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经济稳定与法律法规评估
法律是社会重大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是对社会稀缺资源的市场配置的重新调整和分配,目的是给社会经济提供安全保障和稳定预期。因此,法律直接规范社会经济的运行方式、运行方向和运行效率,直接或者间接影响政府、企业、个人的行为方式和行为选择。但是,如果立法时缺少法律对经济、社会、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影响评估,缺少法律的成本—收益分析,立法影响分析的理论支撑薄弱,即使立了法,法律只是框架性规定,本身非常原则和抽象,实践中也会遇到执法和守法的障碍。为了填补法律框架的七梁八柱,使法律具有可操作性,必须具备相关的配套措施,包括法律的司法解释、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简称“一法四配套”。
于是就有了我们所知道的法律和不知道的法律,我们知道一部法律,但我们不知道有多少项相关的配套措施,尤其是部委的规章、指引、办法、决定、通知等等(指引、办法、决定、通知等,社会上称为“红头文件”),以及这个链条到底横拉多宽,纵深多长。事实上,如果没有“一法四配套”的相关配套措施,有些法律只能是纸上的法律,缺少技术性和可操作性,根本无法执行。如何提高我们知道的法律的技术性和可操作性,减少我们不知道的法律的相关配套措施,增强法律法规对经济社会未来的稳定预期,就是本章的重点。
本章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节,从几部法律制度设计的争论提出问题,立法缺少法律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评估,缺少法律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式立法形成了“一法四配套”的特征;第二节,理解法律经济学的相关文献,阐述法律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评估以及法律的成本—收益分析的理念、原则、程序和方法;第三节,简析国务院和地方在法律法规评估试点中的特征与问题,强调立法影响评估的重点与分类;第四节,本章小结,如果法律的影响评估和法律的成本—收益分析能够成为法律制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将是中国立法史上的一次制度化、程序性、方法论的实践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