村,道德风俗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转变,国家的、西方的、现代的意识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农民的脑海,对传统的道德风俗产生了深刻影响,而道德风俗的转变对于共同体来说至关重要。阎云翔指出,村庄伦理道德包含着人情、关系、脸面、礼物交换等在内的道德实践,既关系着道德规范,也与情感有关,形成了村庄的道德世界(阎云翔,2009)。私人生活领域的变革,带来了对村庄道德秩序的巨大冲击。农村的婚姻模式、婚后居所模式、婚姻实践、两性互动等方面的变革,对乡规民约意义上的传统伦理道德产生了消解作用,而后者正是赖以建构共同体的文化因素和心态(秦晖、金雁,2010)。然而,改革开放以来这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尤其是关于乡村工业化与村庄道德风俗和乡土伦理之间关系的研究则更少。也许是因为农村社会在政治、经济领域发生了太大的变化,与之相比,伦理道德方面的变化没那么显著。事实上,在工业化过程中,村民的个人生活和观念,村庄内的道德、风俗,以及村民对村庄的认同都发生了变化。这是不容忽视的研究传统,正如张静指出的,乡规民约在维续农村秩序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张静,2007)。不可忽视的是,认同感是合作制度的起源,或者说是共同体起源中很重要的因素。当人们置身于联系密切、朝夕相对的环境中,并且必须捍卫自身的完整和利益时,人们会愿意将自己视为统一团体的一员,植根于相互义务和彼此忠诚的网络中的人类情感纽带为合作的发生提供了“团结体制”的基础。一旦个体感知到集体认同和集体利益,并在之后形成伙伴关系和成员身份的观念,他们就开始为实现共同利益而合作(Mayhew,1971)。

因此,我们需要对此进行梳理和反思,尤其需要对乡村工业化给村庄道德与乡土伦理带来的影响做出细致的讨论。就像上文提到的,在村庄工业化的过程中,村庄内的社会关系发生了变化,亲属、邻里关系之上增加了雇佣关系,由此,在市场化影响下出现的利益取向,与传统的邻里互助取向共存于村庄中。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如何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是村民(同时也作为老板和劳动者)需要面对的。因此我们需要解释这种转变的过程,并对不同工业阶段中村庄道德风俗和乡土伦理的特点做出归纳。

具体来说,村庄文化规制可以包含三方面的内容:1.村庄的道德、风俗等非正式制度层面,即涂尔干所谓的“集体意识”(涂尔干,1999);2.对村庄的认同,这方面可以再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由于有着共同的历史所以产生的认同,其二是由村庄发展带来的自豪感和荣誉感而产生的认同;3.村民的自我判断和约束,这方面与村庄社会关系相关,是人们对自己生存环境的认知,并根据这种认知形成的符合自己理念和利益的理性选择,以及基于认知对他人的期待和判断,如村民对村干部的期待等。因此,与“集体意识”和“道德意识”概念相比,村庄文化规制所包含的内容更广泛,也更丰富。村庄文化规制通常通过非正式的村庄集体舆论在村庄日常生活和重大事件中起着不为人所察觉的作用。

村庄文化规制是展现村庄共同体变迁的重要因素。在涂尔干的理论体系中,从《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到《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他所关注和探讨的是同样的问题: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他寻求的是“社会何以可能”这一问题在原始社会的答案;而在《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中,他讨论的是在工业社会中如何凝聚社会意识。相对于韦伯的个体论来说,涂尔干讨论的是集体意识上的社会,是集体意识何以可能的问题,其中集体情感、民风、意识是关键。因此,对于本书来说,我们需要讨论涂尔干意义上的社会本质上的东西在经历了工业化之后是否发生了变化、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比如村庄之内的亲戚关系、血缘关系依然存在,但其内涵与以前相比是否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而这些社会关系的内涵和本质的变化恰恰是共同体整合原则变化的根本。因此,我们希望用“村庄文化规制”概念来补充“集体意识”所不包含的新内容,同时试着从中透视出共同体概念及其整合原则。

综上,本书试图从一个村庄的乡村工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入手,总结出不同阶段的工业发展原因、发展形态,及其对村庄共同体整合的作用,以此总结出不同阶段村庄共同体整合的特征。

