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非洲(译文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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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卡曼特与露露

“从森林,从高原,

我们来了,我们来了。”[1]

1 恩贡农庄

在非洲,我有过一座农庄,位于恩贡山麓,赤道从它以北一百英里的高原地区穿过。农庄海拔六千多英尺。白天里,你会觉得自己高高在上,距离太阳很近,而清晨和傍晚则清澈宁静,到夜间却寒气袭人。

地理位置与海拔高度的结合,打造出了举世无双的风景。这里毫不肥沃,也绝不富饶;这是被六千英尺的海拔所净化的非洲,恰似一座大陆的浓炼精华。放眼看去,皆是干枯焦黄,犹如陶器之色。树冠都轻盈而细致,形状与欧洲的不同,不是长成弓形或圆顶形,而是一层层地向水平方向伸展,使得那些孤独的大树与棕榈树有了几分相似,或者像装备就绪、扬帆待发的船一般具有一种英勇而浪漫的气势,还使得大树的轮廓别具一格,仿佛整棵树都在轻轻摇动。辽阔的草原上,零星散布着一些歪歪扭扭、枝条光秃的老荆棘树,青草散发出百里香和香杨梅般的芳馨,有些地方的气味十分浓郁,甚至有些刺鼻。你所看到的花儿,不管是开在草原上还是在原始森林的藤蔓和攀援植物上,往往都小巧玲珑,一如白垩山丘的野花,只有当漫长的雨季开始时,无数香气馥郁的大百合花才会在草原上怒放。原野一望无际,你所看到的一切都有一种浩瀚、自由和无比高贵的色彩。

这片土地以及你在其中的生活有一大特点,就是空气。回首旅居非洲高原的岁月,你感受最深的是仿佛曾经生活在半空之中。天空几乎总是一片浅蓝或淡紫,高高地飘荡着许多巨大、轻盈而变幻不定的云彩,但是它有一种蓝色的活力,将不远处的群山和树林染上一层清新的深蓝。中午时分,地上的空气活力四溢,就像火焰在燃烧,也像潺潺流水在闪烁、跳跃和发光,照得所有的物体层层叠叠,形成美妙绝伦的幻境。在这高海拔的空气中,你可以自由自在地呼吸,内心有一种极为踏实和轻松之感。身处高原,早晨醒来时,你心里会想:我在这里,在我该在的地方。

恩贡山脉南北走向,绵延的山脊上矗立着四座巍峨的高峰,在天空的映衬下犹如静止不动的碧浪。山脉的海拔有八千英尺,东边比周围的原野高出二千英尺,西边却山势陡降,更为险峻,几乎是一头栽进东非大裂谷之中。

高原的风总是从东北偏北方向吹来。这种风在非洲海岸和阿拉伯半岛被称为季风,或东风,相传是所罗门王心爱的坐骑。在这里,它就像是地球将自己投入太空时空气的阻力。风儿向恩贡山扑面而来,那一处处山坡便成了滑翔机起飞的理想所在,滑翔机会乘风而上,飞越山巅。随风飘浮的云彩荡到山腰,流连不去,或者罩在山顶,化为雨水。但那些位置更高、从山崖上掠过的云朵,则飘到山的西侧,消散在大裂谷灼热的沙漠上空。我曾经一次次地站在家门口,目送那庞大的队伍一路前进,看到那些云团自豪地飘过山岭,在碧蓝晴空中消失无踪,心中不禁充满惊叹。

从农庄看去,群山在一天之中性情多变,有时似乎近在咫尺,有时又像远在天边。到了傍晚,夜色开始降临时,你放眼看去,仿佛有一道细细的银线在天空中勾勒出墨色山峦的轮廓,而随着夜幕更深,那四座主峰似乎放下身段平坦下来,仿佛大山在将自己伸展、平铺开去。

登上恩贡山远眺,独特的风景会映入眼帘:南边是野生动物栖息的广阔平原,一直延伸至乞力马扎罗山;东边和北边是公园一般的丘陵地区以及远处的森林,还有与一百英里外的肯尼亚山相连的基库尤人[2]居留区,地形起伏而错落有致,既有方方正正的小块玉米地,也有香蕉园和草场,偶尔还可见从某个土著村落升起的蓝色炊烟,或鼹鼠打洞留下的几个土丘。但往西看去,陡峭的山脚下则是干旱的非洲低地,犹如月球表面的景象。褐色的荒漠上零零星星地点缀着几小簇荆棘丛,蜿蜒的河床边是弯弯曲曲的墨绿色小径——那是一排排枝繁叶茂、带有尖刺的大合欢树。那里是仙人掌的生长地,也是长颈鹿和犀牛的家园。

你一旦置身山中,就会发现它十分辽阔、美丽而神秘,形态多种多样,既有狭长的谷地和低矮的树丛,也有苍翠的山坡和陡峭的悬崖。再往高处,在一座主峰下,甚至有一片竹林。山上还有溪流和泉眼,我曾经在水边野营。

我在那儿的时候,恩贡山上有野牛、大羚羊和犀牛,十分年长的土著人记得以前还曾经有大象出没。我一直感到遗憾的是,恩贡山未能全部纳入野生动物保护区,而只是以南峰上的灯塔为界,将一小部分划入其中。随着殖民地不断发展,当首府内罗毕变成一座大城市时,恩贡山本可以成为它的一个绝佳的野生动物园。但我在非洲的最后几年里,每逢星期天,内罗毕的许多年轻商贩就骑着摩托车进山,乱捕滥猎。我猜那些大动物已经离开了山区,穿过荆棘丛和岩石地,进一步向南迁徙。

在山脊本身和四座主峰上徒步行进并不难;野草很浅,就像草坪一般,灰色的石头时不时地在草地上裸露出来。沿着山脊和上下山峰之间,有一条野生动物踩出的羊肠小道,就像平缓的“之”字形小路。我在山上野营时的一个早晨曾经去过那里,沿路信步,发现了一群羚羊刚刚留下的脚印和粪便。这些性情温和的大动物肯定是在黎明时分就爬上山脊,鱼贯而行,你简直无法想象,它们登上高处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俯瞰两边山脚下的大地。

我们在农庄种植咖啡。这里的地势对咖啡来说略微高了一点,所以维持起来很辛苦,我们从未靠它赚到钱。但咖啡园这种东西啊,你对它一旦动了心,就欲罢不能,这里总是有事情要做:你通常有一种稍稍忙不过来的感觉。

在这荒凉杂乱的原野上,一片被开垦出来、整齐种植的土地会令人赏心悦目。后来,当我在非洲飞行,从空中熟悉了农庄的模样后,看到我那位于灰绿色大地上的苍翠欲滴的咖啡园,我就满心赞叹,开始明白人们内心对几何图形是多么渴望。内罗毕周围的乡野,尤其是城区以北,都是类似的布局,这里的人们成天思考和谈论的,都是咖啡的种植、修剪和采摘,就连夜晚躺在床上,也还在琢磨如何改进自己的咖啡加工厂。

咖啡种植是一件耗时很久的工作,并非你想象的那样一蹴而就。你年纪轻轻,满怀希望,顶着哗啦啦的大雨,将一箱箱嫩绿的小咖啡树苗从苗圃里搬出来,与在场的所有帮工一起,把它们栽进湿地上那排列有序的土坑里——它们将在这里扎根生长。然后,你还得从树林里砍来树枝,为咖啡苗严密地遮阳,因为幼苗不能暴晒。四五年后,成树才能结果,其间,你可能会遭遇旱灾或者病虫害,那些顽强的野草也会在地里疯长——比如有一种叫“海盗旗”的野生豆荚,那长长的、毛乎乎的果壳就很容易粘在你的衣服和袜子上。有些树苗栽种不当,主根弯曲,那么到刚刚开花时就会死去。一英亩地可以栽种六百多棵树,而我种了六百英亩地的咖啡树;我的耕牛拖着耙犁在一排排树之间来回劳作,不厌其烦地穿行数千英里,期待着即将到来的犒赏。

咖啡园有时风景如画。在雨季之初,万树花开,在薄雾和蒙蒙细雨中,犹如一大团白云笼罩在那六百英亩土地上,简直美不胜收。咖啡花隐约有一丝淡淡的苦味,像黑刺李花的气味。当果实成熟,园里红艳艳一片时,所有的女人以及被她们称为“图图”的孩子们都被喊了出来,与男人们一起摘咖啡豆,然后再由大大小小的牛车运往河边的加工厂。我们的机器设备一直不太好用,但工厂是我们自己筹划和建造的,所以我们倍感珍惜。它曾经在大火中毁于一旦,只好重新修建。巨大的烘干机不停地旋转,咖啡豆在它的铁肚子里哗啦作响,犹如海水在冲刷岸边的鹅卵石。有时,咖啡豆烘干和准备出炉的时间是半夜时分,那是一种令人震撼的场面:布满蜘蛛网和咖啡壳的宽敞而黑暗的厂房里,点起了许多盏防风灯,在灯光的照耀下,烘干机旁呈现出一张张迫切、发亮的黑色脸庞。你会觉得,工厂仿佛悬挂在浩渺的非洲夜空,就像一颗璀璨的宝石佩戴在阿比西尼亚人的耳垂上。接着,要对咖啡豆去壳,并进行手工定级和分拣,再装进麻袋,用马鞍针缝好袋口。

最后,凌晨时分,天色还没有亮,我躺在床上,听见满载着一袋袋咖啡豆——十二袋一吨——的牛车已经出发,嘎吱嘎吱地沿着厂区所在的一段长长的山路,朝内罗毕火车站赶去,每辆车由十六头牛拉着,旁边的车夫一边奔跑,一边大声吆喝。想到途中只有这一段上坡路,我不禁感到庆幸,因为农庄的地势比内罗毕市高出一千英尺。到了傍晚,我走出门去,迎接车队归来。牛累了,耷拉着脑袋拖着空车,任由一个疲惫的小图图牵着,而倦极了的车夫们则拖着鞭子,在身后的路上扬起一片尘土。至此,我们已经竭尽所能。一两天后,咖啡豆就会乘船出海,我们只能祈求在伦敦的大拍卖市场上能有好运。

我有六千英亩土地,因此除了种植咖啡之外,还有大量的空地。农庄的一部分是原始森林,还有大约一千英亩由佃农使用,他们称之为“自耕地”。佃农都是土著人,往往一家人在白人的农庄耕种几英亩地,然后每年为白人干活若干天作为回报。对于这种关系,我觉得我的佃农们并不这样想,因为他们许多人——以及他们的父辈——都在这个农庄出生,很可能把我当成了他们自己土地上的某种高级佃农。佃农们的地比农庄其他的地方更有生气,并一年到头随季节而变。当你走在踩得十分坚硬的狭窄小路上时,两旁是沙沙作响的高高青纱帐,那些玉米秆长得高过你头顶,不久后也会被收割。地里的豆子熟了,妇女们负责收割和脱粒,并将豆茎和荚壳集中起来焚烧,于是在某些特定的时节,农庄里会东一缕西一缕地升起淡淡的青烟。基库尤人也种甘薯,蔓生的藤叶铺在地上,犹如一张编织严密的草席。他们还种各种带有黄色和绿色斑纹的大南瓜。

每当你穿行在基库尤人的自耕地之间,最先进入眼帘的就是一个小老太太腰弓背驼、正在耙土的背影,恰似一只把头埋进沙中的鸵鸟。每个基库尤家庭都有几幢圆形尖顶的小茅屋和仓房,茅屋之间的空地如水泥地一般坚硬,这里成天热热闹闹,既是碾玉米和挤羊奶的地方,也是孩子们和鸡群追逐嬉戏的场所。在蓝色的黄昏,我常常到佃农家附近的甘薯地里猎山鸡,而欧鸽则在树上高声鸣唱——那些树高大粗壮,枝繁叶茂,是从当年覆盖着整个农庄的森林中遗留下来的,零零星星地屹立在自耕地上。

除此之外,我的农庄上还有两千多英亩草地。大风吹来,深草如海浪一般起伏;基库尤小牧童在这里帮他们的父亲牧牛。寒冷时节,他们随身带着装有红彤彤的木炭的柳条篮,有时引发草地大火,这对农庄的牧草是一种灾难。在干旱的年头,斑马和大羚羊常常会光顾农庄的草地。

我们的城市内罗毕在十二英里之外,位于群山环抱下的一片平地上。城里有总督府和各大核心部门,政府从那里统治着整个国家。

一座城市对你的生活不可能没有影响,甚至不管你对它是褒是贬,结果都差不多一样,根据精神的引力定律,它会吸引你的关注。到了夜晚,从农庄的部分地方,我可以看到城市上空的昏黄亮光,这会让我浮想联翩,回想起欧洲的一些大城市。

我初到非洲时,肯尼亚还没有汽车,如果要去内罗毕,我们就骑马或乘坐六匹骡子拉的骡车,然后把牲口安顿在高原运输公司的畜舍里。我在非洲的那些年里,内罗毕还是一个杂乱的城市,既有新落成的雄伟气派的石头建筑,也有许多老旧的片区——里面全是用波纹铁皮搭盖的店铺、办公室和小平房。街道是尘土飞扬的土路,两旁是长长的桉树。高等法院、土著人事务部以及兽医部都条件极差,我非常佩服那些公务人员,待在那火热、昏暗的小房间里,他们居然能干成工作。

不过,内罗毕终究是城市。在那里,你可以买东西,听新闻,去酒店吃饭,到俱乐部跳舞。那是个充满生机的地方,像流水一般川流不息,像幼儿一般成长壮大;它年复一年地变化,甚至当你游猎归来,也会感受到它的不一样。新的总督府已经建成,那是一幢宏伟、清凉的建筑,有华丽的舞厅和迷人的花园;一座座大酒店相继竖起;令人印象深刻的大型农产品展和五彩缤纷的花展轮番举行;本殖民地一些附庸风雅的人士还时不时地上演几场小情节剧,为城市更添一些情趣。内罗毕对你说:“尽情地享用我和时间吧!Wir kommen nie weider so jung,[3]再也不会这么无拘无束、永不满足!”总体而言,我与内罗毕心有灵犀,有一次,我驾车穿过市区,心里想:在内罗毕的街道以外没有别的世界。[4]

土著人和有色人种移民的聚居区比欧洲人的要大得多。

斯瓦希里人聚居区位于通往穆海咖俱乐部的道路旁,名声一向不好,却是一个热闹、脏乱和花哨的地方,各种事情总是层出不穷。那里的房屋大多是将煤油桶的铁皮捶平后搭建而成,锈蚀程度不一,看上去就像珊瑚礁或远古的化石,现代文明的精神正离开这个区域,渐行渐远。

