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官僚病的人文救治
第一节 对官僚制的文化反思
一、在官僚制的合理性背后
在人类社会工业化的进程中,是以科学技术的发展为社会进步的驱动力的。我们看到,一方面,社会化大生产以及市场经济向科学技术提出了无尽的要求,赋予科学技术发展不竭的动力;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发展又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并促进了生产和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发生了改变。在政治生活领域,官僚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就是工业化和科学技术进步的成果。反过来,工业社会之所以能够进入加速发展的阶段,科学技术的发展之所以能够得到制度的支持,又是与这个官僚体系的贡献联系在一起的。在韦伯建构起官僚制理论之后,官僚体系因为有了官僚制理论的指导而得到迅速的发展,成为最具合理性的组织形式,而且被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每一个领域之中。在韦伯看来,科学、工业和官僚制是人类社会走向合理化的整体进程中的三个重要方面。科学代表了人类认知行为的合理化,工业反映了经济及其生产的合理化,官僚制则是人的社会活动的合理化,三者共同构成了工业文明的体系。基于这种认识,韦伯试图让官僚制体现出科学和技术进步的成就,努力在官僚制模式的设计中反映科学和技术的特征,希望证明官僚制是工业文明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总之,官僚制适应工业文明的需要而产生,反过来,又增益于工业文明。
在整个20世纪中,如果就一种理论对社会实践产生的影响来看,可能任何理论都没有像官僚制理论那样,得到了广泛的实际应用。这不仅是因为韦伯所概括的合理化进程客观地反映了历史发展的趋势,而且也是由于合理化和合法化的概念得到了政治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的广泛认同,从而使官僚制成为科学研究和实践发展之路径依赖的必然指向。在某种意义上,韦伯所提出的合理性、合法性的概念已经成为西方现代政治学等学科的公理。一种理论能够拥有这样广泛的社会影响绝不是偶然的,这与这一理论的提出者渊博深广的学识和学术努力是分不开的。也就是说,韦伯的合理性、合法性概念之所以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并成为常识意义上的思维坐标,是与韦伯综合地运用哲学、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的知识去全方位地、动态地对东西方社会史的发展进行比较研究分不开的。正是通过这些研究工作,韦伯向人们证明了现代官僚制的出现是合理化进程的结果。同样,也正是有了这样的学理分析做基础,他关于现代官僚制的合理性设计才能够被人们广泛接受。
所谓合理性,也就是指一个东西合乎理性。然而,如果我们说一个东西合乎实质理性即具有实质合理性,那么,全部判断都是无法得到科学证明的,只有让位于伦理的叙述和宗教的启示。与之不同,如果说一个东西合乎形式理性即具有形式合理性,那么,就是可以作为科学认识的对象来看待的,就可以对这个东西作出科学规定并制作成科学化的模式,从而成为一个技术性的体系。最为重要的是,它因技术化而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建立在形式合理性基础上的统治也就是最具技术含量的支配类型。形式合理性的获得无疑是科学对神学的胜利,然而,在官僚制的纯粹功能主义和技术主义的工具理性追求中,却回避了价值理性。既然回避了价值理性,也就是在官僚制的设计中放弃了对人的作用的肯定。这样一来,正像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制度时所讲的把人淹没在冷冰冰的金钱关系的冰水之中一样,在官僚制的形式合理性设计中,也把人淹没在冷冰冰的技术主义的冰水之中了。官僚制成了一个纯粹的技术体系,人在其中成了无关紧要的因素,近代以来哲人们所有关于人的主体性的人文思考,都被消解殆尽。