图1-1 分析框架

本书的分析框架如下(见图1-1)。

1.乡村工业对村庄公共利益的影响以及村庄公共利益的变化(共有与私有的冲突和过程),及其对村庄共同体的影响:经过承包改革,企业从集体所有变为个人所有,我们要分析这种私有化的变迁是如何影响了村庄的公共品供给,如精英们对村庄公共品供给的投入、村民对此的评价和看法、其中的矛盾和问题,以及公共品供给给村庄团结带来的问题等。

2.乡村工业对村庄社会秩序的影响以及村庄社会秩序的变化(精英与百姓的冲突和过程),及其对村庄共同体的影响:村庄内社会关系,可以分为村庄精英/村干部与普通村民的关系,以及村民之间的关系。我们将分析在乡村工业发展以及所有制变迁的过程中,村庄精英/干部与普通村民的关系,以及村民之间的关系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存在冲突和矛盾。

3.乡村工业对村庄文化规制的影响以及村庄文化规制的变化(传统与现代的冲突和过程),及其对村庄共同体的影响:村庄道德风俗和乡土伦理主要通过社区舆论、村民的自我认同和对他人的认同,以及自我约束来实现,并与社会关系变迁相互影响。我们将通过分析道德风俗和乡土伦理在工业化过程中的变迁,试图窥视村庄共同体变迁的脉络。

以上三者的关系紧密,三者之间的作用是相互的,其中一方可以改变另外两方,反过来也会受另外两方的影响。如果其中一方发生改变,而另外两方没有改变,或者两方发生改变,另外一方没有改变,那么村庄共同体的平衡将被打破,将处于冲突的状态,直到三方都发生改变,相互适应,这时的村庄共同体达到另外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村庄共同体正是在这三者的改变中,从平衡到冲突再到另外的相对平衡,在这个过程中,村庄共同体发生了实质上的变迁。

四 研究方法和调查地点

本书将通过一个村庄较长时段的政治经济社会变迁史来理解经济因素对于村庄社会变迁的具体影响过程,故本书的研究采用了包括深度访谈、参与观察等在内的定性研究方法。本书着重研究不同人在同一事件中的诉求、意图、扮演的角色,不同群体和个人之间的互动,及其事后对自己和他人行为的解释,试图在这个过程中找出个人行动和选择的逻辑及其背后的影响因素。

从1996年开始,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杨善华教授带领的研究团队连续20余年进入华北P县西河村[1]进行农村社会综合调查,内容涉及经济、文化、生活、政治、信仰等多个方面,先后访谈了村庄近三分之一的家户。由于村庄中亲属关系复杂,熟人社会中各家各户信息相对通畅,因此我们也间接了解了许多没有访谈过的村民家里的事情,并在对不同村民的访谈以及对同一村民的多次访谈中进行验证,尽力得到对同一事件的不同说法,试图从中获得不同村民对其他人和事情的态度。20余年的调查积累了数以百万字计的访谈资料和文献资料,参与调查的团队成员还撰写了大量的田野调查日记,详细记录了访谈场景及背景信息,这些都成为本书的研究资料[2]。自2006年起到本书中案例的截止时间点2016年,我先后7次进入西河村调研,对西河村的村庄人物和故事有一定了解,先后访谈了包括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以及工厂主、养殖户、打工者等普通农民在内的多个村民。在大量团队调查资料和个人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本书的撰写。

本书选择西河村作为调查地点。费孝通教授曾经指出,选择调查单位时应考虑两个标准:首先出于实际考虑,应该是“调查者必须容易接近被调查者,以便能够亲自进行密切的观察”(费孝通,2002:24)的范围;其次出于研究考虑,能够“提供人们社会生活的较为完整的切片”(费孝通,2002:24)。西河村作为一个有着900多人口的自然村,同时也是一个行政村,是可以达到这两个要求的。首先,就像上文介绍的,本人所在的研究团队对西河村进行了为期20余年的持续调查,不但积累了大量访谈材料、田野笔记和文献材料,还在村庄内积累了大量人脉,每次进入村庄都有认识的村民主动和我们打招呼。更为难得的是,西河村的村民也习惯和认可了我们这些人每年到村里来一次,在村里东走走西逛逛,听他们说长道短。当大家都把每年的田野调查当作一件日常生活中理所当然发生的事情的时候,“访谈”的色彩就会淡化,村民也会更容易在访谈中展现其日常生活中的真实面貌。其次,西河村同时作为自然村和行政村,真正可以说是“社会生活的较完整的切片”。一方面,它是有着原有血缘、拟血缘、业缘等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的“事实上的群体”;另一方面,它也担负着行政职能,是国家行政的末梢,我们可以在这里看到政府政策对村庄和村民的影响。

