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东方的他者:中国古诗在20世纪美国诗学建构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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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相见时难:汉诗与20世纪初期美国现代诗歌运动

We cannot escape in the coming centuries,even if we would,a stronger and stronger modification of our established standards by the pungent subtlety of oriental thought,and the power of condensed oriental forms.

在未来许多世纪中,犀利微妙的东方思想及其凝缩形式中的强大力量,对我们既有准则的冲击将越发强烈。就算想要逃也逃避不了。[1]

中国诗歌在20世纪初美国现代诗歌运动兴起之时进入美国文坛,很快便受到广泛关注。在此之前,英语世界虽已经出现对中国古诗的零星翻译,但选择范围过窄,一部《诗经》被翻来覆去地用英文重写了好几次,尚且有些版本的直接源头并非中文。在1910年即被艾略特视作现代主义运动中“里程碑”式的一年[2],事实上也有一定数量译介中国古诗的作品问世,但问津之人以东方学家居多,认真研读汉诗的英美诗人尚未形成气候。但是,1915年庞德《神州集》出版之后,中国古诗短短几年间在美国诗坛掀起一股热潮。《松花笺》《群玉山头》等作品以及相当数量宣称自己受到中国古诗启发的美国诗人涌现出来。或笔谈或面谈,或合作或论战,他们用带有欧洲中心论的主观,积极勤奋地解读这些用“最适合写诗”的中国表意文字凝结成的简短诗行[3],俨然成为那个时代美国文坛的一道特殊风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的二三十年里,中国诗歌逐渐式微,淡出美国读者视野。这次中国古典诗歌热延续了十数年,波及二三十名诗人,在中美文化交流史上留下了光彩一笔。过程多少有些无意识,中国作家参与者也甚少,疏漏和偏误之处更不胜枚举。但重要的是,这次运动可被看作中国文学被动进入世界文坛的第一次举动,它为后世的中国想象留存了一张“旧影”[4]。在由第一次世界大战所引发的全球化运动中,美国现代诗人用与众不同的前卫诗学向世界清楚地展示了汉诗,以及中国语言的高度可塑性,即美国现代诗人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塑造与发展汉诗带来的思想,如庞德眼里的汉诗代表韵文实验的高度压缩和凝练,在洛威尔看来汉诗接近实验性散文的理想途径。无论在具体哪一种实验中,汉诗对美国现代诗歌运动中诸多愿景的实现都起到了催化作用,给为社会思维定式所困的现代诗人提供了另一种叙事方式和思考路径,得以重新发现和突破自我。更重要的意义是在高度现代化的社会背景下,合法化并巩固欧美诗学中早已萌芽的现代性特色鲜明的诸多想法,如探求亚当语言、使用抽象句法、对呈现的片段化和异化的追求等。

在最近三十年内,汉语和英语世界中关于此课题的研究著述已经达到一定数量。研究者注意力多集中在“什么是”问题上,即有哪些美国诗人翻译和吸纳了中国诗歌,包括中国诗歌所代表的中国文化和哲学内容等;而少有人把研究问题设为“怎么是”,即吸纳了中国诗歌元素的美国现代诗歌究竟达成什么样的修辞学和诗学效果,这些诗歌对诗人自己和读者产生的作用如何?而且,即使对“什么是”这一问题的讨论,目前也鲜有人问“什么不是”,即中国诗歌对美国诗学的影响的限定在哪里?什么作用真正和汉诗有关?因果关系有多么坚固?这些疑团必须解开,否则研究很容易陷入盲目和虚幻,被主观臆测以及零星旁证左右的被动境地。主观意识产生的诠释能力往往强大到具有压倒推理分析的潜在危险。如果单凭中国古诗和某些美国现代诗之间的“相似”,或者观察有何种中国元素,如句法、用词、意境等融入美国诗歌,而忽略美国诗人在翻译和改写中有意识/下意识放弃的成分,则难以构成对研究事物的完整理解。例如,庞德在1915年写给哈里特·蒙罗(Harriet Monroe)的信中写到,他努力要“让艺术得到应有地位,作为普遍接受的准则和文明的灯火”(to set the arts in their rightful place as the acknowledged guide and lamp of civilization)[5]。这段话和“为往圣继绝学”有一定相似性。但如果认为庞德当时阅读了北宋明儒张载论述之后而发此言则过于武断。