从实践的角度看,官僚制导致了普遍的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因为,在官僚制得到实施的国家中,一方面,证明了官僚制的必要性,即通过官僚制的建立而促进了现代化的进程,实现了政府对社会的充分管理,并提供了可靠的公共秩序;另一方面,又反映出官僚制与官僚主义是相伴而生的,官僚制越是得到充分的发展,官僚主义的问题也就越严重,即使建立起了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无法扭转官僚主义恶化的局面。特别是在对官僚制所作出的严密的合理性设计背后,普遍存在着公共权力的滥用和以权谋私问题,以至于世界各国都在官僚制的实践中承受着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的困扰。也许有人不愿承认腐败、权力滥用或权力不作为等问题与官僚制之间的必然联系,而且,实践中的一个主导倾向也是通过对官僚制的进一步完善来寻求治理这些问题的方案的。事实上,上述问题与官僚制之间的逻辑联系是不容怀疑的。
首先,官僚制是一个形式化的集权体系,这种集权在剔除了价值理性的作用之后,又使政府行为渗入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除了部分的经济资源是通过市场来加以配置的之外,其他(诸如政治的、文化的等等)各种社会资源的配置都是由政府来进行的,政府实现了对各种资源的直接垄断。即便是经济资源的市场配置,也是在政府的强力干预下进行的。由于政府可以通过公共政策和直接的行政行为垄断社会资源的配置权,所以,对于官僚制中的具体执行公共权力的官僚(行政人员)来说,就有着巨大的以权谋私的机会。
其次,由于形式合理性取代了实质合理性,由于价值理性的缺位,使官僚制无论是在整个体系上还是在官僚个人方面,都有着自我膨胀甚至随心所欲地行使公共权力的可能性。因而,一旦在“公共的”与“私人的”问题上失去了价值标准,就会把一切不利于本部门或个人的东西都变成“公共的”,而把一切有利于本部门或个人的东西都变成“私人的”。“公”与“私”本身就是从属于价值判断的,如果祛除了价值理性,仅仅从形式上来看问题的话,其实是搞不清“公”与“私”的区别的,即使来自于政治部门的政策以及既定的法律对“公”与“私”作出了严格的区分,到了行政人员这里,也是需要作出二级判断的。他个人以及他所在部门的理解和判断,都会不断地移动“公”与“私”的边界,甚至会把“公”与“私”倒置过来。即使“公”与“私”的区分不发生改变,行政人员在“公”与“私”的问题上也会因其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同,使“公”与“私”的实现表现出极大的差异。
再次,形式合理性的设计在实践上极易走上自己的反面,即非理性。那就是,在官僚制的整个体系上拥有了形式合理性的同时,却在具体的部门或个人那里为非理性行为的发生和蔓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致使官僚们追逐个人利益的非理性行为泛滥。不是说官僚们实际上拥有影响法律和政策制定的能力,因为,这种影响能力在发挥作用的时候还可以被纳入理性过程中去,而是说官僚们完全可以在合理性的名义下作出非理性的行为选择。比如,官僚组织各部门间的职能分工设计是具有合理性的,它要求任何一个部门都不能僭越权力,然而,在一个正处于萌发中的危机事件还处于本部门职能范围之外的时候,完全可以以理性的名义而置身事外,直到危机蔓延到本部门的职能范围之内再去采取行动。如果作出了这样的行为选择,可以说是理性的,而在实际上恰恰是非理性的。所以说,官僚制意味着行政集权,而行政集权如果缺失了价值理性的话,单纯依靠外在的形式化设置,就不可能保证权力总在正确的道路上发挥作用。
二、官僚病的人文救治
应当说,韦伯也意识到了官僚制的缺陷,也试图探寻弥补这一缺陷的出路。但是,由于近代以来一切关于社会科学的思考都是建立在科学与价值的不可融合的认识之上的,韦伯也就无法超越这一近代以来所有思想家共有的思想局限。因而,韦伯对于自己所构建的官僚制技术合理性体系的要求,也就是不允许价值因素的涉入。所以,在如何救治官僚制的缺陷的问题上,韦伯的出路是在官僚制的外部寻求人文回护。具体地说,韦伯医治官僚制弊端的主要措施可以概括如下:
