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法律表达与实效考察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五题 基于权能创新的“三权分置”法制化进路

“三权分置”是我国当前农村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和主导性政策,也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所谓“三权分置”,一般来说是指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别配置,由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所享有,由此实现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三大政策目标。“三权分置”问题近年来成为法学和应用经济学研究的热点之一,但由于中国土地制度的独特性、“三权分置”政策内涵的模糊性和目标的多重性、竞争性等问题的存在,从法学角度来看,该理论远未成熟。基于对《三权分置意见》《承包法修正草案》的内容的分析,并结合对我国部分地区“三权分置”政策实施效果的调查王金堂,王晶晶,杨惠杰,张文瀚。山东省承包土地流转暨“三权分置”政策实施现状调查报告。中国不动产法研究,2017(2).,我们认为:目前“三权分置”政策的内涵和权能安排尚不明晰,且现有政策安排难以实现“三权分置”预设的三大政策目标,“三权分置”法制化建构还未完成。鉴于土地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和民法典物权编编纂的关键时期,在既有的历史和现实条件下,民法学者应放弃立法中的理想主义、正统主义,从中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现实出发,同时又坚持法律效果上的正义底线,审时度势,因势利导,通过必要的制度创新,完成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构建。


[1]王金堂,王晶晶,杨惠杰,张文瀚。山东省承包土地流转暨“三权分置”政策实施现状调查报告。中国不动产法研究,2017(2).