索马里人聚居区则远离内罗毕,我猜这与索马里女人不抛头露面的习俗有关。我在非洲期间,有几个年轻漂亮、全城闻名的索马里女人跑到市场街住了下来,她们聪明而迷人,让内罗毕的警察十分头痛。但本分的索马里女性不会在城里露面。索马里人聚居区四面受风,毫无遮拦,尘土飞扬,肯定能使他们想起祖辈所居住的沙漠。游牧民族对自己住宅周围的环境毫不关心,这让很长时间——甚至好几代人——都住在同一地方的欧洲人感到无法理解。索马里人的房屋很随意地搭建在光秃秃的地面上,仿佛是用一堆四英寸长的钉子固定而成,只能维持个把星期。当你进入其中一间,却会意外地发现里面十分整洁而清新,散发出阿拉伯熏香的气息,不仅有精致的地毯和壁挂,还摆设有黄铜和银制器皿以及象牙柄的锋利短剑。索马里妇女举止端庄文静,待人热情,性情愉快,笑声像银铃一般。我在非洲的那些年,我的索马里仆人法拉赫·艾登一直跟随在我身边,他常常带我去索马里村子做客,我总是感到宾至如归。索马里人的盛大婚礼是一种隆重的传统庆典。作为贵宾,我被带进新房,只见墙壁和婚床上都挂有发出柔和光亮的古老织物和绣品,而黑眼睛的年轻新娘则一动不动,犹如饰有华丽丝绸和金银琥珀的元帅权杖。

索马里人是牲口贩子,把生意做到了全国各地。为了运输货物,他们在村里养了很多灰色的小毛驴,我在那里还见过骆驼——那是沙漠的高傲而坚韧的产物,能忍受所有人间苦难,就像仙人掌,也像索马里人。

索马里人常常发生严重的部落冲突,从而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在这一点上,他们的感受和理解与别人不同。法拉赫属于哈布尔-尤尼斯部落,因此从个人感情上说,发生冲突时我会站在他们一边。有一次,索马里人聚居区发生了一场大战,杜尔巴-汉蒂斯与哈布尔-查奥罗这两个部落用枪支和火把互相攻击,有十到十二个人丧生,直到政府出面干预。法拉赫当时有个同部落的年轻朋友,名叫赛义德,是个风度翩翩的小伙子,以前经常到农庄来看望他,所以当仆人们告诉我,赛义德去哈布尔-查奥罗部落的一户人家做客,恰巧杜尔巴-汉蒂斯部落的一个怒气冲冲的家伙从那儿经过,顺手朝那户人家的墙上开了两枪,结果子弹穿墙而过,打断了赛义德的一条腿,我听了不禁感到难过。当我向法拉赫就他朋友的不幸表示慰问时,他气愤地叫了起来:“什么?赛义德?这次算赛义德命大!他干吗非要去哈布尔-查奥罗部落的人家喝茶呢?”

内罗毕的印度人掌控着市场街的大商业区,那些印度富商——杰旺吉、苏勒曼·维尔吉、艾里迪纳·维斯拉姆等——在城外都有小别墅。他们都喜欢石雕的台阶、栏杆和花瓶,是用肯尼亚的软石雕凿而成,工艺十分粗糙,就像孩子们用粉红色积木搭起来的一样。他们精明过人,见多识广,待人彬彬有礼,经常在自己的花园举行茶会,用与别墅风格一致的印度糕点招待宾客。不过,在非洲的印度人都是非常贪婪的商人,跟他们打交道时,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们表现出来的是平常的样子还是作为公司老板的一面。我曾去过苏勒曼·维尔吉的家里,所以有一天,当我看到他的商铺大院上方降了半旗时,便问法拉赫:“苏勒曼·维尔吉死了吗?”“半死,”法拉赫回答。“因为他半死他们就降半旗吗?”我问。“苏勒曼死了,”法拉赫说,“维尔吉还活着。”

在接管农庄之前,我很喜欢打猎,有过多次游猎经历,但成为农庄主后,就把猎枪搁置一边了。

马赛族是以养牲口为生的游牧民族,他们是我的邻居,就住在河的对岸。他们中时不时地有人来到我家,抱怨有一头狮子在吃掉他们的母牛,请求我去为他们除害,而我也尽量在所不辞。到星期六,我有时也徒步前往奥朗吉草原,身后跟着一大群兴高采烈的基库尤孩子,去猎一两头斑马给农庄的工人们打牙祭。我还在农庄打鹧鸪和珍珠鸡,它们都是美味佳肴。但我已经多年不再长途游猎。

不过,我们常常在农庄谈起过去的游猎经历。那些营地铭刻在你的脑海中,仿佛你在那里度过了人生中的一段漫长时光。你会记得草地上的一道蜿蜒车辙,犹如记得一位朋友的面庞。

游猎期间,我曾见过一群野牛,多达一百二十九头,在古铜色的天空下,它们从晨雾中鱼贯而出;那些黝黑庞大、铁牛一般的动物顶着对向弯曲的巨大犄角,仿佛不是在渐行渐近,而是在我眼前被逐一创造,现做现走。我还见过—群大象在茂密的原始森林中穿行,阳光透过厚厚的藤蔓星星点点地洒落下来,而象群则步履从容,仿佛前往世界的尽头——一块非常古老、无比珍贵,绿、黄以及深褐色相间的巨大的波斯地毯的边缘——赴约。我一次次地看到长颈鹿群穿过草原,那奇特、无与伦比、植物一般的优雅形态,使你觉得那缓缓前行的仿佛不是一群动物,而是一组长茎、有斑点的巨大的奇花异朵。在清晨的时光,我尾随过两头悠闲漫步的犀牛,它们在寒冷刺鼻的空气中闻闻嗅嗅,喷着鼻息,看上去就像两块嶙峋的巨石,在长长的山谷里轻松嬉戏,共享生命的快乐。黎明之前,我见过一派王者气势的狮子在一弯残月下觅食归来,仍然满脸血迹,它穿过灰蒙蒙的草原,在银色的草地上留下一道黑色的影子;或者在午休时间,我看到它心满意足地躺在浅草地上,身旁围着家人,在这非洲乐园里,在金合欢树的宽阔树冠下,享受着柔和的、泉水般清凉的绿荫。

农庄的日子有时未免单调,这些往事便成为令人愉快的回忆。大型动物仍然在那里,在自己的领地上,我随时可以再去寻找它们。由于它们近在咫尺,使得农庄多了一份刺激和乐趣。随着时间的流逝,法拉赫越来越关注于农庄的事务,但他与以前陪我打猎的土著仆人一样,期待着再次踏上游猎之旅。

在野外,我学会了不要轻举妄动。你所面对的动物往往胆小而警觉,善于在你最猝不及防时逃之夭夭。家畜绝不可能像野生动物那样做到纹丝不动。文明人已经失去了安静的天性,只有向大自然学习如何保持安静,才能被它所接受。对于猎手——尤其是带着照相机的猎手——来说,首先要学的就是蹑手蹑脚、不轻举妄动的技巧。猎手不可随意行事,而必须考虑所处之地的风向、色彩和气味,必须与周围的节拍融为一体。有时,一个乐章再三重复,他们也必须与之保持一致。

你一旦掌握了非洲的节奏,就会发现它所有的音乐都是如此。我从当地的野生动物那里学到的东西,对我与土著人打交道也有助益。

爱女人和女性气质,是男人的天性,爱男人和男性气概,是女人的天性,而对南部国家和民族抱有好感,则是北欧人的特性。诺曼人肯定是爱上了异国他乡,首先是法国,接着是英国。那些在十八世纪的历史和小说中出现的贵族老爷常常在意大利、希腊和西班牙游历,他们的性格中毫无南方人的特点,却被与自己迥然不同的东西深深吸引,流连忘返。想当年,当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画家、哲学家和诗人初到佛罗伦萨和罗马时,甚至匍匐在地,对南方顶礼膜拜。

这些缺乏耐心的人,对异国他乡却表现出一种不可思议的奇特耐心。正如一个女人几乎不可能激怒一个真正的男人,也正如一个男人只要还像个男人,在女人眼中就决不会一无是处,决不会一钱不值,那些性情急躁的红发北欧人对热带国家和民族也有着无休止的宽容。他们无法容忍同胞或亲友的胡闹,却谦恭默然地忍受着非洲高原的干旱、偶尔的中暑、牛群发生瘟疫以及土著仆人的无能。由于相信不同的人们可以通过交往而实现大同,他们失去了自己的个性意识。南欧人和混血人种却不是这样,他们对此要么明确责怪,要么嗤之以鼻。因此,硬汉子会瞧不起长吁短叹的痴情男,同样,那些对自己的男人缺乏耐心的理智女也对格林赛尔达[5]恨铁不成钢。

而我呢,从走进非洲的最初几周开始,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土著人。这是一种非常强烈的感情,对男女老少一视同仁。对我而言,由于发现这个黑色的民族,我整个的世界得以神奇地拓展开来。如果说有人生来就喜爱动物,却在一个没有动物的环境里长大,直到若干年后才与动物有了接触;如果说有人天生就热爱树木和森林,却在二十岁时才第一次进入森林;如果说有人极具音乐天赋,却直到长大成人后才偶然第一次听到音乐……那么,他们的感受可能与我相似。在遇到土著人后,我开始让自己的日常生活步入这支管弦乐的节奏。

我父亲曾经是丹麦-法国联军的军官,作为驻扎在杜佩尔的一名非常年轻的中尉,他在家信中写道:“在杜佩尔这里,我是一支较大纵队的军官。虽然很辛苦,感觉却很棒。对战争的爱与对一个人的感情没有两样,你爱士兵,就像爱年轻的姑娘,简直爱得发狂,而且这两种爱并不互相排斥,姑娘们也明白这一点。不过,爱女人时,你一次只能爱一个,但对士兵的爱却包含整支队伍,而且你希望这支队伍的人数多多益善。”我对土著人的爱就是如此。

要了解土著人并不容易。他们听觉敏锐,善于隐蔽,一旦受到惊吓,就会迅速躲进自己的世界,正如被你突如其来的动作所吓跑的野生动物一样,转眼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果没有充分了解一个土著人,你几乎不可能从他口里得到直接的答案。你直截了当地问他有多少头牛,他会含糊其辞地回答:“跟我昨天告诉你的一样多。”这样回答会有伤欧洲人的感情,这样提问很可能也有伤土著人的感情。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或紧逼不放,要他们解释自己的行为,他们就会尽量躲闪,然后编一个古怪、有趣的故事将我们引入歧途。碰到这种情形时,就连小孩子都充分表现出扑克牌老手的素质,他们并不在意你是高估还是低估他手中的牌,只要你不清楚他的底牌就行。如果我们真正闯入土著人的生活,他们的反应就会跟蚂蚁一样——你用棍子捅了蚁丘后,它们就会以不知疲倦的力量,飞快地、默默地收拾残局,犹如抹掉某个不当之举。

我们无法了解——也难以想象——我们手中到底有什么让他们感到惧怕的危险。我个人认为,他们对我们的惧怕更像是我们对平地一声巨响的惧怕,而不像是我们对痛苦和死亡的惧怕。不过,这一点难以确定,因为土著人都是伪装大师。清晨时分,在耕地上,你有时会看到一只鹧鸪在你的马前奔跑,仿佛折断了翅膀,唯恐被猎犬捕获。但它的翅膀其实完好无损,它也并不害怕猎犬——它随时都可以在猎犬面前腾空而起——只不过它要顾及藏在附近某处的一窝雏鸟,所以它是在将我们的注意力从它们身上引开。像鹧鸪一样,土著人可能也是假装惧怕我们,可能是出于某种更深层次的恐惧,其中玄妙我们不得而知。或者说到底,他们对我们的态度也许只是某种奇特的玩笑,这些腼腆的人对我们其实毫不惧怕。与白人相比,土著人对生活中的危险很不敏感。在游猎期间或者农庄上,有时碰到万分紧张的时刻,我遇上土著同伴的目光,会觉得与他们心隔万里,觉得他们不明白我对于危险的忧虑。由此我不禁想到,就生命本身而言,他们也许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那是一个我们永远无法体会的世界——就像深水中的鱼,永远不会理解我们对于溺水的恐惧。我想,他们之所以这么气定神闲,之所以具有这种深水游泳的技艺,是因为他们仍然保存着一种我们未能从自己的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信念,而所有的大陆之中,只有非洲能教会我们这一点:上帝与魔鬼是一体,是威严而永恒的共同存在,它们是永存的一体而不是两体,土著人既不将人混淆不清,也不将神一分为二。

在游猎中,在农庄里,我与土著人渐渐了解,结成了稳定的私人交情。我们是好朋友。我让自己接受了一个现实:尽管我永远无法完全了解或理解他们,他们却对我了解得很透彻,对于我将要做出的决定,在我自己还不太确定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心中有数了。我在吉尔吉尔曾经有一个小农庄,以帐篷为临时落脚之处,经常乘火车往来于吉尔吉尔和恩贡之间。在吉尔吉尔时,碰到下雨,我可能会心血来潮决定回家,但一抵达基库尤——那是该线路上我们上下车的一站,离农庄还有十英里——就看到我的一名仆人牵着骡子等在那儿,准备接我回家。如果我询问他们是怎么知道我要回来,他们就会转过脸去,显得很不自在,似乎感到慌张或厌烦,正如一个聋子执意要我们向他解释一首交响乐,我们也会有这种感受。

当土著人对我们有了安全感,不再害怕突如其来的动静时,他们会更愿意与我们交谈,甚至比欧洲人彼此之间更能敞开心扉。他们的话从来都不可信,但是却真诚至极。在土著人的世界中,好名声——也即声望——十分重要。他们似乎在某个时刻对你做出了集体评价,从此之后,所有人都会坚信不疑。

农庄的生活有时十分孤独。在寂静的夜晚,随着闹钟的滴滴答答声,你的生命似乎也在一分一秒地流逝,因为没有白人可以交流。但自始至终,我能感觉到土著人在另一个层面上那默默的、被遮蔽的存在,那个世界与我的世界同时并存,相互呼应。

土著人是非洲的血肉化身。高耸于大裂谷上的隆戈诺特死火山,河岸上树冠广阔的金合欢树,还有大象和长颈鹿,都无法像土著人那样代表真正的非洲。以上种种,都是无边风景中的渺小身影,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述,是同一旋律的不同变奏。这并非异类原子的求同性汇聚,而是同类原子的存异性汇聚,正如橡树叶、橡树果和橡木制品一样。我们自己穿着长靴,总是来去匆匆,往往与风景不大协调。土著人却与这片土地水乳交融,当这些身型瘦长、黑肤黑眼的人走动时——他们总是鱼贯而行,所以即使是土著人的交通要道也只是羊肠小道——或者当他们在土地上劳作、放牧、举行盛大舞会或给你讲故事时,其实就是非洲在走动、起舞和逗你开心。置身高原,你会想起这样的诗句:

我发现

土著人很高贵,

移民则很平庸。

殖民地一直在变化,从我生活在那儿至今,已经大大变了样。现在,我尽量如实记下自己在农庄的经历,记下周围的乡野,以及我与高原、森林中的部分居民之间的轶事,也许会具有某种历史意义。