首先,通过进一步的权力集中来克服现代官僚制中依然存在着的非理性。在韦伯看来,既然官僚制的主要弊端在于它的形式合理性与非人性,那么,只要在进一步的权力集中中强化社会对人格化了的政治心理的认同,就可以让政治在弥补官僚制的缺陷中发挥作用。官僚制本身是技术主义的,但是,当一个国家能够不断提高其实力以及在世界上的地位,即通过经济发展、军事强化、政治建设等等历史的和现实的努力,就可以凝聚起人们深层意识和感情上的共同体情结。如果国家的政治领导人能够在这种集权的基础上运用行政的手段自觉地塑造共同体新的话语体系、风俗习惯以及政治记忆,并借助于民族荣誉去恢复已经失落的价值合理性传统,就能够重新建立起理想的道德信念,从而实现用国家价值目标整合社会公众的目标。官僚制本身就是一个集权体系,这种集权在近代社会一直受到种种政治理论的挑战和怀疑。在韦伯建构官僚制理论的时候,是不考虑社会以及政治的集权还是分权问题的,仅仅要求官僚体系自身集权。事实上,官僚体系也确实是民主政治生态中的集权系统。然而,当韦伯看到官僚制的形式合理性和技术主义会带来各种各样的弊端的时候,开始把视线推移到了官僚体系之外,希望把这种集权扩大到政治的以及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并通过这种集权来弥补或冲淡官僚制弊端所造成的消极影响。就此而言,官僚制理论是反民主的。虽然韦伯在建构官僚制理论的过程中做了一系列关于政治中的价值中立演讲,并围绕价值中立的问题与他人展开辩论,但是,在官僚制之外是否能够采取集权的问题上,并没有因为官僚制渗入社会以及政治生活的领域中而被人们所接受。
其次,通过政治领袖个人独立的政治人格的形成来弥补官僚制的缺陷。韦伯认为,官僚制使得几乎每一个政治领袖都湮没在技术绝对主义的情景之中了,这种工具主义的正当性甚至已经成为集体无意识,并得到人们的尊崇。在当代,培育有个性、意志坚定、目标明确、对自身行动充满信心和具有高度责任感的领导人,已成为十分迫切的任务。这种领导人应当是:对从事的事业保持充沛的热情;对从事的事业怀有持续的信仰;行动目标明确,意志坚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及献身精神。也就是说,通过对“卡里斯玛”精神的呼唤去弥补官僚制的技术主义所带来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样一来,韦伯开始了向历史上的一些特定阶段的回复。
同样的道理,韦伯在根据工具理性的原则而对官僚制进行形式合理性建构的时候,对卡里斯玛精神作出了激烈的否定。韦伯不厌其烦地证明卡里斯玛精神的偶然性和过渡性,认为它仅仅能够为一种非官僚制的支配类型提供支持。一旦支配类型以传统官僚制的形式出现,卡里斯玛就将退出历史舞台。对于拥有形式合理性的现代官僚制而言,更不可能为卡里斯玛精神留下一丝一毫的空间。但是,在认识到了官僚制的技术主义局限性后,韦伯又开始呼吁卡里斯玛精神的出现,要求用政治领袖个人的那种独特的个性魅力和强烈的责任感来填充官僚制形式合理性中的价值空白。也就是说,韦伯在官僚体系之中,剔除了卡里斯玛精神。然而,当他走出官僚体系而进入政治系统后,又热情地呼唤卡里斯玛精神,并认为官僚制的缺陷可以由政治系统中的卡里斯玛精神来弥补。
可见,韦伯建构起了官僚制理论,也认识到了这一具有形式合理性的官僚制存在着一些根本性的缺陷,但是,他却无法找到医治这些缺陷的方法和途径。这个问题的解决,实际上留给了哈贝马斯。哈贝马斯是直接基于社会生活现实的“蓝本”进行思考的,从而在合理性的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如上所说,20世纪处于官僚制的支配过程之中,在这个世纪的社会生活现实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可以看到官僚制的影响。应当说,在20世纪社会生活的所有问题中,也都能够找到需要借助于官僚制来加以解决的根据。所以,哈贝马斯对现实的反思使他不自觉地走向了解决韦伯官僚制缺陷的途径上了。也正是这一点,表明了哈贝马斯的哲学思考与韦伯的社会学研究之间的联系。
韦伯所追求的形式合理性带来了整个社会生活的客观化、形式化,面对这一问题,哈贝马斯所持的却是一种乐观的态度。哈贝马斯认为,生活世界在当代尽管受到系统入侵的严重威胁,但我们并不能由此就对人类文明失去信心,更不应陷入悲观绝望的境地。在他看来,虽说生活世界受到如此严重的威胁,但在生活世界中仍有某些储备,使得历史进程可以得到控制,“功效标准”即“目的合理性”不可能无限地扩展到每一个角落。就政治实践而言,人们不可能通过系统整合而在每个方面都将个体束缚于社会上;从社会角度来看,生活世界不可能完全被客观化、对象化。换言之,在面对系统威胁的生活世界中,在系统和生活世界的冲突和危机中,也并存着同时改变生活世界及其控制媒介的希望,这种希望在当今西方的现实抗议潜力中显露了出来。哈贝马斯在对韦伯的批判中维护一种被他称为基于交往理性的现代社会的道德价值,并试图以此为条件,完成批判理论的社会构想。