另一种倾向是在研究中美诗歌交互活动中把目光专注于庞德单独一位诗人。庞德对中国诗歌译介的贡献毫无疑问是巨大持久的。艾略特将庞德当作是“我们时代中国诗的发明者”[6]。这是权威诗人做出的权威论断。当对这一时期的文学转型和诗歌交流认识尚浅之时,仅以庞德一位诗人论事是一种方便,也多少出于无奈。实际上,根据萨义德在半个世纪之后的观察,岂止几首汉诗,整个东方本质上而言都是欧洲的发明[7]。如今,学界广泛认为美国诗歌现代化运动是具有多重流派、多个源头的思想革新。过于突出庞德造成的认识缺陷至少体现在两方面:忽略庞德身前(如休姆)、身后(如威廉斯)和身边(如洛威尔)的人物以及他们对中国诗歌在美国的接受和传播所产生的作用。庞德在众多诗人队伍中出列的结果,是让他的诗学实践诸如并置、零度风格、直接描写物体的做法与流行于他同时代诗人中的思想运动脱节,这些做法夸大并最终歪曲中国诗歌对庞德个人,乃至对美国诗人整体产生的影响。根据休·肯纳(Hugh Kenner)的观察,即便没有庞德和费诺罗萨,汉诗也会对当时的自由诗运动以及文学审美发生重大影响[8]

其次,将现代化运动中所有英汉诗歌交流的主要源头归结到一个人,势必生成如下潜台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诗歌在这一阶段突然流行有理由被认为是一种偶然和巧合。如果庞德在1912年未能接触到费诺罗萨的遗稿,那么历史将会怎样演进?如果接触遗稿的不是庞德,若费氏遗孀将文稿托付庞德身边的其他同样在进行意象主义创作实践的诗人[9],那么现代主义运动会产生何种变化?对这些问题的严肃研究超出了本书范围,但这些问题本身至少说明,中国古诗在美国诗歌现代化过程中起到激发作用,它作为一种“外在”,必须被“看见”才能产生作用,成为影响整个运动的“契机”。而契机本身在进入之后则面临退居二线,被发展潮流边缘化的宿命。这与实际历史发展相当吻合。

试图对这场运动获得真实的理解,注意力当投放在“英美诗歌发展的必然趋势”上,而非单纯去讨论或者发掘中国诗歌本质如何,或者简单罗列美国诗人勤奋和错误的翻译,如何在诗作中提及中国和使用中国元素。笔者相信“中国诗歌的本质”或者所谓“中国元素”乃是不定的概念,容易受到观察者的认识角度与个体倾向的影响。发现中国诗歌的普遍特点,汉诗英译的常见偏误,以及洋溢着中国风的诗歌元素是容易的,但发现只是认识的第一步。中国古诗本身的创作、结集、诠释早已完毕,是“死的书本”,而现代化运动中的美国诗人尚处在发现、理解和驯化其他文明诗歌进行之时,是“活的作者”。因此,在分析研究美国诗人对中国诗歌的接受之前,若试图清楚辨析为什么这些诗人出于机缘巧合邂逅中国诗歌——来自半个地球之外、历史上千年之前、文化和思想上相似之处甚少的文学作品时,能够在较短时间产生与诗学输入不相称的兴趣和灵感。尤其是这次事件发生的历史大背景乃是美国或者整个西方世界正处于现代化的黄金时期而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典大厦正在被外部和内部合力解构或者拆除的20世纪初,则当从检查“看见”事件的关键人物在尚未直接接触到可读的中国古诗之前的思想状态和认识取向入手[10],目的是获悉美国诗人“看见/观看”中国古诗时抱持的观点,“看见/观看”之后的反应,呈现观看的后果和后果背后的原因,即对诗歌现代化运动造成广泛影响的思想源头,同时也尽可能在论述中降低本书作者自身的主观性,与“论从史出,论从实出”的理想保持一致。


[1] Fenollosa & Pound,1959,p.58.

[2] Brooker,1994,p.46.

[3] 关于对中国文字是表意符号的看法以及它最适合用来写诗的论断,源自费诺罗萨然后被庞德发扬光大。见Fenollosa & Pound,1936.

[4] 中国古诗翻译成英文之后,有不少作品成为经典的英文诗,而不单纯是经典的译文诗。详见钟玲,2003,pp.34-44.

[5] Pound & Paige,1971,p.48.

[6] Eliot,1928,p.14.

[7] 翻开萨义德《东方学》(Orientalism)正文第一页就能读到这句话:The Orient was almost a European invention,and had been since antiquity a place of romance,exotic beings,haunting memories and landscapes,remarkable experiences...见Said,2003,p.1.

[8] 原文是“composition à la mode chinoise was one of the directions the vers-libre movement,guided by current intuitions of beauty,was fated to explore had there been no Fenollosa and no Pound”,见Kenner,1971,p.196.

[9] 庞德1914年所编的《一些意象派诗人》(Des Imagistes)便收录了阿伦·厄普沃德(Allen Upward)、弗兰克·弗林特(Frank Flint)、理查德·阿尔丁顿(Richard Aldington)、弗莱契以及威廉斯等人的作品。

[10] 事实上,庞德在看到费氏遗稿之前,早已多次造访过大英博物馆。因此他的确已经看过众多题写在绘画和器皿上的中国古诗。只是当时对他而言尚“不可读”或者不可详读。详见Holaday,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