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先验感性论
第1节(1)
无论一种知识以什么方式以及通过什么手段与对象发生关系,它与对象直接发生关系所凭借的以及一切思维当做手段所追求的,就是直观。但直观只是在对象被给予我们时才发生;而这对于我们人来说,又至少只是(2)通过对象以某种方式刺激心灵才是可能的。通过我们被对象刺激的方式获得表象的能力(感受性)叫做感性。因此,借助于感性,对象被给予我们,而且惟有感性才给我们提供直观;但直观通过知性被思维,从知性产生出概念。不过,一切思维,无论它是直截了当地(直接地) ,还是转弯抹角地(间接地) ,都必须借助于某些标志(3)最终与直观、从而在我们这里与感性发生关系,因为对象不能以别的方式被给予我们。
如果我们被一个对象所刺激,则对象对表象能力的作用就是感觉。通过感觉与对象发生关系的那些直观就叫做经验性的。一个经验性直观的未被规定的对象就叫做显象。
在显象中,我把与感觉相应的东西称为显象的质料,而把使得显象的杂多能够在某些关系中得到整理的东西称为显象的形式。由于感觉惟有在其中才能得到整理并被置于某种形式之中的东西,自身不可能又是感觉,所以,虽然一切显象的质料只是后天被给予我们的,但显象的形式却为了显象而必须全都已经先天地蕴涵在心灵中,因而可以与一切感觉分离开来予以考察。
我把一切在其中找不到任何属于感觉的东西的表象称为纯粹的(在先验的意义上) 。据此,一般感性直观的纯粹形式将在心灵中先天地找到,显象的一切杂多将以这种形式在某些关系中被直观。感性的这种纯形式自身也叫做纯直观。这样,如果我从一个物体的表象中把知性所思维的东西如实体、力、可分性等等都除去,此外把属于感觉的东西如不可入性、硬、颜色等等也除去,那么,从这个经验性的直观中还给我剩下了某种东西,即广延和形状。它们属于纯直观,即便没有感官或者感觉的一个现实的对象,纯直观也先天地作为一个纯然的感性形式存在于心灵中。
一门关于感性的一切先天原则的科学,我称为先验感性论。(4)因此,必须有这样一门科学,它构成先验要素论的第一部分,与包含着纯思维的原则、被称为先验逻辑的学说相对照。
因此,在先验感性论中,我们首先通过把知性在此凭借自己的概念所思维的一切都除去,来把感性孤立起来,以便仅仅留下经验性的直观。其次,我们将从经验性的直观中把属于感觉的一切都分离开来,以便只留下纯直观和显象的纯然形式,这是惟一能够提供先天感性的方法。在进行这一研究时,将发现两种作为先天知识原则的感性直观纯形式,即空间和时间,我们现在就将考虑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