哈贝马斯意识到,由于官僚制及其形式合理性的原因,在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理性的社会里,存在着某些偏离、丑恶、病态的东西。一方面,我们的社会系统是相对稳定的,有着相对无冲突的共同生活方式;另一方面,这个社会又产生了很多令人惊惧的病症,这个社会在某些方面已深深陷入泥潭之中。所以,哈贝马斯要求在文化与理解方面建立联系,认为人们在文化和理解方面如果能够建立起联系的话,也许可以抗拒社会系统对人构成的理性压抑。哈贝马斯承认官僚化、法律化、中介化等等是社会合理化的一个方面,但是,他认为这种合理化进程不应当以削弱交往的合理性基础为代价。因为,片面的形式合理化由于削弱了公众话语,引起了社会的系统障碍,从而使技术问题与道德脱节、伦理要求与表达要求分离、个人进程与社会进程相冲突。一旦走到了这个地步,即使像韦伯所设想的那样去进一步集权,也不可能达致社会在公共事务上的共识,反而会使分歧越来越大。所以,在哈贝马斯看来,要走出困境,就必须打破使各个价值领域分离的片面技术理性,即努力使价值理性与科学理性交融为一体。也就是说,应当“证明道德批判和审美批判的观点而又不威胁到真理问题的首要地位”注32。
为了避免官僚制对人们的生活世界造成控制和侵犯,为了避免形式合理性建构引发生活世界中可能出现的非理性互动,哈贝马斯认为,在官僚制及其形式合理性已经成为社会现实的条件下,需要通过建构“商谈伦理”来抵御其消极影响。根据哈贝马斯的意见,技术理性使公共生活中的意义感丧失了,要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重新回复到通过交谈而组织起来的世界中去。具体的做法就是,通过改变话语和言谈途径,让所有处在既定情境中又对这一情境不满的人自由地进入讨论这个问题的言谈之中,以便得出一致的结论。这就是哈贝马斯与韦伯的不同之处,韦伯是要通过集权来建立共识,哈贝马斯则是要通过自由的交谈来达成共识。由于有了不同于韦伯的这个基点,哈贝马斯也就产生了建立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统一的构想,试图去发现使这两种合理性相融合的道路。
我们已经看到,韦伯在历史考察中发现了合理化进程如何一步步地走向了形式合理性得以确立的历史轨迹,然而,哈贝马斯在对韦伯理论的批判中分离出三种最基本的价值形式,认为这些价值也是在历史的合理化进程中逐渐分离开来的。而且,正是由于这种分离而派生了不同的领域,它们是理论领域—科学领域、道德领域—实践领域、表现领域—审美领域。在这三个领域中,交往都围绕着一个特定的有效性要求运转,有着不同的功能表现:理论话语涉及我们命题的真实性;实践话语与我们行动的公正性相关;审美话语则着重于使我们能真诚地表达我们的情感。
哈贝马斯认为,虽然从分析的角度可以把人类的交往形式归结为这三种话语,但是,在现实的人类交往活动中,这三种话语是交织在一起的。真实性要求虽然是在科学话语中起决定作用的要求,但在道德、审美的领域中,也是存在的。其他两个领域亦如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按常规断言事实,诉诸规范,表达真挚。也就是说,我们提出并一再确定我们关于真理、正义和坦诚的有效性要求。通过这样做,我们不断地复制、延续着我们的规范的、文化的、私人的世界。这三个世界是我们的意义的根源,也是科学、道德、法律、艺术的母体。总之,现实世界中包含着可以对形式合理化的片面性进行纠正的因素,只要我们把视角转换到商谈伦理上来,官僚制的各种缺陷就可以得到救治。不过,我们在哈贝马斯这里看到的依然是一种信心,而不是能够真正现实地解决问题的行动。所以,与韦伯在官僚制之外寻求人文回护一样,哈贝马斯在整个社会系统的普世意义上提出的三种价值的统一和融合,都是在官僚制组织外部寻求救治方案的做法,都是无法得到落实的。因为,对于哈贝马斯而言,其实是需要去找到科学与价值得以统一和融合的基点的,然而哈贝马斯并没有找到这个基点。
总之,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是存在着一些根本性缺陷的,而且,在实践中造成了官僚主义和腐败等诸多社会问题。面对官僚制及其形式合理性的各种缺陷,韦伯和哈贝马斯都作了思考,并提出了人文救治的方案。但是,韦伯的方案只不过是在官僚制外部寻求补救,而哈贝马斯提出了交往合理性,但交往合理性如何内在地包含着整合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目的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的动力,却是不清楚的。所以,他们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其实,科学的发展已经展现出了其走向与文化重合的客观趋势,即使是在过往的科学发展和社会理性建构中,如果进行哲学追问的话,也可以看到文化与价值(特别是信仰)的意义。
