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独立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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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起义爆发的原因

大起义的爆发不是偶然的,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政治经济背景。直接促成大起义爆发的是英国新阶段的殖民政策。1813年以来英国工业资本对印度的沉重剥削压迫使印度人民与英国殖民者之间的矛盾空前激化,英国殖民者实施的各种倒行逆施的政策使得印度社会各个阶层不满情绪普遍高涨,印度人民的强烈仇英情绪通过起义迸发出来。

一、英国殖民统治的强化

从1757年英国侵占孟加拉起,到1849年兼并旁遮普为止,经过差不多100年的征服,整个印度完全沦为英国殖民地。英国殖民主义者“像海绵一样从恒河边上吸取了财富,又挤出来倒在泰晤士河中”[1]。仅在1757—1815年这一时期,英国殖民者在印度所掠夺的财富已达10亿英镑。此外,东印度公司的贪婪掠夺,也帮助英国完成了原始资本的积累。印度大量财富外流,使英国很快完成了工业革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资本主义工业强国,但在同时给印度带来了无穷的苦难和贫困。19世纪中叶,田赋约占东印度公司总收入的2/3。

随着英国工业革命的完成,工业资产阶级的成长,1813年,英国议会通过的《特许状法案》取消了东印度公司200年来对印度贸易的垄断权。英国更加不择手段地大肆勒索印度劳动人民的财富,让它们源源不断地流入英国,并实行了保护英国资本的关税政策,使英国工业品潮水般地涌入印度,开始了英国工业资本掠夺印度的新阶段。

1833年英国议会作出决定,准许英国人在印度经营种植园,这是把印度直接变成它的原料产地的开始。从19世纪中期起,英国资本开始输入印度。19世纪后期,英国对印度的投资主要限于铁路、水利和种植园,其中以铁路为主。英国在印度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铁路网。铁路的建设始于1848年,它使农村和城市联系起来,农村的落后封闭状态被破坏,割据林立的土邦王国不再自成一体,政治上支离破碎的印度由铁路联结成一个整体。但需要明确的是,建筑这些铁路并不是为印度服务的,而是主要为英国工厂获取廉价的原料和销售工业品的方便而修筑的,因此,铁路所到之处,当地手工业中心迅速衰落,农村的贫困凋敝情况日益加剧。

二、农民手工业者陷入绝境

英国殖民政策新阶段的恶果到19世纪中期已充分显露。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英国急需印度成为自己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在18世纪中叶前,手工棉纺织业是印度最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不仅面向国内市场,而且也对国外出口。随着英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实施和英国工业革命的发展,印度城市的传统手工业工人丧失了国外市场,不仅如此,国内市场也受到英国纺织厂主的激烈竞争。英国的纺织机器几乎消灭了印度全部的城市纺织工人。马克思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中写道:“不列颠入侵者打碎了印度的手织机,毁掉了它的手纺车。英国起先是把印度的棉织品挤出了欧洲市场,然后是向印度斯坦输入棉纱,最后就使英国棉织品泛滥于这个棉织品的故乡。……不列颠的蒸汽机和科学在印度斯坦彻底摧毁了农业和制造业的结合。”[2]

昔日著名的纺织中心达卡,到19世纪40年代,人口由原来的15万锐减到3万,另一纺织中心贝拿勒斯到50年代至少有15万人成了无固定职业的赤贫工人。失去谋生手段的城市手工业者大批死亡。上千年曾经辉煌于世界的印度手工业从此一蹶不振。当时统治印度的英国总督威廉·班廷克面对工业萧条的局面说:“商业史上这种悲惨境况是从未有过的,棉织工人的白骨使印度平原都白成一片了。”[3]