2 土著男孩

卡曼特是一个基库尤小男孩,是我的一个佃农的儿子。我对佃农家的孩子们往往很熟悉,因为他们不仅在我的农庄干活,还常常在我屋子周围的草地上放羊,相信这里总可能有好玩的事情发生。但在我见到卡曼特之前,他肯定已经在农庄生活了好几年,我猜他就像一头病兽一般,一直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

有一天,我骑马穿过农庄的草原,才第一次见到他,他正在那儿为家里放羊。这是你所能看到的最可怜的人儿:脑袋很大,身体极其瘦小,胳膊肘和膝盖就像木棍上的节疤一样凸起,两条腿上满是严重的脓疮,从大腿一直烂到脚跟。在这草原上,他显得出奇地瘦小,你不禁想到,如此深重的痛苦居然凝聚在一个小不点身上,真是不可思议。当我停下来跟他说话时,他没有反应,似乎根本就没有看到我。在那张毫无表情、饱经磨难而无限忍耐的瘦削面孔上,他的眼神十分空洞,像死人一般暗淡无光。他看上去似乎活不了几周,你甚至以为会看到秃鹫在他头顶那灰蒙蒙的灼热空气中盘旋——那些秃鹫在草原上总是与死神如影随形。我让他第二天上午去我家,我可以试着为他治疗一下。

在大多数日子的上午九点到十点,我都给农庄的人看病,而像所有的江湖医生一样,我的病人也有一大群,每到这个时候,等在家门口的病人往往少则几人,多则十几人。

基库尤人对各种不测都安之若素,对各种意外都视若平常。在这一点上他们与白人不同,大多数白人都会竭力躲避未知世界以及命运的袭击。而黑人呢,由于一直被命运掌握在手中,因此与她友好相处。从某种意义上说,命运就是他的家,是茅屋中习以为常的黑暗,是他扎根其中的深坑。面对生活中的任何变化,他都不动声色。我想,他从雇主、医生或上帝身上所期待的各种品格之中,位居榜首的是想象力。也许正是基于这种倾向,在非洲及阿拉伯人的心目中,哈里发哈伦·阿尔·拉希德[6]才一直被视为理想的统治者:谁也不知道他下一步会干什么,他的心思你永远琢磨不透。当非洲人谈及上帝的性格时,就像在讲述《天方夜谭》或《约伯记》的最后章节,让他们印象深刻的就是这种品格,是这种无穷的想象力。

我自己作为医生的名气——或者说声誉——也得益于手下土著人的这一特性。我第一次乘船来非洲时,同行的有一位著名的德国科学家,那是他第二十三次奔赴非洲,进行昏睡症[7]的医疗试验,他在船上还带有一百多只老鼠和豚鼠。他告诉我,与土著病人打交道时,让他感到棘手的决不是他们缺乏勇气——面对病痛或大手术,他们往往毫无惧色——而是他们特别讨厌一板一眼,讨厌任何重复的治疗或系统的操作,而那位德国名医对此感到费解。但我自己在渐渐了解土著人之后,却最欣赏他们身上的这一特点。他们具有真正的大无畏精神:对危险由衷热爱——这是造物对其命运的真诚回答,是大地对天堂之声的回应。我有时想,土著人心底里害怕的是我们的学究气,一旦落在老学究的手里,他们会痛苦而死。

我的病人都在屋外铺有石块的平台上候诊。他们蹲在那儿,既有剧烈咳嗽、不停流泪的瘦骨嶙峋的老人,也有身材苗条、皮肤光滑却因为打架而鼻青脸肿的年轻人,还有搂着发烧的孩子的母亲——孩子像晒蔫的小花一般挂在她们的脖颈上。我常常要处置一些严重的烫伤,因为基库尤人晚上在茅屋里是围着火堆睡觉,那架起来燃烧的木柴或木炭可能会塌下来,滚到他们身上。有时候,当储备的药品用完时,我发现蜂蜜是一种不错的治疗烫伤的膏药。平台上的气氛很热闹,很刺激,犹如欧洲的夜总会。我一出来,那热切的低语声就会戛然而止,但沉默中蕴含着各种可能,因为到了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的时刻。不过,他们总是等待着,让我自己挑选第一位就诊的病人。

我对医术知之甚少,仅限于急救课上学到的一点常识。但我作为医生的名声却因为侥幸治好的几个病例而远扬,没有因为我犯下的灾难性错误而降低。

如果我真能保证每一位患者都康复,说不准他们的人数会减少吧?那我就会获得很高的职业声望——这显然是一位来自弗拉亚的妙手神医——但他们还会坚信上帝与我同在吗?因为他们对于上帝的了解源自那些大旱之年,源自那些夜间在草原上出没的狮子,源自当孩子们独自留守时那些在房前屋后转悠的豹子,源自那些落在地上的蝗虫——没有人知道它们来自何处,而它们所过之处,片叶不留。他们对于上帝的了解,还源自一些令人不可思议的开心时刻,比如蝗虫从玉米地飞过却没有停留,又比如春天里雨季提前来到,雨量充沛,使得田野和草原上万花绽放,带来丰收的硕果。因此说到底,一旦关乎生活中真正的头等大事,我这位来自弗拉亚的妙手神医也不过是个局外人而已。

出乎我意料的是,在我们初次见面的第二天上午,卡曼特居然出现在我家门口。他直挺挺地站在那里,与另外三四位病人稍稍保持一点距离,脸上是一副半死不活的神情,似乎对生命毕竟还有几分留恋,现在决定要试试这活下去的最后一次机会。

事实证明他是一位极为配合的病人。叫他什么时候来他就什么时候来,从未出过错,即使要他隔三四天再来,他也能记清时间,这在土著人中十分难得。治疗伤口时,他默默地承受着痛苦,那种坚忍我真是前所未见。在这些方面,我本可以将他树为其他人的榜样,但我并未如此,因为与此同时,他还让我内心感到十分不安。

有生以来,我几乎不曾见过这样的野孩子,不曾见过如此与世隔绝的人,他以一种极为逆来顺受的姿态,将自己与周围的生活完全隔离开来。我能让他回答问题,但他从不主动开口,也从不抬眼看我。他毫无怜恤之心,当其他的小患者因为清洗和包扎伤口而哭哭啼啼时,他总是发出一声短促的嘲笑,以示不屑,以示这点小痛算得了什么,但他也从不正眼看他们。他无意与身边的世界进行任何接触,已有的接触都太过残酷,让他心灰意冷。面对痛苦,他表现出了一位老勇士般的坚强。无论发生多么可怕的事情,他都泰然自若。基于他的人生经历和处世哲学,他做好了最坏的准备。

这一切都显出一种英雄气概,令人想起普罗米修斯的信仰宣言:“痛苦是我的一部分,正如仇恨是你的一部分。把我撕碎吧,我不在乎。”以及:“啊,尽管折磨我吧,你无所不能。”但体现在他这样一个小人儿身上,还是让你感到难受,感到沮丧。我不禁想到,面对一个小人儿的这样一种态度,上帝会怎么看呢?

我清楚地记得他第一次抬眼看我并主动跟我讲话时的情景。那应该是在我们相识一段时间之后,我已经放弃了第一种治疗手段,在尝试一种新的疗法——是我在书中查到的用膏药热敷的办法。由于我急于将膏药热透,结果使它太烫,当我把膏药敷在他的腿上并缠上纱布时,卡曼特开口了——他叫了一声“Msabu[8]”,并久久地看了我一眼。土著人用这个印度语中的词来称呼白人女性,但发音略有不同,从而将它变成一个非洲词语,带上了不同的色彩。此时此刻,在卡曼特口中,这一声既是求助,也是提醒,就像出自一位忠诚的朋友之口,以阻止你干出有失身份之举——我事后满怀希望地这样想。我有当医生的志向,很后悔使膏药太烫,但我同时也感到庆幸,因为这第一眼是野小子与我之间达成理解的开端。这个受尽磨难的孩子,对各种痛苦司空见惯,却不希望痛苦是因我而致。

不过,就我对他的治疗而言,前景却不乐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不停地为他的腿清洗和包扎,但对病情却无能为力。偶尔会有所好转,但紧接着,新的部位又长出脓疮。最后,我决定带他去苏格兰传教团的医院。

就这一次而言,我的决定简直性命攸关,并包含多种可能,使卡曼特有了触动——他不想去那儿。基于他的人生经历和处世哲学,对任何事情他都不会多加抗争,但当我开车送他去传教团,把他留在医院那栋长形的屋子,留在那对他而言完全陌生而神秘的环境中时,他全身颤抖起来。

苏格兰长老会传教团是我的近邻,位于农庄西北方向十二英里处,海拔比农庄高五百英尺;而法国罗马天主教传教团则位于农庄以东十英里处,地势更为平坦,海拔比农庄低五百英尺。我对两个传教团并不认同,但私下里与双方的交情都不错,并为他们彼此间的敌对状态感到遗憾。

那些法国神父是我的密友,礼拜天上午,我常常与法拉赫一起骑马去那儿与他们一起做弥撒,一方面是可以重新讲法语,另一方面是去传教团的骑行之旅非常惬意,沿途有很长一段路穿过林业局那颇有年头的金合欢种植园,早晨的金合欢树散发出新鲜、浓烈的松树般的芳香,令人心旷神怡。

天主教堂不管矗立在哪里,都自有一股威严的气势,令人感到震撼。这里的教堂由神父们自行设计和修建,在土著信众的协助下完工,他们为此而十分自豪,也是情有可原。这是一座精美、高大的灰色教堂,坐落在一个宽大的庭院里,上面有钟楼,下面有平台和阶梯,庭院外围是他们自己的咖啡种植园——那是殖民地历史最悠久的种植园,被打理得井然有序。在院子的另外两侧,是带有拱顶的餐厅和修道院的建筑,靠近河边则是学校和加工厂。要到达教堂前的马路,你必须经过一座拱桥。拱桥由清一色的灰色石头砌成,从上面经过时,只见它匀匀整整,与周围的环境相映生辉,几乎跟坐落在瑞士南部或意大利北部某地的桥梁没有两样。

弥撒做完后,友好的神父们会等在教堂门口,邀请我穿过院子,去宽敞阴凉的餐厅小酌。在那里听神父们聊天,看到他们对殖民地——包括最偏远角落——发生的一切都了如指掌,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他们也会假意通过亲切、友好的交谈,从你口里套出你可能了解的各种信息,就像一小群快活的、毛茸茸的褐色蜜蜂——因为他们全都留着浓密的长胡子——停留在花朵上采蜜。不过,他们虽然对殖民地的生活高度关注,从法国人自己的意义上说,他们却始终是被放逐者,耐心而愉快地遵循某种更高层次的神秘天命。你会觉得,如果不是受制于那未知的权威,他们不会守在这里,也不会有灰石砌成的教堂及其高高的钟楼,不会有拱顶、学校以及他们那井然有序的种植园和传教团驻地的一切。因为只要有一纸调令,他们就会一股脑儿地撂下殖民地的事务,以最快的速度返回巴黎。

当我去教堂和餐厅期间,法拉赫一直牵着两匹小马,而在我们返回农庄的路上,他会注意到我心情大好——他自己是一位虔诚的穆斯林,滴酒不沾,但以为弥撒和饮酒是与我的宗教信仰相关的仪式。

法国神父们有时骑摩托车来到农庄,与我共进午餐。他们给我讲述拉封丹的寓言故事,并就我的咖啡园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

对苏格兰传教团我却不太了解。那里的风景十分迷人,可以将周围的基库尤原野尽收眼底,可它还是给我一种盲目的印象,似乎对一切都视而不见。该教会不遗余力地要让土著人穿上欧洲人的服装,我觉得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对土著人都毫无益处。不过,他们有一所很好的医院,我在那儿的时候,医院的负责人是一位仁心妙术的阿瑟医生。他们挽救了农庄里许多人的性命。

卡曼特在苏格兰传教团医院住了三个月,其间我见过他一次。在去基库尤火车站的途中,我从那儿经过,因为有一小段路刚好紧挨着医院的院子。我看到卡曼特独自站在院子里,与其他三五成群的患者保持着一点距离。当时他已明显好转,甚至可以跑动。一看到我,他就跑到栅栏边,一路跟着我往前跑。他在栅栏的另一边慢慢地跑着——就像围场里的一匹小马驹,你骑马从它身边经过时那样——眼睛一直看着我的马,口里却一言不发。到医院院子的拐角处,他不得不停步,而我则继续前行;我回过头去,只见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仰着脑袋,目送着我的背影,恰似小马驹目送你离去的神态。我朝他挥了几次手,起初他毫无反应,但是接着,他的手臂突然像长矛一般直竖起来,不过这个动作他只做了一次。

卡曼特在复活节那个礼拜日上午回到我家,并交给我一封医院方面的信,里面说他恢复良好,他们认为他已经彻底痊愈。他肯定多少明白信中的内容,因为在我读信时,他密切注视着我的面孔,不过他并不想讨论这件事,他心里有更重大的事情要分享。卡曼特总是非常冷静或矜持地保持着尊严,但现在却还带着抑制不住的喜悦神情。

土著人都很擅长制造戏剧性效果。为了给我惊喜,卡曼特小心翼翼地用旧绷带把自己的双腿缠了起来,一直缠到膝盖。他显然十分看重这个时刻,倒不是因为他自己的好运,而是毫无私念地想让我开心。他曾经多次看到我因为对他的治疗再三失败而深感难过,他也许还记得当时的情景,也知道医院的疗效实在令人惊叹。他缓缓地、一层一层地揭开绷带,从膝盖一直到脚跟,露出一双健康、光滑的小腿,只留下几处淡淡的灰色疤痕。

卡曼特充分地、完全不动声色地享受了我的惊喜交加后,又进一步宣布他已经成了一名基督徒,让我再一次喜出望外。“我跟你一样,”他说。接着他又补充道,他觉得我可以给他一个卢比,因为这一天刚好是基督升天日。

他转身离开,去看望自己的家人。他母亲是一个寡妇,住在农庄上一个非常偏远的地方。根据她后来告诉我的情况,我相信就在这一天,他改变了习惯,对他母亲一股脑儿地讲述了在医院里遇到的奇人奇事。但在去过他母亲家里之后,他又回到了我家,似乎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如今属于这里。自此以后,他都是我的仆人,有差不多十二年的时间,直到我离开肯尼亚。

我第一次见到卡曼特时,他看起来才六岁,可他有一位兄弟,模样是八岁左右,而兄弟俩都说卡曼特是哥哥,因此我猜想,他肯定是由于长期患病而生长缓慢,他当时可能已经九岁。现在他长高了,但始终让人觉得像个小矮人,或者某方面有点残疾,尽管你也无法说清具体是哪个地方给你这种印象。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瘦脸渐渐长圆,走路行动也更加自如。我自己也认为他长相并不难看,但也许我一直在用创造者的眼光去看他。他的双腿总是细如木棍。他的样子始终很滑稽,既诙谐又怪异,如果稍加修饰,他简直可以高踞巴黎圣母院的屋顶并俯瞰尘世。他身上有些鲜明、富有活力的东西,如果是在一幅画中,他肯定会成为浓墨重彩之处。正因如此,他为我家里带来了一丝奇特的气氛。他的头脑总是有些不对劲,或者至少在一个白人看来,他始终是一个典型的怪胎。

