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林探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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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部落到国家

我国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早在170万年以前,远古的人类就已经生活在我们祖国这块辽阔的土地上。这可从云南元谋、陕西蓝田、北京周口店等地发现的他们的遗骸和遗物中得到充分的证明。这些远古人类就是中华民族最早的祖先。他们经过长期的进化和发展,在进入文明时代以前,已经形成了华夏、苗、羌等集团。各集团的社会发展不平衡,居住于中原地区的部落集团最先进入了文明时代。

一、黄河流域的部落集团

部落是原始社会的一种社会组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血缘相近的氏族构成。据文献记载,在我国黄河流域,早在5000多年前就居住着众多的部落集团,其中最著名的有炎帝、黄帝和蚩尤三大部落集团。

炎帝部落集团是传说中最远古的一个部落集团。这个部落的发祥地可能在今陕西省的东南部。

《国语·晋语》说:“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史记·五帝本纪·正义》也引用《帝国世纪》说:“神农氏,姜姓也。母曰任姒,有蟜氏女,登为少典妃,游华阳,有神龙首,感生炎帝。人身牛首,长于姜水。”姜水是渭河的一条支流,位于今陕西省岐山县东。之后,这个部落又不断向四周(尤其是向东)发展。关中、晋南、豫西、鄂北等广大地区都成了他们的活动区域。

相传黄帝部落的形成比炎帝部落稍后。他们最早生活在陕西北部,过着游牧生活,后来逐渐向东迁徙。他们顺北洛水南下到达今陕西省的大荔、朝邑,然后东渡黄河,沿着中条山和太行山向东北迁移到今天山西省南部的黄河沿岸,最后在今河北省的涿鹿一带定居下来。

最初,黄帝部落的势力并不很大,只有以熊、罴、貔、貅、貙、虎六种野兽命名的六个氏族。有熊氏族在这个部落中居于首要地位。到达黄河流域以后,由于经济生活的改善以及对外战争的胜利,这一部落的实力有了明显的增强。《国语·晋语》说:“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这二十五宗显然是指黄帝部落进入黄河流域以后所扩大了的氏族数。

蚩尤是九黎族部落的首领。这一部落集团最初大概是由聚居在淮河流域的太皞族发展起来的,据《逸周书·尝麦》载,蚩尤曾“宇(宅)于少昊,以临四方”。后来,他们又不断向山东和河南发展。

蚩尤部落的规模相当庞大,相传蚩尤有“兄弟81人”,大概是指这个部落集团一共有81个氏族。他们是最早进入中原地区的部落之一。

上述三大部落自从形成以后,都不约而同地向中原发展,在共同开发中原的斗争中,时而联合,时而相争,为华夏民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二、黄河流域部落联盟的产生

炎帝、黄帝和蚩尤部落最初都是相互孤立的集团,彼此间相隔甚远。后来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各氏族和部落的活动区域日渐扩大,彼此间的交往也日益增多,而战争则是部落交往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

从古代文献留下的材料来看,大约在5000年前,炎帝、黄帝和蚩尤三大部落就为争夺地盘展开了数次激烈的战争。

据说,最早的一次大规模冲突发生在炎帝部落和蚩尤部落之间。战争的双方,一方是炎帝部落的共工氏,另一方是蚩尤部落。这次战争显然是与蚩尤部落从东向西发展,夺取共工氏的土地有关。战争从一开始就打得十分艰苦,据说共工氏“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淮南子·天文训》),但结果还是抵挡不住蚩尤部落的进攻。共工氏在极为不利的情况下,“乃说于黄帝”(《逸周书》),向黄帝求援,这样,黄帝部落便与炎帝部落结成了联盟,共同对付蚩尤。他们“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史记·五帝本纪》),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涿鹿之战。

战争开始,黄帝派应龙蓄水,布起水阵抵挡蚩尤;蚩尤乃请来风神雨伯,一时风雨骤起,冲垮了应龙的水阵,在这危急关头,黄帝又请来了旱神女魃,制服了风神雨伯,并最后打垮了蚩尤部落。据说这场战争打得十分残酷。《庄子·盗跖篇》上说,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流血百里”。

蚩尤被杀以后,其他的九黎部族便纷纷起事,向黄帝讨还血债。黄帝遂画蚩尤像以威慑天下,“天下咸谓蚩尤不死,八方万邦,皆为弭服”。此后,他一方面“命少皞清正司马鸟师”,即让少皞统领夷人各部;另一方面又去蚩尤之凶,“迁其民善者以邹鲁之地,迁恶者于有北之乡”(《拾遗记》)。这样,黄帝集团又与蚩尤集团结成了联盟。《韩非子·十过篇》中说的“昔者黄帝合鬼神于泰山之上”的传说,实际上就是黄帝召集联盟大会的写照。