三、科学精神的文化底蕴
科学是与技术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科学自身就包含着直接转化为技术的内驱力,必然要通过技术去作用于世界,通过技术去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整个科学发展史甚至人类社会史都证明了这一点:科学总是不断地转化为技术。官僚制作为一种基于工具理性原则的技术主义体系就是近代科学发展的结果,是科学思维在社会生活领域中的直接体现。但是,科学又总是与人联系在一起的,任何时候,一旦在科学和技术体系的建构中放弃了对人的关注,就必然会脱离人类进步的正轨。应当说哈贝马斯深深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在他看来,在科学发展的进程中不应忽视人类社会这个大背景,不应否定人的主体性。具体地说,官僚制作为现代社会的技术体系是“发生在文化上根深蒂固的预先理解之背景中的。这一背景毫无疑问是作为整体延续的;知识储备中只有行为参与者在特定时间里使用和陈述的那一部分才被检验。在由参与者自己所作的环境定义内,这个生活世界中的(被检验的)陈述部分是由参与者们以对自我更新的环境定义的协调来处理的”注33。这样一来,在官僚体系中,首先应当看到的是人的主体地位,如果没有人这个参与者,官僚体系可能连一台休闲中的机器都不如。
既然把视线转向了人,那么,就有可能逻辑地走向价值合理性。但是,作为韦伯难题的价值合理性与目的合理性的分立,在哈贝马斯这里其实也没有得到解决。虽然哈贝马斯试图整合出交往理性并通过交往理性来使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目的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融合到一起,但是,如果没有一种普遍的理性认同的话,仅仅在交往理性中又如何能够实现这种融合呢?所谓自由交谈,也只不过是一种幻想而已。我们知道,人类的一切矛盾和冲突,都恰恰是在交往过程中发生的,即使我们把人类社会中的战争等称为非理性的,但战争的安排、有计划的殖民等等,哪一件不是在理性的支配下进行的呢?所以说,仅仅提出交往理性,并不能够从理论上解决分立着的合理性的交融问题,更不用说能够指望在实践上有什么收益了。所以,还需要有进一步的形而上学追寻,才能使这个问题变得清晰起来。
我们并不否认官僚制理论是科学发展进程中的一项伟大成果,但是,对官僚制科学特征的认识,恰恰在于指出它只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定阶段中的组织形式,它的科学的和技术主义的合理性,只能满足特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事实上,官僚制是建立在近代物理学的思维范式上的,是一种机械模式在社会领域中的反映,随着信息科学的出现,这种机械模式显然已不再具有适应性。就人类发展史来看,大致会经历这样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觉识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摹仿的阶段;第三个阶段将是创造的阶段。
觉识的阶段是人类从混沌的世界中开始觉醒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类惊羡于世界的伟大和崇高,朦胧地感知世界,虽然它的一切认识都是初步的,但是,在它的认识中,是把自然与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的,是把自己融入这个世界的,或者是把自己作为这个世界的一个部分来看待的。总的说来,人类在这个阶段中并没有把自己与世界区分开来。作为对世界的一种整体性的把握,这种认识使人的观念形态更加接近于实在,即使是在关于世界的神话描述中,也包含着比近代科学更多的科学真理。