卡曼特很有思想。也许是因为常年饱受磨难,才养成了他喜欢思考并根据自己所见而得出结论的习惯。他自始至终都特立独行,即使做的是与别人一样的事情,他也会采取不同的方式。

我为农庄的人办了一所夜校,聘请一位土著教师来执教。我聘请的教师都来自教会,我在非洲期间,从罗马天主教会、英格兰教会和苏格兰教会都聘请过教师,因为对当地土著人的教育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据我所知,当时被翻译成斯瓦希里语的书籍只有《圣经》和赞美诗。在非洲期间,我曾经有一个计划,想将《伊索寓言》翻译出来供土著人阅读,但一直没能腾出时间付诸实施。尽管如此,对我来说,夜校仍然是农庄的一块乐土,是我们精神生活的中心。它位于用波纹铁皮搭建的长形旧仓库里,我在那儿度过了无数愉快的夜晚。

卡曼特当时常常陪我去夜校,但不肯与其他孩子一道坐在课椅上,而是站在一旁,似乎刻意对学习内容充耳不闻,并为这些孩子的愚昧、为他们愿意上当受骗和上课听讲而窃喜。但独自在厨房里时,我曾见到他通过回忆而一笔一划、模样笨拙地抄写他在夜校黑板上看到的字母和数字。我想,即使他愿意,他也无法与其他人打成一片。在童年的生活中,他的心理受到一定的扭曲,或者被封闭了起来;时至今日,可以说在他眼中,不正常才是正常。怀着真正的小矮人常有的孤傲心理,他十分清楚自己这种孤僻的性格——小矮人一旦发现自己与整个世界不一样,就认为整个世界已经扭曲变形。

卡曼特在钱财问题上很精明。他花得很少,与其他基库尤人做过不少只赚不赔的山羊交易。他早早结婚,而在基库尤人的世界里,婚姻是一桩昂贵的开销。另一方面,我还听过他高谈阔论,头头是道、见解独到地说钱财是多么无用。总体而言,他与生活保持着一种奇特的关系:他驾驭着生活,却不把生活放在眼里。

他从不佩服任何人。他也许会承认和赞赏动物的智慧,但在我与他相识的那些年里,我只听到他表扬过一个人的聪明,那是一位年轻的索马里女子,几年后也来到农庄生活。他常常发出一两声短促的嘲笑,而且不分场合,不过主要是针对其他人的自信或豪言壮语。土著人都有一种幸灾乐祸的典型特点,看到事情出了错就兴奋不已,在欧洲人看来,这是一种很伤感情、令人反感的事情。卡曼特则将这一特点发展到极致,甚至变成一种独特的自嘲,使他以自己的挫折和灾难为乐,几乎就像以他人的挫折和灾难为乐一样。

在一些土著老太太身上,我也发现了这种心态,她们多次被火烫伤,将血液与命运融为一体,每次受到命运的嘲弄,都能安心接受,仿佛命运是她的姐妹。在农庄,每逢星期天早上,我自己仍然赖在床上时,会让仆人给老太太们分发鼻烟——土著人称之为烟草。为此,每到这个时候,我家门口就会出现一群怪模怪样的客人,使得这里像一个养鸡场,聚集着一群蓬头垢面或者一毛不剩、皮包骨头的老母鸡。她们低声地嘀咕着——因为土著人很少大声说话——声音从敞开的窗户传进我的卧室。一个星期天的早上,基库尤人轻柔、快活的说话声突然升高,并夹杂着阵阵笑声。外面肯定发生了什么非常可笑的事情,于是我把法拉赫叫进来,询问是怎么回事。

法拉赫不太愿意告诉我,因为起因在于他忘了买鼻烟,所以,老太太们赶了这么远的路——用她们自己的话说,是大老远地赶来——却是白跑一趟。这件事后来成了那些基库尤老太太的笑料。有时,我在玉米地的小路上遇到一位老太太,她会在我面前停下脚步,伸出一根弯曲干瘦的手指指着我,那黝黑、苍老的脸上堆起笑容,满脸皱纹仿佛被一根隐秘的线拉紧并折叠起来,一边告诉我,当时她和她的烟友们不辞遥远地走到我家,却发现我根本就忘了买鼻烟,连一丝烟末都没有——哈哈哈,夫人!

白人常常说基库尤人不知感恩,卡曼特却决不是这种人,他甚至亲口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在我们认识之后的许多年里,他曾多次想方设法地主动帮助我,当我问他为什么这样做时,他说如果不是因为我,他肯定早就没命了。他还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表达感激,那就是对我态度特别好,特别肯帮忙——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特别宽容。也许是因为他一直记得我与他信仰相同。我想,在一个满是傻瓜的世界里,他可能觉得我是一个更大的傻瓜。自从他来到我身边当仆人、与我命运相连的那天起,我就感觉到他那警惕、洞悉一切的目光注视着我,我整个的生活方式受到他明确而不带偏见的评判。我想,从一开始,当我费尽心思地想治好他时,他肯定认为那是一种毫无希望的古怪之举。但他自始至终对我表现出强烈的关注和同情,并竭尽全力地引导我摆脱愚昧无知。有时候,我发现他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思考,还打算好好准备一番该如何讲解,以便我理解起来更加容易。

卡曼特最初到我家帮工是照管猎犬,后来又成为我的医疗助手,由此我才发现他的双手特别灵巧,尽管乍看之下你不会这么认为。于是我又派他去厨房帮忙,为老厨子艾萨打下手。在艾萨被人杀害后,他走马上任,成了我的厨子,一直待在我身边。

土著人对动物往往没什么感情,但正如在其他方面一样,卡曼特与众不同,他管狗有方,与那些狗心灵相通,经常跑来跟我说它们希望怎样,想念什么,或者对事情大致是什么看法。在非洲,跳蚤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但他养的狗从来没有跳蚤。许多个深夜,我和他被狗的哀叫声惊醒,便借着防风灯的光亮,在狗的身上一只一只地捉西亚福[9]——那些凶狠的大蚂蚁总是成群结队,走到哪里吃到哪里。

在传教团医院住院时,卡曼特肯定也曾留心观察过——哪怕是像他一贯那样,不带丝毫敬意或成见——因为他是一位细致周到、很有创意的医生助手。离开这一岗位后,他有时还从厨房出来参与治病,给我一些非常合理的建议。

但作为厨子,他又是另一回事,简直无与伦比。在他身上,造化实现了一个跨越,在赋予才能和天资方面忽略先后顺序,使事情变得神秘而不可思议,正如在碰到天才时都是如此。在厨房里,在烹饪世界,卡曼特具有天才的所有特点,乃至天才的无奈——个人对自己的能力感到不由自主。如果卡曼特生在欧洲,得遇高明之师,可能就已声名远扬,并以怪才名垂青史。而在非洲这里,他也小有名气,对自己的手艺一丝不苟,颇有大师风范。

我自己对烹饪也非常热衷,第一次返回欧洲时,还曾向一家著名餐馆的法国厨师拜师学艺,因为我想,如果能在非洲制作美食,会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由于我痴迷此道,当时的厨师贝鲁谢先生主动带我进后厨学习。如今,有了卡曼特这个厨房精灵在身边,我不禁又兴致大发。我觉得我们的合作大有可为。在我看来,就烹饪艺术而言,最为神奇的莫过于原始人身上的这种天分。这使我重新审视我们的文明:说到底,它可能是某种神意,某种天命。我感到豁然开朗,仿佛有一位颅相学家向我指明了神学道理在人脑中的位置而使我重新皈依上帝:如果能够证明神学道理的存在,那么也就证明了神学本身的存在,最终也就证明了上帝的存在。

凡是涉及烹饪的事情,卡曼特都出奇地心灵手巧。在他那双黝黑、指节弯曲的手下,厨房里的各种诀窍和绝技都易如反掌;对各种鸡蛋饼、酥皮饼、调卤汁、蛋黄酱等,那双手都无师自通。他有一种独特的能力,可以让事情变得轻而易举,就像传说中幼时的基督用土做成鸟儿,并让它们飞翔一样。他对所有复杂的器具都不屑一顾,似乎懒得过于依赖它们。我给了他一个打蛋器,他放在一边任其生锈,却用一把我修剪草坪时用的刀来打蛋白,而他打出的蛋白像一团蓬松的白云。作为厨子,他具有敏锐过人的眼光,能在一院子的家禽中一眼挑出最肥壮的那只;只要用手认真地感受一下鸡蛋,就能估摸出下蛋的时间。他想出许多改善伙食的办法,还通过某些方式,从国内遥远地方的一位给医生做助手的朋友那里帮我弄到了一种特别优质的莴苣种,那正是我自己苦寻多年而不得的东西。

他特别善于记食谱。他不识字,也不懂英语,所以烹饪书对他毫无用处,但他肯定是用自己的分类方式——其中的奥妙我永远不得而知——将所学到的一切都储存在他那颗并不好看的脑袋里。每看到一道菜,他就用当天发生的某件事为其取名;各种调味汁中,有的被称为“劈树的闪电”,有的被称为“死去的灰马”,但他从不会将两者混淆。我想让他记住却未能成功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用餐时上菜的顺序。如果有客人前来用餐,我就只好用笔为我的厨子画出来,犹如制作一份绘图菜谱:第一道是汤,第二道是鱼,然后是鹧鸪或者洋蓟。我不太相信他的这一缺点是因为记性不好,我觉得在他内心里,肯定认为任何事情都有一个限度,而对这种完全无足轻重的事情,他可不愿意浪费时间。

与一个精灵共事是令人开心的事情。从名义上说,厨房属于我,但在我们合作的过程中,我感到不仅是厨房,还有我们在其中合作的整个世界,都渐渐转入卡曼特手中。因为在这里,他十分清楚我对他的希望,有时甚至不等我开口,就将那些希望付诸实现;但就我而言,我自己也不明白他是如何或究竟为什么会干得这么出色。对于一门他并不理解其真谛并嗤之以鼻的艺术,他居然能如此得心应手,我感到不可思议。

对于我们的菜应该是什么味道,卡曼特可能毫无概念。尽管他成了基督徒,并与文明社会有了关联,但在骨子里,他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基库尤人,扎根于自己部族的传统以及对于这种传统的信念,认为这是人类应该遵循的唯一的生活方式。他有时也会品尝自己做的菜,但马上会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就像巫婆品尝自己坩埚里的药汤一样。他仍然习惯于祖祖辈辈爱吃的玉米棒。在这方面,他的聪明劲儿有时也会不够用,他会给我送来一份基库尤美食,比如一只烤甘薯或一块肥羊肉——就像一条变得文明的狗,在与人类一起生活很久之后,会衔来一块骨头放在地上,作为送给你的礼物。我猜想,对于我们在食物上这么讲究,他内心里一直觉得很愚蠢。有时,我想从他口里套出他对这些事情的看法,但尽管他在许多问题上都直言不讳,在其他问题上却守口如瓶,因此,我们虽然在厨房里并肩合作,对烹饪的重要性这个话题却避而不谈。

我将卡曼特送到穆海咖俱乐部[10]去学艺,每当我在内罗毕的哪位朋友家里吃过一道新推出的好菜时,也会让卡曼特去向他们的厨师学习,待他学成归来后,我家里就因为餐桌上的美味而在殖民地声名远扬,这使我非常开心。我一直希望有人能欣赏我的艺术,所以很高兴有朋友来家里做客,但卡曼特并不在乎任何人的赞美。不过,对于我那些经常来庄园做客的朋友,他能记住每个人的口味。“我要为伯克利·科尔先生做白葡萄酒烧鱼,”他说,那一脸严肃的神情,仿佛是在说某个疯子,“他还专门给您送了烧鱼用的白葡萄酒。”为了听取权威人士的评价,我邀请我的老朋友——内罗毕的查尔斯·布尔佩特先生——前来做客。布尔佩特先生是老一辈的大旅行家,比菲利斯·福格[11]那代人要小一辈。他周游过世界各地,遍尝了各地的美食,只管享受当下,从不操心未来。五十年前,凡是有关体育和登山方面的书籍,都会提及他作为运动员以及在瑞士和墨西哥登山的成就,而在一本专门讲述著名赌局的名为《来得容易去得快》的书中,也可以读到,为了打赌,他曾身穿晚礼服、头戴高礼帽横渡泰晤士河。不过,更具浪漫意味的是,他曾经像勒安得耳和拜伦勋爵那样畅游赫勒斯滂海峡。[12]我很高兴他能光临农庄,与我共进晚餐。能用亲手制作的食物款待一个你特别欣赏的人,是一件难得的乐事。作为回报,他表达了自己对食物以及世界上许多其他事情的见解,并对我说,这是他享用过的最好的人间美味。

让我深感荣幸的是,威尔士亲王也曾来农庄做客,并赞赏了我的坎伯兰酱汁。当我向卡曼特转述亲王对他手艺的表扬时,这是我唯一一次看到他听得专心致志,因为土著人认为国王特别了不起,并喜欢谈论他们。好几个月后,卡曼特很想再听一遍,便突然问我,就像法语读本中的句子那样:“苏丹[13]王子喜欢猪肉酱汁吗?他全都吃完了吗?”

在厨房之外,卡曼特也对我关心备至,他根据自己对生活中有关祸福的判断,总是想给我帮助。

一天晚上半夜之后,他突然悄悄走进我的卧室,手里提着一盏防风灯,仿佛巡夜一般。那应该是在他刚到我家帮佣不久,个子还很小。他站在我的床边,竖着两只大大的招风耳,像一只不慎闯入房间的黑蝙蝠,那手里提着灯的样子也像一小团非洲磷火。他满脸严肃地说,“夫人,我想你最好起来。”我在床上坐起身,心里感到不解。我想,如果发生了什么大事,来找我的应该是法拉赫,可当我要他离开时,他却一动不动。“夫人,”他再一次说道,“我想你最好起来。我想上帝来了。”听到这话,我连忙起床,并问他是怎么回事。他郑重其事地带我走进朝西临山的餐厅。于是,透过落地窗,我看到了一幅奇特的景象。外面的山上,大片山火正在蔓延,从山顶到平原的野草都在熊熊燃烧,从这里往外看去,几乎像一条竖线,看上去的确像一个庞然大物在一步步向我们走来。我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卡曼特也在我身旁观看着。我猜他肯定吓坏了,便开始向他解释,想安慰一下他。但他对我的话似乎没怎么在意,他显然觉得,只要叫了我就算完成了他的使命。“哦是的,”他说,“也许是这样。不过我觉得你最好起来,万一是上帝来了呢!”