在黄帝部落与蚩尤部落结成联盟的同时,炎帝部落又开始同黄帝部落发生争执。争执的原因是“炎帝欲侵陵诸侯”,于是黄帝便“修德治兵”,“以与炎帝战于坂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史记·五帝本纪》)。这样,黄帝便扫清了进入中原地区定居的各种障碍。此后,黄帝部落就和蚩尤、炎帝等部落一起共同承担了开发黄河中、下游两岸广阔而又肥沃的土地的重任。

三、尧舜禹时代的部落联盟

尧、舜、禹是原始社会末期在黄河流域相继出现的三个部落联盟首领。尧舜禹时代大约相当于古罗马的“王政时代”,是氏族制度向国家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的特点是:既保存着氏族制的大量因素,但同时也有了向国家过渡的迹象。尤其是从舜以后,这种迹象表现得更为明显。

从文献中可知,这时的部落联盟主要有两种管理机构:一是部落联盟首领,二是部落联盟议事会。至于是否有人民大会还不得而知。

部落联盟首领主要来自成绩卓著、为民除害的英雄。而这种地位的取得,又显然是《礼记·礼运》所说的“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结果。这可从尧和禹的当选中看得十分清楚。据说,尧时社会极不安定,猰貐、凿齿、九婴、大风、封豨、修蛇等氏族部落首领为非作歹,皆为民害。于是“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禽(擒)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淮南子·东经训》)。禹的当选也是如此,据《史记·夏本纪》记载,禹在治水期间,“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终于取得了治水的胜利。大禹治水的成功,大大减少了洪水对群众的威胁,提高了他在群众中的威信,取得了舜的信任。舜先赐给禹玄珪,后又“荐禹于天,为嗣”(《史记·夏本纪》),让他继承部落联盟首领的职位。

部落联盟首领也像古希腊的巴赛勒斯和古罗马的勒克斯一样,是军事首长和某些法庭的审判长。但他不掌握民政方面的权力,也绝没有处理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力。他的一切重要活动都要得到部落联盟议事会的批准。部落联盟议事会是联盟的重要管理机构,它由参加联盟的各氏族部落首领组成。联盟的重要事务都由部落联盟议事会讨论决定。传说尧时,洪水泛滥成灾。《孟子·滕文公上》说:“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逼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尧独忧之。”于是尧便召集部落联盟议事会,让大家讨论提出治水人选。四方首领一致推举鲧,说“鲧可”。尧开始不赞同,说“鲧负命毁族,不可”(《史记·五帝本纪》)。后来在各部落首领的坚持下,尧还是顺从了大家的意见。舜时所任命的各种管理人员,也是在经过部落联盟议事会的商讨以后才决定的。此外,部落联盟的首领也都由议事会推举产生。相传尧年迈时,就曾在部落联盟议事会上讨论过继任人问题。当时有人提议让尧的儿子丹朱接任尧的职位,尧不同意,认为丹朱心既顽嚣,又好争讼,不可用之。尧又问各部落首领,他们中是否有人能顺事天命,接替他的职位。部落首领们都认为他们没有这个德望接任部落联盟首领的职位。后来,大家一致推举舜。尧接受了大家的意见,在生前就把部落联盟首领的职位交给了舜。于是便出现了“舜南面而立,尧帅诸侯北面而朝之”的局面。有人认为,这是舜夺取权力的一种标志。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因为在“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时代,人们(包括部落首领)选择首领的目的是把本部落联盟治理好,而根本没有“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的思想。所以无论是舜担任部落联盟首领,还是尧任部落联盟首领,他们都是部民的公仆,没有尊卑和君臣之分。他们的任期长短也同样由部落联盟议事会商量决定。

相传,舜到年老时也效法尧的做法,召集部落联盟议事会讨论他的继承人问题。因禹治水有功,深得舜的信任,所以他推荐禹为他的继承人,结果得到了部落联盟议事会的同意。禹便成了继舜之后的部落联盟首领。

战争是尧舜禹时代部落联盟的经常性事业。战争的目的显然是掠夺邻人的财富。在这一时代,中原地区部落联盟的最大敌人是南方的苗蛮。苗蛮又叫三苗,大约由三个氏族或部落组成,最初活动于鄱阳湖和洞庭湖之间的广大地区,到尧舜禹时已发展到河南境内,与正向这一地区发展的中原部落相遇,并发生冲突。