在摹仿的阶段中,认识的对象化特征被突出了出来,人们把认识对象不断地进行区分和加以抽象,试图从中发现客观性的规律,形成科学知识。然而,所形成的知识是从属于摹仿自然的目的的,从实际来看,也确实运用了关于世界的知识实现了对自然的摹仿。近代以来,人类充分展现了对世界加以重建的能力,在所有可以摹仿自然的地方,都进行了惟妙惟肖的摹仿,在一切可以对摹仿加以再摹仿的地方,也都取得了成功。我们看到,在人类认识和实践史的摹仿阶段,首先是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和原则得到了人们的普遍承认。根据这种方法和原则,人们必须尊重研究对象的客观性,科学的研究也就意味着排除人的价值观念的影响。越是这样做了,人们就越能够深入自然内部而发现自然的深层奥秘,并作出有益于人类的贡献。
随着自然科学取得巨大成功,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和原则不断地渗透到人们的人文思考中,从而使人文体系分裂为人文的和科学的两个部分。人文学的范围被不断压缩,与此成比例的,是社会科学范围的不断扩展。几乎所有关于人的和人类社会的思考,都开始被纳入社会科学的范畴中。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极力模仿自然科学的特征,极力去按照自然科学的原则进行理论建构,让社会科学也从属于摹仿的目的。
现在,人类的科学技术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我们把它称为一个全新的创造阶段,这个阶段要求有新的社会生活模式与之相适应。人们可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有什么理由能够证明科学已经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呢?我们认为,如果说在以往的觉识与摹仿的阶段中,科学表现为认识世界,同时,科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是征服世界,那么,当代的科学则表现为建立新的世界。比如,信息科学就在创立一个与我们一直生活着的世界相对应的另一个在今天尚被称为“虚拟世界”的世界。在今天,虽然这个被创造出来的世界还是一个虚拟性的世界,但它却表现出向真实世界转化的因子。再比如,克隆技术的出现就改变了人类关于生物繁衍问题上的科学态度,由认识而转为创造。如果说试管婴儿反映了对自然生育技术的摹仿,那么,克隆技术则完全是对生命的创造。
进一步的提问可能是,如果科学进入一个全面创造的时代,人类的社会生活应当是怎样的呢?毋庸置疑,当科学处于认识世界的时代时,无非是以发现自然秩序为基本要义的,这种关于自然秩序或者说自然规律的观念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表现为对社会运行规律性的强调,即参照自然秩序来确立社会秩序;当科学进入创造世界的时代时,社会的秩序要求将会降到一个次要的地位,代之而来的应当是对人类生活的一切美好形态的积极创造,突出人在一切社会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更加重视人的思想、意志、道德和信仰等一切价值因素。
网络技术、克隆技术以及纳米技术的出现,正在向我们展示一个创造时代来临的前景,它将意味着人类重科学、轻价值的时代的终结,以往关于科学与价值的对立都将成为历史,科学在其发展中将走向与文化的重合。因为,人在觉识的过程中尚不懂得把人的价值观念与世界分开。人在摹仿自然的时候需要排斥人的价值乃至文化的介入,否则,这种摹仿就会失真,从而背离追求真理的原则。但是,创造世界则完全不同,创造的过程如果没有价值和文化的介入,无异于胡闹,属于瞎折腾。综观人类今天对克隆技术的恐惧,不正是由于对人的价值和文化的介入的可能性的怀疑而造成的吗?所以,在人类即将走进创造时代的过程中,科学与价值和文化不仅不应当是对立的,而且恰恰应当是融为一体的。这样一来,人类社会在自我建构中所存在的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目的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的一切对立,都将失去发生的前提。
