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道德原则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道德原则[∗]
十年改革开放,从全局来看,最大的失误就是严重忽视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淡化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丢弃了四项基本原则,从而在整个意识形态领域里造成了极大的混乱,是非不清,善恶不明,人们无所适从,社会主义事业蒙受巨大损失。我们的改革开放事业,已经走到要不要社会主义价值导向的严峻关头。
与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普遍泛滥直接相连的,是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形成一股“西方中心论”的思潮。一些人在所谓改革开放就是要全方位向西方学习的口号下,宣扬不但要引进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而且要全盘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及思想意识等等,其目的就是借改革之名,否定社会主义,实现他们向往已久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目的。
从伦理道德方面来看,有些人在“西方中心论”的指导下,全面否定我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伦理道德规范,宣扬以个人为中心的个人主义的资产阶级道德,试图在人际关系中,绝对地突出“个人本位”,包括绝对突出“个人自由”、“个人价值”、“个人自我意识”、“个人利益”、“个人欲望”等等,并竭力倡导要重新评价“个人主义”,要为个人主义“正名”和“恢复名誉”。他们撇开西方个人主义思潮发生、发展的历史背景,甚至有意撇开早已为西方思想家所明确指出的个人主义的消极方面,片面夸大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的差异,并试图以此为在我国树立个人主义价值观的所谓合理的根据。他们故意抹杀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区别,故意抹杀公有制与私有制的根本区别,形而上学地看待个人与整体的关系,把个人与社会、个人与集体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用“自我中心”和“个人至上”的虚伪观念,涣散、瓦解人们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信念,为他们在中国推行资本主义制度大造道德舆论。
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一些人在宣扬个人中心、个人至上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思潮中,更直言不讳地宣扬个人的名利观念,宣扬“人都是自私的”,“自私是人的本性”,“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有的人甚至认为,只有诱发人们的这种自私自利之心,才可能推动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如果说,西方人眼中的个人主义还有注重个人价值、推崇个人尊严、强调个人活力的积极意义的话,那么,被一些私迷心窍的人移植到中国来的所谓的个人主义,早已是被扭曲了的变态的个人主义,这一个人主义已经赤裸裸地只剩下“名”、“利”二字,完全是古人所痛斥的“争名于朝,争利于市”的腐朽思想在改革旗号下的粉墨登场。在这些人看来,只要能够成名、获利,只要能够成为所谓的社会“精英”,什么投机钻营、卑鄙无耻的手段,都可以毫不掩饰地加以使用。
我们还要看到,在以个人名利为中心的宣传中,对拜金主义的吹捧又占了最核心的地位。一切向钱看,唯利是图,唯钱是逐,成了一些人所崇奉的新的人生价值观。这正如一句顺口溜所说的:“干部拿钱引,群众为钱干,一切向钱看,离钱玩不转。”在这些人看来,人和人之间的一切关系都成了金钱关系,为了赚钱,什么寡廉鲜耻、出卖尊严、出卖灵魂、出卖肉体的事,都可以毫无顾忌地去干。这种思想,对我们社会和人民的腐蚀是空前的,其严重后果也是空前的。更有甚者,有的人为了宣扬“一切向钱看”的思想,竟然认为在我们的社会中,人和人之间不但应当斤斤计较,还应当两两计较,甚至说“一切不向钱看的思想也是不道德的”。仅此一点,也就可以看出,这些人离马克思主义已经有多么遥远了。应该明确指出的是,这几年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腐败现象之所以泛滥成灾,而且屡禁不止、屡禁不绝,除了我们政治和经济体制本身的一些问题之外,一个重要的思想基础,就是这股日益蔓延开来的拜金主义恶潮。因此,如果不彻底清除这几年来逐渐形成的这种一切向钱看的思想气候,要想从根本上克服我国社会中的腐败现象,达到政治清明的目的,也是绝难奏效的。
在宣扬个人中心、个人至上的个人主义的同时,一些人提出种种理由,公开或变相地攻击和否定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他们或者以集体利益也可能有不正当的情况为理由,或者以有时也可能会出现个人利益在价值量上大于集体利益的情况为理由,或者以封建主义的集体主义、禁欲主义为理由,或者以某一时期受到极左思潮干扰的“集体主义”为理由,总之,以种种极为片面的不成其为理由的“理由”,来恣意歪曲完整的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道德理论,引起人们对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逆反心理,企图从根本上否认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用资本主义的个人主义取而代之。
确实,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尽管我们对集体主义原则的解释从总体上来说是正确的,但是,也应当看到,在一定时期内,有些同志对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理解,曾经有这样那样不确切、不全面的地方。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在传统的整体主义思想的影响下,一些同志也曾有过过分强调整体利益而忽视个人正当利益的情况。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否定集体主义原则的理由。道理很简单,比如,人们对唯物主义的理解曾经有过偏差,但并不能因此否定唯物主义;人们对社会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也曾有过偏差,也不能因此否定社会主义、否定马克思主义。就是对改革开放的理解,我们不是也曾有过偏差吗?但是不是也应该否定改革开放呢?当然不是。
因此,重要的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作正确、全面、深入的科学分析。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正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理解和处理个人与集体关系的最恰当的价值准则。首先,我们应当理直气壮地指出,集体主义是我们社会主义社会中唯一值得人们普遍遵循的道德原则,它强调社会整体的利益高于个人的利益,强调在保证集体利益的前提下来保障个人的利益。这种保障作用,是通过个人主义原则所根本不可能达到的。正是因为这样。无论是从整体利益出发,还是从正当的个人利益出发,我们都应该尽力维护集体利益,倡导一种为集体的献身精神,坚定不移地恪守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其次,同样应当理直气壮地强调,集体利益不但不是实现个人利益的桎梏,而且应当是实现个人利益的必需的条件。一方面是为集体利益贡献力量乃至牺牲一切,一方面也在集体利益的保障下尽量多地实现个人的正当利益,包括个人的尊严、个人的价值和个人的个性的发展,充分调动起个人的道德热情和积极性,这对我们的改革开放事业,是尤为重要的。在这些意义上说,在必要时个人为他人、为集体做出牺牲,是个人价值实现的一种崇高方式,而在保障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尽量多地实现个人利益,也是个人价值实现的必要形式。这两方面正是集体主义原则对个人与集体关系所作的辩证统一的理解。这种辩证观,驳斥了那种把集体主义看作敌视和防范个人需要及欲望的错误观点,驳斥了集体主义伦理学就是反对个人的神话。最后,还要理直气壮地表明,绝不是如某些人说的,集体主义作为一个指导行为的原则,不论集体的利益是否正当,它都只能充当这种利益的辩护士。恰恰相反,集体主义尤其强调对“集体”本身的改造与完善,尤其强调要通过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通过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通过民主集中制的进一步实施,通过对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的克服,不断消除集体可能出现的种种失误,使之朝向马克思当年设想的“理想集体”迅速靠拢。就这个意义上说,集体主义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又远非个人主义所能比拟。因为个人主义强调的至多只是个体的道德完善,而集体主义还同时强调社会整体(包括政府)的道德完善。这正是集体主义最具有真正的革命精神的秘密所在。
注释
[∗]原载《光明日报》,1989-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