西河村地处华北平原与太行山脉交接之处,所在县城P县隶属于本省省会城市。P县是有着光荣传统的革命老区,P县中心支部于1931年成立。在抗日战争时期,P县处于晋察冀边区的中心地带,1935年成立了第一支农民游击队,并成立了外围组织“青年文艺研究社”和“穷人会”,P县的革命英烈共有3000多人。因为在抗日战争期间全县人民踊跃参加革命队伍,故解放以后P县在华北平原各城市工作的干部众多,在中央和各省、区、市以及军队工作的省部级干部就有30名之多[3],因此无论是P县还是西河村,其外部政治资源,尤其是在中央政府中的众多人脉资源是可观的,后文中会提到,这为西河村早期的工业化提供了重要条件。

P县土地总面积2648平方公里,其中山地288万亩,耕地46万亩,水域46万亩,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耕地相对较少,在发展工业之前生活条件相对艰苦。全县共有23个乡镇、713个行政村,总户数12.43万户,其中农业户11.28万户,总人口44.4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1.18万人,全县农村劳动力为19.9万人。综合近些年的数据来看,县城整体经济实力排在全省40名左右(全省130余个县市),位处省内中上水平。

具体到西河村,西河村是水库移民迁建村,建村于1961年,从县城东北4公里的老河村搬迁而来,现址在县城西南约3公里处。20世纪50年代因修建水库,老河村的二、五、六生产队选择首批整队离开,来到现在这个位置,形成了现在的西河村。由于移民过程中原有社会结构基本未被打散,西河村大部分村民通过血缘、姻亲和拟血缘的干亲等亲缘关系同属于一个巨大的亲缘关系网络,这个网络在今天依然起着作用。

根据1996年的统计,西河村共212户、842人;到了2010年,增加为230户、926人。在十多年时间中增加了18户、84人,人口数量比较稳定。其中聂姓是村中最大的姓氏,共102户,占48.11%,人口将近全村人口的2/3,这个家族走出了多位在省会城市、县、乡镇任职的干部,也为其家族在村庄中获得较高的地位起到了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的作用。其他姓氏中,刘姓30户,占14.15%;孙姓28户,占13.21%;郭姓14户,占6.61%;王姓和左姓各8户,各占3.77%。

由于移民村人均耕地少,仅靠农业难以生存,西河村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发展工副业,创办了油房、挂面房、面粉厂、养貂厂、草绳厂、铸造厂、蜡厂、电气焊、机加工等16处工副业摊点。西河村铸造厂曾与某军工企业合作,生产坦克轮。1978年,全村年工副业产值突破500万元,利税超100万元。改革开放之后,原集体工副业变为个人承包经营,村民们办起食品加工厂、五金厂、私营汽车运输队、P县联营汽修厂、棉纺厂、木器厂、水暖件加工厂、制锁厂、建材加工厂、特种养殖场等20余家个体私营企业并发展壮大[4]。20世纪90年代开始,铸造厂、制锁厂、纺织厂成为村里的三大企业,这三个企业的企业主也分别担任过村干部。

西河村最大的姓氏聂姓内部可以分为三支。按照西河村村民的说法,家族内不同的房叫“院子”,刘小京据此将这三支分别称为“上院”、“下院”和“外院”(刘小京,2001),以示区分。上院是从聂修仁曾祖父这一系传下来的,以聂修仁、聂修贤,以及他们的子代聂继生、聂四强等为代表。聂修仁、聂修贤的大哥是中央部委的厅局级干部,二哥是石家庄铁路系统的中层干部,这为西河村在20世纪60年代兴办乡村工业创造了条件,也为其家族在村庄中取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奠定了基础。这个家族中的后辈在村里的工厂中担任重要角色,获得了较高的经济地位,并得以在村庄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影响力。下院是从聂范良曾祖父这一系传下来的,以聂范良、聂新华等为代表。这一支中也有不少人在县城政府部门担任中层干部,依靠自身的能力和外部资源,这一支的族人也抓住了乡村工业化的契机,创业成功,并与聂家上院分享村庄政权,代表人物聂范良、聂新华在西河村的工业化历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并分别担任过村党支部书记、支委、会计等重要职务。外院与上院、下院这两支血缘关系较远,他们在政府部门没有外部资源,长期以来在经济格局和政治格局中的地位略逊于其他两支,但优势在于人数众多,因此在村民选举之后,总会有人在村委会班子中占据一席。聂姓这三支构成了西河村的主要家族力量,从西河村迁村开始到现在,在村庄政治经济格局的相互博弈和力量角逐中各有胜负。