即使根据过往现实来进行理论思考,也能够发现,根据科学的原理构建起来的社会生活并没有被完全科学化。因为,科学原理一旦被用于社会生活中的具体方面的建构时,就必然会受到这一方面中的其他精神文化因素的影响,而且,只有在与其他精神文化的相互作用中,才能磨合成一种有现实意义的社会生活要素。所以说,韦伯笔下的具有目的合理性的官僚制从来也没有在实践中达到其纯粹的地步。从科学的发展史来看,植根于某种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的信仰和信念往往会对科学发展产生深刻而持久的影响。在近代科学中,可以看到它与希伯来甚至古希腊的西方文明之间的某种“基本”的联系,记得怀特海在《科学与近代世界》一书中曾揭示过这种联系。怀特海认为,现今科学思想的始祖是古希腊的伟大悲剧家埃斯库罗斯、欧里庇得斯等人。他们认为命运是冷酷无情的,驱使着悲剧性事件不可避免地发生。悲剧的本质并不是不幸,而是事物无情活动的严肃性,这种无情的必然性充满了科学的思想。希腊悲剧中的命运成了现代科学思想中的自然秩序,物理的定律等同于人生命运的律令,这不能不说是对某些偏执的科学追求的嘲弄。
怀特海强调,他的意思是指那不可动摇的信仰,即所发生的每一事件的细节都可以按照给一般原理作出例证的完全确定的方式而同它的先导联系起来,没有这个信仰,科学家的难以置信的劳动就没有希望。正是这种类似于本能的信念,活生生地悬在想象之前,成为研究的动力。怀特海认为,相信这里有一个秘密,一个可以被揭露的秘密,从而对这个信念是怎样被活生生地植入欧洲思想之中这样一个问题给予合理的解释。根据怀特海的看法,今天人们所拥有的科学信念与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各种信念相比较没有原则性的区别,科学信念一定是来源于中世纪对于上帝理性的坚持,这个上帝被想象为具有耶和华的个人能力以及某位古希腊哲学家的理性。所有的信念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的表现都是,每个细节都被监督着和命令着,对自然进行探索的结果只能证明忠于理性的正确性。怀特海还进一步申明,他所谈的并不是几个人的明确信仰,而是指从几个世纪的坚信不疑中产生的欧洲思想上的印记,是本能的思想状态而不仅是字面上的教义。
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对人的生活以及社会发展的意义已经得到了普遍承认。但是,迄今为止,科学技术给我们提供的是生活方式的改变,或者说,科学技术在改造和重建着我们的生活方式。然而,在各种生活方式的背后并作为各种生活方式共同基础的因素,却是由信仰提供的。比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政治、经济秩序和运行方式以及由它们所造就的人的生活方式等等,都是根据科学的原理来加以建构的。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资本主义精神,如对私人领域中人的天赋权利的信念,对公共领域中权力公共性质的信念,对自由、平等、公正的信念,等等,才是这个社会中最为基本的方面。所以,离开了对资本主义精神的理解而去谈论资本主义,就会有不得要领之感。
资本主义精神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是一种信仰而不是科学真理,但对于这个社会来说,却是必需的,甚至是最为基本的和最实质性的因素。在整个资本主义社会中,科学技术还只能被确认为这个社会中处于从属地位的组成部分。可是,就科学而言,科学真理的发现和技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应用是一个问题,而人们在科学活动中有没有科学精神,则属于另一个范畴的东西。科学精神在本质上是一个信仰的问题,按照怀特海的意见,它与对宗教的信仰是相通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一些伟大的科学家能够终生保留着某种信仰,就是一个不难理解的问题了。对于这些伟大的科学家来说,他们对科学真理的追求并不妨碍他的信仰,在科学真理与信仰之间,恰恰是科学精神起到了桥梁的作用,是由于他们拥有了科学精神,而且是坚定的科学精神,从而把他们引向了信仰。
其实,我们也可以断言,一个没有信仰的科学工作者,无论多么努力,也不可能成为取得重大科学成就的科学家。在成为科学家的各项前提条件中,信仰是最为重要的一项条件。对于一位伟大的科学家而言,科学真理与信仰是可以实现完美交融的。但是,科学成就在走出科学家的著述后,往往受到了误解和歪曲。所以,当科学家们的成就流落到现实世界并作为实践的工具而出现的时候,信仰消失了,人的价值也被排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