大量手工业者,有的被迫成为城市赤贫,有的则涌向农村,同被新地主兼并土地的破产农民一起,变成佃农,生活条件更加恶化。在如此残酷的境况中,印度农民痛斥:“别看他们(殖民者)的脸白,可是他们的心黑!”英国殖民主义者的残酷掠夺,使印度经济破产,饥荒不断发生。这种情况在印度北部和中部尤为突出:1770年的大饥荒夺去了孟加拉1/3居民的生命;1781—1824年,马德拉斯发生了5次大饥荒;1812—1813年和1824—1825年,孟买发生了严重饥荒;1803—1837年,西北省发生了7次大饥荒。

为了适应英国工业资本对印度农业掠夺的需要,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在改组行政组织的同时,英国人也改变了印度的土地制度。在英国人到来之前,印度还未有近代意义的土地关系。印度社会虽然存在着依靠地租生活的柴明达尔封建土地所有制,但大部分土地是农村公社使用,土地不能买卖。1765年东印度公司取得了代替莫卧儿帝国在孟加拉征税的代理征税权。开始时,派柴明达尔到农村中征税,后来把征税权拍卖给出价最高的人。原来的柴明达尔多为农村中富人,拍卖后大多是城里的商人变成柴明达尔。税额由他们自己定。柴明达尔根本不考虑农民的生活状况,只关心收入的多少、盈利的高低。农民失去了传统农村公社的保护,生活状况恶化。

在摧毁了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村社经济的基础上,1793年,东印度公司先在孟加拉和比哈尔等地实行固定税额制,之后发展到北印度和中印度。固定税额制度承认柴明达尔是包税区的地主,农民则成为柴明达尔的佃农,这导致土地大量集中到富商手里,大土地私有制出现。此外,1818年英国又在马德拉斯和孟买管区,实行政府直接把土地租给农民的莱特瓦尔租佃制度,宣布农民是土地真正的主人,他们直接向东印度公司纳税,并且在西北印度实行了一种把整个村社作为向国家纳税单位的马哈瓦尔租佃制度。

以上几种土地制度,都是为了满足殖民者掠夺农民的需要。“在孟加拉,他们创作了一幅英国大土地所有制的漫画;在印度东南部,他们创作了一幅小块土地所有制的漫画;在西北部,他们又做了他们所能做的一切,把实行土地公有制的印度经济公社,变成了它本身的一幅漫画。”[4]在苛重税收体系的重担下,农民普遍陷入了债务罗网,沦为赤贫。在洛希尔坎德,经过强迫压制,1848—1856年实现了237388卢比的收入。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政府只追求收入的提高、积累财富,尽管在极为不幸的灾难时期,也不会免征农民的税款。

英国殖民主义者把本国的土地制度移植到印度,导致农村公社破产,印度农民失去了农村公社的保护伞,陷入高利贷的罗网中。英国摧毁了印度原有的土地制度,建立了近代意义的土地制度。这个近代土地制度的确立,促使印度农业生产的商品化,为发展商品农业和资本主义创造了先决条件。但是即便如此,它的确立是以牺牲印度农民的利益、加重人民负担为代价的,使当时的印度农民的生活陷入了绝境。因此,英国在印度实行的土地改革使大量农民失去了土地,给印度农民带来了一场沉痛的灾难,这引起农民的强烈不满和骚动,起义浪潮的涛声此起彼伏。

三、王公地主惨遭剥夺

18世纪英国征服印度时,境内土邦林立,殖民者为了侵略战争和巩固统治的需要,对被征服的土邦王公采取安抚政策,维护他们在土邦内的政治经济特权,以换取土邦王公的支持。

然而,好景不长,当英国基本完成对印度的武力征服,殖民统治得到巩固,尤其英国工业资产阶级极力把印度变成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时,殖民者开始损害封建地主利益,极力打破土邦的樊篱,把更多的土地置于他们的直接统治之下。1848年印度总督大贺胥就直言不讳地表示:“为了增加国库来源,为了扩大我们统治制度的一体化,就必须兼并土邦。”[5]他的兼并除了使用武力外,还提出所谓“绝嗣丧权原则”,即不承认没有男嗣的王公的立嗣权,老王公死后,其政治经济特权被剥夺,其领地被兼并。