五 章节安排

本书以时间为线索,共有六章,除了第一章导论和第六章结语之外,中间的四章正文分别对应了西河村乡村工业发展的不同阶段。

第二章研究西河村乡村工业发展的初始阶段,从老河村迁村、西河村建立开始的1961年,到分田承包改革之前的1977年。这段时间的村庄所有制结构是集体经济,村庄公共品也由集体提供,村庄工业开始萌芽。这一阶段的事件包括迁村、通电、械斗、立碑等,本章试图通过这些事件中人物的表现和事后解释,来分析这一阶段村庄中的社会关系、乡土伦理,以及共同体整合原则。

第三章的叙述从1978年开始,到村庄领导人聂范良彻底离开西河村的1992年结束。这一阶段的时间划分与村支书聂范良的任期吻合,是西河村工业发展的早期和快速发展阶段。在这段时间里发生的主要事件是企业承包改革,企业承包改革带来了所有制的变化,村庄公共品提供也与前一时期有所不同。村庄领导人聂范良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带动了村庄的全面发展,并且提高了村庄福利,可以说,他是最后一个带有集体经济时代烙印的村庄精英。工业的快速发展和企业的私有化带来了村庄社会秩序和文化规制的变化,我们通过对企业承包改革和这一时期村庄公共品供给,以及村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伦理道德变化的分析,可以归纳出这一时期村庄共同体整合的原则。

第四章的叙述从聂范良彻底调离西河村的1993年开始,到2009年金融危机影响村庄结束。这时,西河村的工业发展和村庄治理进入了新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西河村的乡村工业继续平稳缓慢的发展,企业的所有制彻底变为私有,村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村庄精英遵从的行为逻辑也与上一代截然不同,他们在市场大潮中日益理性化,对村庄公共品的提供降到最低。这阶段发生的主要事件包括承包费改革、修路、几次村庄选举等,通过对这些事件及其背后的人物行动的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这一时期村庄社会秩序、村庄文化规制的变化。

第五章从2010年写起。受席卷世界的金融危机的影响,这一阶段西河村的乡村工业急剧衰落,到了2015年,村里只剩下一家工厂还在开工。随着工厂的倒闭,部分工厂主和大部分工人离开村庄,到外面发展,村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发生变化;而一个在外打拼多年、靠经营民间金融业务发家的年轻人回村竞选村主任成功,他以提供村庄公共品的方式获得了很好的口碑,并通过政府的项目让村庄重新燃起自豪感。这标志着村民的理性选择代替了原来的乡土认同,村庄内的功利诉求增多,村庄共同体倾向功利化;但同时,在政府资源下派方式改变之后,国家与村庄的关系发生了改变,村庄共同体有再次整合的可能。

第六章是结语,将从几方面对上述分析进行小结和讨论。这部分试图总结乡村工业与共同体的关系、国家治理模式变迁对村庄共同体的影响,以及村庄共同体变迁的脉络和机制,并就村庄变迁与凝聚力构建的不同模式、有限个体化以及村庄变迁与社会底蕴等方面进行讨论。

本书以时间为序,意图全面展示不同阶段村庄内部社会关系、乡土伦理的特点以及共同体整合的原则,以此展现村庄共同体发展的脉络和过程。同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农村的发展程度不一,本书所展现的不同发展阶段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对应不同地区的现状,因此本书采用这种时间跨度的写法,希望能够面向我国现状,对发展程度不同的其他农村地区有所贡献。


[1] 本书对所涉及的地名、人名均做了匿名处理。

[2] 在本书直接引用访谈材料时,将以脚注的形式注明访谈对象的姓名及访谈时间。

[3] 参见P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P县县志》,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

[4] 引自西河村村史馆展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