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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乐府与歌行
乐府与歌行,其实也属于古诗范畴。乐府是古代官府负责管理音乐事务的专门机构,汉武帝时扩充并完善其功能,广采民间歌谣,或创新歌词配乐,以供祭祀礼仪或外交、娱乐之用。乐府诗都有题,配有专门的乐谱作背景音乐,作者据题意撰歌词,取其乐以配衬,汉武帝年间,增添了歌体和行体两个品种,标示出乐曲的分类。此举极大地丰富了乐府的音乐库存,也扩阔了创作者的选择余地。乐府、歌、行既同为歌词体,故杂言便是其最明显的艺术特色,在句式的长短、用字的平仄、用韵的宽窄上,都比较宽松、自由和随意。
几百年以后,不知是什么原因,乐府的乐谱竟然失传了,到六朝时,只留下文字曲目等资料,六朝人和唐人只好据留下的标题创作一些仿古的作品,再无合适的音乐与之匹配了。虽然乐府、歌行体与格律诗具有完全不同的风格,但写作时都讲究气韵浑成,句式流畅生动,词语华丽高雅,既可豪歌激荡,亦可绮语缠绵,因此诗句在吟诵时同样突显了声调的乐感。这种文字版的自由体裁诗并未式微,故在格律诗渐成主流的唐代,仍有仿古体和律化古诗被诗人们采用,在流行的《唐诗三百首》选本中有大量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