3 移民家的原始人

有一年,大雨季没有到来。

那是一段可怕难熬的时光,让所有经历过的农庄主都终生难忘。哪怕是在离开非洲多年之后,置身于北欧潮湿的气候环境中,夜里听到一阵不期而至的雨声,他也会突然惊醒,喊道:“终于来了!终于来了!”

在正常的年头,漫长的雨季从三月份的最后一周开始,一直持续到六月中旬。大雨来临之前,天气变得越来越热,越来越干燥,到处都热烘烘的,像大雷雨前的欧洲一样,只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马赛族与我隔河为邻,每到这个时候,他们就在草原上放火烧荒,以便第一场雨水过后,能长出牛群需要的新鲜青草。草原上的空气随着大火摇曳,泛着彩虹般色泽的缭绕烟雾在草地上空蔓延。烧荒产生的热气和烟味犹如出自火炉一般,笼罩在耕地的上空。

青灰色的草原上空,大大的云团时而汇聚,时而消散;远方的一阵小雨在天边斜画出一道蓝色。整个世界只有一个念头。

在一个即将日落的傍晚,周围的一切向你拥来;群山越来越近,在那清晰的深蓝和墨绿色调之中,它们生气勃勃,意味深长。一两个小时后,你走到门外,看到星星已经消失,感到夜晚的空气温和而深邃,蕴含着祝福。

一阵猛然由弱变强的刷刷声从你头顶掠过,那是风儿刮过高高的林木,而不是雨。有声音从地面掠过,那是风儿刮过灌木和深草丛,而不是雨。有声音在地面以上沙沙作响,那是风儿刮过玉米地,而不是雨——尽管那声音像极了下雨,让你一次次真假难辨,甚至从中感受到几分满足,仿佛起码有幸目睹了你期盼已久的一幕终于在舞台上展现。

但是,当大地像共鸣板一样用深沉浑厚的哗啦声回应,当你的前后左右、上上下下都齐声欢唱时,那就是雨。犹如久别之后重回大海,重回恋人的怀抱。

但有一年,大雨季没有到来。于是,仿佛世界在弃你而去。天气渐渐变凉,有时甚至有些冷意,但大气中毫无潮湿的迹象。一切都变得越来越干,越来越硬,仿佛所有的力量和美好都从世界上消失殆尽。天气谈不上好与坏,而是根本就无所谓天气,仿佛已经被无限延期。阴冷的风像穿堂风一般从你的头顶掠过,一切都黯然失色,田野和森林也失去了气息。这种被老天抛弃的感觉让你心里沉甸甸的。在南边,焚烧过的草原黑黢黢的,一片荒凉,偶尔可见一道道灰白色的灰烬。

我们就这样期盼着雨水,老天却不遂人愿,日子一天天过去,农庄的前景和希望日益暗淡和渺茫。近几个月来的耕作、剪枝和栽种,都无异于傻瓜的徒劳。农庄的活计慢了下来,乃至彻底停摆。

不管是草原上还是大山中,都泉眼干涸,许多前所未见的野鸭野鹅都来到我的池塘。清晨或傍晚,成群的斑马缓缓走到农庄边缘的池塘饮水,它们排成长长的队列,共有二三百头,小斑马走在母斑马的身边,当我骑马走到它们中间时,它们并不害怕。但为我们自己的牲口考虑,我们还是尽量将它们赶走,因为池塘的水位都在下降。不过,前往那一带仍是一件令人惬意的事情,因为泥土中长出的灯芯草在褐黄色的背景中形成一团团绿色的点缀。

面对大旱,土著人一言不发,关于接下来会如何,我无法从他们口里套出一个字,尽管你会认为他们对天气的征兆比我们懂得更多。是他们的生存受到威胁,对他们——以及他们的祖辈——而言,在大旱的年头,牲口损失九成的情形也偶尔发生。他们的自耕地已经干裂,上面只有一些无精打采、日渐枯萎的甘薯藤和玉米秆。

过了不久,我从他们那儿了解了他们的行为方式,不再像一个满腹委屈的人那样谈论或抱怨日子艰难。但我是欧洲人,来这里生活的时间不长,还没有像那些在非洲生活了几十年的欧洲人那样,接受土著人那种完全认命的态度。我还年轻,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我不想被农庄路上的尘土或草原上的烟雾卷走,所以必须把精力集中在某些事情上。于是,我晚上开始写小说、童话和爱情故事,任思绪飘远,飘到其他的国度和时代。

一位朋友来农庄小住时,我向他讲述了部分故事。

我起身走到门外,风儿无情地吹着,千百万颗星星冷冷地挂在明朗的夜空,一切都是干的。

起初我只是晚上写作,但后来也常常在上午坐下来写作——上午的时间里,我本该去田间地头,可去了之后却左右为难,无法决定是否该将玉米地再翻耕一遍,并重新种上一次玉米,或者是否该为保住咖啡树而除掉那已经枯萎的咖啡果。我将这些决定一天天地往后推迟。

我常常坐在餐厅写作,餐桌上铺满纸张,因为在写作的间隙,我还要为农庄记账和做估算,还有农庄经理的一些令人沮丧的纸条需要回复。仆人们问我在干什么,我告诉他们说,我准备写一本书,于是他们将其视为拯救农庄于危难的最后一举,并表现出关心,后来还问我这本书进展如何。他们常常进来,久久地站在一旁观看它的进展。在装有墙板的房间里,他们的脑袋与墙板的颜色十分相近,夜间看上去仿佛只是几件白袍,靠在墙上与我相伴。

我的餐厅朝西,有三扇高高的窗户,对着石砌的平台、草坪和树林。这里的地势渐渐下降,直到河边——那条河是我与马赛族的分界线。从屋里看不到河流,但根据那些生长在岸边的高大、墨绿色的金合欢树的排列,你能辨别出那蜿蜒的河道。河的对岸是一片林地,地势又缓缓上升,越过林地,是一直延伸到恩贡山麓的绿色草原。

“如果我精诚所至,能移动大山,我希望那座山来到我身边。”

风从东边吹来,我餐厅的门位于背风处,总是敞开,因此,屋子的西边成了土著人喜欢的地方。他们经常从这里绕过,以打探屋子里发生的一切。出于同样目的,放羊的土著孩子也把羊群赶来,让它们在草坪上吃草。

这些小男孩赶着自己父亲的羊群,在农庄转来转去,为羊群寻找牧草;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成了一根纽带,将我家里的文明生活与土著人的原始生活联系起来。我的仆人们不信任他们,不愿意让他们进入房间,但孩子们对文明怀着由衷的喜爱和热情。文明对他们毫无危险,因为他们随时可以离开。在他们眼里,文明的核心象征是挂在餐厅里的一座德国造的老式布谷鸟闹钟。在非洲高原上,闹钟纯粹是奢侈品。你一年到头都可以根据太阳的位置来判断时间,而且也不需要赶火车,可以随心所欲来安排农活,所以闹钟这种东西无关紧要。但这是一座非常精致的闹钟,每逢整点,一只布谷鸟就会从一簇粉红玫瑰中打开小门,跳出来用清脆、傲慢的声音报时。对农庄的孩子们来说,它的每一次出现都会让他们觉得新奇而开心。根据太阳的位置,他们能准确地判断出正午的报时时间,到十二点差一刻时,我就能看到他们从四面八方朝我家走来,都赶着自己的羊群——他们不敢把羊群留在远处。孩子们的脑袋与羊群的脑袋一起在林中灌木及深草丛中浮动,犹如池中青蛙的脑袋。

他们把羊群留在草坪上,光着脚,不声不响地进来,大的十岁左右,最小的才两岁。他们规规矩矩,遵循着某种自创的来访仪式,大致是:只要不触碰任何东西,不坐下,不主动开口讲话,他们就可以在屋子里自由走动。当布谷鸟在他们眼前跳出来时,一群人就会高兴坏了,发出一阵抑制不住的笑声。有时是一个年龄很小的牧童,对放羊还没有什么责任感,会一大早就独自进来,久久地站在这座小门关闭、安安静静的闹钟前,用基库尤话轻声慢语地表达对它的喜爱之情,然后又神情庄严地离开。我的仆人们常常笑话这些牧童,私下里跟我说他们太无知,居然以为布谷鸟是活的。

仆人们自己也会进来观看打字机是如何工作的。傍晚时分,卡曼特有时会靠墙站上一个小时,黑眼珠在睫毛下滴溜溜地转来转去,仿佛要把这台机器琢磨个透,好把它拆开,再重新装起来。

一天晚上,我抬起头来,遇上他深邃专注的目光,过了片刻,他开口了。

“夫人,”他说,“你相信自己能写一本书吗?”

我回答说不知道。

要想与卡曼特交谈,你就得有所准备,等待他在说出每一句话之前,都久久地、颇有意味地、深思熟虑地沉吟一番。所有的土著人都深谙沉吟的技巧,并借此来表达自己的见解。

卡曼特现在就久久地沉吟了一番,然后说:“我不相信。”

我没有其他人可以讨论自己的作品,于是放下稿纸,问他为什么。我这才发现他此前已经反复考虑过这次交谈,并为此做好了准备。他原本站在那儿,手里拿着《奥德赛》藏在背后,这时便把它放到桌上。

“你瞧,夫人,”他说,“这是一本好书,从头到尾订在一起。就算你拿起来使劲摇晃,也不会散开。写这本书的那个人非常聪明。可你写的呢,”他语气里既有几分嘲讽,又有几分友善和同情,继续说道,“这儿几张,那儿几张。如果有人忘了关门,就会吹乱,甚至掉在地上,你就会生气。这不会是一本好书。”

我跟他解释说,在欧洲,有人能把它们全部装订在一起。

“那你的书会跟这本一样沉吗?”卡曼特一边问,一边掂量着《奥德赛》。

看到我有些犹疑,他便把那本书递给我,让我自己判断。

“不会,”我回答,“没有这么沉,不过你也知道,图书室里有些书也比这本轻。”

“那有这么硬吗?”他问。

我说,装得这么硬会很贵。

他默默地站了一会儿,然后捡起地上四散的纸张,摆放在桌上,以表明他对我的书增加了几分希望,也许还为自己的怀疑感到后悔。不过他依然没有离开,而是站在桌旁,等待着,然后一脸严肃地问我:“夫人,书里都讲了些什么?”

于是,我给他讲了《奥德赛》中的主人公奥德修斯和独眼巨人波吕斐摩斯的故事,讲到奥德修斯说自己名叫“没有人”,讲到他如何刺瞎波吕斐摩斯的眼睛并抱在羊肚子下面逃生的经历。[14]

卡曼特饶有兴致地听着,并发表自己的观点:那头羊与埃尔门泰塔地区的朗恩先生家的羊肯定是同一个品种,他在内罗毕的畜展上见过。接着他又返回独眼巨人的话题,问我他是不是黑人,像基库尤人一样。我说不是,于是他又想知道奥德修斯与我是否属于同一部落或同一家族。

“‘没有人’这个词,”他问,“用他自己的语言怎么说?你说一遍。”

“‘乌提斯’,”我告诉他,“他说自己名叫‘乌提斯’,在他自己的语言里,这个词的意思就是‘没有人’。”

“你也得写同样的故事吗?”他问。

“不,”我说,“人们可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我可能会写你。”

听到这里,刚刚打开话匣子的卡曼特突然住了口。他低头看着自己,小声问我会写他哪些方面。

“我可能会写你患病以及在草原上放羊的事情,”我说,“你觉得怎么样?”

他的目光在房间里扫来扫去,最后含糊其辞地说:“我不知道。”

“你害怕吗?”我问。

他顿了顿,肯定地说:“是的,草原上的孩子都有害怕的时候。”

“你怕什么?”我问。

卡曼特沉默片刻,表情变得沉着而专注,眼神也深邃起来。

接着,他抬起头,朝我扮了一个鬼脸,说:“我怕乌提斯。草原上的孩子都怕乌提斯。”

几天后,我就听到卡曼特向其他仆人解释,我所写的这本书可以在欧洲装订起来,如果花上一大笔钱,甚至还可以装得像《奥德赛》那么硬,说话间又把那本书拿出来展示。不过,他自己并不相信这事儿能成。

卡曼特有一种天赋,在我家里很管用。我觉得他可以做到想哭就哭。

如果我严肃地训斥他,他就会直挺挺地站在我面前,注视着我的面孔,摆出一副戒备而悲痛欲绝的样子——土著人可以一转眼就摆出这种样子。接着,他就眼眶湿润,豆大的泪珠涌出来,一颗一颗地缓缓淌下面颊。我很清楚这纯粹是鳄鱼的眼泪,换成任何别的人,我都会不为所动,但对卡曼特却另当别论。每逢这时,他那张刻板、木然的脸就会重返那黑暗的、无比孤独的世界——他曾在那个世界栖身多年。小时候,在草原上,羊群中,他可能也流过这种豆大而无声的泪。它们让我感到不安,让我所责备的他的过错有了一种不同的色彩,似乎并没有那么严重,于是我就不忍心继续数落他。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件令人沮丧的事情。但我仍然相信,基于我们彼此之间将心比心的真正了解,卡曼特心里也明白,我看穿了他的懊悔之泪,并没有将它们太当一回事——实际上,在他自己看来,这些泪水与其说是一种蒙骗过关的把戏,还不如说是面对更高权威时的一种仪式。

他常常以基督徒自居。我不知道他口中的这个词是何含义,有一两次想问他一些教理问题,他却对我解释说,我信什么他就信什么,而既然我肯定了解自己的信仰,就没有必要再来问他了。我发现这不仅仅是一种托词,在某种程度上,这就是他的确定想法或信仰声明。他已经让自己臣服于白人的上帝。由于这种臣服,他准备随时俯首听命,却不愿意自找麻烦,去说明某种运作体系的理由——这种体系到头来可能与白人自己的运作体系一样并无理由可言。

有时候,我的行为与他所皈依的苏格兰教会的教义出现冲突,他就会问我谁对谁错。

土著人不怀偏见,这未免令人意外,因为人们往往认为原始人会有一些愚昧的禁忌。我想,这是因为他们对许多种族、部落都不陌生,还因为不同的人群给东非所带来的频繁的人际交往,先是过去的象牙商人和奴隶贩子,如今是移民和狩猎大动物的猎人。包括草原上的小牧童在内,几乎所有的土著人都曾经与众多民族的人——他们彼此之间就像西西里人与爱斯基摩人一样迥然不同——面对面地打过交道,比如英国人、犹太人、波尔人、阿拉伯人、索马里人、印度人、斯瓦希里人、马赛人以及卡维朗多人。就接受外来思想而言,土著人比较开明,相比之下,那些生活在郊区或乡下的移民或传教士则比较保守,他们在一个具有同一性的社区长大,形成了一套固定的观念。白人与土著人之间的误会多半由此而来。