在英国的土邦兼并过程中,出现了两次兼并高潮。第一批被兼并的土邦是信德(1843)和旁遮普(1849),英国殖民地疆域达到了防范沙俄南下的天然界线。另一批被兼并的土邦是贝拉尔(1853)和奥德(1856)。贝拉尔是理想的原棉供应地,奥德是理想的英国棉织品的销售市场。在这两次兼并高潮中对民族大起义影响最大的事件,是1856年对奥德土邦的吞并。

一方面,因为当时实力最强的孟加拉军的印籍士兵有1/3来自奥德,奥德被兼并伤害了这些士兵朴素的民族感情,使他们成为反英密谋活动的活跃分子;另一方面,当时奥德土邦的王公不仅没有绝嗣,而且他本人也没有死。英国对奥德的吞并纯粹出于政治需要,作为北印度最大、最富的土邦,英国殖民者早就垂涎三尺。

1837年,奥克兰德总督与奥德王公签订的条约规定,如果奥德王公管理不善,英国就要出面干涉,为将来随时吞并奥德打下了埋伏。这样,1856年2月,大贺胥总督就以“治理不善”为借口,派出一支军队从康浦普尔北上进入奥德首府勒克瑙,迫使王公退位,把奥德变为英属印度的一个省。

到大起义爆发前夕,英国共兼并了10多个土邦,除了信德、旁遮普、贝拉尔、奥德外,还有章西、那格浦尔、萨塔拉等,领土约占当时土邦总面积的1/3,并取消了一批王公的年金和封号,甚至有名无实的莫卧儿末代皇帝巴哈杜尔沙二世也被告知,在他死后要取消皇帝称号,其家族要被赶出德里。

同时,英国殖民者还以清查免税土地持有者的合法资格为由,剥夺了新并土邦内的封建主领地和各种免税土地,仅1852年马拉特南部一地就有2万份土地被殖民当局没收。另外,还有一部分柴明达尔地主因完不成殖民者高得惊人的租额,也被剥夺了土地。此外,塔鲁克达尔也被剥夺了本来所拥有的一切权力和特权。在起义中心之一的奥德,大约有2.1万名塔鲁克达尔的财产被没收了,从而沦为赤贫,他们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贫穷潦倒,受尽剥削,无颜乞讨,备感羞辱和痛苦,就想趁印度土兵起义的机会反抗英国的统治并重获他们所失去的东西。

英国殖民者的盘剥引起了印度封建势力上下层的不安,激起了他们的不满。其中有些人,特别是那些被兼并的土邦王公和失去土地的地主,参加并领导了后来的反英大起义。

四、印度土兵不堪其辱

印度土兵是印度民族大起义的突击力量,这种现象是以往起义中前所未有的。英国殖民者在征服和镇压印度人民的过程中,征募和训练了一支印度雇佣军,即所谓的“西帕依”或“土兵”。他们绝大部分来自破产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为了糊口被迫为殖民者卖命。

土兵队伍到1853年膨胀到23.3万人(英印军队共28万人),其中监视和指挥他们的英国官兵只有3.8万人。印度土兵分属孟加拉、孟买、马德拉斯3个军区。北印度和中印度属孟加拉军区,这里英印军队共17万人,内有土兵13.7万人。他们多来自西北省和奥德农民家庭。土兵跟他们的家乡保持密切联系,实为穿军装的农民。他们参加起义有着深刻的原因:

第一,印度土兵只能当低级军官。军队里的高级军官都是英国人,他们以主子的身份对待印籍土兵,印度人最高只能升到上尉。印籍土兵感到在英国人压迫下过着卑躬屈膝的日子,受尽民族歧视,在升职和优待方面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如赫尔姆斯所说:“虽然他展露出海德般的军事才能,但是他知道他永远也没法获得一名英国中尉的薪酬。他也知道在30年的忠心耿耿的服役之后,他所获得的军衔也无法保护他免遭从英格兰过来的新海军少尉的粗野谩骂。”[6]