传说最早与南方苗蛮集团发生冲突的是尧。《吕氏春秋·召类》说:“尧战于丹之水之浦,以服南蛮。”丹水即今丹江。战争的结果是苗蛮集团被征服了。但尧并没有对苗蛮进行奴役,相反,而是让他们加入了中原地区的部落联盟。

继尧之后,舜又对南方三苗部落集团进行了一次更大规模的征伐。史书中就有“舜窜三苗”,“舜却苗民,更易其俗”之说,但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还要数禹对三苗的征伐。这次战争的起因据说有两条,一是苗民不敬鬼神,二是苗民用刑罚,杀戮无辜百姓。《尚书·周书·吕刑》上说,“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刵、椓、黥……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苗民,无世在下”,于是就挑起了对三苗的战争。很显然,这只是一种借口,因为在原始社会,部落始终是人们的界限,每一部落和部落联盟都自成一个小天地。他们有自己的信仰,有自己的道德标准。禹使用上述理由显然是为了掩盖其对外扩张的本质。

据说,禹在向三苗大举进攻以前,曾举行了誓师大会。“禹曰:‘济济有众,咸听朕言!非惟小子,敢行称乱。蠢兹有苗,用天之罚。若予既率尔群封诸君,以征有苗。”(《墨子·兼爱下》引《禹誓》)战争延续了很长时间,最后禹用箭射中了三苗的首领,致使苗师大乱,才取得了这次战争的胜利。

战争的频繁进行和不断胜利,对中原地区的部落联盟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

首先,战争的胜利扩大了中原地区部落联盟的疆域范围,促进了不同氏族部落之间的融合,加速了血缘联盟部落的解体。原先只有炎、黄两血缘部落组成的联盟,到尧舜禹时代,已经变成了一个庞大的地域联盟。它不但包括以黄帝为始祖的部落,而且还包括了分别奉颛顼、帝喾、伯益、皋陶为始祖的夷人部落,和以四岳为宗神的羌人部落。随着联盟人数的增加和联盟疆域的扩大,联盟内部的事务也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所以到舜时,便出现了许多新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其中有管农事的后稷,管百工的司空,管教化的司徒,管刑狱的士,管郊庙祭祀的秩宗,管承上宣下的纳言,管十二州的州牧以及管礼、典、乐等职事的官员22人。虽然这种机构还是出于维护部落联盟的共同利益而设,但它已经包含了发育成为国家权力的胚胎。

其次,战争的胜利和疆域的扩大有利于治水工程的顺利进行。众所周知,治水是黄河流域各部落的一件大事,它关系到这些部落的生存和发展;同时,它又是一项极其艰难的综合性工程,既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又需要打破“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隔绝局面,对整条河或整个水系进行全面治理。这在部落联盟较小的时候,显然是做不到的。因为在那时,人们最多只能对本部落联盟范围内的那段河流进行治理,所以根本无法达到治理水患的目的。共工和鲧的治水方法本身就是这一时代的产物。然而到大禹时代,情况却有了变化。中原地区的部落联盟经过长期的奋战,实力已经有了明显的发展。它的势力不但发展到黄河下流,而且还向南发展到江汉平原,这就为大禹全面治理水患创造了条件。

再次,对外战争的胜利以及治水的成功,又为中原地区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以至到大禹时代,这一地区竟达到了能够提供一定数量的生产剩余额的水平。于是奴隶制和私有财产便出现了。在战争中俘获的战俘,再也不像以前那样被处死,而是被变为奴隶,即“亡其氏姓,踣毙不振,绝后无主,湮替隶圉”。后人在追述奴隶制度时,常常追溯到“黎苗之王”,说是“人夷其宗庙而火焚其彝器,子孙为隶,下夷于民”(《国语·周语下》)。奴隶制的出现对以氏族和部落为基础的原始社会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它表明氏族制社会已经走到了尽头。

最后,战争的胜利也加强了部落联盟首领的权力。原先的部落联盟议事会已形同虚设,日益成了为联盟首领服务的工具;联盟首领也不断向专制、集权转化。他不但可以任意向各部落首领索取贡物,而且还可以随意杀死部落首领。例如,禹曾“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国语·鲁语下》)。大禹的这一举动本身就说明:到大禹晚期,中原地区的部落联盟已经步入了文明社会的门槛,大禹自己也完成了从部落联盟首领向国王的转变。

传说禹年老时,曾推举皋陶为继任人,后来皋陶先禹而卒,大家又推举伯益,但禹却在暗地里培植他自己的儿子启。到禹死后,启即夺取了禹的职位。这样,长期流行的民主推选制度已经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便是王权的世袭制度。至此,代表统治者利益的国家终于在黄河流域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