在土著人面前以身示范基督教,是一种令人惶恐的经历。

有个名叫吉塔乌的基库尤小伙子从基库尤人居留区到我家来帮佣。他是一个爱思考的孩子,善于观察,做事专心,我很喜欢他。三个月后的一天,他请我帮他写一封推荐信给我的老朋友——蒙巴萨的海岸事务长官谢赫·阿里·宾·萨里姆,吉塔乌在我家里见过他,现在说想去他那边工作。吉塔乌对我家里的活儿已经上手,我不希望他离开,便对他说,我愿意给他涨工资。不,他说,他并不是为了更高的工资而离开,而是因为不能留下。他说,早在居留区时,他就打定主意,要么当基督徒,要么当穆斯林,只是没有确定如何选择而已。为此,他到我家来帮佣,因为我是基督徒,他在我家待了三个月,观察基督教徒的行为与习惯,接下来要去蒙巴萨的谢赫·阿里那儿待三个月,了解穆斯林的行为与习惯,然后再做决定。我不禁说道:“天啊,吉塔乌,你当初来的时候就该告诉我的!”我想,即使是一位大主教听到这番解释,也会说出我这样的话,或者起码心里会这么想。

穆斯林所吃的肉必须取自某位穆斯林以正统方式宰杀的动物。在游猎途中,这往往是件难事儿,因为你随行携带的补给有限,仆人的食物有赖于你打中的猎物。如果你射中一只羚羊,那些穆斯林仆人就会飞也似的狂奔过去,抢在它咽气之前割断它的喉咙,而你自己则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们,心提到了嗓子眼上,因为如果看到他们垂着双臂、耷拉着脑袋,就意味着没等他们赶到,羚羊就已经丧命,那么你就得另找一只,否则为你扛枪的仆人们就要挨饿。

战争[15]之初,我准备带牛车车队出门,启程的头天晚上,我在基加贝恰巧遇到穆斯林圣裔,便问他,在我们游猎期间,这条规定能否对我的仆人们网开一面。

圣裔是个年轻人,却很开明,他与法拉赫和伊斯梅尔谈了谈,然后宣布:“这位女士是耶稣基督的信徒。她开枪时,会说——或起码在心里说——‘以上帝的名义’,那么,她的子弹就无异于正统穆斯林的刀。这次旅行期间,你们可以吃她所射中的动物的肉。”

基督教在非洲的声誉由于各教派之间互不相容而受到削弱。

在非洲期间,每逢圣诞夜,我都会驱车去法国传教团望午夜弥撒。每年的这个时候,天气往往很热。穿过金合欢林区时,你能远远地听到教堂的钟声在清澈、温暖的空气中回荡。到达教堂后,你会看到一群快乐、开朗的人已经聚集在这里,内罗毕的法国和意大利店主们携家带眷地来了,修道院的修女们也来了,还有很多身着艳丽服装的土著人。在几百支蜡烛和神父们亲手绘制的彩色玻璃的装点下,宏伟而华美的教堂熠熠生辉。

卡曼特到我家帮佣的头一年,当圣诞节来临时,我告诉他,我要把他当作教友,带他一起去望弥撒,我还以牧师的口吻向他描述了在那儿将要看到的美丽景象。卡曼特听罢,心动了,换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可当车来到门口时,他却心神不安地退回来,说不能跟我去了。他不肯告诉我原因,并回避我的询问。最后,他好不容易才说出来,不行,他不能去,他现在才发现我要带他去的是法国传教团,而他在住院时,他们已经再三告诫他不能去那里。我跟他解释说,这都是误会,他一定得跟我去。但听到这里,他在我面前顿时呆若木鸡,翻着白眼,脸上冷汗涔涔。

“不行,不行,夫人,”他喃喃道,“我不能跟你去。我知道得很清楚,在那个大教堂里,有个夫人坏透了。”

听了这话,我感到非常悲哀,但觉得现在更应该把他带上,好让圣母亲自给他引导。神父们在教堂里竖了一座真人大小的圣母塑像,圣母一袭白衣,外披蓝袍——土著人对雕像往往印象深刻,而对画像却难有概念。于是,我向卡曼特承诺会保护他,并把他带上车,而当他紧紧地跟在我身后进入教堂时,此前的顾虑却被忘到了脑后。那次正好是法国传教团举办的最盛大的圣诞弥撒。教堂里还有一尊刚从巴黎运来的巨大的耶稣诞生雕像,上面刻有神圣家庭,沐浴着蓝天中的璀璨星光,周围还有百来只玩具动物,包括木牛以及由洁白的棉绒制成的羔羊,制作者并没有考虑它们的实际大小。基库尤人见了这一切,肯定兴奋异常。

卡曼特成为基督徒后,就再也不怕触碰死人了。

在那之前他很害怕。有一次,有个病人被人用担架抬到我屋外的平台上,结果死在那里,他像其他人一样不肯帮忙再抬回去;不过,他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退到草坪上,而是一动不动地站在路边,犹如一尊黑色的小石碑。我想不明白,基库尤人一个个都毫不怕死,却为什么那么害怕触碰尸体,而白人虽然怕死,处理死者却可以从容淡定。说到这里,你又一次感受到他们的现实与我们的现实是两回事。当然,所有的农庄主都明白,在这方面你无法驾驭土著人,还不如省点心思尽快放弃这个念头,因为土著人宁死也不愿改变自己的方式。

现在,卡曼特心中不再恐惧,并对他的亲友们的恐惧感到不屑。他甚至为此有几分炫耀,似乎在夸耀他的上帝的力量。在农庄生活的那些年里,我碰巧有机会考验他的信仰,与他一起先后抬过三个死人:一个是在我家附近被牛车轧死的基库尤小姑娘,另一个是在林中伐木时丧生的基库尤小伙子,还有一个是来到农庄居住、为农庄生活作过贡献并在这里终老的白人老头。

他是我的同胞,一位双目失明的丹麦老人,名叫克努森。那是我在内罗毕的一天,他摸索着来到我的车旁,自我介绍之后,请求我在农庄给他一个栖身之处,因为他在这个世界上已无安身之所。当时我的咖啡园正在裁减白人员工,正好空出一座小屋可以借给他住,于是他来到农庄,住了半年。

在地处高原的农庄,他是个非同寻常的人物:与大海有着不解之缘,因此犹如一只折翼的信天翁来到我们之中。他历尽艰辛磨难,外加疾病和酗酒,已经变得落魄不堪,腰弯背驼,红发人种的那种奇异的发色也已变白,仿佛他往自己头上撒了一把灰,或者用自身的特质留下印记而使头发像撒了一层盐。但他内心有一种任何灰烬都无法湮没的火焰。他出身于丹麦的一个渔民家庭,当过水手,后来不知道是什么风把他吹到了非洲,成为这里早期的开拓者之一。

克努森老头一生尝试过许多工作,他比较喜欢的多是跟水、鱼、鸟有关,但到头来一事无成。他告诉我,他曾经在维多利亚湖拥有一家非常棒的捕鱼公司,不仅有几十英里长的世界上最好的鱼网,还有一艘摩托艇。但战争期间,他失去了一切。在他讲述的这场悲剧中,总少不了一个痛苦的时刻,涉及致命的误会或朋友的背叛。我不清楚到底是哪一种情形,因为克努森老头多次给我讲过这个故事,但每次都有所不同,而一旦讲到此处,他的心情就会特别难过。不过,这个故事还是有几分真实性,因为他居住在我的农庄期间,政府为了赔偿他的损失,给了他每天一先令的养老金。

这一切都是他到我家登门拜访时告诉我的,因为他在自己的屋子里待不住,常常上我这儿来打发时间。我派去侍候他的土著孩子,一次又一次地从他那儿逃走,因为他看不见,经常拄着手杖,跌跌撞撞地朝他们冲去,把他们吓坏了。但兴致高的时候,他会坐在我的阳台上,一边喝咖啡,一边独自给我唱丹麦的爱国歌曲,显得精神大好。能讲讲丹麦语,对他对我都是一桩乐事,因此我们就农庄的各种琐碎事情交流看法,只是为了享受讲母语的乐趣。但我对他并不是总有耐心,因为他一旦来了,就很难让他打住话头起身离开。不难想象,在我们的日常交流中,他就像老水手或海中老人[16]。

他曾是制作鱼网的行家——用他自己的话说,那是世界上最好的鱼网。如今在农庄的小屋里,他动手制作皮鞭,用河马皮做成土著人用的鞭子。他会从纳瓦沙湖的土著人或农庄主那儿买一张河马皮,如果运气好的话,可以制成五十条鞭子。我至今保存着一条他送给我的马鞭,做工非常精致。这份活儿使得他的屋子周围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就像某些食腐鸟的窝所散发的气味。后来,我在农庄挖了一个池塘,就常常看到他在池塘边沉思,身影倒映在水中,犹如动物园里的一只海鸟。

在克努森老头瘦弱、干瘪的胸膛里,却装着一颗单纯、急躁、鲁莽、狂野的心,就像小孩子一般,心中燃烧着极为好斗的火焰。他是一位既有浪漫情怀又蛮不讲理的斗士。他对一切都异乎寻常地不满:对他所接触过的几乎所有的人和机构总是怒气冲冲,义愤填膺,呼吁上天将大火和硫黄雨降在他们身上,还要像米开朗琪罗那样“把魔鬼画在墙上”——这是我们丹麦人的说法。只要能挑起别人打架斗殴,就像小孩子挑起狗与狗或狗与猫互相争斗那样,他就兴奋不已。令人钦佩和惊奇的是,克努森老头在经历漫长而艰辛的漂泊之后,终于被人生的风浪逐入一个宁静的港湾,本该收起风帆,颐养天年,可在内心里,他却依然像小孩子一般渴望对抗和争斗。他犹如一名狂斗士[17],令我肃然起敬。

每次谈起自己,他都是用第三人称的“克努森老头”,并且总是极尽吹嘘炫耀之能事。世界上没有克努森老头不愿去干并一干到底的事情,也没有克努森老头打不败的勇士。只要谈起别人,他就极为悲观,说他们所做的一切很快就会面临理所当然的灾难性下场。而只要关乎自己,他就极度乐观。就在去世前不久,他还在要我答应保密的情况下,向我透露了一个重大计划。该计划将使克努森老头最终成为百万富翁,使他的所有对手都无地自容。他告诉我,他将从纳瓦沙湖底打捞成千上万吨自创世纪以来水鸟所留下的鸟粪。作为最后的奋力一搏,他从农庄启程前往纳瓦沙湖,去研究和制订计划的细节,却在那计划的美妙光彩中死去。那个计划包含了他内心看重的各种元素——深水,鸟儿,宝藏——甚至带有一丝不该与女人言说之事的色彩。在豪情万丈之中,他仿佛看到所向披靡的克努森老头手持三叉戟,一路劈波斩浪。至于怎样把鸟粪从湖底打捞上来,我不记得他是否跟我解释过。

一方面是他所告诉我的有关克努森老头的丰功伟绩和处处超群,另一方面是讲述这些事情的老人本身病残体弱力不从心,两者之间显然大相径庭。最后,你会觉得自己所见和所闻的是两个互不相关、截然不同的人。克努森老头的高大形象矗立在背景中,永远不败,威风凛凛,历尽艰险,英勇无敌,而我所认识的、对克努森老头的故事百讲不厌的则是他的仆人,已经腰弯背驼,老态龙钟。这位瘦小、谦卑的仆人已经将维护和传扬克努森老头的英名视为自己的人生使命,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因为除了上帝之外,只有他才真正见过克努森老头,所以不允许任何人对克努森老头胡说八道。

我只有一次听过他用第一人称来说自己。那是在他去世前的一两个月,他心脏病严重发作——最终也是这个病要了他的命。当时我整整一周在农庄没有见到他,便去他的小屋探个究竟,结果发现他躺在床上,房间里空荡荡、乱糟糟的,散发着河马皮的难闻气味。他面如死灰,眼睛深深凹陷,暗淡无光。我跟他说话时,他既不回答,也不出声。只是在过了好久,我准备起身离开时,他才突然用嘶哑的嗓门低声说:“我很难受。”这时,再听不到克努森老头的高谈阔论,因为克努森老头显然是决不会生病或倒下的;说话的是那位仆人,仅此一次地允许自己表达他个人的痛苦和无助。

克努森老头在农庄感到无聊,所以时不时地锁上屋门离开,从我们的视野消失。我想这多半是因为他得到消息,有位老朋友——辉煌过去中的另一位开拓者——来到了内罗毕。他会外出一两个星期,直到我们快要忘记他的存在时才回来,并且总是半死不活,疲惫不堪,几乎无法挪动身体或打开门锁。然后,他会有一两天闭门不出。我猜想,每当这时,他就害怕见到我,认为我肯定不满他这样胡闹,会抓住他这个把柄来奚落他。克努森老头有时虽然会歌颂水手的新娘热爱海浪,但在骨子里,他对女人却有一种深深的不信任,认为女人的本性就是与男人为敌,往往会阻止他们享乐。

他死的那天,是类似这样离开了两周之后,农庄里谁也不知道他已经回来。但这一次,他自己肯定是想破个例,因为他是在从他家到我家的路上倒下死去的,那条路正好穿过咖啡园。当时是四月,大雨季刚刚开始,临近傍晚时,我和卡曼特去新长出的浅草丛中采蘑菇,却发现他躺在路上。

也算无巧不巧,是卡曼特发现了他,因为农庄所有的土著人中,只有卡曼特对克努森老头怀有同情,甚至予以关注,有点像是两个不寻常的人惺惺相惜。卡曼特偶尔还主动给他送过鸡蛋,并盯紧他的小仆人,以防止他们一窝蜂地逃走。

老人仰面躺在那儿,眼睛没有完全闭上,帽子稍稍滚到了一旁。死去后,他显得更为平静。我心里说,克努森老头,你终于走到了这一步。

我想把他抬回他的屋子,但我知道,如果去叫那些可能在附近晃悠或在不远处自耕地上干活的基库尤人来帮忙,会毫无益处。他们一旦明白我叫他们的目的,只会马上跑开。于是我吩咐卡曼特赶快跑回去,叫法拉赫过来帮我。卡曼特却一动不动。

“你为什么要我跑回去?”

“哦,你自己看呀,”我说,“我一个人搬不动这位老先生,而你们基库尤人都是傻瓜,不敢抬死人。”

卡曼特发出一声嘲弄的轻笑,说:“你又忘了,夫人,我是基督徒。”

于是,他抬起老人的双脚,我抬着脑袋,一同向老人的小屋走去。我们时不时地得停下来,把老人放下,休息一会儿,而卡曼特就会挺直身子,低头直视着克努森老头的双脚。我猜想,这应该是苏格兰传教团面对死者时的样子。

把老人放在床上后,卡曼特在房间里看了看,又走进厨房,想找一条毛巾盖住老人的脸,却只找到一张旧报纸。“医院里的基督徒都是这样做的,”他对我解释道。

很长一段时间后,只要想起我当时的糊涂,卡曼特就特别得意。有时他在厨房里与我一起干活,心中窃喜不已,会突然笑出声来。“夫人,”他说,“你还记不记得那一次,你忘了我是基督徒,以为我不敢帮你抬那个白人老头?”