第二,印度土兵军饷被克扣。军队原享有战时额外津贴,但征服印度任务完成后被裁减。步兵团的每位土兵只能领7卢比的薪水,一名骑兵虽然能拿27卢比,但是他们还要把大部分的钱用来支付制服费和马匹的养护费。因此,一个印度土兵最终所剩的也只是1卢比或2卢比而已。

第三,印度土兵宗教感情受到伤害。英国官兵不顾印度教禁忌,伤害印度土兵的宗教感情。印度的种姓制度是印度社会特有的一种等级制度,它最早由雅利安人建立,主要依赖于印度教的维护,经过了几千年的发展、巩固和完善,种姓制度已经成为规范社会生活、保持生活稳定的一整套严密而有效的社会组织和调控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它为保持社会团结和稳定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随着英国对印度占领进程的推进,英国殖民者大力攻击印度教体系,认为它“卑鄙”、“残酷”和“无法无天”,并开始在印度推行皈依基督教政策。

进入19世纪50年代,英国殖民当局的宗教歧视政策变本加厉。1850年,殖民当局通过《丧失种姓资格法》,准许无财产继承权的印度人皈依基督教,便可获得财产继承权,以鼓励印度人改宗基督教。1856年,殖民当局又颁布了《普遍兵役征募法案》,取消了印度土兵原来的两种类别:一种是只在印度境内服役,另一种是可以去海外服役。这一法案规定所有的印度军队都有到海外服役的义务,这又触犯了印度教信条。

根据印度教种姓法规,人们不得过海,如果一过“黑水”就失掉种姓。而在种姓制度森严的印度社会里,尤其对高级种姓来说,失去种姓就等同于失去性命。故当殖民者将军队开往缅甸、阿富汗和中国作战时,有的团队拒绝执行命令。加之,军队中流传着基督教传教士勾结英国官兵,阴谋要印度土兵到海外受到玷污或被开除出种姓之外,从而迫使他们皈依基督教。一时间谣言四起。印度土兵惶惶不安,发生骚动。德里的一份公示揭露了英国殖民政府的宗教意图:众所周知,这些天来,所有英国人都在享受着如下罪恶计划:首先摧毁整个印度斯坦军队的宗教,然后迫使人们信仰基督教。

1857年,殖民当局用新式的后膛恩菲尔德步枪代替印度使用的老式的前膛步枪。新式步枪比老式步枪装弹和射击速度快,但却要求士兵在装填子弹前,用牙齿咬住子弹的前端,而新式子弹上涂有润滑油,这些润滑油不是猪油就是牛脂。这一事件再次践踏了包括穆斯林和印度教徒在内的印度土兵的宗教感情。

这一系列粗暴做法使印度土兵和英国人的紧张关系进一步加剧,大有一触即发之势。在印度土兵队伍中,流传着这样的话:“我们,印度土兵,完全相信自己的刺刀,我们要让欧洲人滚下悬崖,让他们在大海里淹死。”因此,这些不满英国人欺凌和歧视,有组织、有武装的印度土兵,自然成为了民族大起义的先锋力量。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印度土兵不仅仅是因为对上述情况不满而发动起义的。他们对英国统治也不抱任何幻想,他们想推翻英国的殖民统治。事实上,印度土兵只是“穿上制服的农民”而已,他们是印度人民的一员,是最具战斗力的一员。一名军官曾警告达尔豪斯总督,他的政策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你的军队是由享有权利的农民组成的,一旦他们的权利受到侵犯,你就不能再指望这个军队能够为你效力了。如果你冒犯了印度人民,军队势必会同情他们,因为他们是印度人民的一部分,每当你侵犯到某个人的权利时,你可能侵犯的是军队士兵的权利,因为遭侵犯的人可能本身就是士兵,或者是他们的儿子或父亲,抑或他们的亲戚。”[7]

因此,从多方面来看,可以肯定1857年的大起义不是一次偶然的兵变,而是英国殖民者100多年的残酷统治所激起的一场有各阶层人民参加的民族大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