成为基督徒后,卡曼特也不再怕蛇。我听过他对其他的男孩说,基督徒在任何时候碰到再大的蛇,都会一脚踏在蛇头上把它踩扁。我没有见到他这么干过,但有一次,一条鼓腹毒蛇出现在厨子茅屋的屋顶,我看到卡曼特一动不动地站在近旁,双手别在背后,表情镇静。我家里所有其他的小仆人都大呼小叫地像风吹谷糠一般散开去,远远地围观,而法拉赫则进屋取来我的猎枪,把蛇打死。

当事情处理完毕,风波平静下来之后,马夫的儿子恩尧尔问卡曼特:“哎,卡曼特,你为什么没有一脚踏在那条大毒蛇的头上,把它踩扁啊?”

“因为它在屋顶上,”卡曼特回答。

有一次,我试着用弓箭射击。那是法拉赫帮我找来的一张硬弓,我力气虽然不小,还是难以拉动。但经过不断练习,我终于成了一名出色的弓箭手。

那时卡曼特还很小,经常看着我在草地上拉弓射箭,似乎感到不解。有一天,他开口问我:“你用弓箭射击,那还是基督徒吗?我以为基督徒只用枪。”

我翻开我的图画本《圣经》,让他看夏甲的儿子的故事配图,说:“上帝与这个孩子同在;后来他长大了,生活在旷野里,成了一名弓箭手。”

“哦,”卡曼特说,“他跟你一样。”

卡曼特不仅擅长诊治土著病人,对处置伤病的动物也很有一套,不仅从狗的脚上取出过尖刺,还治好过一条被毒蛇咬伤的狗。

有一段时间,我家里养了一只折翼的鹳。那是个勇敢无畏的家伙,常常在各个房间穿来晃去,走进我的卧室时,就会威风凛凛地扑扇着翅膀,就像挥舞长剑一般,与镜子里的自己决斗。它跟在卡曼特身后进进出出,你不禁觉得它是在刻意模仿卡曼特那不紧不慢的僵硬步伐。两者的腿几乎一样细。土著小男孩对这滑稽的一幕总是很关注,看到他们过来,便开心地嬉笑喊叫。卡曼特明白这是在笑话他,但别人怎么看他,他从来都不太在意。他打发那些小家伙去泥沼地捉青蛙给鹳吃。

照顾羚羊露露的也是卡曼特。

4 羚羊

卡曼特是从草原来到我家,而露露则是来自树林。

在我的农庄以东,是恩贡森林保护区,当时几乎全是原始森林。在我看来,砍掉古老的树木,转而种上桉树和桦树,是一件可悲的事情——那里原本可以成为内罗毕的一个绝无仅有的休闲胜地。

非洲的原始森林是一片神秘之地。骑马进入林中深处,犹如进入一幅古老的织锦,有的地方色彩稍浅,有的地方则因为年深月久而变暗,但满目都是深浅不一奇妙交叠的绿意。在那里,你根本看不到天空,但阳光会透过树叶,射出种种奇光异彩。树上有像长须一般垂下来的灰色野生菌,还有四处披挂的蔓藤,都使原始森林笼罩着一层隐秘、玄奥的氛围。每逢星期天,农庄里无事可做时,我常常与法拉赫一起骑马来到这里,翻过山坡,跨过蜿蜒的林间小溪。林子里的空气清凉如水,弥漫着植物的清香。在漫长的雨季之初,当藤蔓开花时,你就会穿行在一阵阵花香之中。有一种非洲月桂树,开着略带黏性的乳白色小花,散发出沁人心脾的芬芳,就像山谷里的紫丁香和野百合。随处都可以看到一截截空心树干用皮绳挂在枝桠上,那是基库尤人为了采蜜而有意让蜜蜂在里面筑巢。有一次,我们在树林中拐弯时,曾看到一头满身花纹的豹子盘踞在路上。

在林中的半高处,生活着一个叽叽吱吱永不安宁的群体,即小灰猴。如果猴群从道路的上空经过,就会留下一股浓烈的、老鼠般的骚臭味,在空气中久久不散。当你继续前进时,头顶会突然传来嗖嗖跑动的声音,那是猴群在自顾自地前行。如果你在原地稍作停留,可能会看到一只猴子纹丝不动地坐在一棵树上,片刻之后,会进一步发现你周围的树林里到处都是猴子,它们像果实一般挂在枝头,长长的尾巴垂了下来;由于照在身上的阳光或明或暗,它们的颜色也显出或灰或黑。它们发出的声音很奇特,仿佛“啪”的一声亲吻之后,再轻咳一声。如果你在下面模仿,就会看到它们受到惊扰似的东张西望;但如果你突然一动,它们就会迅疾逃散——随着那渐行渐弱的窸窸窣窣声,你能看到它们穿过树梢,像鱼群潜入波涛一样消失在树林深处。

一个非常炎热的中午,我在恩贡森林的密林中穿行时,还在一条小道上邂逅了难得一见的大野猪,它带着母猪和三只小猪,突然从我身边飞一般的掠过,一家五口虽然体形大小不一,但彼此十分相像,在映照着阳光的绿色的衬托下,犹如几幅黑色的剪影。那是十分美妙的一幕,就像森林池塘中的倒影,又像上千年前发生的事情。

露露是一只小羚羊,属于南非林羚,这可能是非洲羚羊中最为漂亮的种类。它们比小鹿略大,生活在树林或灌木丛中,生性胆小,难以接近,所以不像平原羚羊那么常见。但恩贡山及其周围的原野却是林羚栖息的好地方。如果你在山中野营,清晨或黄昏出去打猎,就会看到它们从树林来到空地上,当阳光洒在它们身上时,它们的皮毛会泛着黄铜似的光泽。雄羚羊有一对优美的弯角。

露露成为我们家庭成员的来龙去脉如下:

一天早晨,我从农庄驾车前往内罗毕。我的加工厂前不久被烧毁,我不得不一次次地去城里,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就在那一天的大清早,我满脑子都是各种数字和估算。当我沿着恩贡路行驶时,有一小群基库尤孩子在路边朝我喊叫,循声望去,只见他们举起一只小不点羚羊给我看。我知道他们应该是在灌木丛中发现了这个小家伙,现在想把它卖给我。可我在内罗毕约了人,已经要迟到了,没有心思管这种事儿,因此只是继续赶路。

等我傍晚返回而从老地方经过时,路边又传来高声喊叫,那几个孩子还在那里,看上去有些疲惫和失望。整整一天来,他们可能都在试图向路过的其他人兜售这只羚羊,现在更是心情迫切,想赶在太阳下山之前成交,所以把羚羊举得高高地来诱惑我。但我在城里忙乎了一整天,理赔又遇到一些麻烦,所以懒得停车或开口,只是从他们身边驶过。到家之后,我甚至没有想起他们,吃完晚饭便上床了。

但是我刚刚睡着,就被一阵强烈的恐惧感惊醒。那几个孩子举着小羚羊的情景渐渐浮现,像图画一般清晰地呈现在我眼前。我惊恐地坐起身来,仿佛有人要掐死我一般。我心里想,落入那些小捕猎者手中的小羚羊最终会怎么样?他们顶着炎热,抱着它在那里站了一整天,还时不时地握着它被束拢的腿将它高高举起。它显然还太小,无法自己进食。我自己一天从它身边路过两次,就像既是祭司又是利未人[18],压根儿都没有顾及它,而此时此刻,它在哪里呢?我惊慌失措地起了床,叫醒所有的仆人。

我对他们说,必须找到那只小羚羊,第二天早晨给我送来,否则他们会全部被开除。他们马上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当天陪同我驾车外出的有两个仆人,他们对那几个孩子和羚羊并没有丝毫的关注,现在却站了出来,对其他人讲了一大堆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以及是谁家的孩子等。那是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我的仆人们立即出发,一边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这件事情,一边分头行动。我听到他们在强调一点:如果找不到羚羊,他们就会被全部开除。

第二天一大早,法拉赫给我送早茶时,朱玛抱着那只小羚羊跟了进来。那是一只雌羚羊,我们给它取名为“露露”,他们告诉我,在斯瓦希里语中,“露露”是珍珠的意思。

当时的露露只有猫那么大,长着一双文静的紫色大眼睛。它的腿非常纤细,当它蹲下或站起时,你都担心它们能否经得起那一屈一伸。它的耳朵像丝绸一般光滑,并且特别有表现力。它的鼻子像松露一般黑亮,而那小巧玲珑的四蹄则使人想起旧时中国小姐的三寸金莲,别有一番风韵。将这样一个人见人爱的小东西抱在怀里,真是一种难得的体验。

露露不久就适应了这座屋子以及屋子里的人,行为举止就像回到了家一样。在最初的几个星期里,房间里打蜡的地板成了它生活的难题,只要一离开地毯,它的脚就站立不住,不停地打滑,看上去摇摇欲倒,但它没有为此过于担忧,终于学会了在光地板上走路,并发出一连串轻微的嗒嗒声,就像有人在生气地敲手指一般。在生活习惯上,它特别有条不紊,并且已经像小孩子一般任性,但当我阻止它干想干的事情时,它那副样子仿佛在说:好吧,我可不想闹得难看。

卡曼特用奶瓶喂养它,夜间还把它关起来,因为天黑之后,会有豹子在附近出没,我们得照顾好露露。所以它总是黏着卡曼特,到哪儿都跟着他。当卡曼特偶尔不如它的意时,它会用自己的小脑袋朝他的细腿上猛力一撞。它是那么漂亮,看到它与卡曼特在一起,你不禁会觉得这是美女与野兽故事的新的换位版。凭借这超乎寻常的美和优雅,露露在我家赢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受到所有人的宠溺。

在非洲,除了苏格兰猎鹿犬之外,我从未养过其他的狗。这是世界上最为高贵和优美的狗。它们肯定是与人类相处了几百年,才能这样了解和适应我们的生活及环境。在古老的绘画和挂毯中,也可以看到它们的身影,它们往往能凭借神态和举止而改变自己在挂毯中的环境;它们自带一种中世纪的气息。

我的第一只猎鹿犬名叫达斯克,是我收到的结婚礼物,当我乘坐人们所说的“五月花号”轮船到非洲生活时,也把它带了过来。它勇敢仗义,在战争的头几个月里,当我驾驶牛车在马赛族居留区为政府跑运输时,它一直伴随着我。但几年后,它死于斑马之口。当露露来到我家时,我的家庭成员中还包括达斯克的两个儿子。

苏格兰猎鹿犬很适应非洲的风景和非洲的土著人。这也许是由于海拔的缘故——它们三者都具有高原风情,因为在海平面的蒙巴萨,猎鹿犬就显得不那么协调。仿佛这辽阔、空旷的土地上,只有草原、山脉与河流还不够,必须再加上猎鹿犬才算完美。所有的猎鹿犬都是狩猎能手,嗅觉比灵缇犬更为敏锐,但它们主要靠视力来捕猎,看到两只猎鹿犬共同协作,是一件令人赞叹不已的事情。有时我带着它们在野生动物保护区策马奔驰——按规定我不能这样——它们会惊得一群群斑马和角马在草原上仓皇逃窜,犹如满天繁星四处乱跑。不过,当我在马赛族居留区打猎时,只要带着猎鹿犬,就一定能找回任何击中的猎物。

在原始森林中,它们的深灰色与那层层叠叠的暗绿色也显得很协调。在这里,有一只猎鹿犬曾凭一己之力,杀死了一头体型庞大的雄性老狒狒,不过它的鼻子却在搏斗中被咬穿,毁坏了它的高贵面容,但农庄的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道光荣的伤疤,因为狒狒的破坏力很强,土著人都很讨厌它。

猎鹿犬非常聪明,知道我家里的哪些仆人是穆斯林,不能触碰狗类。

我在非洲的头几年,雇过一名索马里扛枪夫,名叫伊斯梅尔,早在我离开非洲之前他就已经去世。他是旧时的扛枪夫之一,如今没有这样的人了。在本世纪之初,整个非洲是一个真正的鹿园,他就是跟着当时的一些知名猎手长大的。他对文明的了解仅限于猎场,讲的英语也只与狩猎有关,所以谈到我的猎枪时,也是说老枪小枪。他回到索马里后,曾给我写过一封信,收信人为“布里克森母狮”,开头是“尊敬的母狮”。伊斯梅尔是一名虔诚的穆斯林,对狗绝对不肯触碰一下,因此干这一行经常担惊受怕。但他对达斯克却是例外,从不介意我把它装在骡车上,甚至还允许它在他的帐篷里睡觉。他说,因为达斯克看到穆斯林就能认出来,不会主动去碰他。他还肯定地告诉我,达斯克能一眼看出谁是地地道道的穆斯林。有一次他对我说:“现在我知道了,达斯克跟你是一个部落的,他对人总是笑。”

我的狗也清楚露露在家中的权力和地位。两只捕猎能手的傲气在它面前都化为乌有。它会把它们从奶盆或自己所喜欢的炉边位置挤到一旁。我在露露的颈圈上系了一只小铃铛,有一段时间,只要听到叮铃声穿过房间越来越近,它们就会老老实实地从炉边的暖窝中起身,躺到房间内其他的哪个角落去。当然,露露的举止也的确优雅至极,无与伦比,当它走过来躺下时,样子像极了一位端庄地收拢裙摆、不挡任何人的道的淑女;它喝奶的神态也是礼貌而勉强,仿佛是被一位好心过头的女主人强迫一般。它总是要人挠它的耳朵背,那副可爱而强忍着的模样,恰似一位年轻的妻子娇嗔地任由丈夫爱抚。

露露长大后,青春迷人,亭亭玉立,它身形苗条,秀美圆润,从鼻子到脚都美得令人难以置信。它就像一幅手法精美的图画,让人想起海涅的诗歌中所描绘的奔腾的恒河边那聪颖而温柔的羚羊。[19]

但露露其实并不温柔,其内心也隐藏着所谓的魔性。它表面上具有最为典型的雌性特征,总是处于防卫状态,全力保护自己不受侵犯,但实际上,它随时随地都准备攻击。攻击谁呢?整个世界。它的情绪常常难以控制,如果我的马惹它不高兴,它会一头冲撞过去。我记得汉堡的哈根贝克[20]老头说过,在包括肉食动物在内的所有动物中,最不可靠的就是鹿,你可以相信一头豹子,但如果你相信一头年轻的鹿,它迟早会从背后偷袭你。

露露虽然常常像个蛮不讲理的小姑娘一般任性胡来,却仍然是我家的骄傲,但我们未能令它开心。有时,它会离家出走几个小时或一整个下午。有时候,它的邪劲发作,对周围的环境忍无可忍,就会在屋前的草坪上跳上一段战斗舞,就像扭来扭去地向撒旦祈祷,以此来宣泄一番。

“哦,露露,”我在心里说,“我知道你力大无穷,可以跳得比你自己身高还要高。你现在对我们怒气冲冲,恨不得我们都死去,而且只要你真的动手,我们都难逃一死。但问题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们并没有设置太高的障碍让你跨越。你这位跳高能手啊,我们怎么可能那样?其实我们没有设置任何障碍。露露,强大的力量在你体内,那些障碍也在你心里,问题只是时机尚未成熟而已。”

一天傍晚,露露没有回家,我们在外面找了整整一周,都毫无收获。这对我们所有人都是沉重打击。一个明快的音符消失了,现在我家似乎与别人家没什么两样。我想到河边的豹子,有天晚上跟卡曼特谈起了它们。

像往常那样,他没有马上回答我,以便将我的缺乏见识好好消化。直到几天后,他才主动跟我提起这件事:“夫人,你以为露露死了吗?”

我不想说得这么直接,只是告诉他我不明白它为什么没有回来。

卡曼特说:“露露没有死,但它结婚了。”

这是一个惊人的喜讯,我问他是怎么知道的。

“哦,是的,”他说,“它结婚了,跟它丈夫[21]一起住在森林里。但它并没有忘记我们。它早晨经常回到这里。我在厨房背后给它撒了一些玉米渣,在日出之前,它就从树林里出来把它吃掉了。它丈夫陪着它,但是怕见人,因为它不认识我们。它站在草坪另一头的那棵大白树下,但是不敢到屋子这边来。”

我吩咐卡曼特,下次见到露露时要来叫我。几天后,他在日出之前把我喊了出去。

那是一个美妙的清晨,就在我们等候之际,最后的星星消失了,天空一片澄澈,但我们穿行其中的世界仍然朦朦胧胧,分外寂静。青草湿漉漉的,草地朝远处起伏蔓延,旁边的树下有露珠在闪着淡淡的银光。清晨的空气有点寒意逼人,如果是在北欧国家,这就预示着快要霜冻了。我想,在这寒气与暗影之中,不管你体验过多少次,却仍然无法相信一两个小时之后,那灼热的阳光和炽亮的天空会让你难以忍受。灰蒙蒙的雾霭笼罩在山上,勾勒出奇异的形状。野牛此时如果在那儿的山坡吃草,就像在云端一样,肯定会十分寒冷。

我们头顶的巨大苍穹渐渐变得透明,犹如一只盛着葡萄酒的酒杯。蓦然间,山顶迎来第一片温柔的霞光,顿时层林尽染。随着地球向太阳倾斜,山脚的草地也披上淡淡的金光,马赛族的树林则显得矮了几分。在河流的这一边,林中大树的树梢现在也染成了金黄。每逢这个时刻,栖息在河对岸的紫色大斑鸠就会一窝蜂地飞过来,到我的树林里寻觅野栗子。它们每年只在这里短暂地栖居。它们的飞行速度奇快,宛如骑兵凌空突袭。因此,我在内罗毕的朋友们喜欢一大早到农庄猎斑鸠。为了在太阳初升之际及时赶到我家,他们往往很早出发,抵达时车灯都还亮着。

就这样站在宁静的树影下,仰望那金色的山峦和澄明的天空,你会觉得自己仿佛在海底行走,波涛从身边流过,而你在仰望着海平面。

一只鸟开始鸣唱,紧接着,我听到不远处的林中传来叮叮当当的铃声。没错,这真是令人开心,露露回来了,回到了老家!它越来越近,根据铃声的节奏,我能听出它的步伐:它走几步,停一下,又走几步,转过一幢仆人的茅屋后,就出现在我们眼前。看到一只羚羊离我们的屋子这么近,突然成了一件奇特而有趣的事情。这时,露露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似乎对见到卡曼特并不意外,但没想到会见到我。不过它也没有转身离开,只是望着我,既不感到害怕,也丝毫不记得我们以前的小冲突或它自己不告而别的忘恩行为。

来自森林的露露显得更优秀、更独立了,它的心态发生了变化,具有了掌控能力。如果说我曾有幸邂逅一位身处流亡之中却仍然觊觎王位的年轻公主,而当我们再次相逢时,她已经获得权力,成为名副其实的女王,那么,我与露露的重逢就恰似如此。正如当年的路易·菲利普国王宣称法兰西国王并不记恨奥尔良公爵,露露也显得宽宏大量。如今的它简直完美无缺。它身上的攻击性已经不复存在,因为它干吗要攻击?又要攻击谁呢?它带着自己的神授之权,安静地站在那里。它似乎记起了我,觉得我并不可怕。它打量了我一分来钟,那淡紫色的眼睛毫无表情,一眨不眨。我想起大凡是神都从不眨眼,不禁觉得自己面对的是牛眼赫拉[22]。从我身边经过时,它顺口叼走一片草叶,轻巧地向前一跃,朝厨房背后走去——那儿的地上有卡曼特撒下的玉米渣。

卡曼特用手指碰了碰我的胳膊,然后指向树林。顺着那个方向,我看见一棵高高的野栗树下,有一只雄羚羊,长着一对漂亮的弯角,像木桩一般纹丝不动,犹如树林边的一个褐色的小影子。卡曼特观察了一会儿,然后笑了起来。

“你瞧,”他说,“露露已经跟它丈夫解释过,屋子这边没什么好怕的,但它还是不敢过来。它每天早上都想,我今天一定要过去,可是一看到屋子和这里的人,它就打起了退堂鼓,”——这是土著人生活中的常事,也常常耽误农庄的活计——“于是就停在树旁了。”

有很长一段时间,露露总是在大清早来到我的屋子旁,那清脆的铃声在宣布太阳已经照到山上,而我总是躺在床上,等待着它的铃声。有时候,它会一两周都不露面,于是我们会想念它,开始谈论那些进山打猎的人。可过不了多久,仆人又会来通报:“露露回来了。”仿佛出嫁的女儿回娘家一般。后来,我还好几次见到雄羚羊在树林中的影子,但正如卡曼特所言,它一直没有鼓起足够的勇气靠近我家。

一天,我从内罗毕回来时,卡曼特正在厨房门外等我,他兴奋难抑地迎上前来说,露露今天回农庄了,还带着它的幼崽。几天后,我也有幸在仆人的茅屋旁看到了露露。它十分警觉,不许任何人靠近,身后跟着一只小不点儿羚羊,步履小心而迟缓,就像与我们初识时的露露一样。当时正值大雨季刚刚结束,在夏天的那几个月里,不管是早晨还是下午,露露经常在房前屋后出现,有时甚至中午过来,在屋荫下乘凉。

露露的幼崽并不怕狗,可以任它们在自己身上闻来闻去,但它不习惯与我或土著人接触。如果我们想去抱它,母子俩就会马上跑开。

自从第一次长时间离开之后,露露就再也没有像以前那样与我们亲近,任我们爱抚了。除此之外,它还是很友好,它明白我们想看它的幼崽,也会接受我们伸长胳膊递给它的一截甘蔗。它会走到餐厅敞开的门前,若有所思地打量那些若明若暗的房间,但再也没有跨进门槛。当时它的小铃铛已经丢失,总是悄无声息地来去。

仆人们请求我允许他们捉住露露的幼崽,像当初养露露那样把它养起来。但我觉得这会毁掉露露对我们的无比信任。

我还觉得,羚羊与我家自由往来的关系是一种极为少见、弥足珍贵之事。露露从大自然来到我们中间,以表明我们与那个世界和谐相处,它将我的家与非洲大地融为一体,乃至于两者之间已经没有界限。露露知道大野猪筑巢何处,也目睹过犀牛交配。在非洲,有一种布谷鸟总是于炎热的正午在森林深处鸣唱,犹如这个世界的响亮的心跳,可我和我认识的所有人却始终无缘一睹芳容,因为没有谁能说出它的模样。但露露可能曾经在一条狭窄的绿径上行走,而头顶的某根树枝上就停留着一只布谷鸟。那段时间,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中国旧时一位皇后的书,说到年轻的叶赫那拉氏在诞下皇子后回娘家,乘坐金碧辉煌、饰有翠羽的凤辇从紫禁城出发。我想,我的家现在也就像年轻皇后的娘家。

那年夏天,一大一小两只羚羊经常来到我的屋子附近,有时会间隔两周甚至三周,有时会天天露面。第二年的雨季之初,仆人们告诉我,露露又带回了一只新幼崽,不过我没有亲眼见到,因为这一次它们没有再靠得太近,但我后来曾看到三只羚羊一起出现在林中。

露露一家与我们的关系持续了多年。它们自由进出树林,经常光临我们的房前屋后,仿佛我的农庄是野生世界的一部分。它们往往是在太阳下山之前过来,先是像淡淡的黑影在幽暗的树丛中走动,但是当它们来到草地上吃草时,在夕阳的照耀下,它们的皮毛会呈现出黄铜般的光泽。其中之一就是露露,它会走近我们的屋子,步态安详,如果有车辆驶来或窗户打开,它会竖起耳朵。我的狗也熟悉了它的动静。随着年岁渐长,它的毛色渐渐变深。有一次,我与一位朋友驾车来到屋前,看到三只羚羊围在露台上,在吃我们撒给母牛食用的盐。

令人奇怪的是,除了露露的丈夫——也就是早先那只昂着头、站在野栗树下的大雄羚羊——之外,再也没有别的雄羚羊来到我们家附近。我们似乎在与森林中的一个母系氏族打交道。

殖民地的猎手和自然学家们对我的羚羊很感兴趣,狩猎管理员也驱车来到农庄,并亲眼见到了它们。有位记者还写了一篇关于它们的报道,发表在《东非旗帜报》上。

露露一家经常来农庄做客的那几年是我在非洲生活中最为快乐的时光。为此,我渐渐觉得,我与羚羊的交往是上天给予的巨大恩赐,是来自非洲的友谊的象征,整个山野都包含在其中,有吉祥的征兆,古老的契约,还有那首歌:

“我的良人哪,求你快来,如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23]

我在非洲的最后几年,见到露露一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在我离开非洲前的那一年,我想它们根本就不曾出现。情况变了,我农庄南部的土地分给了农户,地上的树木被砍伐清理,建起了一幢幢房屋。拖拉机在曾经的林中空地上轰鸣。许多新移民都是狩猎迷,枪声在田野山间回荡。我猜想,野生动物已经向西转移,进入了马赛族居留区的森林。

我不知道羚羊的寿命有多长,也许露露早就死了。

在万籁俱寂的黎明时分,我曾无数次地梦到自己听见露露清脆的铃声,睡眠中的我满心欣喜,醒来时充满期待,期待着某种非常离奇而美好的事情即将——马上——发生。

当我这样躺在床上思念露露时,不禁想到,在它的林中生活里,是否会梦见那个铃铛?在它的脑海里,是否会掠过人与狗的画面,就像影子从水面掠过一样?

我想,如果我会吟唱非洲之歌,吟唱长颈鹿,以及照在它背上的非洲新月,吟唱田地中的耕犁,以及咖啡采摘工那汗涔涔的脸庞,那么,非洲是否也会为我吟唱?草原上的空气是否会因为我身上的色彩而颤栗?孩子们是否会发明一个带有我名字的游戏?圆月是否会在碎石路上投下像我一样的影子?恩贡山上的鹰是否会找寻我的踪影?

离开非洲之后,我再也没有听到有关露露的信息,但收到了卡曼特和非洲其他仆人的来信。我收到的卡曼特的上一封信是在不出一个月之前。不过,这些信件是以一种奇特的、不真实的方式从非洲传来,更像是梦境或幻象,而不像实际的信息。

因为卡曼特不会写字,也不懂英语。当他或其他仆人想到要给我传个信时,就会去找那些专门代人写信的印度人或土著人,告诉他们要写些什么。那些职业写信人坐在邮局门口,面前的写字桌上摆着纸张和笔墨。他们掌握的英语也很有限,几乎说不上能用英语写作,但他们却自以为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本领,他们在信中堆砌很多词藻,让人难以读懂。他们还有一种习惯,喜欢用三四种不同的墨水写信,不管这是出于什么动机,给人的印象是他们缺少墨水,所以把各种瓶子里的最后一滴墨水都吸了个干净。

经过这一番劳心劳力,他们写出来的信无异于来自德尔斐的神谕[24]。我收到的信都具有某种深度,你会感到其中包含一些重要的信息,发信人觉得不吐不快,所以才会不辞辛苦从基库尤人居留区一路走到邮局。但这些信息却笼罩在黑暗之中。那张廉价而脏乎乎的小纸片越过了千山万水,才到达你手上,它似乎在对你滔滔不绝,甚至高声喊叫,可你却一头雾水。

不过,就像在其他方面一样,卡曼特在这一点上也与众不同。作为通信人,他有自己的方式。他将三四封信装在同一个信封里,相继标上“第一封信”、“第二封信”等等。它们内容相同,只是再三重复。也许他想通过重复来加深我的印象,以前当他跟我谈话时,如果有某件特别的事情想让我了解或记住,他也是用这种手法。也许他觉得与一位远隔万里的朋友取得了联系,就一时停不下来。

卡曼特在信中说,他已经失业很久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并不惊讶,因为他确实属于曲高和寡。我培养了一位一流厨师,并把他留在新殖民地。对他而言,这就像“芝麻开门”的故事,只是那句咒语如今已经忘却,存有神秘宝藏的山洞的石门已经永远关闭。这位伟大的厨师喜欢沉思,饱学多才,可人们眼里看到的只是一个长着罗圈腿、身材矮小、表情木讷的基库尤人。

当卡曼特抵达内罗毕,站在那位贪婪而自以为是的印度职业写信人面前,向他解释自己想要传到半个世界之外的信息时,他会说些什么呢?那一行行的字歪歪扭扭,词句混乱无序。但卡曼特自有其过人之处,了解他的人仍然可以从那杂乱无章的乐曲中听出他的音符,甚至犹如听到牧童大卫[25]弹奏竖琴的回音。

其中一次的“第二封信”这样写道:

“我不忘记你,夫人,尊敬的夫人。现在你的所有仆人从不高兴,因为你离开这里。如果我们是鸟,就飞去看你。再回来。以前你的农庄是母牛小牛黑人的好地方。现在他们什么都没有,母牛山羊绵羊都没有。现在所有坏人他们心里很高兴,因为你的老仆人他们现在成了穷人。现在上帝心里知道这一切,有时会帮助你的仆人。”

而在有一次的“第三封信”中,卡曼特表明土著人也能向你说出动人的话语,信中写道:

“如果你回来,写信告诉我们。我们认为你会回来。因为为什么?我们认为你永远不会可能忘记我们。因为为什么?我们认为你仍然记住我们大家的脸孔和名字。”

白人如果想跟你说动听的话,会写:“我永远不会忘记你。”而非洲人则说:“我们认为你永远不会可能忘记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